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丽
(陕西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西安 710003)
陕西省农业环境监测工作现状及发展
张 丽
(陕西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西安 710003)
农业环境监测工作是保护好农业生态环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本文分析了陕西省农业环境监测工作的现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今后农业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建议。
农业环境 监测 发展历程 现状 发展
1.1 农业环境监测的意义
按照国家“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要求,保护好农业生态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1]。农业环境监测是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农业环境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农业环境监测为政府的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对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农业环境监测的范围
农业环境监测是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手段获取农业环境质量信息,并据此提出防治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对策的过程。《全国农业环境监测工作条例》规定农业环境监测工作范围是对进入农业环境中的污染物进行经常性监测,调查农业生态环境发展变化情况,对农业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出评价,为农牧渔业部门开展环境管理和保护、改善农业环境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评价资料。
2.1 陕西省农业环境监测发展历程及现状
陕西省农业环境监测工作始于20 世纪80年代初,至今已30余年。1984年全国第二次环境大会后,在《全国农业环境监测工作条例(试行)》[(1984)农(环能)字第1号]的促进和规范下,陕西省建立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陕西省农业环境监测工作实质性开启。1991年,随着农业部《农业环境监测报告制度》[(1991)农(环能)第4 号]的出台(即 “三项报告制度”:农业环境例行监测报告制度、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和农业环境监测年报制度),陕西省农业环境监测工作进入应用拓展阶段,以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为基础,陕西省范围开展具体监测工作。2006年,随着国家《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的颁布,省级层面农业环境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化,除开展农产品监测外,开始进行长期定点监测,注重为农业环境的动态变化趋势与预测预警服务,真正进入规范与完善阶段[3]。
随着2013年陕西省农业环保机构“体系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各地市县农业环境保护机构相继建立。截止2015年年底,陕西省省、地、县三级农业环境保护机构81个;农业环境保护从业人员926人;用于监测的仪器设备63台;实验用房面积5416 m2;通过省级计量认证监测机构5个;监测指标总数1171项;平均年培训万人以上;已建成面源污染监测点26个,常年定点监测,监测点年平均采样量400次以上。
2.2 陕西省农业环境监测能力分析
2001年,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承建的农业部农业环境质检中心顺利通过了农业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审查认可评审及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随后四次通过了“双认证”及“2+1”或“2+2”认证复审,计量认证促进了监测工作规范化。
30多年来,陕西省农业环境监测工作开展如火如荼,开展了一系列全国性的农业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工作,如农业环境质量调查、基本农田定点监测、农业土壤中污染元素环境背景值测试、陕西省农业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调查、陕西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生物多样性调查等等。同时,承担了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多项公益性监测任务,主要是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环境基地监测、农业污染事故监测评价、重大节假日前蔬菜中重金属及农药残留检测等工作。调查、监测使我们对陕西省农业环境状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对全国农业和环境决策起了一定的技术支持作用。
从监测项目来看,陕西省农业环境监测项目主要包括空气质量监测、灌溉水质监测、农用土壤环境监测、农产品质量监测。空气质量监测项目包括二氧化硫、TSP、氮氧化物、铅、氟化物等;灌溉水质监测项目包括COD、总汞、总砷、铅、镉、六价铬、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类、挥发酚、细菌类等;农用土壤环境监测项目主要包括铅、镉、铬、汞、砷、铜、锌、镍等重金属元素;农产品质量监测项目主要包括食品中铅、镉、铬、汞、砷、铜、锌重金属元素及有机农药残留和亚硝酸盐等项目。由于机构改革和人员因素,农产品质量监测所有项目已于2013年在省级农业环境监测机构全部取消。
2.3 陕西省农业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
经过30多年的努力,陕西省农业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目前还存在着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
2.3.1 基层监测力量薄弱
一直以来,陕西省农业环境监测是以省站为主要力量来开展,市县级农业环保机构基本没有承担监测任务的能力。部分地方政府对农业环境监测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注重生产,忽视了农业环境质量状况。随着农业环境污染形势的加剧,单靠省级部门进行环境监测,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2.3.2 监测缺乏连续性
农业环境监测工作缺乏全局性、连续性,大多处于项目管理模式。监测内容缺乏连续性,经费投入缺乏稳定持续性,导致项目结束,监测工作结束。这样就无法基于长期环境监测揭示农业环境变化规律,不能有效开展农业环境监测预警,不能满足农业科学生产管理需要[3]。
2.3.3 数据处理能力不强
缺乏大数据处理分析能力,只是停留在面上的调查或普查。环境监测的“产品”是数据[3]。我们进行了大量的监测工作,积累了大量的数据,但这些数据只是分散的体现了某时段、某区域或某产品的状况,缺乏连续性、动态性。同时,环保、国土等部门现有数据未能与农业环境监测数据整合,导致农业环境监测数据源单一。
目前,随着我国集约化农业的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增产的同时,也为农业环境带来挑战。在此背景下,要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农业环境监测需要进一步强化其战略地位,建设覆盖全产业链的监测业务,提升监测能力。
3.1 强化基层监测力量,完善监测网络
农业环境监测应向持续性、集群性、广深性发展,提高市县级监测工作条件及能力。农业环境监测为政府行为,各级农业环保机构应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建立监测工作的基本实验室,配备基础设备;强化技术人员能力建设,鼓励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级农业环境监测技术、农业环境监测信息技术培训。
建立横竖结合的监测网络。横向以不同专业分类,建立农药流失、肥料养分流失、地膜残留、畜禽粪便污染等行业监测点。竖向以市县级部门为重点,建立监测网络。省级农环机构以组织管理和技术管理为主要职责,建立完善和规范的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内容包括制定和协调实施监测的规划和计划,技术管理工作体现在监测数据的质量保证上[4]。
3.2 开展大数据管理,强化数据资源地位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农业环境监测向大数据化方向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我省应建立大数据农业资源环境管理平台,将分散于各部门、各行业的数据整合、集成、共享与综合利用。充分运用气象、遥感及统计模式等,建立陕西省农业环境监测数据库,各市县、各专业所有监测数据入库,监测数据库自动分析监测结果,为开展农业环境的现状分析、规律揭示提供依据,能更准确地提出污染监测预警。
[1] 曲凌夫.论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和保护.农村经济,2009,(4):106~109
[2] 江振岳,余萍.农业环境监测的作用与职能分析.农业环境与发展,2009,(6):13~16
[3] 张铁亮,周其文,赵玉杰,等.中国农业环境监测阶段划分、评判分析与改进思路.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5,(36)7∶169~176
[4] 赵少婷,吴丽琴.农业环境监测体系发展途径探讨.农业环境与发展,2004.2∶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