邓国军
(延庆区委党校 北京 102100)
当前农村党员发展的现状及思考*
邓国军
(延庆区委党校 北京 102100)
党员是党组织的肌体细胞,严格控制党员发展质量是保持党组织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本要求。大力发展农村党员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农村党员发展有了新的变化,受党员身份“附加值”增加影响,村民要求入党积极性增强,入党的动机多样化;受农村社会流动性加快和党员发展标准和要求抽象化影响,党员发展的标准要求虽然明确,但发展党员干扰因素多;受基层党组织涣散影响,党员发展程序制度规范,但落实执行待加强。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要从解决问题入手,以发展高质党员为主线,以健全制度为要,建立起竞争有序、推选公平、程序公开、责任明确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党员发展;农村;制度
发展农村党员,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不断吸收优秀先进分子加入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力,巩固党组织在农村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为了解当前农村党员发展的基本现状,课题组对北京市郊区农村进行了走访调研,与相关部分领导、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与农村基层党支部成员面对面进行了交流。总体上来说,十八以来,上级党委和基层党支部根据“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履行农村党员发展程序,做实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入党热情高涨,但入党动机多元
现在农村党员发展难的问题已不是村民不愿意入党问题,而是如何发展高质量的党员问题。调研发现,农村申请入党人员多,但动机纯洁、出类拔萃、群众威信高的人员少。村民入党积极性比较高,主动向村党支部和乡镇咨询入党相关问题,主动提交入党申请书,有些村民多次向农村基层党组织提交申请书;一些村民积极参与村级组织活动,关注村党组织建设情况,希望自己能加入党组织。但是村民入党的动机却呈现多元化现象,一些村民加入党组织的动机不纯洁。有的为了争取更多的话语投票权,把入党作为维护个人和家族利益的手段;有的为了个人政治生涯的发展,把入党作为个人发展的政治资本;有的为了获得党组织的关注和扶持,把入党作为获得扶持资格的“入围券”。
(二)党员来源渠道多样,但党员质量要提高
由于申请入党人员大幅度增加和党员发展的总量控制,农村党员发展的主渠道的竞争激烈。根据区委组织部相关统计数据,全区376个行政村每年发展党员不足一人。有的村甚至连续几年不发展党员。在调研中发现,农村党员来源除了在村党支部入党以外,通过其他渠道入党的党员越来越多,一是外出务工,在企业入党;二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党员;三是外出经商,通过各种渠道入党;四是学校入党;五是原户籍地突击入党。农村党员发展的渠道已经多样化,头脑活、有门道的村民入党机会增加,而老实传统、固守土地的村民入党机会越发减少。与此同时,农村党员发展的质量却没有明显改善,一些素质参差不齐的人员以各种手段方式通过不同的渠道入党,对党员发展的质量造成了冲击;一些党员长期在外务工,不关心、不参与村级党支部建设,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好处就来,没好处就不参加活动;一些党员缺乏系统的组织生活,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的要求。总之,农村党员发展的又一问题是如何严格规范各种不同渠道的入党方式,坚持标准和要求,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
(三)党员发展标准导向明确,但发展党员干扰因素多
各乡镇根据《细则》的要求,明确发展党员应该是信仰马克思主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注重吸收政治上靠得住、经济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群众反映口碑好的人入党,特别是注重吸收高学历的年青人、后备干部、退伍军人、致富能人、村级事务热心人入党,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但是村级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家族宗法观念干扰,出现“近亲繁殖”入党;村支部书记独断专行,出现“派系化”入党;人情脸面关系干扰,出现“人情化”入党;金钱利益贿赂,出现“金钱开道”入党;上级插手干扰,出现“权力化”入党。诸多干扰因素,极大地扭曲了党员发展的价值标准,不能从源头上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破坏了党的形象。
(四)党员发展程序制度规范,但落实执行待加强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农村党员发展质量,区委下发了新修订的《细则》实施方案,明确了党员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发展党员要坚持公示制、预审制、选举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并根据延庆的实际情况创新性地提出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全程记实》,进一步规范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的相关情况。各基层党组织也注重党员发展的程序管理,强调党员发展过程的合规性,避免因发展党员不合理而引发不和谐事件或上访性事件。但对照制度规范和程序要求,落实和执行还有非常大的可作为空间。一是党员培养和发展对象的确定需要进一步规范,制度要求实行“公推直选”,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由村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公推直选”。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基本上都是由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商量确定,有的根本不召开支部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由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单向联系做工作,争取投票赞成率;一些党员也不积极参与表决投票。二是党员培养考察形式化,制度要求由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定期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相关知识、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情况。但实际上很少有联系人去执行任务,完成要求,培养记录基本上都是由入党积极分子编造填写。一些村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图虚名、走过场。三是公示制形式窄化,各村基本上都按要求在村委公布了党员发展培养的相关情况,但形式渠道单一,不能及时快速、广范围地让党员和村民知道。四是责任追究制虚化,虽然制度明确了追究责任的各种形式和处理办法,但实际上并没有处理一些违纪当事人,使责任追究制成为了“纸老虎”。
(五)基层创新举措多,但实施效果待检验
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员发展工作要求,在党员发展各个环节进行了细化创新。有的村支部将党员发展工作与“六议工作法”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的程序,确保选出村民认可的党员;有的从机关干部选派党员到村,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扎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有的实行入党申请集中管理,由镇党委统一管理入党申请书,对申请人发放《发展党员工作告知书》,明确入党的基本事项和权利义务要求;有的制作发放《发展党员流程图》和相关业务文件模版,进一步提高村支部发展党员的业务素质能力;有的在乡镇机关设立第二党支部,对在村镇外通过其他渠道入党的农村党员进行统一管理。系列的创新举措,解决了农村党员发展的一些问题,缓解了一些农村党员发展矛盾。但是这些创新举措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存在零碎化现象,缺乏提炼和有机整合,需要进一步系统完善;存在针对性不足问题,没有与农村党员发展实际情况较好结合,缺乏基层区域特色,一些要求抽象空洞,程序繁琐;有些创新需要进一步思考其合理性和合法性。
(一)党员身份“附加值”增加影响入党积极性
与过去强调党员身份的责任义务、牺牲奉献相比,现在许多村民看到了党员身份的“附加值”。积极加入党组织,村民以期获得党员权利资格,享受党员身份所带来潜在收益,而且所用的成本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两毛钱”。党员身份“附加值”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治发展机会增加。全区农村大力推行“一肩挑”和“两委交叉任职”,党员身份就可以更好地参与竞选村党支委和村委会,争取位子。二是政治话语权的提高。随着基层民主的发展,党员在村支部书记选举和党支部组建过程中的发言权和投票权越发具有影响力;党员可以联合提议村级重大事项,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三是经济补贴扶持资格。随着党内服务体系的健全,农村党员获取党组织的经济补贴扶持的机会增多。与此同时,一些村以各种名义给予党员经济补贴,有些村甚至开党支部会、党支部学习都给党员发误工费;有些村以党组织活动为名,变相给党员发放福利。四是学习提高机会增加。基层党组织每年都会给党员订阅书刊报纸,许多支部都优先将技能学习的机会给予党员,一些支部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习等。在这众多利好驱使下,许多村民忘记了党员的义务,忽视了党的宗旨,功利化地入党。
(二)农村社会流动性加快影响农村党员发展的质量
农村社会流动性对党员发展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随着农村社会流动性的深化,村民的视野和能力等各方面综合素质得到提升,有助于农村党员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农村社会流动性加大对农村党员发展的质量也带来严重挑战,一些农村优秀的先进分子外迁,使得好“苗子”流失增多;一些可以培养的村民,或长期在外居住,或经常外出务工,村党支部对他们进行深入了解不够,沟通交流有限,其本人对村级事务了解不多,关注度也逐渐减弱,使得好“苗子”的储备力量不足;一些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长期在外,对其跟踪培养、考察比较难,容易造成“放羊式”培养,考察流于形式;一些通过其他渠道发展的党员,村支部和乡镇党委对其发展质量的控制影响力比较小。这些因素造成农村党员发展质量参差不齐,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党员发展标准和要求抽象化给干扰因素提供了机会
党员发展的标准明确,价值导向科学,但是党员发展标准缺乏具体性指标和有效的评价考核尺度,都是抽象的要求,定性的价值评价,而且理想信仰、价值观念的评价本身就难以把握;党员发展标准评价考核也缺乏操作性和量化的指标,没有与农村经济发展要求联系起来、没有与农村社会建设要求联系起来,没有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联系起来,没有与村风文明建设联系起来。没有具体的评价打分指标体系,就造成确定候选人具有很大的主观性,确定谁都可以,让谁入党都不会有硬伤。
党员发展的一些程序制度要求也多是原则性、普遍性的要求,需要进一步细化,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而许多基层党组织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的、可执行的方案,而是按照《细则》通知实施要求执行,造成党员发展的可供操作的空间比较大。
(四)基层党组织涣散影响党员发展程序制度的执行
在调研中发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呈现“马太效应”,基层党组织建设好,支部班子团结、党员管理严格、机制健全、风气正的支部党员发展制度执行越好,党员发展质量越高;而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发展制度就执行不力,越不好发展党员,质量也越不高,矛盾也越多。一些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未严格执行“公推直选”制和党员发展相关制度,缺乏民主气氛,党员和群众缺乏发言和建议权,个别支部书记“一言堂”;个别支部班子不够团结,履行党员发展程序互相扯皮,都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为排除异己,积极发展自己的人;一些党支部党员发展业务素质较低,对复杂的党员发展程序不了解,也就不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发展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不跟踪培养,预备期党员不进行考察锻炼,使得党员发展程序制度在基层走样。一些党支部明知党员发展的程序要求,故意扭曲和刻意规避党员发展程序制度,造成党员发展程序制度在基层得不到有效落实,成为虚设。
(五)党员发展认识偏差影响党员发展基层创新
创新农村基层党员发展工作,需要科学理念和正确的认识,否则有名无实,枉费功夫。调研中发现,许多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党员发展的认识存在误区,导致农村基层党员发展创新动力不足,创新实效不佳。一是对农村党员发展不重视。一些乡镇党委、村支部消极被动应付农村党员发展,没有把党员发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去抓,而是为了完成上级任务去发展党员。各村党员发展工作缺乏系统的、长期的、有针对性的发展计划。二是对农村党员发展工作不熟悉。一些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对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缺乏系统性认识。或注重某一个环节的创新,而忽视整体性要求;或为了便于管理和操作方便,采取一些偏激性的要求,实行“一刀切”的做法;或照搬照抄其他地区经验做法,采取不和地方适宜的要求。三是对农村党员发展工作认识不正确。存在急功近利思想,一些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认为发展农村党员是为了培养村干部,培养给村里办事的人,不留在村的人不能发展成为党员;存在被动等待思想,一些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都是坐等上门、被动应付。个别乡镇、村党支部怕发展党员、怕惹事,有的不发展党员、有的或让大学生村官代替村民发展成党员。
新的历史时期,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已经发生了新变化,出现了新问题,要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发展高质量的农村党员,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需要新思维、新举措,即要从解决问题入手,以发展高质党员为主线,以健全制度为要,建立起竞争有序、推选公平、程序公开、责任明确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一)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农村党员发展工作
要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要跳出就党员发展谈党员发展工作,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党员发展工作,要延伸农村党员发展工作链。目前,许多农村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党的建设问题、党风问题在党员发展工作的体现,是党风不正,党纪不严在作祟。因此,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要有新高度,新视野。一是要把农村党员发展工作作为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基础性工作抓好,各级党委和党支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把好关口。二是要把治理好现有党员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党员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作风不正,以党员身份谋利益,把“党票”当“门票”,只讲权利不讲义务,这不利于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不利于培养合格的党员;一些基层党组织不讲原则,不执行民主集中制,影响党员发展程序制度的执行,不利于推选优质党员。三是要树立正确的农村党员发展观念。克服急功近利思想、被动等待,要拓宽农村党员来源,主动挖掘培养优秀先进分子,充实党员后备力量库,规范农村党员发展渠道,增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活力。
(二)从增强制度执行力的角度完善农村党员发展机制
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关键是健全各项制度,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使制度真正能选人,能管事。这需要基层党组织根据《细则》要求,结合农村实际,以系统论的思维完善各项制度,使每一个环节要求都有详细的制度规定,每一个程序都有具体的制度安排。一是要将党员发展标准具体化,制定详细的评价衡量指标体系。即要将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到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将其融入到新农村经济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中,使先进性和纯洁性可体现、可考量,制定不能发展成为党员的“负面清单”。二是要完善“公推直选”制度。在现有的制度基础上,要进一步细化,候选人的推荐环节与票决环节同步制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申请入党人员中,村民大会、村民代表、村两委会可以差额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等额投票,根据得票数选出正式候选人,村支部委员会再根据党员评价指标体系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打分评价或投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培养。同样,在入党积极分子中发展预备党员也要有具体的制度安排。三是要健全“公示制”,村党支部要对党员发展计划、发展方式、发展过程都要进行公示,公示要做到内容规范、形式规范、地点规范、时间规范、管理规范。
(三)以抓铁有痕的力度狠抓党员发展责任落实
党员发展工作要坚持有权必有责,不为、乱为必追责的原则。要以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认真规范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一是要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机制。要定职明责,明确各级责任人职责范围;要将党员发展工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是否有计划、是否有制度、是否有落实、是否有发展。二是要健全党员发展指导督查和反馈机制。上级党组织要采取适当的方式了解基层党员发展工作情况,听取群众和普通党员的意见,以便于发现党员发展工作的问题。三是要将切实执行党员发展责任追究制。要增强党员发展工作责任制的约束力,要制定干预党员发展工作行为、不作为行为、乱作为行为的具体处罚条例,使责任追究制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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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 铭)
2016-12-08
邓国军(1984—),男,湖南常宁人,延庆区委党校讲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思想政治教育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与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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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1071(2017)01-00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