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珠海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2017-01-20 18:06林粤海
中国水利 2017年15期
关键词:珠海市河湖河长

林粤海

(广东省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519000,珠海)

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珠海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林粤海

(广东省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519000,珠海)

作为全国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珠海市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从理念、制度、管理等多方位进行系统谋划。在梳理珠海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举措、总结试点建设成效的基础上,提出下阶段工作思路,即谋划迎检准备工作,推进好项目建设和打造好特色示范工程,强化督导检查,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以强化创建工作经费保障。

水生态文明;水资源;水环境;珠海

近年珠海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着力点,坚定走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作为全国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珠海践行特区使命,从理念、制度、管理等多方位进行系统谋划,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新探索。

一、水生态文明建设举措

1.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

珠海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尊重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以珠海市“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目标为统揽,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以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为约束,以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提升河湖(库)水环境质量,以推进民生水利建设保障城乡水安全和对澳供水安全,以健全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水生态文明管理体系,以弘扬水乡文化与对澳供水文化及建设水文化载体传播水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推进珠海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是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支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水利基础支撑和生态安全保障。其中纳入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的工作任务共50项,总投资72.78亿元,至2017年3月已完成15项,建设中25项,已完成和建设中的项目占80%;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10项,占20%。已完成投资额为41.02亿元,占56.36%;根据可达性分析,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评价26项指标到试点期结束时基本可达到目标值。

2.划定“三条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一是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紧抓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纳污控制“三条红线”。2012年,珠海出台了《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16年5月13日,下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16〕10号),将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各区(功能区)。

二是在用水总量控制上,把取水许可总量控制作为落实用水总量指标的重要控制手段,严格控制区域取用水总量,2016年用水总量为5.10亿m3,在广东省21个地级市中最少。

三是在用水效率控制方面,珠海陆续出台了《计划用水工作细则》《珠海市非居民计划用水大户计划用水调整程序管理规定》《珠海市水量平衡测试实施管理规定》《珠海市生产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关于严格执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淘汰非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通知》《珠海市节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珠海市节约用水奖励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完备的节水法规体系,建立了节水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的创建,2016年万元GDP用水量为22.92 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4.22 m3,在广东省位列第二,2017年3月珠海市被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命名为全国节水型城市。

四是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方面,加强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编制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初步建立了满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的水量水质监测站网体系,2016年水功能区达标率为87.5%。

3.做好顶层设计,推进河湖水系低影响开发

面对日益增大的排洪排涝压力,珠海借鉴世界先进城市的理念与实践,不断更新城市规划与建设理念,全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目前,《珠海市河湖水系低影响开发专项规划》已通过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胡春宏为组长的专家组评审。《珠海市河湖水系低影响开发专项规划》在对珠海市河湖水系现状及存在问题评估的基础上,以低影响开发理念为指导,以维护和保护河湖水系空间及生态功能为核心,对河湖水系功能定位进行了分类,结合最新的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珠海市蓝线规划、水功能区划等成果,明确了河湖水系总体布局,划定了河湖水域控制范围,提出了河湖水域及岸线利用控制方案和河湖水质保护与水体利用、水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措施,并制定了示范工程建设方案,对珠海市的河湖水系空间管控作出了顶层设计,为珠海创建国际宜居城市和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水生态文明和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同时,打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低冲击示范城区和示范项目,力争到2017年年底,新建城区中透水性地面占区内道路广场用地百分比达到40%,水域面积超过10%,河湖生态护岸比例达到70%,进一步提高城市的渗水率,营造稳定、安全的生态格局。

4.立规建章,为水源地保护保驾护航

水源保护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珠海不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保护,及时启动了“西水东调”工程、竹银水源工程,并着力为水源保护立规建章。目前,共颁布、修订了《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珠海市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条例》《珠海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激励办法》和《珠海市排水条例》共4部水源保护地方法规,以法制为水源地保护保驾护航。此外,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执法,每季度至少现场检查1次,开展多项水源保护专项行动,用“铁腕”手段减少污染事件的发生,重塑优质水生态。

5.全面推进河长制,强化河涌治理

近年,珠海以“一河两涌”截污清淤、面源治理、堤防岸线和道路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推动前山河、黄杨河、天沐河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开展61条河涌清淤截污工程。珠海市人大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2015年经珠海市政府同意,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印发了《珠海市实施“河长制”的指导意见》,以体制机制创新倒逼河涌治理,实行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珠海市对照全省河长制工作方案和任务节点计划,按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原则,提出了市委和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总河长、副总河长,副市长担任流域片区市级河长的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体系。2017年1月份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经过几轮调研和梳理,全市四级河长体系和名录已形成,按照行政区划和河涌分段分片的实际,拟设四级流域、河段或片区河长1 197个。6月30日,珠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河湖名录整编和电子地图标绘工作,正在制定《珠海市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和信息报送制度》《珠海市河长巡查制度》等9项配套制度,河湖现状调查和“珠海市‘互联网+河长制’河湖信息管理平台”第一期建设方案编制等工作也正在开展中。此外,还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项目模式,探索水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促进河涌整治从常规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6.推动“智慧水务”建设,优化供水管理

借助“智慧城市”建设契机,着力构建“智慧水务”体系,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完成生产自动化和OA系统、营销管理系统、GIS(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热线系统、调度报表系统、生产统计系统、报装系统、调度管理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等“九大业务系统”,通过“数据矩阵”架构起智能运行平台,将海量、无序数据转化为具有更强辨析决策能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信息资源,推动供水调度、水质跟踪以及企业运营的一站式和精细化管理,覆盖售前、售中、售后整个供水生产服务过程。

7.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各区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在巩固第一期村镇水环境整治成果基础上,加快开展第二期村居水环境整治建设,建设内容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接驳,2016年年底全市209个行政村已基本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经过试点期建设,农村水环境极大改观,如在金湾区红旗镇的三板冲,通过建设污水处理站、亲水平台、绿道等,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二、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1.生态效益

通过实施前山河流域环境综合提升工程,珠海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通过实施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主要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通过开展滨海湿地公园、沿海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海岸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通过水库周边涵养林、碳汇林的建设,水库水源地的供水“心脏”功能和取水安全保证率大幅度提升,水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根据《珠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黑臭水体整治任务,重点解决全市水生态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改善了全市水生态环境。通过实施前山河流域环境综合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2016年前山河主河道段水质基本接近Ⅳ类标准,洪湾涌基本符合Ⅲ类地表水标准,水体质量改善效果显著,全市除城市内河前山河外,全部水功能区水质均达标。同时,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据广东省环保厅公布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报告显示,当前珠海市大镜山水库等9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且全部为Ⅱ类水质;依法严查工业排污,严格污染源管理控制,前山河流域排污企业共113家、重点工业污染源57家,其中包括国控1家、市控55家、其他企业1家,重点企业17家安装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排污。

2.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生态堤防加固达标和城市易涝区综合整治工程,显著提高了珠海市防洪排涝能力,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通过实施水源保护、供水管网建设等工程,城乡供水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建成了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香洲美丽海湾及水生态文明展厅等一系列水文化载体,不仅为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知识科普的空间,也进一步激发了公众关心水生态、保护水生态的热情。此外,为应对咸潮上溯,在珠江水利委员会、广东省水利厅的指导并与澳门方面进行沟通后,强化了水源管理,充分利用调度手段进行“压咸抢淡”、向水库补水,确保珠澳两地供水安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3.经济效益

试点建设始终坚持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的方针,2016年珠海市万元GDP用水量22.92 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4.22 m3,位列全省第二,仅次于深圳。通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条红线”,倒逼产业结构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区域整体发展效益,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此外,通过一系列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全面提升了居民健康宜居环境和生活品质,促进了经济社会与水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增强了区域未来发展潜力和总体发展愿景,取得良好的间接经济效益。

三、下阶段珠海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思路

1.早谋划迎检准备工作

水利部于2017年2月28日发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函〔2017〕201号),部署第一批创建试点的验收工作。珠海作为第二批创建试点,当前市生态办正以第一批创建试点的验收要求全力以赴提前筹划,做足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对照国家评估验收考核的程序、要求和试点方案确定的任务,逐项认真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台账资料,及时做好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制作创建宣传片。三是各区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对接,及时提供工程项目资料、水生态评价指标测算资料等所需材料。四是展示好创建工作实绩,通过台账、创建宣传片、评价指标真真切切反映出珠海市水生态的深刻变化,为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顺利通过验收打好基础。

2.持续推进好项目建设,打造好特色示范工程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协调沟通,压实项目主体单位责任,找出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同时抓紧开工建设处在前期的项目,加快推进已开工建设的项目,保证按时完工。

3.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目标任务全面按时完成

水生态建设26项评价指标中有12项为约束性指标,是考核验收的刚性要求,指标牵头部门务必完成,其中有些指标尚需进一步落实,于试点期内达到目标值。因此,务必加大力度督查推进工程项目,特别是加快推动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的10个项目的开工建设。当前,水生态文明创建试点的50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竹洲水乡水利风景区、乾务联围海堤达标加固工程、斗门区鹤洲北海堤达标加固工程、横琴新区天沐河防洪及景观工程、小林片区排涝及主河道清淤工程、平沙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三灶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香洲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等列入珠海市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以及列入珠海市2017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的斗门区白蕉联围排涝整治工程,均已被列入2017年政府任务工作,将对创建工作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市水生态办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对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专题研究以做到逐一明确、切实解决。

4.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强化创建工作经费保障

一是按照水利部“讲好一个故事,印发一本宣传册,推荐一个水系连通或者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典型示范工程,提炼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完成一篇新闻通稿”的验收要求,启动相关工作尚需财政支持,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验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在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的26项评价指标中,“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覆盖率”和“公众对水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这两项指标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为此需要资金支持,用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水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全方位宣传和调查测评工作。

三是按照水利部对第一批试点的验收要求,试点验收的综合评价和技术评估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根据国内兄弟城市的成功创建经验,尚需资金支持聘请技术支撑单位,为验收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四、结语

2017年是珠海市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期的攻坚之年,根据水利部审查通过、市政府批复实施的《珠海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珠海市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三年(2015—2017)行动计划》的分工要求,要一手大力狠抓工程项目的推进、验收工作,一手抓创建评价指标体系工作,及时开展评估工作,按时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创建的保障措施全面得到落实,确保在2017年年底达到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的申报条件。■

[1]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R].2013.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R].2017.

Boosting construction of wate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with multiple measures in Zhuhai City//

Lin Yuehai

Listed in the second group of pilot projects for wate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Zhuhai City has made systematic planning on a multi-dimensional basis from theory,system to management,by taking the concepts of caring for water,adjusting measures according to water conditions,meeting water demand and production based on water conditions into full consideration.Working plans were worked out based on review and summary of achievements of pilot projects.However,more attention needs to be paid on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during project implementation,consolidate financial support and ensuring funds allocation,so as to play abig role as a demonstration project.

wate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water resources;water environment;Zhuhai City

X171.4+TV

B

1000-1123(2017)15-0033-04

2017-07-25

林粤海,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 董明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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