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尔斌
(济宁市农业局,山东济宁272000)
济宁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与探索
李尔斌
(济宁市农业局,山东济宁272000)
济宁市围绕保障农产品基本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不断完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以专业种植大户、家庭合作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文章介绍了该市培育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经验做法,以供参考。
培育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济宁市 实践
近年来,济宁市围绕主要农产品供给、提高农民年收入,制定了政府为指导、农民为主体、逐步实施、逐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形成以专业种植大户、联合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品牌企业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团队。实践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粮食增产、农民增加年收入的发动机,使农业生产组织化、标准化程度和劳动效率显著提高。
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农村外出打工的劳动力增多,清壮年农民越来越少。对此,济宁市许多地方探索了“土地托管”模式[1],主要是引导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成立家庭农场,并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由家庭农场或合作社将股份合作的土地进行整理规划和托管,组织专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济宁市喻屯镇西邵村是个纯农业村,共有80 hm2耕地,大多数农民都进城务工,土地撂荒增多。为有效利用土地,村“两委”与村民代表共同商议,于2010年3月将绝大多数土地由民康专业种植合作社进行托管。提出“农户入社自愿、退出自由、服务自选”的建议,按照一稻一麦种植方式,实行统一购种、统一购肥、统一购药、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的全程“保姆式”有偿服务。目前,合作社管理托管土地已达到70 hm2,其中西邵村60 hm2,邻村10 hm2。
实行“土地托管”的村,重大事宜都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后才能运行,并建立了日常管理机构和规范管理制度。承担土地托管的经济组织与农户签订《土地托管合同》,合同明确托管的数量、质量、年限、费用标准、付款的形式、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土地的全部收益归属于农民个人。种子、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购置和种、管、收过程均由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负责;按照该村同等级土地的上中等收入的平均值,确定托管农户收益;国家给予农民的所有优惠政策归农户享有。
通过土地托管,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不仅增加了自身经营收入,而且使大量农村劳动力安心外出务工经商或就地转移从事其他工作,实现了打工收入和土地收入“双丰收”。通过土地集中统一经营,更快地更新了优良品种、更好地使用了新技术,减少了耕种成本,实现了农业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使农作物产量增加和农民收入提高。如任城区喻屯镇西邵村通过民康合作社托管土地,2015年全村80 hm2直播旱稻较2014年增收180元/667 m2,水稻机械收获费用减少300元/667 m2。曲阜市目前已流转土地2.35万hm2,占全市耕地面积的56%,农民既可得到1 000元/667 m2的土地租金,又可外出打工赚钱,收入是以前的2~3倍。
凭借农产品资源特色,增加政策的指导,加大财政无息贷款的支持、技改扩能等措施,培育扶持一批起点高、范围广、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特色企业。鼓励企业通过合并小农场、农民土地入股等方式提高资源利用率,不断促进特色企业科技创新和升级提档,努力提升特色效应和领头羊的作用。目前,济宁市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862家,亿元以上的100家、10亿元以上的10家、20亿元以上的5家,从业人员达到15.35万人。
济宁市目前已建成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示范区(县)3个、省级示范县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发展到9.33万hm2,瓜菜食用菌标准化基地19.13万hm2,生产基地标准化覆盖率达到91.45%。逐步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累计达到1 050个,认证面积23.87万hm2,认证面积和认证数量均在山东省前5名。因此,济宁市蔬菜类风险监测平均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济宁市兖州区大力推行品牌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创新成立自主品牌。目前全区拥有涉农中国驰名商标3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3件,省著名商标7件,省名牌产品7个,“三品一标”认证产品39个。邹城市累计建成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3处;济宁市建立了10个级农产品质量示范区,并获得了120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0个绿色食品认证、4个有机食品认证,2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山东省名牌农产品、1个山东省著名商标,3家企业获得自营出口权。曲阜市形成“优质粮食、高端蔬菜”等主导产业,“草莓、大蒜、生姜”等十大优势农产品。
坚持“多主体领办带动、多领域协调发展、多行业携手联合”的发展思路,在粮食生产、果蔬种植、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吸引种植散户参加农民合作社,扩大合作社规模,在经营上提高业务水平、增加收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引导合作社在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合作,联合做大做强。
重点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管理条例及合作知识宣传,大力推介先进典型,为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合作社理事长和财务人员,进行法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社水平,实现标准化管理。
为合作社争取专项扶持和合作试点资金、农业建设、农超对接等项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和解决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2]。不断探索土地流转模式,积极支持和鼓励合作社实行土地入股托管、转包、转让、租赁等方式,规范流转土地,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搭建产销平台,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订单产销衔接模式。积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规范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制度,积极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近年来实行教育培养、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3种手段,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分别进行差别化培训[3]。并将其分为初、中、高3个级别,进行认定,全市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 000余人。重点进行培训教师的数据库和培训对象数据库的管理,对培训合格的青年农民给予认定证书,进行建档,优先录用。选派他们去农业合作社进行指导工作,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带领农民致富。从市县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中分产业遴选农民培训教师,组建全市农民培训师资库。济宁市设立实训基地7处,全市建立“田间课堂”32个,并统一挂牌。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按照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相结合、传统教学方法与现代科学方法相结合,教材应通俗易懂,多举身边的例子,避免专业术语,更适合农民接受。针对有特殊问题的农民要重点解决,不搞一刀切。鼓励农民提出问题,一起讨论,做到真正理解,会实际应用。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按照省厅要求,济宁市制订了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对愿意在农村发展,同时有初、高中文化和农业生产经验的青年农民,进行连续培养2年,后续跟踪服务1年,从产业规模、产业持续发展、市场开拓等方面进行阶段性培训和引导,帮助他们成立技术团队,深入农场进行现场解决遇到的问题。全市共遴选40名现代青年农场主,进行表彰,以推进青年人争当新一代农场主的积极性。
总之,济宁市大力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标准化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和农业品牌企业,培育新型化的农业社会化经营主体。目前,全市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发展到1 508家,百亩以上种植大户发展到72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17 8万家,培育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4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50家,共有重点龙头企业493家。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原则,加快构建了以公益性服务机构为依托、农民合作组织为基础、经营性服务组织为主体、其他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更好地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层次和水平。
[1] 涂红,王银芹.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以X市为例.湖北工程学院学报,2013,33(5):122~126
[2] 王兆峰,夏恩臣,卢衍文.凤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及今后发展措施。农业经济,2013,(4):87~88
[3] 汪发元,吴学兵,孙文学.新型农业经营者特征对其经营规模的影响研究.华东经济管理,2016,30(5):6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