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范佳富
引导规范发展 促进提质增效努力打造我国社会智库“升级版”
◎ 执行/范佳富
专家视点
我国社会智库近年来虽然在咨政建言、理论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影响力不断扩大,但总体上看,我国社会智库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社会智库如何提质增效、规范发展呢?《意见》出台后,有关专家从多个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徐家良从社会智库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方面开出了“药方”。“社会智库的相关章程中要明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理事、会长、秘书长(主任)的权利义务,规定监事或监事会的职责。应确保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正常行使职权,重大事务决策应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理事会应根据规定召开会议,重大事务通过理事会讨论决定;监事应列席理事会,并对决策事宜和财务收支进行有效监督,一旦发现理事会违规行为,可以在理事会上当场指出,也可以事后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直接反映;此外,会长、理事长或秘书长(主任),可由知名人士兼任,扩大智库社会影响力,但要务实有效,切忌搞名人效应。总之,要通过科学的治理结构,提升社会智库自我管理能力,避免重大差错的出现。”
“社会智库的工作重点之一是提供高质量的咨政报告,因此,社会智库的团队成员应具备收集材料、分析材料的业务能力,要恪守职业道德,收集一手数据,或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变通,如委托社会组织、高校或科研机构完成;团队内部应合理分工,围绕社会痛点和政策热点加强研究分析,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社会智库可招聘兼职研究员,并根据咨询报告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减缓经费压力。此外,社会智库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使成员熟悉智库常识,重点掌握社会智库特有的知识技能和行业规范。”徐家良说,社会智库还要在完善财力支撑、与决策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提升综合能力和加强党建工作等方面下功夫。
“建设中国特色新型社会智库,既要借鉴国外优秀社会智库建设的有益经验,更要从我国实际出发,遵循智库建设的规律,明确职能任务、组织形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要让中国的改革发展实践经验和政策主张等研究成果在全球广泛传播,积极参与制定全球治理规则,增强国际话语权。”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认为,社会智库要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应注意创新运行机制: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形成研究合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通过先期储备研究、先进的研究手段、广泛的调研网络,服务党和政府各项重大政策需求;建立课题选题机制,规划长期和年度重点研究课题,全面优化研究领域和选题方向;建立科研组织机制,探索建立团队合作、联合攻关的工作机制,实行课题负责人制,有效整合各种研究资源参与决策咨询研究;建立数据支撑机制,建立各类数据库,通过对数据的定量、定性分析,为研究提供更具专业化和个性化的服务。
中国与全球化智库理事长、国务院参事王辉耀强调,智库建设需要五种能力的支撑。一是研究支撑力。智库只有扎扎实实做好研究,才能不断迸发新的思想火花、形成新的研究成果,并促进这些研究成果的国内国际传播,不断增强决策咨询能力。明确研究定位是智库研究的起点。智库须选择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领域,坚持不懈地精耕细作,力求在这些重点领域形成核心竞争力和广泛影响力。二是思想创新力。思想创新是智库的生命线,创新思想是智库的核心竞争力。智库为政府决策服务,就要站在思想领域的前沿,着眼于长远和宏观分析,具有前瞻意识,关注战略性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思路。三是社会传播力。建立多层次的信息传播机制,是智库研究成果实现影响力最大化的必由之路。这需要智库与各种媒体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机制,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四是国际传播力。在经济全球化深入推进的背景下,智库必须具有全球意识与国际视野,在加强国内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全球性问题;在充分利用国内资源的同时深挖国际资源,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五是决策影响力。智库可以通过参与竞标或接受定向委托承接政策研究课题,提供政策建议或备选方案;智库专家学者可以通过参与政府决策机构召集的专题会议提供决策建议,还可以面向政府官员提供培训、讲座等服务。这些都是智库影响政府决策的有效方式。
“我在调研中发现,社会组织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参与能力还很弱,如参与渠道不畅通、反映意见提出政策建议投递无门等。”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社会企业研究中心主任朱晓红说,尽管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由于社会组织起步晚,发展规模和能力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相比还很滞后。在《2016年中国智库发展报告》中,排名前十位的智库中,鲜有社会智库的身影。
朱晓红认为,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能够把社会智库纳入到政府决策视野。民间存在很多具有政策咨询能力的社会组织,但是与政府沟通渠道不畅,其成果无法递送给政府。通过实行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社会智库管理体制,使得政府与社会智库有了直接的沟通渠道,社会智库成果进入政府视野。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社会智库的引导和管理,避免社会智库无序发展;官方智库和高校智库应加大与优秀社会智库的交流合作力度,构建良好的“智库联盟关系”。同时,还要营造相对公平的发展环境,在身份认同和政策对接方面破解社会智库遇到的难题,充分利用社会智库在社会资源拓展、社会舆论引导和国际合作交流方面的比较优势。
“社会智库作为新生事物,它的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需要对它的地位和作用有明确的认识。要明确社会智库的定位,《意见》规定,社会智库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明确社会智库的属性,中国特色的社会智库,除了有一般性的社会智库、民间智库所具有的经费自筹、以公益性为导向、第三方立场、非营利性属性、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思想产品的特点以外,还有着自己的属性。在政治属性方面,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智库机构,它的发展必须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要求,坚持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引领社会智库建设;在社会属性方面,它要牢牢扎根中国,融入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要明确社会智库的社会作用,社会智库在咨政建言、理论研究、社会服务、人才储备、国际交流等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在社会上要广为宣传社会智库的作用,形成大力发展社会智库的社会舆论环境。”盘古智库学术委员、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梁启东说。
“从社会智库方面来说,作为咨询服务市场主体,有公平的机会和权利获取政府发布的决策需求信息,有公平的机会和权利参与政府部门的项目采购、课题委托与课题合作,有公平的机会和权利参与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包括开展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从政府方面来说,要建立社会智库向党政机关提供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数据、意见建议的制度化渠道;政策的实施效果、预算决算执行效果、政府绩效要委托社会智库进行评估;涉及公共利益的立法、规划、政策的制定和修订,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通过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社会智库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决策部门对社会智库咨询意见的回应和反馈机制,促进政府决策与社会智库建议之间良性互动。”梁启东指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性。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周湘智则认为,智库评价是确立智库行业标准、规范智库从业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树立正确导向、加强行业监管、推动智库良性发展的重要方式。当前,我国智库评价参与机构多、方法标准多、结果争议多,一些优秀但不善于“推销”自己的智库有时难以获得合理评价,少数表现平平的智库却采用有违公平的手法获得高阶评价。这降低了智库评价的严肃性、科学性,会助长一些智库的投机行为,不利于智库评价可持续发展。
应协调五种关系,提高精准水平,改革完善中国特色智库评价体系。周湘智对促进社会智库健康发展提出了自己独特的看法。“一是协调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的关系。主观评价能充分发挥评价者的主观能动性,但易受个人视野、信息占有量、专业偏好的局限,有可能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全面性;比较而言,客观评价的公平性、公开性、客观性较强,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衡量智库水准。推进中国智库的精准评价,应以客观评价为主、主观评价为辅。”
“二是协调学术性成果与应用性成果的关系。学术成果在智库研究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应在评价体系中占一定权重。但智库的核心使命是资政辅政,如果过于看重学术成果,就无法充分体现这一核心使命。此外,如果把学术成果与应用性成果‘一锅煮’,也难以精准考察智库的真实研究能力,不利于形成科学的智库建设导向。因此,推进中国智库的精准评价,重点应放在对应用性成果的考核上,考察智库在直接服务决策上形成的成果数量、作出的实际贡献。比如,领导的批示等级与数量、进入决策的对策建议等级与数量、组织参与政府文件规划研制的等级与数量,都应被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周湘智说。
在周湘智看来,协调年度评价与中长期评价的关系、协调智库排名与其他评价方式的关系、协调综合评价与分类评价的关系的也尤为重要。“从时间节点的把握上看,年度评价是当前智库评价的主要方式。这一方式的主要优点是能较为及时地反映智库在一个年度的发展情况和研究成果,也比较符合公众对智库评价的心理期待。但仅从一个年度的指标和数据来衡量智库的实力,容易出现以偏概全的情况。因此,提高我国智库评价的精准度,需要考虑增加以5年、10年甚至更长时段为时间节点的评价方式,打造一个长短结合、立体扫描的‘评价矩阵’,更全面、更准确地体现智库的真实水平。”
“智库排名具有直观性、动态性、竞争性等优点,可以成为智库评价的主流方式。但智库评价不等于智库排名,还应从多维度对智库进行考察,构建周密完善的评价体系。除了智库排名,还可采取以下几种评价方式:一是对智库建设进行综述性评价,通过回顾总结智库一年或一段时间的发展成效,综合各类排名结果进行再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分析,为智库未来发展提供思路与建议;二是对智库成果进行价值性评价,如评选年度十大智库成果、十大创新案例等;三是对智库主体进行认证性评价,如开发开放式的互联网‘智库索引’,建立具有公众查询功能的‘智库名录’‘智库黄页’等,将符合准入标准的智库纳入其中,及时剔除贴牌、套牌、违规的智库机构;四是对智库建设进行主管性评价,由智库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智库行业组织按照年度单元或建设周期,对智库建设绩效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问责或激励。此外,还可对智库从业人员进行业绩性评价,如评选年度智库人物、十大智库领军人物等。”周湘智说。
此外,综合评价是不分智库的规模、机构类型与人员数量,对所有智库按同一标准进行评估。其优点是能直观反映智库的整体实力,为公众快速判断一个智库的水准提供参考;其缺点在于缺乏对智库个性与优长的观照,不适应智库差异化、专业化、精细化的发展趋势。因此,现在一些智库评价开始尝试在总排行榜外设置一些分榜单,但仍不够丰富和深入,还有较大拓展空间。比如,既可对党政部门智库、社会科学院智库、党校行政学院智库、高校智库、军队智库、科技创新智库、企业智库、社会智库这八大类智库分别进行评价,加强同类智库的横向比较;又可对关涉智库建设的重要指标进行单项评价,如智库的专题研究能力、筹资能力、传播能力,智库的政策影响力、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国际影响力,智库的资源利用效能、产品质量、人才体系等,有效提高智库评价的精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