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伟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教务部,江西 井冈山 343600)
新时期我国网络反腐发展的新趋势
□肖扬伟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教务部,江西 井冈山 343600)
网络反腐是近年来新兴的反腐方式。新时期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网络反腐呈现出一定的发展趋势与特点:网络反腐发展迅速并已成为治理腐败行为的新武器;不断涌现的新媒体成为网络反腐的新载体;越来越成熟的网民为网络反腐发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政府回应模式渐趋主动且通过各种方式将网络反腐制度化。各种力量的良性互动有助于网络反腐的健康发展。
新时期;网络反腐;趋势
网络反腐,即政府与网民利用网络平台打击腐败行为,开展反腐宣传,进而达到预防、遏制和惩戒腐败行为的过程。从当前中国的网络反腐实践看,网络反腐主要包括官方网络反腐行为和非官方网络反腐行为:官方网络反腐主要是以党委系统、政府机关及其附属组织为主体的反腐行为,非官方网络反腐主要包括各种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公民个人通过网络载体曝光贪腐现象引起政府查证的行为。新时期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由于中央政府对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发展所引起的公民意识激增,网络反腐发展迅猛,不仅成为打击腐败问题的锐利武器,也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之一。研究新时期网络反腐的新特点、新趋势,对于认清网络反腐的本质特征,不断提升反腐效能,加强执政党建设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对腐败现象“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反腐败工作,从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思想教育、廉政文化等多方面开展立体式反腐倡廉建设。网络反腐逐渐从幕后走向前台,从草根之作登上大雅之堂。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络举报网站,开启了官方网络反腐的先河,此后,从中央部委相关职能部门到地方各级政府、党委系统,纪委监察系统纷纷开通举报网址,通过网络论坛、政务微博、微信、QQ等方式接受民众举报,官方网络反腐成为网络反腐的“主力军”。2013年9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我要举报”专栏,开通之初日均接到举报案件达760件之多。[1]2015年和2016年,中纪委又先后开通客户端“反四风”一键通举报、微信“四风”举报等,形成了“一网、一微、一端”的信息传播格局,构建了立体式的网络监督大网。网站开通三年来,实名注册用户近 5万人,每天留言数千条,日均点击量超过 300 万次。[2]仅2015年就收到举报件12.8万件。截至2016年12月2日,网站持续通报各类“四风”问题7392起,10654人被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日均通报曝光7.3人。中纪委网站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国最给力党务政务网站”。在中央纪委的引领之下,不少反腐职能部门敞开网络反腐大门,比如,2015年全国四级法院举报网站共受理网络举报信息 37967 件,在收到的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线索中,来自举报网站的占到49.2%。[3]与官方网络反腐交相辉印的是非官方的网络反腐。自2003年李新德开通“中国舆论监督网”进行网络舆论监督之后,包括“中国民生申诉网”、“中国百姓喉舌网”等一大批民间反腐网站纷纷登场,民众通过网络平台曝光、举证、批评等方式,揪出了一批腐败分子,如“房姐”“房叔”“表叔”经网络曝光后,迅速引起当地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回应,被举报分子往往应声而倒。有学者认为,2004年至2007年为民间网络反腐的初步发展期,2008年至2011年为网络反腐的快速发展期,而党的十八大后则进入网络反腐的持续发展和制度化探索期。[4]2012年以后,新的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民间网络反腐数量呈递增趋势,虽然各学者由于统计口径不一,难以精确计算每年发生的民间网络反腐数量,但每年至少有22例[5],至多达到100多例[6]。根据作者自建的案例库统计数据,2012年之后每年发生的民间网络反腐事件为50~65例。总之,网络反腐已经成为领导干部“不敢腐”的威慑力量。
新媒体(New Media)概念来自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专家高尔德马克(P.Goldmark),1967年他曾在在一份商品计划书中将“电子录像”称为新媒体,新媒体概念由此而生。美国学者马克·波斯特认为新媒体是一种双向的去中心化的交流。国内学术界认为新媒体是“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互动传播为特点,具有创新形态的媒体,主要包括互联网媒体、掌上媒体、数字互动媒体、车载移动媒体、户外媒体及新媒体艺术等”。[7]P3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新媒体的发展已经完全超越了工具角色,成为推动社会全面变革的社会化媒体。新媒体的普及对我国反腐倡廉生态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手机网民规模达6.95亿,在各类互联网应用中,即时通信、网络新闻、搜索引擎、网络视频等应用占据前四位,用户使用率均达到71%以上。在线政务领域方面,政府网站与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相结合,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在优化用户的政务体验方面得到充分显现。[8]新媒体所具有的即时性、交互性、个性化、多媒体化、分众化、全球化等特征迎合了大数据时代网民的需求,而新媒体的普及和应用不断丰富为网络反腐提供了极好的载体。
新时期以来,博客、微博、虚拟社区(网络论坛)、即时通信、网络视频网站等新媒体发展迅速,各种新媒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网络反腐中大显身手。博客自2000年进入中国后发展迅速,博客以其结合了文字、图像等多种表达方式、可以对主题进行分类等特点,通过链接其他的博客和与主题相关的媒体实现网络曝光影响力的扩张。比如,2016年7月,网友在其博客上曝光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桂某长期公车私用,且交通违法达33次。衡阳市公安局纪检部门知悉网络舆情后迅速介入调查,查明博客中反映问题属实,给予桂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9]微博是随着国外“推特”(Twitter)兴起而被国内互联网经营者仿效而进入中国的,微博主打陌生人社交,通过人与之间的“关注 ”、“被关注”网络来传播信息。截止2016年6月,我国已经有2.42亿微博用户,使用率为34%。有学者认为,微博传播具有信息高速化、碎片化,去中心化、自媒体性凸显,用户草根化,具有强烈的寂寞倾诉趋向,介质移动化,“背对脸”式信息交互等特点,[10]P30-40因而,微博反腐“是民主化得以发展的一种表现形式并起到了较好的反腐效果,正促使我国反腐败的重点由权力反腐不断迈向权利反腐,起码为这种路向的转型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深刻的启示。”[11]2016年10月,新浪微博网友@记者谈春平对外发布爆料信息称,安徽灵璧县副县长李某在微信上发暧昧信息挑逗女子,随信还附上该领导的别墅和旅游照片。安徽宿州市政府第二天即在官方微博@宿州发布通报称,宿州市委已对灵璧县副县长李某停职,并决定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12]新时期以来,网络虚拟社区成为网络反腐的重要阵地之一,中国目前的1.08亿个各类网络论坛,已经成为“草根民意的自我表达平台和平等话语下的舆论发生场,为民意制度化表达的开辟了新通道,为社会各阶层意见交流的提供了新空间。”[13]一些国内知名网络虚拟社区注册人数众多,一旦曝光官员腐败问题往往会引起舆论的聚集和扩散。比如,天涯社区注册用户达到8400万人,同时在线人数常达70多万人。2015年9月,天涯社区出现一则举报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水务中心副主任萧某与下属通奸导致其怀孕的帖子,该帖子发布后有3千多位网友回复,并被中青在线、凤凰资讯、央广网等众多网络媒体转载,舆论一片哗然。东莞市纪委迅速介入调查,将肖某免职。此外,以QQ、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软件、以交互网络电视、手机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发展迅速,在网络反腐中也充当了不可或缺的载体。
官方网络反腐主要线索来自于网民,民间网络反腐模式一般遵循“贪腐信息网络曝光—网络热议—舆论放大—反腐机关介入调查—腐败行为追究及惩处”模式。所以,网民是网络反腐中的重要主体。《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序言中提出:“铭记预防和根除腐败是所有各国的责任,同时应当有公共部门以外的个人和团体的支持与参与,例如民间社会、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的支持与参与,只有这样,这方面的工作才能行之有效。”[14]P212当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腐败分子作案手段日益智能化、电子化、科技化,只有利用科技的力量,发动民众才能不断取得反腐斗争的胜利。人民网的调查显示,87.9%的网民非常关注网络监督,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揭发社会不公,50.6%的网友认同网络监督的必要性。[15]党的十八大以来,由于网民的不断曝光和追击,网络反腐取得了不小的战绩:上至部级“大老虎”刘铁男、李春城等,下至科级甚至无级别的“小苍蝇”,凡是触碰腐败高压线,被民众公开曝光后几乎都应声落马。网络反腐由于民众的积极参与取得了较大的成功。
与网络反腐取得一定成绩相伴随的是其负面效应,部分网民法律意识缺乏,社会责任感缺失,网络反腐在一段时期内甚至有滑向另外一个极端的趋向,网络反腐出现“传播虚假信息,侵犯个人隐私,娱乐化和低俗化,网络暴力”[16]等不良趋向。有人借网络反腐之名,大肆谩骂、中伤其他公民,有人造谣诽谤损害他人的名誉,有人用过度使用人肉搜索,野蛮践踏公民的基本权利。网络反腐到底怎么了?社会一度出现了对网络反腐的质疑,上述人民网的调查也表明,27.5%的网友认为网络监督只是网友们在宣泄不满情绪。如何形成风清气正的网络监督环境,匡正网络反腐不良趋向,最大限度的发挥网络反腐效用?主要依靠对象是谁?应该是大量的有社会正义感、责任感、懂法律、守文明的网民。
新时期以来,党和政府大力推行依法治网,倡导文明上网,加大对网络谣言、网络侵权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网民逐渐趋于成熟。第一,从网民的学历层面上看,高学历网民总量正在增多。随着国家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和高等教育的逐步大众化,高学历网民绝对数呈明显上升趋势。1998年底,我国网民中大专以上的网民为172.2万人;2008年底,大专以上的网民为8075.8万人;2012年底,大专以上的网民为11900.4万人;2015年底,大专以上网民为14484万人[17]。高学历人群受教育程度高,对社会变革和政府行为的看法趋于理智和中立,他们不断加入网民队伍当中,对整个网民队伍素质提升会起到引领作用;第二,从近几年网络反腐舆情的实际发生状况看,并无重大网络舆情发生。党的十八大以前,网络反腐舆情可以说是“你方唱罢我来登场”,2008年甚至被媒体誉为“网络反腐元年”。党的十八大以后,网络反腐舆情仍然不少,但缺乏涉及全国性的、影响巨大的网络反腐舆情,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表哥”杨达才等波及全国的网络反腐案例。2016年7月,人民网新媒体智库官方账号——新策论发布《2016年上半年移动舆论场谣言传播报告》显示,2016年第二季度的网络谣言已经比第一季度有所减少,当前网络谣言主要集中在社会安全、日常生活、交通出行、公共政策等方面,吏治反腐方面的谣言远少于以上谣言,在17种类型中居倒数第二。[18]从以上两方面分析可以看出,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新一代“四有”网民群体正在逐渐形成。
政府回应思想在西方源远流长,古希腊时期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对政治的统治应当实行法治,其视野中的法治实质是众人之治,即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对政府实现平等和民主管理。在他的著作中可以找到最早关于政府回应的论述。在上世纪70年代开启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中,一大批西方学者对政府回应作了诸多论述。如,美国学者斯塔林就认为,政府回应“意味着政府对民众对于政策变革的接纳和对民众要求做出的反应,并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问题。”[19]P132国内对于政府回应的研究起源于本世纪初,以俞可平为代表的善治理论学者多次论及作为善治内涵的政府回应性特点,认为回应性越强,善治程度就越高。
网络反腐实际上是民众反腐民意在网络世界流淌的结果,政府与网络民意的回应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当前我国政府对网络民意的回应可以分为“无回应、被动回应和主动回应”[20]P124等三种类型。政府对网络民意不回应即对网民要求不表态,不解释,让网络民意自行消亡;政府被动回应网络民意是指网络民意的逐步壮大后,政府被迫改变不回应的策略,作出与网民相一致的调整行动;政府主动回应民意则是政府主动步入网络空间了解民意诉求,对民意进行分析和引导的过程。在网络反腐出现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部分基层政府还未树立网络危机管理的意识,出现了“包庇掩盖式、敷衍推诿式、观望拖延式、草率盲目式、多头无序式”[21]等回应误区,甚至部分地方政府不回应网络反腐舆情。诸如此类的无效回应,打击了民众举报腐败现象的积极性,助长了腐败分子的气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
新时期以来,政府对网络反腐舆情的模式逐渐由被动回应转向主动回应,而且回应速度明显加快。2016年7月,国办发布《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通知》对政务舆情回应的责任、标准,如何提高回应实效,建立回应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做了规定,是政府主动回应网络反腐舆情的重要标志;2016年2月和11月,中办和国办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规定重大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22]2012年11月份,雷政富事件创造了63小时“秒杀”一位正厅级官员的纪录。学者相关的研究也证实了十八大后政府在回应网络反腐舆情方面的态度和速度转向,通过对172例网络反腐事件政府回应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政府回应时长整体上呈现一种波动下降态势,并在 2013 年后逐渐趋于平稳,政府回应也越来越及时。”[23]作者自建的2008-2016年网络反腐案例库包含256个案例显示,党的十八大之前政府回应的平均时效为24.42天,党的十八大之后回应平均时效降低为18.93天。
如何防止由于公民政治参与扩大而带来社会动荡和国家衰朽是美国著名政治学者塞缪尔·亨廷顿研究发展中国家政治稳定和政治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核心议题。同样,“在中国的社会发展中,建立一个能将公民政治参与扩大与政治制度吸纳之间保持适度平衡同时将极端行为边缘化的国家社会关系,才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真谛所在。”[24]P50网络反腐究其本质是一种公民参与惩治腐败行为,如何实现网络反腐的制度化,通过制度安排实现网络反腐的健康发展,事关网络反腐的未来。网络反腐的制度化过程,就是党和政府通过法律、条例、规章、制度等方式划定网络反腐的边界,消减其负面影响,使其效用最大化的过程。
由于网络反腐某种程度上是带有明显中国特色和印记的反腐方式,国际上对网络反腐制度化可资借鉴的经验很少。事实上,党和政府较早发现了互联网可能会给社会政治生活带来负面效应,通过制度的约束防止网络言论失控和网络监督异化。2000年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制作、复制、发布、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或在互联网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等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最早关于规范网络言论的法律规定。同年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再次严禁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他人。这是对网络监督更高层级的制度化要求。2005年的发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开设反腐网页,正确引导网络舆论;2008年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重申要大力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并要求领导干部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2010年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要承担民事责任,网络服务商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第一次从法律层面规范网络反腐行为。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与此同时,十八大后的网络反腐制度化进程明显加快。2013年8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抓获网络推手“秦火火”(秦志晖)、“立二拆四”(杨秀宇)、周禄宝、傅学胜等人,其中周禄宝曾经在网络举报某市长戴5块表,后经该省纪委认定均为本人购买,傅学胜曾在网络编造“情妇举报上海金山区公安局长贪腐”的帖子。2013年9月,“两高”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打击网络反腐中的造谣诽谤提供了司法依据。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深化改革、提升国家治理能力高度提出要健全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2013年12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重点新闻网站要办好反腐倡廉专栏和专题,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重视和加强舆论监督,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2015年,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了与网络反腐相关的规定,规定网民通过网络传播虚假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等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11月通过的《网络安全法》则对网络信息安全做了规定,对违反信息安全的网民个人、网络运营者、网信部门违反规定课以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将为网络中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提供了法律保障。
网络反腐是新时期反腐倡廉的一种方式方法创新。党的十八大后,网络反腐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与特点。可以预期,随着网络的逐步普及和各种新媒体助力,政府充分发挥在网络反腐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关注回应网络反腐舆情,加快网络反腐制度化进程,随着广大网民素质的提升,网络反腐必能与制度反腐相互相成,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继续发挥独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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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硕兵)
The New Development Trend of Online Anti-corruption in Our Country in the New Period
XIAO Yang-wei
(DepartmentofTeachingAffairs,ChinaExecutiveLeadershipAcademyJinggangshan,Jinggangshan,Jiangxi343600,China)
Online anti-corruption is a way of fighting corruption newly emerging in recent years.In the new period,particularly since the Eighteen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Party,online anti-corruption has exhibited some development trend and characteristics:online anti-corruption has developed rapidly and become a new weapon for controlling corruption;the rising new media has become the new carrier of online anti-corruption;the cyber citizens of ever-increasing maturation has laid a solid mass foundation for online anti-corruption;and the government response has gradually become proactive and has taken various measures to institutionalize online anti-corruption.The benign interaction of different forces is helpful fo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online corruption.
new period;online anti-corruption;trend
2017-03-10
肖扬伟(1976—),男,江西泰和人,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教务部教学管理处副调研员,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网络反腐激励、约束与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6BDJ029)的阶段性成果。
D630.9
A
1674-0599(2017)03-01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