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问题研究

2017-01-24 14:18程度云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7年10期
关键词:消防工作消防火灾

程度云

(黄冈市公安消防支队,湖北 黄冈 438000)

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问题研究

程度云

(黄冈市公安消防支队,湖北 黄冈 438000)

消防工作以“防”为主,以“责”为先。落实三大消防安全责任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体现,是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举措,是经济社会进入新常态和消防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下论证和实践“预防为主”这一方针的重要手段。

消防工作;三大责任;系统化

消防安全责任从宏观上讲主要是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专指行政性管理部门,包括行政型行业管理、企业型行业管理和中介型行业管理三种类型,以民政部门为例,属于典型的行政性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三大消防安全责任)。从消防工作整体情况看,三大消防安全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用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三大消防安全责任相互联系,构成一个完整的责任体系。笔者结合消防工作实践,坚持问题导向,分析影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原因,探索并提出了系统化解决方案,力求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有益的、可操作性的路径。

一、当前落实三大消防安全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龙头责任”未压实

1.从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暴露出的问题看,少数地方政府在火灾防控工作上履职尽责不力

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55人),8人失踪(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住院治疗(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304幢建筑物(其中办公楼宇、厂房及仓库等单位建筑73幢,居民1类住宅91幢、2类住宅129幢、居民公寓11幢)、12 428辆商品汽车、7 533个集装箱受损;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指出,这起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充分暴露出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对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严重失察失管、严重不负责任。《调查报告》称:“天津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滨海新区党委、政府未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天津市委、市人民政府未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安全生产、港口管理、公安消防等法规政策,对天津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统筹协调不到位,对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政府管理职能的问题负有责任,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等部门和滨海新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对有关部门、单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行为失察失管,对城市规划执行、交通运输、公安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滨海新区党委、政府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规划、交通等法规政策,未认真组织开展天津港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等所属部门违反市、区域规划行为失察失管,对城市规划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主要有五大职责:一是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是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三是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四是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五是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如果天津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了这些职责,也许事故就不会发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也不会遭受重大损失。

2.从工业园区大量企业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看,少数地方政府以牺牲安全追求经济发展,“一岗双责”严重失衡

“一岗双责”是指既要履行岗位业务的专业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少数地方政府领导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牺牲安全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的问题;个别地方政府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存在“先上车、后买票”吸引一些企业落户园区、纵容企业逃避消防审批、干预消防部门正常执法、企业未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即开工建设、未申报消防验收即投入生产等问题,项目“落户”园区后就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如:黄冈市下辖红安县在该县工业园区设立了管委会,并授权管委会对相关职能部门进入园区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县政府许可一律不得进入园区执法,导致60多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直接入驻园区。2016年,因国家加强对土地、房屋产权认证工作,园区企业急需办理产权证,需要消防审批手续,消防部门进园区检查时发现问题十分严重,10多家企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大部分企业“带病”生产。

3.从担负消防工作领导责任的角色来看,“政府统一领导”缺乏力度较为普遍

《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但实际上有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没有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消防安全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目前,部分地方消防工作均由人民政府副职担任,责任效能以及调动的行政力量和公共资源有限,难以上升到“一把手”工程,解决问题和困难效果不佳。从组织架构看,国家层面没有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全国消防工作缺乏有力的指导,难以协调国家各部委开展好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省市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作为同级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组织较为松散,没有实体化运作,作为办公室的同级公安消防机构,在推动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过程中常常是措施乏力、“推而不动”;县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作为政府机关非常设机构,其法律溯及力不够、行政约束力不强,成员单位之间缺乏紧密联系。由于对政府各职能部门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消防工作依然是消防部门一家单干,收效甚微。

(二)线上责任未“织密”

1.部门监管难以形成合力

《消防法》规定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工作职责,但不够具体。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规定了建设、商务、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文物等部门应当加强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工厂、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消防安全职责,但行业之间缺乏联系,实际工作中各自为政。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普遍是联合辖区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工作并没有纳入和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3]。

2.专项治理不严不实

2009年以来,公安部消防局组织部署了2次“五大”活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2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2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次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2次“清剿火患”战役、3次夏季消防检查,还组织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点)、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质量、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居民住宅小区、电气火灾防范、文物古建筑、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专项联合治理20余次,但预期效果不佳,有的已检查过的单位仍然发生了重大火灾事故,主要问题在于基层行业部门没有扎实推进集中整治行动,监管不动真格,遇到难题绕着走。如,2016年,湖北黄冈市政府牵头组织住建、公安、工商、城管、文化、消防等部门对黄冈市黄州区体育路歌厅一条街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整治,虽然开展了联合检查却没有实施好联合整治,一些部门对涉及办证等核心利益都以消防部门先出具法律文书为由不动真格,仅靠消防部门逐家清查、逐家制定整改方案、逐家跟踪督办,耗时半年,才将65家歌厅共计329处火灾隐患整改到位。

3.源头管控违规操作

从源头上有效消除火灾隐患,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对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事项联合把关是关键,但少数部门不按法律规定办事,对涉及消防安全事项行政审批不以消防审批为前提,认为无消防许可并不影响其正常生产、合法经营,致使消防行政审批落空。如,2017年就发现一些民办学校未取得消防部门核发的合法手续,教育部门就事先批准其开办;一些重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合格,住建部门就事先下发施工许可证批准施工单位施工。2015年5月2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大火灾,造成38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这起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行业主管部门违规审批问题,失火单位为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民办养老机构,起火建筑违规使用易燃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仅配置有灭火器,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且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备案抽查。

(三)点上责任未压紧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各类高层、地下、大空间、大跨度、多产权建筑,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新型经济体日益增多,符合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也越来越多。《消防法》与公安部令第120号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消防工作行为,加强了单位对自身消防安全的管理,各高危、重点单位总体上能够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但仍存在着不少问题。

1.主体意识不强

长期以来,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采取"一对一"方式,造成管理与监督、行政管理与自身管理界限模糊,单位自身应该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部依赖于公安消防部门,淡化了责任意识,认为消防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事。虽然公安消防部门对单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与教育,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依然不高,一些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主动性不强,被动应付公安消防和其主管部门的检查。

2.法人代表人岗分离

一些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逃避经营风险或处罚,出现了“影子法人”,背后操控经营运作,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人是前台法人,前台法人任何事都要听命于“影子法人”,而“影子法人”长期不在单位。

3.重效益轻安全

一些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受经济利益驱使,在生产或经营中不注重自身防火检查,对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尤其是消防设施损坏后,不愿意投资维修。

4.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

检查发现,一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没有开展防火巡查,一些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长期未持证上岗,长期安排1人值班,或安排其他岗位人员代班。

5.固定消防设施完好率严重偏低

根据调查,有些地方固定消防设施完好率不足20%。特别是部分设有自动消防设施高层住宅小区由于缺乏维护,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6.消防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普遍不高

一些重点单位为了减少支出,把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变成了兼职人员,有的甚至安排一些难以履行职责的老弱病残或文化素质相对低下的人员来管理消防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未经专门培训匆匆上岗。如,2016年,黄冈市有5 100人参加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考试,通过率只有21%。

7.防火档案管理混乱

少数重点单位消防活动、检查巡查、消防控制室值班等信息,记录填写普遍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

8.户籍化管理网上网下“两张皮”

2016年,黄冈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全市1 637家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情况进行清查,发现300多家无专人维护“户籍化”管理系统的单位。

二、三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原因

(一)法制建设不完善

从现行的法律法规看,目前还没有一部国家层面法规对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领导责任、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行系统性规定,《消防法》第2条、第3条、第4条、第8条、第16条、第17条等条款只对消防安全责任作了有限的规定。如,2015年5月2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大火灾,这起火灾就暴露出河南省民政部门没有关于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和规范性标准,缺乏对养老机构的建筑、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具体要求,导致养老机构火灾防控能力普遍不高。《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规范了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方法,为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和构建社会消防管理体系奠定了制度基础。但是,对单位的约束机制没有相应建立,61号令要求的单位消防工作标准没有有效落实。

(二)考评考核不严谨

近年来,组织大型消防工作考核主要分三个层次:一是国务院对省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年度考核;二是省级人民政府对地级市人民政府消防工作年度考核;三是地级市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年度考核。一般地级考核在1~2月份、省级考核在2~3月份、国家级考核在4~5月份,这样的时间安排不够合理,很多地方1~5月份大部分精力用在迎接考核上,其他工作因错过了时间和时机很难跟上和弥补。三级考核具体操作多数依据《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包括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三个方面16大项48个小项,既有责任制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宏观指标,也有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政审批、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检查、消防宣传等具体特定的工作,考核“硬指标”偏少、“软内容”偏多,弱化了社会化工作重点。由于时间仓促,对消防专项规划编修、市政消火栓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消防经费保障、建筑工程消防审验等重大消防工作没有进行最源头、最原始和第一现场精确核实、比对。另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提出,每年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4],省、市、县三级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消防工作考核办法》,但从省、市、县三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上看,大部分没有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由于考核依据不科学、时间安排不合理、过程不细不严格、考评结果运用不坚决,导致一些地方政府领导、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认真,得过且过。

(三)管理人员不专业

一些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多数是从听消防部门汇报、从媒体上看火灾案件新闻获得消防知识,绝大多数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消防知识水平相当有限。一个部门落实消防工作监管责任如何与其安全岗位的领导干部是否受过消防理论知识专业培训有一定的内在联系,而一些部门大量缺乏消防专业管理人才。一个单位是否较好地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素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关键,但是一些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流动性很大,达到一定水平的消防管理人十分稀少。相反,如果政府、部门、单位多一些消防工作“明白人”,他们就会知道消防工作“怎么干、干什么”,消防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能力和水平也会有较大的提高。2017年4月以来,湖北黄冈市政法委牵头,组织2个市、4个区、7个县政府主要领导、消防安全委会成员、公安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社区主任、村长、派出所消防民警、网格员等共计4 332人分6批6期到黄冈市国安消防职业学校进行为期一周的消防知识集中培训,通过培训,极大地提高政府、部门、单位消防工作主动性。2017年7月,黄冈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完成上半年消防工作责任目标情况进行考评考核,考评发现:各县市区政府均完成上半年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部分还超额完成。其根本原因在于: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大培训,政府、部门有了消防工作“明白人”,消防工作不仅提速,而且提质。

(四)基础工作不扎实

一些地方政府对火灾风险评估研判不深入、不细致,没有真正找到本地区的火灾风险源、风险点、风险单位场所,评研失真导致在消防工作决策上偏离重心,责任分解不到位。虽然在国家推进大数据建设的背景下,一些部门建立了相关信息平台,但因部门“利益化”,多数没有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落实监管责任是“隔山打牛”。一些地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经常,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被动接受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相反,如果基础工作扎实,一些不稳定的潜在因素就有可能消除。2009年2月2日1时30分左右,湖北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团方大道南侧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发生火灾,在该中心内的利万家购物广场(百货部分7个承租户)、团商家具城和梦幻娱乐城受灾,过火面积2 900 m2,直接经济损失3 534 111.11元,无人员伤亡。在火灾扑救中发现:团风县(建县时间短,县城原为黄州区的一个建制镇)市政建设滞后,市政给水管网的主供水管为支状管网,管径普遍为150 mm以下,管径过小,而且主干管道老化,导致发生火灾需要增压时,水压不敢加大,严重影响了灭火行动。这一事实引起了黄冈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当年起,该市政府下定决心,按每年增建1 000具的速度推进市政消火栓建设,同时,结合市政道路改造、建设,同步推进市政消防给水管网建设,通过几年的努力,该市新增市政消火栓7 000多具,不论在城市,还是在乡镇,市政消火栓给水系统均达到规范要求,彻底消除了因市政消火栓系统给水不足影响灭火行动问题。由于这项基础工作做得十分扎实到位,给火灾扑救提供了充足的水源、水压,极大地缩短了灭火行动时间,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几年来,该市未发生1起因灭火行动时间问题引发的争议。

(五)查处问责不严格

一些地方多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但火灾隐患总量仍然难以下降,最根本的原因是重检查轻处理,放任火灾隐患总量不断增大和违法行为大量存在,直接导致消防安全有责不依、有责不尽。而在事后问责上,责任追究多数停留在重特大火灾事故本身,而对于消防工作责任不落实、不到位、不履职尽责等问题,几乎没有进行追责,导致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消防工作心存侥幸,消防安全责任难以落到实处。反之,如果查处严格、问责深入,消防工作成效就大不一样。如,湖北黄冈市公安消防支队从2011年起,坚持每年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100多处,对在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依法严格实施处罚,对因建筑结构、多产权、单位无经济能力整改等历史和客观原因确实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采取查封、搬迁、政府“买单”等多种措施强力推进整改,并做到隐患未整改到位措施力度不减,几年来,坚持对重大火灾隐患严格查处,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年至今,黄冈市未发生1起一次死亡2人以上火灾事故。再如,黄冈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北黄冈市1家经营超市的国营企业,2015年6月22日凌晨,该公司的三级单位黄州副一便民店发生火灾,过火面积43 m2,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无人员伤亡,火灾因电气短路引发。火灾事故发生后,黄冈市公安消防支队对这起火灾进行了认真细致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后,对过失引发火灾的当事人进行了拘留处罚,并责成黄冈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在系统内部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黄冈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迅速召开董事会,研究对三级单位黄州副一便民店店长、原店长、原电工,二级单位超市公司黄州区域经理、超市公司副总经理、原总经理、现任总经理,黄冈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部主管、防损部部长等9名同志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警告处分,随后,该公司以正式文件形式下达了对以上人员处分决定。这次严肃问责,对黄冈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业务部门负责人,其下10个二级单位、21个三级单位法人代表产生了极大振动。该公司上下纷纷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累计投资1 500多万元更新、维修了消防设施,在内部制定一套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集中培训培育了20名消防工作“明白人”,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高。2015年6月以来,该公司未发生1起火灾,年年被表彰为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其消防工作经验也被借鉴和推广。

三、压实三大消防安全责任的关键措施

(一)抓制度法规制定,系统化完善消防安全责任

一是健全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消防责任制也要实行“一把手”工程,将责任分解落实至省、市、县、乡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行业系统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领导责任体系。二是适时修订法规。把消防安全责任作为单独一个章节写入《消防法》,进一步具体明确省级人民政府、地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消防安全职责。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职责,以及社会单位(包括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在《消防法》中增加相对应的处罚条款。三是完善配套规定。根据修订后《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的有关规定,以国务院名义印发“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各部委出台相应的“行业消防安全责任规定”,以省级政府名义出台“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实施细则”,系统性完善消防安全责任法定规定。在《消防法》一时难以修改的情况下,可先行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消防安全责任暂行规定”,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成熟后再上升到法律高度。

(二)抓考评问责,推进政府、行业部门主动作为

1.科学制定考评内容

消防安全考评的“纲和目”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省、市、县三级政府年度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相对应。要根据消防工作发展现实需要,提请国务院修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对省级以下政府、政府工作部门履行的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明晰。修订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印发的《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确保考评依据更趋完善。同时,还要注意考核的时效性,省、市、县三级政府要依据修订后《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当年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上报上级政府审核批准实施,考核时依据“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使考核工作科学有序、有的放矢[5]。

2.切实增强考核实效

主要从七个方面落实:一是明确考核对象。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设计消防考评责任体系,将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社会单位等责任主体纳入考评对象中。通过考核其履职情况、社会面的火灾防控、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等,综合评价政府的消防工作履职情况和一个地区的消防安全整体情况。二是科学制定标准。要根据我国东西部、城乡经济发展实际,制定差异化的考评内容。对于指标任务,发达地区可适当高一些,欠发达地区可适当低一些。对于具体内容,要侧重重特大火灾事故及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专项资金投入、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地方法制建设、公益性宣传等宏观层面,或加大重点考核内容的权重,不宜面面俱到。三是理顺考核方式。变“明考”为暗访和明查相结合,变年终一次考核为阶段验收;实现“总结成绩为主”向“查找通报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为主”转变。四是合理安排考核时间。变“翻年结算”为当年结账。五是创新考核程序,变中央考核地方为公安部牵头、省与省之间交叉考评与中央随机抽考相结合。六是突出考核重点。重点考核政府和部门消防工作履职成效,把考核目标由消防部门转移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七是理顺评价方式,综合“考核评议结果和问题整改结果”进行最终评定。

3.严格问责追责。主要从三个方面严格执行:首先,对火灾防控不力的,要严格分层问责。如,行政区域内发生3次较大火灾事故的,对县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实施记大过处分,对地级政府分管领导要实施警告处分;行政区域内当年发生1次重大火灾事故的,对县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实施撤职处分,对地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实施记大过处分,对省级政府分管领导要实施警告处分等。其次,对未完成年度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的,对政府分管领导、主责部门主要领导要给予处分。再次,对消防工作问题突出的,要点名道姓通报,适时约谈警示。总之,以“大考核”的内容全面做好消防工作的大布局,以“大考核”的严谨作风全面改变政府、部门消防工作作风,以“大考核”严格问责全面树起考核的权威,努力形成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主动作为,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工作格局。

(三)抓精细管理,推进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1.抓好社会单位“关键少数”管理

确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主体,要求其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负责,一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督促火灾高危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关键人员”管理台账,对逃避经营风险或处罚单位要建立“影子法人”备案制度。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汇报机制,在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要通过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汇报制度,增强单位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参与意识,提高重视程度,每季度针对自身安全管理中发现和解决的问题,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阅后签字,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2.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提高单位“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就是要求单位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最终生成迅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及时引导人员疏散的战斗力。

3.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

加大对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的处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单位违法违章发生火灾的处罚力度,敦促单位进一步重视消防安全;加大对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大检查,发现有未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要创新思维,大力推进火灾高危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资质认证建设,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5.大力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社会单位规范消防管理行为、整合消防管理资源、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改进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措施。通过在社会单位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使单位消防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职责明确、责任落实、设施完备、培训到位、管理有序,形成“防火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格局

6.大力推进“三防”建设

积极推广消防监控技术、信息化技术并进行联网,公安消防机构建设面向社会单位的互联网公共消防安全服务平台,赋予该平台消防宣传教育、消防网校、员工在线考试、消防曝光台、消防业务咨询、防火检查、巡查、监控数据上传、消防电子政务(发文、行政审批、视频会议等)、值班人员、消防设施、重点要害部位、火警、灭火救援远程监控、重大节日前消防预警、短信、邮件发布、单位之间相互业务工作观摩、工作评比等功能,指导监控高危、重点单位的消防工作运行落实情况,真正把人防、物防、技防的消防工作落实好,确保万无一失,无一疏漏。

[1] 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R].2016.

[2]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Z].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

[3]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Z].2011.

[4] 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工作考核办法[Z].2013.

[5] 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Z].

(责任编辑陈华)

StudyonHowtoImplementFireSafetyResponsibilities

CHENG Duyun

(HuanggangMunicipalFireBrigade,HubeiProvince438000,China)

To improve fire safety, efforts shall be made on “prevention” and priority shall be placed on “responsibility”. Implementing the three major responsibilities of fire safety is not only an important manifestation of promoting fire service’s socialization, but also a key measure to effectively prevent and control fire, and maintain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In addition, it is an important means for the economic society to enter a new normal, and for the fire fighting force to demonstrate and practice the principle of “prevention first” when facing new situation and problems.

fire safety; three responsibilities; systematization

2017-06-13

程度云(1973— ),男,安徽安庆人,工程师。

D631.6

A

1008-2077(2017)10-007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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