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巧琴
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程巧琴
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体现,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也是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带队伍,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力抓手。切实把《问责条例》学习领会好、贯彻执行好,用学习贯彻的成效,推进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抓好学习宣传,确保入脑入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把学习《问责条例》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学内容,全面融入“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活动,通过领导干部领学、专题党课、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逐条逐句进行研读,深刻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把学习《问责条例》同做好“归零翻篇”补齐短板、“文明城市”创建攻坚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将《问责条例》转化为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尽职尽责抓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
抓好问责追责,提高可操作性。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机关各级党组织在学习中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解决问题。机关党员紧紧围绕《问责条例》开列的“责任清单”开展对标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完善机关党组织、机关纪检组织落实“两个责任”体系,把“两个责任”落实到支部,责任到个人。强化责任和压力传导,实现问责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真正在机关各级党组织落细落小、成为常态。
抓好监督检查,发挥威慑力。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工作督查机制,重点围绕按期换届情况、党费缴纳情况、组织生活情况等进行排查,抓一批典型问题进行严肃问责,防止“制度空转”。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把贯彻《问责条例》与推动完成中心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结合,纳入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作为党组织年终考核、星级评定、党员干部先锋指数考评的重要依据;将违反“六种情形”的情况记入党员个人档案;取消被问责党组织和党员党内各种评先评优资格。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曝光典型问题,通过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发挥震慑警示效应,营造山清水秀、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作者系丽水市直属机关党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