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庆琴
摘要:“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影响着国内企业的经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是近些年来国内税收政策的重要变革。“营改增”后,对于企业的税负及今后的财务管理所产生的影响是必然的。2016年5月,“营改增”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拉开了帷幕,本文针对这次改革对石油企业的税负影响进行分析,对企业经营管理带来的影响进行探讨,从而为石油企业总结出应对“营改增”改革的策略。
关键词:“营改增” 石油企业 对策
2016年我国政府决定5月份在全国全行业全面推行“营改增”改革,营业税将逐步退出经济社会历史舞台。石油企业早就实施了“营改增”试点改革,但是对于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如何应对,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营改增”的重要意义
“营改增”不仅是规范我国税制体系改革,而且也是我国各行各业降低税负以及结构性改革的改革方式。“营改增”不仅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而且进项税抵扣也有利于促进我国各行业经营单位加大投资力度,也有利于后续税收优惠政策的进一步出台。对于石油企业来说,全面“营改增”改革不仅能起到进一步降低税负的作用,而且有利于石油企业科学调整自身事的产业结构,也有利于石油企业增加提升自身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的投资。
二、全面“营改增”对石油企业的影响分析
石油企业中的运输业、勘察设计、通讯业务在“营改增”改革前,石油企业的这些劳务已按照《油气田增值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增值税缴纳,包括石油企业之间提供的有关钻井、地质勘探等劳务按照17%税率缴纳增值税。但是“营改增”改革全面推行后,因为以前《油气田增值税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劳务范围,同这次全面“营改增”所规定的应税服务范围并不一致,而且这次“营改增”改革明确指出石油企业按照2016年“营改增”改革实施办法纳税,所以《油气田增值税管理办法》就不再适用于石油企业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应当按照全面“营改增”改革所规定的增值税税率和适用范围应税。
本文对于2016年“营改增”改革对石油企业的影响分析如下。
(一)对钻探业务的影响
石油钻探业务包括钻井、井下作业、固井等施工及配套技术服务业务,2016年“营改增”改革以前,石油企业提供的此类业务应出具17%增值税发票供接受服务方进行抵扣,如果由非石油企业提供钻井业务,则开具营业税发票。
然而2016年“营改增”改革后,无论是石油企业还是非石油企业,都出具11%的增值税发票,相应的抵扣范围被扩展开,这导致原有的石油企业间的劳务提供的税率从17%降低到11%,理论上是降低税负的,但是具体业务情况中,石油企业税负变化如何,需要在实践中验证。
(二)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石油企业包含的工程建设纷繁复杂,从油气资源采集、运输、修建、维护、输卸、基建等各类工程建设作业,还包括供水、供电等后勤工程建设,以及环境保护有关的环保工程建设。在2016年“营改增”之前,除了《油气田增值税管理办法》和《石油企业增值税生产型劳务征收范围注释》中所涉及的项目(办法和注释涉及的应税项目,按照17%出具增值税发票,导致石油企业提供工程建设业务的税率从17%降低到11%,理论上是降低税负的)外,其他此类应税劳务业务是按照营业税征收的。而2016年全面“营改增”后,所有牵涉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的工程建设,都要按照增值税来纳税,税负为11%,比原来营业税的3%有所提高,而这些工程建设的进项税额尚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是明显增加了税负。但是增值税作为价外税,这次改革对石油企业的工程建设业务是否真实提高了税负,有待于在实践中检验。
(三)对油气田企业通信业务的影响
通信公司多为油气田企业下属的二级单位,主营业务包括:油田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互联网业务、油田数字化综合业务、市话、国内国际长话、有线无线远程数字传输等服务业务。通信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和通信业务的发展,一直本着以满足油田生产和员工生活为发展目标。近几年,固定电话业务持续下降,手机更新换代速度加快,移动业务快速增长,三大运营商的竞争异常激烈。由于受到人工费增长和业务收入下滑的影响,通信公司最近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油田内部业务,外部业务收入增幅收窄,严重影响通信公司的盈利能力。“营改增”的实行对通信公司税率的影响主要有:①“营改增”以前,固话和互联网业务为营业税税率3%;网络设施和设备租赁为营业税率5%;对油田内部的基电服务为增值税率17%;对油田内部的信息技术服务为增值税率17%。②税改后,固话和互联网业务的税率上调为11%的增值税率;网络设施和设备租赁上调到17%的增值税率;对油田内部的基电服务下调到11%的增值税率;对油田内部的信息技术服务下调到6%的增值税率。从整体上看,通信业务的税率有上调也有下降,但对通信公司收入影响占比最大的固话和互联网业务税率增幅较多,受进项税抵扣的限制,税负会有所增加。另外“营改增”后,通信公司的销售模式也会影响。因为通信公司的手机销售实行17%的增值税率,而对于话费部分又适用11%的税率。现如今,人们更新手机的速度越来越快,通信公司常常为了吸引顾客而采用买手机赠话费的套餐销售,届时如果不能明确地划分货物和劳务的比例,将采用从高适用税率统一核算。因此,通信公司需要认真思考税改后的销售模式。
三、全面“营改增”改革下的石油企业纳税筹划策略
(一)积极提高纳税筹划能力
首先石油企业应认真学习并宣贯全面“营改增”的内容和实施细则,积极应对税制改革,做好纳税筹划和经营思路的转变。提高石油企业全员税负意识,加大日常工作中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的取得,争取税收抵扣。同时石油企业的会计人员和税务管理人员应提高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水平,对石油企业的经营管理方面提出纳税筹划意见和具体实施措施,以提高石油企业整体的纳税筹划能力。
(二)调整优化成本结构来降低税负
全面“营改增”之后,石油企业应当对提供服务的业务的成本与结构进行改革优化,提高进项税可抵扣经济事项的比例,例如人力成本占比例较大的业务,可采用非核心业务外包方式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如石油企业非核心业务的员工、保洁人员和办公室服务人员,可以通过外包给人力资源公司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来抵扣进项税额。此外,石油企业购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时,一定要尽可能地获取增值税进项税发票,起到抵扣进项税的作用,以降低石油企业税负。
(三)强化对纳税筹划细节的处理
石油企业面对全面“营改增”改革,应当在增值税税务管理的细节处来提高管理能力。具体应做到,对于经济业务中的纳税人身份应当加以科学判断,如果石油企业处于规定的营收范围内,且自身可抵扣项目非常少,那么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将有利于降低税负,而且还能在服务价格上给予客户优惠,以提高市场竞争力。
在供应商选择上应当选择能够最大化提供可抵扣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有利于降低石油企业自身税负。此外,石油企业可以对收入确认时点进行筹划,以对每期确认的增值税纳税金额进行筹划,已获得最大化的货币时间价值,这有利于石油企业资金链的科学管理。
石油企业应当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应当保证获取发票的及时、发票本身的真实合法,以切实起到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作用,进项税发票应当满足三流合一的标准,即发票流、合同流、现金流这三方必须相符,就是发票出具方与合同签订方、资金收款方这三方应当是一致的,这样有助于规避税务风险。
四、结语
2016年全面“营改增”改革对石油企业税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石油企业不仅应当积极学习和掌握2016年全面“营改增”的内容细节,还应当积极利用相关各项优惠政策,规范自身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实施纳税筹划,以降低石油企业税负,提高自身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郝龙航,王骏.营改增的大时代——政策透析与解决方案[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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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