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 巍 皮宁宁 杨海蓉 肖 婷 赵 晶 余 海
(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重庆 401147)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减排污染物监测质量控制要点研究
渠 巍 皮宁宁 杨海蓉 肖 婷 赵 晶 余 海
(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重庆 401147)
随着国家对减排污染物的持续关注和环境监测事业的快速发展,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监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手段日趋成熟严谨。本文系统而全面的归纳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减排污染物的监测质控要点,从全方位、全程序的角度细化和明确了其监测质量控制要点,进一步提高了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水平。
固定污染源;废气;减排污染物;质量控制
国家在“十二五”期间确定了四项主要污染物的减排任务,包括两个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两个大气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整个“十二”五期间内,环保系统开展了大量的、持续的减排监测工作,对大气减排污染物的监测要点及质量控制要点已经日趋成熟。本文针对固定污染源废气中大气减排污染物的监测要点及质量控制要点进行归纳和总结。
2.1 基本要求
(1)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监测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对持证项目的原理、操作、质控、难点和重点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同时经过考试并合格后才能进行具体项目的监测工作。
(2)方法现行有效
应优先选用国家标准(GB和GB/T)和环境保护部标准分析方法和监测技术规范(HJ和HJ/T),其次选用环保行业统一的分析方法。同一项目有多个分析方法,选用时,还应考虑检出限、测量范围和干扰等技术指标能否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3)量值溯源
①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按《计量法》要求,对强制检定目录中的仪器设备进行检定,对其他影响监测结果的设备和辅助设施进行校准。
②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与日常维护。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至少进行一次期间核查。核查内容主要针对仪器设备的完好性、稳定性、准确性和精密性来进行,可以通过仪器设备基本检查、空白值测定、标准曲线绘制、标准样品测试等措施来完成。其中,转子流量计、S型皮托管、压力计、真空压力表或采样管加热装置至少每半年完成一次自行校正,校正的方法见GB/T 16157-1996。
③标准物质和基准物质。标准物质和基准物质应能量值溯源到国家标准物质或基准中,并按证书上的存贮要求(如避光、低温等)分类分区保存、明确标识其存放区域、类别和状态等信息。标准物质或基准物质超过有效期,应立即清理,并明确标识,不得继续使用。[1]
2.2 监测过程及其质量评价要点
(1)准备阶段
①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了解企业生产、污染源治理的工艺和运行情况;了解排放污染物主要特征等信息,主要包括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规律以及干扰因子等信息,以便确定监测的项目、采样的频次。
②调查了解厂区平面布置情况。主要包括废气和废水污染源的位置、数量,污染源传输管道的分布,排放口的形状、大小及周边环境,排放的废气和废水的去向等信息,以便确定采样位置及采样点数量。
(2)现场监测
①工况核查。有专人现场监督被测污染源工况,保证现场监测时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工况满足监测要求。
②漏气试验。包括微压计和皮托管漏气检查。具体操作按GB/T 16157-1996中7.4.3和7.4.4进行。如漏气,要重新检查、安装,再次检漏,确认系统不漏气后方可采样。[2-4]
③点位布设。采样位置应避开涡流区、避开对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地方。
④采样操作
预热采样管。测量二氧化硫时加热至120-160℃,测量氮氧化物时加热至140-160℃。
置换管路中的空气。置换管路中的空气是现场采样阶段重要的质控措施,采样前通气5min以上除去管路中的闲置空气。[2]
采样。二氧化硫采样用两个75ml多孔玻板吸收瓶串联采样,每瓶各加入30~40ml吸收液,采样期间保持流量恒定为0.45-0.55 L/min。当烟气二氧化硫浓度低于1000 mg/m3时,采样时间应在20-30 min;二氧化硫浓度高于1000 mg/m3时,采样时间应在13-15 min。氮氧化物采样用两个75ml多孔玻板吸收瓶串联采样,并将其放置于冰浴中。每瓶各加入30-40ml吸收液,调节采样流量恒定至0.05-0.2 L/min。采气至第二个吸收瓶中的吸收液至微红色,停止采样。
⑤采样结束时防止倒吸。切断采样管至吸收瓶之间气路时,应防止烟道负压将吸收液与空气抽入采样管。[5]
(3)样品运输与保存
采样后,吸收瓶要密闭并注明样品号,尽快对样品进行分析。二氧化硫样品放置时间不应超过1 h。在样品运送和保存期间,应注意避光和控温。氮氧化物采集好的样品于3-5℃保存,并于24h内测定完毕。
(4)实验室质控要点
①实验室基本溶液配置
配制KIO3标准溶液时,要使用优级纯KIO3。
配制Na2S2O3溶液时,要求使用新煮沸并已冷却的纯水进行配制,放置一周后再进行标定。[6]
当样品中有H2S等还原性物质存在时,用乙酸铅棉花消除其干扰。
分析氮氧化物应采用无亚硝酸根的去离子水。
②空白
全程序空白。每一组样品的分析样要同步测定一个全程序空白。[4],[7]
实验室空白。实验室空白是取实验室内未经采样的空白实验液,以水为参比测定吸光度。
③校准曲线绘制
氮氧化物校准曲线测量应与样品同步操作。原则上,每批样品分析应绘制标准曲线,否则应进行标准曲线校准,校准方法:在标准曲线点中选择高、低两个浓度点及空白进行测定,减去空白值后,与最近一次标准曲线的相同浓度点响应值进行比较,相对差值应≤±5%,否则,应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5)记录与审核
①记录。监测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应有相应记录,记录内容要求完整、详细,字迹要求清晰、工整。
现场采样记录内容应能反映污染源及污染设施的基本情况、监测点位情况、采样情况、样品情况、排污状况等信息,有特殊情况,应作详细备注。
样品交接记录应包括交接时间、交接人、样品数量、样品状态等信息。
实验室分析记录,所有分析原始记录应齐全,信息完整,能充分反映分析过程的基本信息、主要数据参数和质控措施。记录的格式可由监测单位自行设计。
②审核。监测数据必须经过三级有效性审核合格后报出。审核内容应覆盖监测的全过程,主要包括监测程序的符合性审核、监测方法的正确性审核、仪器设备的有效性审核、监测人员的资质有效性审核、质控措施的实施和合格性审核、数据的合理性审核等。如出现异常数据或可疑数据时,应按相关技术规定或数理统计结果判别后处理。
总之,固定污染源废气中减排污染物的监测质控要点涵盖了从人员、方法和设备的资格有效,到从监测准备阶段到监测数据记录的全过程的程序有效。各部分、各环节监测质量控制要点的细化和明确进一步提高了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水平。
[1]鲍静姣,丁跃平.标准物质在计量认证实验室中的使用和管理[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1(04):81
[2]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S]
[3]HJ/T 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S]
[4]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S]
[5]邢巍巍,王福伟,吴群,郑琳.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5(5):134-135
[6]HJ 482-2009,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S]
[7]HJ/T 630-201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