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舸
(西安交通大学 社会学系,陕西 西安 710049)
政府的职责定位与农民工组织化中社会资本的整合*
—— 基于南昌市“散工劳务超市工会”的调查
杨 舸
(西安交通大学 社会学系,陕西 西安 710049)
近年来,社区农民工工会成为各个地方创新农民工社会管理的典型代表,并以此作为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亮点。本文对这种环境下组建的散工劳务超市工会展开调查,分析该类工会社会资本的生成和运行困境,反思政府在完善农民工劳动关系中的定位,认为政府在改善农民工劳动关系中存在定位不准的问题。
农民工组织;农民工工会;政府;社会管理;组织社会资本
近年来,社区农民工工会成为各个地方创新农民工社会管理的典型代表,甚至有些地方政府将农民工加入工会的数量成为工作目标。这些现象似乎表明,基层农民工工会在实现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作用非常重要。社区农民工工会究竟在什么样的环境下组建起来的,这类组织的社会资本是如何生成、运作和消长的?政府、农民工工会领导层和普通农民工会员等不同群体在农民工工会运行中扮演者何种角色?政府所倡导的参加基层工会的目标、范围对农民工来说,在多大范围内有意义?基于这些问题,笔者以南昌市散工劳务超市工会为研究对象,分析政府在组建农民工工会中的职能定位和该工会的社会资本运行,并思考如何实现二者资源的整合。
社会转型期,我国劳动关系出现了劳动关系主体的明晰化、劳动契约规范化和劳动力市场化运作等特点的同时,[1]劳动关系也出现了复杂化倾向,如非均衡化、非经济化、体制内外内卷化和非国内化等新特征。[2]这些变化在作为新产业工人的农民工身上表现更为明显。[3]就农民工而言,就业歧视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以及非正规就业理论的创建是国外学界对该项研究的最大贡献。以此为基础,有学者建立起个人偏见、统计性偏见、非竞争性歧视模型。农民工在就业方面面临职业歧视、工资歧视、人力资本投资歧视和就业保障歧视。[4]由于户籍障碍等因素的存在,非正规就业成为农民工就业的主渠道。[5]不同转移状态的劳动者的素质存在明显差异,成为影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否顺利、稳定转移的因素之一。[6]构建农村转移劳动力社会政策应该成为解决问题的核心。[7]因为人力资本存量低对农民工就业的障碍表现得越来越强烈。[8]导致在内部劳动力市场或晋升机制中,农民工存在很大障碍。[9]
因此,学者必然将目光投入政府,迫切要求政府及时找准自身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定位。[10]作为劳动关系主体中三方之一的政府,在规范劳动关系良性运行中,必须具备承调节劳动力市场、维护作为弱势的劳动者权利以及规范劳动者组织构建的担当。政府在规范劳动者组织构建的担当中,就是政府的职能能有效地与农民工工会对接、整合。在此,有必要归纳一下我国现阶段农民工工会的发展状况。
自2000年以来,中国各地的工会组织开始尝试用社区工会、小型工会等形式来帮助农民工。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黑龙江、河南等省建立一些小型工会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湖南省湘潭市也在劳动力密集、维权压力大的建筑行业建立农民工工会。逐步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义乌模式”、“广东模式”和“鲁园模式”。[11]“鲁园模式”是以社区为依托的农民工基层工会建设成为农民工组织化的一种途径;“广东模式”是基于以“老板工会”为特点的农民工工会的异化,存在不少弊端,遭到政府的摈弃;“义乌模式”工会的生成模式需要特殊的经济发展模式。总体衡量起来,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散工工会在一定程度上的可行性更大,许多地方政府也纷纷效仿“鲁园模式”,组建基层农民工工会。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职责定位要想与农民工工会有整合的可能,必须挖掘农民工工会所具有的社会资本,然后进一步分析这些社会资本与政府职责整合的程度。基于此,笔者调查了在南昌市具有典型农民工工会特点的散工劳务超市工会。
城市存在大量农民散工,形成了“工人站街”景象,是典型的非正式的劳动力市场。学术界称这种就业方式为“非正规就业”。[12]以南昌市为例,改革开放以来,南昌的经济快速发展,散工、钟点工有了市场需求空间,许多农民工能够依靠街头揽活实现就业。有些民工很难或不愿意找固定工作,他们“流落街头”找工作。同时,雇用散工使许多单位降低了用工成本,再加上现有的正规的劳动力市场与职业中介机构所提供的就业机会与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存在许多问题,许多农民工无法通过正规的劳动力市场找到工作,因此许多外来农民工将城市某些路口变为他们寻找工作的固定的劳务市场。这也可以看出,这是散工群体的就业信息资源非常有限的一个表现。
在南昌市,大量农民工聚居在“城中村”或城市社区,作为散工站在马路上揽活,这些散工多从事建筑行业。近年来在南昌市形成了大大小小近30个马路边的劳务集散地,其中东湖区有8个、西湖区11个、青山湖区6个、红谷滩2个、高新开发区2个。这些集散点加起来,每天约4000农民工站在马路上等活干,形成了农民工站街的景象。农民散工一般是以自然村、行政村或乡镇为纽带,以县域为单位,以亲带亲、乡帮乡等初级血缘、亲缘为桥梁,流入到南昌打工。比如在赣江大道与庐山南大道的交汇处以新建籍农民工为主,在孺子路与船山路的交汇处以高安籍农民工为主。二是以行业所需工种进行聚集,比如在孺子路与船山路的交汇处、坛子口等地就聚集了装修业所需的搬运工、木工、水电工、漆工等。建筑行业散工集中点主要有这样几个:广场南路口、师大立交桥下、丁公路口、洪都北大道汤家村口、青山北路立交桥下等。非正规雇佣、劳动贫困阶层、流浪者经常与这些散工群体联系在一起。“工人站街”景象背后隐藏着“隐性失业”、“劳动预期不强”、“劳动保障弱化”、“工资兑现率低”等劳动风险。这些现象的实质正体现了“不完全城市化”,可以说“工人站街”现象是中国“不完全城市化”在劳动方面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 随着农民工在城市家庭式、家族式的长期定居,对农民工工会的社区生成提供了条件。2012年9月,南昌市第一家散工劳务超市工会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该散工劳务超市的参加者主要是聚居在南昌市西湖区金盘路,以从事混凝土浇灌闻名的江西省余干籍农民工。该超市是由政府出资50万元,提供场地、办公场所和基础设施。在散工劳务超市组建的同时还组建了他们的工会和党支部,劳务超市的具体事务是由工会和党支部管理。随后政府在农民工聚居的社区成立了三家散工劳务超市。笔者分别于2013年10月对首个散工劳务超市、2014年5月对另一散工劳务超市进行了调查。调查主要采取结构式访谈方法,调查内容包括:工会成立动机、管理模式、服务内容、内部运行机制、管理人员结构、组织影响力和现存问题等。访谈的人员包括工会领导层和普通会员。笔者拟以散工劳务超市工会为突破口,透视农民工组织化进程中的社会资本生成和政府在改善农民工劳动关系过程中的担当,以及二者之间的契合程度。
现代组织关系就是一种组织型社会资本,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的农民工群体,为他们的组织化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关系网。在城市,血缘、地缘基础上形成新的业缘关系,这使得他们融入城市的过程变得集团化、行业化和关系化。农民工组织的社会资本可分为外部社会资本和内部社会资本。笔者认为农民工工会组织的外部社会资本可认为是信任资本、不可完全替代资本和公共资本,内部社会资本可视为能力资本、机会资本和关系资本。本文基于社会资本的六个方面来分析南昌市散工劳务超市工会的社会资本。
(一)信任资本——农民工工会的路径依赖
布迪厄是第一位在社会学领域对社会资本进行初步分析的学者。他的定义提出了社会资本是以社会关系网络的存在为场域,能够产生这种关系网络,需要社会成员之间的制度认同。笔者认为,社会成员间的制度认同需要他们之间的信任,社会资本可以被称之为一种信任资本。对农民工组织来说,基于成员身份聚合而生成的组织,需要“信赖利益”,可以说,农民工组织的社会资本首先可认定为是一种信任资本,以至于有学者认为,非政府组织社会资本建立在非政府组织成员及组织间的社会信任网络基础上。非政府组织社会资本的性质,是社会信任。信任是非政府组织社会资本的核心。[13]
2011年广东佛山发生“小悦悦”事件后,民众对普通人道德素质陷入长时间的质疑。时隔不久,2011年10月19日,19名江西余干县农民工在南昌抬车救人事迹感动全国,也增强了政府对抬车救人农民工的信任。特殊事件,特别是在具有正能量特殊事件中起主导作用的人物,容易得到政府的信任,政府比较认可他们领导组织。之后的2012年,在南昌市有关部门组建首家散工劳务超市工会时,参与救人的朱某被任命为散工劳务超市工会主席。参与“抬车救人”的19位农民工中有三位被纳入工会管理层(这三名是包工头)。
政府在组建农民工工会时,对农民工组织的信任转化为对农民工领导个体的信任,这种信任与农民工自身的素质和道德有密切关系,但并不是全部。因为另外10位工会管理层也是包工头。可见,政府在组建农民工工会时,除注重农民工个体的“道德信任”外主要看中对其的“资本信任”。因为散工劳务超市工会的农民工领导人皆是从事混凝土浇灌业的江西余干籍包工头。这些人是20世纪80年代出来务工的第一代农民工中的精英群体,比起一般农民工,他们在城市里有更强的社会资本和社会网络。他们易取得流入地政府和打工人群的双信任,凭借个人资本获得组织领导权。南昌市首家散工劳务超市工会的建立与工会领导人社会资本的密切关系得到政府的认可,可以被称之为政府对农民工的“资本信任”。
(二)不可完全替代资本——农民工工会的核心竞争力
科尔曼从理性行动理论出发,揭示社会资本除具有增加个人利益的功能外,也是解决集体行动问题的重要资源。[14]他的社会资本理论区分了资本的类型,即社会资本、经济资本、人力资本。这种区分揭示了社会资本的不可完全替代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曾提到要“要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系”,可见社会组织具有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双层功效,特别是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组织资本是一种不可完全替代的。社会组织是否拥有和发挥“不可替代性”的特点是由其社会资本决定。
在调查2012年9月成立的首个散工劳务超市中发现,散工劳务超市工会在规范农民工劳务方面,其资本的不可替代性表现比较明显。调查中发现散工劳务超市服务承诺书这样写道:“1.保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所承担的义务,与用工单位或用工个人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双方约定(书面协议或口头协议)的事项施工,做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2.保证使用双方约定的材料,不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禁绝杜绝偷工减料的现象发生;3.劳务人员进出施工,必须戴好印有“散工劳务超市”字样的安全帽进场,并出示“散工超市服务联系卡”。施工过程中,遵守用工单位纪律或尊重用工个人生活习惯,合理施工、文明施工;4.如系劳务人员的个人原因导致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由劳务人员负责及时进行无偿修复。”
(三)公共资本——农民工工会的属性特征
罗伯特·普特南在研究社会资本时纳入了“公民参与”这一维度,他指明了社会资本的“公共物品”特点, 揭示了社会资本所具有的任何人都能从中受益的本质属性。[15]农民工组织建设的目的是相关人群能否依据他们对组织的“信赖”、“信任”来获得利益。其中政府希望获得的“利益”是减少政府在对农民工群体的社会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率。对农民工组织的领导层来说,他们所获得的利益主要是通过组织能否实现个人的市民化和社会资本的提升,以此来抵抗他们在城市中遇到的社会风险。对市民来说,组织化的农民工群体能有效的提供劳动等。对普通会员来说,他们能否依靠组织获得更好地、更多地劳动机会,权利能否得到更好地保护。这些成为农民工散工劳务超市的契合点,也成为散工劳务超市工会发挥公共资本属性、实现会员更广泛参与的基石。
(四)能力资本——农民工工会的生成
对农民工工会社会资本的认识,必须分析其社会资本的内部关系,即社会资本的连接形式。这就是通过社会关系网络将个人的社会资本连接起来,形成超越个人社会资本的组织社会资本,实现从个体的微观的社会资本向宏观的社会资本的过渡。从成员个人社会资本逐步迈向组织的社会资本,离不开社会网络和关系。这这一概念的重要意义在于揭示了社会资本的产生根源, 指明了社会资本是嵌入的结果。马克·格兰若维特的“嵌入性”理论阐明了这一能力形成的机制。农民工组织能否得到政府的认可、得到组织成员的拥护以及得到社会的支持,都与组织的能力分不开,特别是组织领导人的能力是农民工组织能否获得构建的基础,也是农民工群体能否获得组织权的保障。
(五)机会资本——农民工工会的行动指南
罗纳德·伯特的“结构洞”理论涉及社会资本与机会之间的关系, 该理论所极力主张的是社会资本直接关系到人力资本机会的多少。首家散工劳务超市自试营业一个月来,注册的散工会员451人,劳务种类涉及十几个工种,外出派工6000人次。让“站街工”“登堂入室”,也让雇佣方用工放心,“散工劳务超市”模式正在逐步探索一条有效服务散工群体的新路子。根据访谈,政府部门认为散工劳务超市工会在促进农民工就业方面的社会资本优势还是比较明显的。他们把散工劳务超市视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有效手段,准备在全市散工聚集的社区建立统一化的散工劳务超市,打造以社区为单位的全市散工劳务超市连锁服务的管理模式。
(六)关系资本——农民工工会的良性运行基石
林南的定义涉及社会资本与结构、行动的关系, 它所主张的是社会资本是结构的嵌入性、机会的可涉取性以及行动导向的运用性的统一,他强调了社会资本成分的综合性以及功能的全面性。[16]在具体的关系上,边燕杰强调了强关系的重要性。他认为,在中国,以“熟、亲、信”为标准的强关系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17]“散工劳务超市”的管理人员大多来自农民工,他们比较熟悉业务,对老乡也比较熟悉,也是他们在城市融入的首要渠道。他们对地缘和血缘的情有独钟,基于此而形成的新业缘关系,促使“老乡管老乡”的模式成为可能。乡土社会中的熟人关系在散工劳务超市工会的社会资本构成中表现明显。这种现象表现为一种强关系资本。
政府意图通过组建散工劳务工会,实现对散工群体的管理,完成政府对农民工劳动关系的宏观调节和微观干预。但是当前政府规制农民工劳动关系的立法、社会保障、执法监察等行为无法通过组织工会来实现。因此,政府职能向工会转化过程中存在错位现象,工会的性质和社会资本不能完成相关使命,最后的结果只是政府一头热。农民工工会不能实现相关职能,其本质是劳动力市场失灵导致的政府失灵。政府的调节和干预能力没有很好地与农民工社会资本整合,这种状况下的散工劳务超市工会的运行必将存在种种困境。
散工劳务超市在服务农民工的同时,其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散工劳务超市”组织建设乏力。“散工劳务超市”虽然成立了工会。但根据笔者后期的调查发现,这类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范围非常有限。农民参与工会的程度如何直接与工会能够给他们带来多少资源有关。而散工劳务超市工会的组织功能在这方面有待加强。二是“散工劳务超市”的市场竞争力较弱。有大量农民工群体并没有去散工超市登记,还是站在马路上等活。这也说明散工超市的辐射和影响力还不够强大,市场竞争力还有待提高。散工超市的竞争优势还不明显,没有形成自己的劳务特色。三是“散工劳务超市”管理人才缺失。以散工劳务超市为例,超市的工作人员大多是农民工。农民工比较熟悉业务,也比较熟悉雇工的业务水平,能在雇工和雇主之间寻找到双方的最佳需求,但他们在超市上班,基本上都是义务的,凭借的是激情和热情。在派遣用工上,容易得罪人。而政府工作部门人员不熟悉农民工行业作业,在实际工作中缺少经验。专业的社会管理人才不够。所以,创新农民工社会管理,人才建设要配套。散工劳务超市主要是提供了农民工找工作的固定场所,而其他配套的户籍、社会保险以及维权保证还比较薄弱。
(一)单向信任——工会信任资本的脆弱性
在该散工劳务工会的组建过程中,农民工中的包工头凭借自己的道德和资本的双重优势获得了政府部门的信任,取得了工会领导权。但是在工会运行中,这种信任却存在许多质疑。在派遣用工上,需要“一碗水端平”,“搞不好容易得罪人”。工会的领导者即是劳务的派遣者,同时他们也是劳务机会的需求者。这种在劳务派遣过程中不免会让人产生“近水楼台先得月”的质疑,质疑在普通农民工会员或其他没有加入散工劳务超市工会领导层的包工头的信任危机。以利益为导向的信任资本的脆弱性暴露无遗。
另外,散工劳务超市工会向政府部门反映的农民工的合理诉求和在城市的需要并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导致许多农民工对工会的信任度降低。“政府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是农民工工会领导层对政府的普遍看法。利益得不到保障,工会领导层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普通会员对散工工会的信任度降低。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是处在创新社会管理、创造政绩的目的组建农民工工会。农民工工会在运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不合作”式行为,足以显示其社会信任资本的脆弱性。
(二)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农民工工会生存空间的竞争
从散工劳务超市工会的运行模式来看,这类农民工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社会资本”主要是规范用工方面对农民工有约束力,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力并不强。因此,散工劳务超市工会的核心竞争力并没有特别明显的表现。散工劳务超市的领导在超市上班,基本上都是义务的,由此可见,散工劳务超市以工会组织为依托对农民工就业方面有促进作用。但是其在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并不明显。对农民工的维权、诉求等并不能有效实现。散工劳务超市是以业缘为纽带的,这种农民工基层业缘工会所具有的规范行业发展方面的功能并不比农民工参加的商会强。在增进组织内群体感情、满足农民工精神需求方面,相比农民工同乡会并不具有明显优势。在维权方面,必须依托政府劳动部门等,这与没参加组织的农民工的维权途径没什么两样。
再加上随着政府对社会组织管理的放松,许多农民工草根组织或自组织合法化趋势在增强,他们在维系农民工群体之间情感、促进农民工从事行业有序发展,满足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方面有明显优势,这些自组织的产生及发展,对农民工工会生存空间会产生排挤作用。其根本原因是农民工工会所具有的社会资本的核心竞争力并不明显,有些方面完全可被一些管理和服务农民工的自组织所替代。
(三)公共资本的淡化——工会组织体制的尴尬
根据本文上述,农民工散工劳务工会采取“老乡管老乡”模式,这种模式会导致其社会资本的内卷化倾向。若这种强关系社会资本网络的不断加强,将会走上与“广东老板工会”模式相似的“包工头”工会。“包工头”工会的显现,正说明了农民工工会社会资本的公共资本属性在逐渐弱化和淡化,取而代之的是以“包工头”阶层为利益集团的私人资本。可想而知,处在农民工群体底层,靠给“包工头”打工的那部分人将失去利益代言人。
(四)机会的不可预期性——工会领导层的困惑
散工劳务超市虽然成立了工会,但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范围有限。有大量农民工群体并没有去散工超市登记,还是站在马路上等活。这也说明散工超市的辐射和影响力还不够强大,市场竞争力还有待提高。散工超市的竞争优势还不明显,没有形成自己的劳务特色。
农民工工会的领导层多是包工头,他们每周要抽出时间在工会值班。特别恒茂华城散工劳务超市工会的领导者多从事水泥浇灌工种,这种工作对时间的要求比较紧,而派遣劳务,耽误时间。再加上这些值班工作都是义务的,没有报酬,长期这样会影响他们的积极性。包工头之所以会愿意当工会领导层,他们的希望是通过这条途径,能够解决他们的诸如城市户口、子女受教育、廉租房等问题。但这些问题的普遍解决需要国家顶层政策设计,不是与他们经常打交道的城市基层政府所能够解决的。因此,在工会运行中,工会领导层市民化机会的不可预期,直接影响了整个工会的机会资本。
(五)能力还是身份——能力资本的不可持续性
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决定了该类工会在寻求农民工诸多利益上力不从心。散工劳务超市主要是提供了农民工找工作的固定场所,而其他配套的户籍、社会保险以及维权保证还比较薄弱。这些是农民工所处的现状,这种现状导致其弱势地位,农民工也被视为普遍的弱势群体。基层工会组建的基础多是基于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地位,获得许多政策上的优惠。弱势群体的组织究竟是其能力资本发挥作用还是政府、社会对农民工群体弱势身份的“人文关怀”呢?笔者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农民工工会组织建设问题,城市政府大多是出于一种救济式的“慈善事业”或者是对弱势群体的“施舍”。在获得组织权方面,社会所普遍认为的农民工是弱势群体的这种身份所赋予的资本超过其能力资本。这种境遇中的农民工工会,其组织能力受到很大限制。
(六)老乡管老乡——强关系的内卷化
散工劳务超市的工会领导层基本上是都是包工头。这些包工头与建筑工地老板都是长期的合作关系。用工会领导的话说,“我们一般都是跟熟人做生意,知根知底。如果一个新的企业找我们做生意,哪怕他提出的报酬很高,我们一般都不会跟他合作,怕工程结束后要不到钱。”每个包工头手下都有几十个常年雇佣的农民工,包工头与这些农民工之间建立了一种非常稳定的雇佣关系。老乡管老乡,比流入地政府管理更具效率。但是这种管理模式,会使工会管理本身所依靠的强关系更加内卷化。包工头的双重身份,使得跟他常年合作的企业主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那些常年跟随的农民工也更加稳定。这样以血缘、地缘和亲缘和业缘为纽带形成的强关系内卷化倾向明显。
上述运行困境可以看出,政府把部分属于自身的干预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关系的职责转化给农民工工会。工会在实现这些职责中存在种种困难。本质上来讲,政府在创新农民工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没有体现政府和工会职责的对接。政府的职责定位还存在错位现象,农民工工会的社会资本并不能很好的转化为有效的行政资本。
本人以散工劳务超市的运行模式为例分析政府在改善农民工劳动关系中的职责定位。政府在劳动力市场有两种基本行为方式:一是劳动关系微观干预行为;二是劳动关系宏观调节行为。
目前,虽然政府开始淡出统包统配的就业模式,但新的情况选择宏观调节劳动力市场显得非常重要。在劳动关系的宏观调解模式上,首先,应包括调节劳动力需求方和供给方;其次,对劳动力市场的良性运行进行调节;最后,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确保劳动者有“体面劳动”,保证劳动力市场的正常协调运行。在调节劳动关系稳定方面,通过三方协商机制,对工资等问题规定最低标准和增长指导线,这些宏观调解部分主要依靠法律制定来完成。在微观层面的劳动关系干预行为中,政府主要通过具体执法行为来完成。目前农民工群体从个人流动到居家迁徙过渡,流动呈现家庭化流动趋势。以地缘为纽带的农民工群体较多聚居在城市社区或“城中村”、“城郊村”。这种现象表明农民工群体自己解决“留守问题”的同时城市生活成本提高,住房、就业、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可以看做是摆在农民工面前的主要问题。因此,政府应发挥其职权特征,实现与农民工工会组织功能的有效对接,实现各种资源优势互补。
(一)增强农民工工会的“信赖利益”
在现实中,外来务工者需要工会。中国新兴的产业工人需要工会组织,加入工会是他们融入城市,提高身份融通的有效途径。能够让农民工知道参与散工劳务超市类社区工会能够实现他们的利益诉求,以此来增加他们的信赖利益和预期利益。要增强散工劳务超市工会的“信赖利益”,不是仅仅依靠创新某种社会管理手段就能简单实现。而需政府能够营造一个增强散工劳务超市工会能力的宏观背景,这种背景主要是依靠国家层面的制度来实现。通过顶层制度设计,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构建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公共服务水平,置该类工会与一个良好的制度依赖环境中,才能实现增强其的凝聚力,实现其组织社会资本向会员的利益传导。
(二)竞争与合作——农民工工会与其他农民工组织社会资本的互动
在培育农民工社会组织上,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不动摇的基础上,积极同各类农民工组织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组织间社会资本的网络化运行。为构建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多元化农民工组织体系奠定基础。
(三)不可替代性——明确农民工工会的角色定位
发挥农民工社区工会的作用,解决农民工在实际发生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驾护航,这些工会所具有的功能应该在农民工工会中更应该发挥出来,充分体现农民工工会在促进流动人口城市融入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鼓励农民工加入工会,把农民工组织起来,了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解决劳资关系方面的问题,疏导缓解各种利益矛盾,防止因劳动纠纷而产生的群体性事件,保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能力资本——农民工工会的影响力
在农民工聚居区建立“散工劳务超市”时,应注意不同聚居区农民工的优势和特长,逐渐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混凝土浇灌劳务超市”,“挖土方劳务超市”、“拆迁劳务超市”工会等。在组建农民工基层工会时,在注重农民工精英领导的同时,应避免农民工工会的变成“包工头”工会的倾向。这需要在工会领导层的人员设计上注重职业比例和分布,提高组织的能力资本,完善工会组织的内部运行机制。
首先,工会需加强流动农民工动态信息管理,了解农民工劳动、生活现状, 关注农民工利益诉求;引导农民工以合理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对农民工反映的问题依法做出及时、合理的反应 。
其次, 建立散工劳务超市之间的信息联网机制。不仅要完善单个散工劳务超市的信息登记制度,更重要的是实现不同散工劳务超市之间的信息联网。在南昌市实现散工劳务超市的信息联网,才能更有效的对散工就业状况实现有效监督,为建立散工就业预警机制等创新社会管理措施搭建平台。
(五)整合关系资源,完善农民工社会管理协调机制。
要协调好农民工输入地与输出地之间的责任关系, 按属人管理原则构建责任分担机制;要协调农民工输入地与输出地之间的利益关系,为解决我国城市化加速期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的统筹安排和制度衔接做好前期工作。“老乡管老乡”式的管理模式使散工工会组织的社会资本小集团化倾向明显。因此在培育农民工社会组织上,加强官方工会与商会、同乡会等民间组织在农民工社会管理与服务中的分工合作和有序竞争局面。同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或聘请农民工群体中的精英群体实现农民工组织管理中的人才队伍建设。
(六)对农民工工会的公共属性再认识
以散工劳务超市为平台,以促进散工就业为主要目的,同时展开多种形式的服务,建立散工劳务超市治安、计生、法律服务等多部门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散工劳务超市”的影响力,让广大散工群体自觉地到散工劳务超市求职、咨询以及表达其利益诉求。
(七)机会资本——保障农民工群体的政治参与和社区治理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引导农民工群体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有效参与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享有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权,居(村)委会的选举权。以散工劳务超市工会为单位,实现农民工群体对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权、监督权、罢免权。引导农民工群体积极参加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2.鼓励农民工群体文化参与。一是建立农民工文化创作平台。通过农民工工会,建立农民工作品的评比机制,通过评奖等办法鼓励农民工进行创作,建立农民工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挖掘富有传统文化特色的农民工文化形式。二是建立农民工文化传播的有效途径。可以通过农民工点播的形式选择符合农民工特色的文化公益活动进社区、进企业。以传统节假日为主题,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总之,对农民工工会来说,政府、农民工工会领导层和普通会员关心的问题都是他们如何利用组织的社会资本,并刻意在组织中投资从而得到回报,这其中的核心问题就是“利益”。因此,要使农民工基层工会组织得到长足发展,主要是要基于工会的社会资本,明着政府职责,实现对不同利益“束”的整合,实现不同群体利益的协调统一,以及建立农民工工会社会资本良性运行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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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晓 智]
On Government's Responsibilities and the Integration of Social Capital in the Unionization of Migrant Workers——Based on A Survey in Labor Union Supermarkets in Nanchang City
YANG Ge
(Jiangxi Provincial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Nanchang 330077, Jiangxi Province, China)
In recent years, community migrant workers unions become a typical representative of the innovation of social management of migrant workers. On the basis of the investigation on the unions of casual laborer supermarket in the environment, the paper analyzes the formation and operation of the social capital of the unions, and reflects the position of the government in improving the labor relations of migrant workers.
migrant workers organization; migrant workers union; social management; organizational social capital
D412.6
A
1673-2375(2017)02-0101-09
2016-11-10
本文是2015年江西省社科院院级重点课题“应对农民工拐点期的社会政策调整——对老年农民工、高龄农民工现象的反思”(课题编号:15ZD01);2015年江西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专项课:构建适应流动性异地养老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研究”。
杨舸(1979-),女,陕西澄城人,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系博士生,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劳动社会学、社会分层与流动、社会关系与网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