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洪儒
(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 社会法律所,河北 石家庄 050051)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邢洪儒
(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 社会法律所,河北 石家庄 050051)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学习宣传贯彻好六中全会精神,并将其深化、内化、转化、外化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实践中,对于我们党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我们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并将其深化、内化、转化、外化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实践中,对于我们党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加油站”。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党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根本要求与核心要义,也是贯穿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历程的重要主题和中心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治国理政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明确提出“六个从严”(即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为我们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了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
十八届六中全会为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定盘星”。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党内政治生活,为保证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完成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早在1929年12月的《古田会议决议》中,毛泽东就提出“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制定并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新时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作出部署。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迅速推进,党的建设在新形势下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党内政治生活部分存在政治性、原则性不强,时代性不够,战斗性差,庸俗化等问题。在新形势下如何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成为迫切需要推进的党建任务。全会通过的《准则》,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处处体现了严的态度、严的标准、严的规定,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体现了时代性、创新性,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和发展。
十八届六中全会为加强党内监督制定了“路线图”。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1926年4月,广东的党组织建立了中共广东区执行委员会检查委员会,这是我们党的第一个纪律检查机构和党内监督机构。1927年,党的五大决定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制定了党内监督条例。但总体来看,监督制度体系化不够,监督威力还显不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全面从严治党,既需要全方位用劲,也需要重点发力。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研究党的建设如何抓时,就决定从制定实施八项规定切入,以反“四风”为突破口,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条例》,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规范。引起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热烈反响与强烈共鸣。
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加系统地提升到新的高度,开创了党的建设新格局和新境界。十八届六中全会从三个方面体现了丰厚的战略价值。
(一)政治价值
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这不仅将造福中国,而且将影响世界。党的历史反复证明:“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党中央、全党必须有一个核心。2016年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提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这是我们党95年奋斗历程的深刻昭示,是我们党3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史总结,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是统一思想、凝聚意志、汇合力量的强大武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成就,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受到了国际社会高度赞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实践的选择、历史的选择,是全党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二)理论价值
从1981年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开始,改革开放以来的7次六中全会,主要聚焦意识形态问题和党建问题。几年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相继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专题研究,这次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这样一来,“四个全面”完成了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两次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深刻阐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入回答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学习好、理解好、贯彻好这些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举措,对于更加自觉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实践价值
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在长期实践中,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腐败斗争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对腐败零容忍,打虎拍蝇,反腐成效明显,赢得海内外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制度治党作为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来抓,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已达50部之多。六中全会专门通过《准则》和《条例》,就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一个重大安排。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以中央全会来研究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这三个层次的政治生活建设,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历史上尚属首次。六中全会聚焦从严治党、制度治党,有助于将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密,让从严治党有“章”可循,这充分显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钢铁意志和坚强决心。
(一)深刻认知《准则》和《条例》的鲜明特色
《准则》和《条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不松懈,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即通过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从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等多方面健全制度机制,使党的制度建设越来越健全完善,进而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准则》和《条例》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鲜明特色:一是突出改革创新,实现了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与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改革创新的紧密结合。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实现了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的紧密结合。三是突出领导干部特别是对高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实现了对全党的要求与对领导干部的要求的紧密结合。四是突出制度性规范,实现了原则性要求与制度性规范的紧密结合。
(二)科学把握《准则》和《条例》的丰富内容
《准则》和《条例》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指明了具体方向,规划了现实路径,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奠定了思想基础和制度保障。《准则》和《条例》体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的统一、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统一、依规治党和依德建党的统一、突出重点和兼顾全面的统一、治标和治本的统一、高线高标准要求和底线最基本要求的统一、抓领导和领导抓的统一。《准则》稿分三大板块、12个部分:第一板块是序言,属于总论。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第二板块是分论,是主体部分。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12个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条例》稿共8章、47条,也分三大板块: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列了9条。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列了27条。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其中,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现行条例的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列了11条。分别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规定。条例没有对中央部委和地方党委制定实施细则作出授权规定,体现全党必须一体执行,防止搞变通、打折扣。
(三)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全面贯彻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握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要把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作为基本经验,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真正做到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把握好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抓好思想教育、纪律要求和选人用人这些关键问题,充分运用党组织生活这个平台,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二是把握好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的基本要求,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局面。要坚持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各级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织密党内监督之网。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基本要求,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邓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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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0169(2017)01-0010-03
邢洪儒(1964-),男,河北万全人,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社会法律所所长、全国党建人才库专家、河北省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主要从事党建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