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推行河长制的实践探索及强化对策

2017-01-19 18:38薛林琳
中国水利 2017年10期
关键词:湟水西宁市河长

薛林琳

(青海省西宁市水政水资源办公室,810001,西宁)

河湖管理

西宁市推行河长制的实践探索及强化对策

薛林琳

(青海省西宁市水政水资源办公室,810001,西宁)

河长制;生态;西宁

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市区海拔2 261 m,年平均降水量在330~450mm之间,年平均蒸发量1272.3mm。全市总面积 7 660 km2,常住人口233.3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163.41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0.02%。西宁市地处黄河一级支流湟水河中上游,境内河流主要有湟水河及其支流。在市境内汇入湟水河的各主要支流约有56条,主要有西纳川河、北川河、南川河、沙塘川河等,境内流程95.9 km,占干流总长的25.5%,人均水资源量约为570 m3,属资源型重度缺水城市。

西宁市承载着青海省近40%的人口和50%的GDP贡献率,区域人口相对密集,工农业生产布局集中。湟水河作为沿湟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及农村面源污染的唯一受纳水体,氨氮、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远大于河流环境容量,水体污染不仅限制了有限水资源综合效益的发挥,甚至造成了湟水河中下游水质性缺水。水资源短缺、水生态脆弱、水环境质量不高是西宁市的基本水情,也是制约西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一、西宁推行河长制的实践探索

为彻底改善西宁市辖区流域水环境质量,2015年11月,西宁市率先在青海省推行河长制管理制度,积极构建市、县(区)、乡镇三级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段包干,综合施治,部门配合”的原则,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水污染综合治理、水生态修复与保护、河湖水系连通等工程建设,为塑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新优势,彰显“幸福西宁”生态本底做好支撑。

1.理顺工作机制,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

(1)健全工作责任链条

2015年11月,西宁市全面启动实施河长制管理,制定了《西宁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水务、环保等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西宁市实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全市河长制工作在湟水流域 (西宁段)水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组织开展。河长制建立后,全市确定了县级河长14人、乡(镇)级河长74人,以及2016年、2017年和2020年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河长制管理工作。

(2)科学划定管理范围

西宁市明确将湟水干支流划分成14个河段,其中湟水干流划分6个河段,北川河划分2个河段,南川河划分4个河段,沙塘川河三其桥—沙塘川桥为1个河段,湟水支流甘河、教场河(至甘河、教场河入湟口)为1个河段,实现了湟水干支流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3)健全管理考核机制

西宁市形成了市、县(区)、乡镇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对河道实行网格化管理,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将实行河长制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将未划定功能区小河流、沟、渠黑臭水体治理一并纳入考核。各责任单位均建立健全了河长制管理制度,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并完善“日检查、月巡查、季考核、年考评”的考核机制,强化问题整改通报,以制度促规范、促落实、促长效。

2.加强水资源保护,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西宁市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的总抓手,把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纳入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目标,实现了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市、区(县)全覆盖。同时,树立底线思维,采用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和年度用水总量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严格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积极开展行业用水调查,严格计划用水及用水定额管理,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到2016年年底,西宁市用水总量为5.65亿m3,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45 m3和18.83 m3。在2014—2016年度省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西宁市连续3年获得优秀。

(2)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西宁市作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大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的节水力度。突出节水强农,积极发展农业节水增效、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低压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度,重点实施了湟源大华片区、巴燕片区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5。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突出节水降耗,2016年投入1.57亿元实施工业节水减排项目13项,节水量约799万t,切实提高了工业企业用水效率。加强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大力推广节水器具普及应用,全面开展公共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3)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按照 《西宁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市纳入改革范围的小型水利工程1 413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总体改革任务的76%,其他改革正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区域水资源补偿机制,根据盘道水库向甘河工业园区水量置换方案,确定置换水量1 417.7 m3,甘河工业园区拨付湟中县共和片节水改造工程资金539.34万元,为西宁市建立水权置换和水资源补偿机制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案例。

3.突出全域共治,加强水域污染综合防治

(1)加大入河湖污染治理力度

深入推进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全面落实《西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①规范砂石资源管理,对已审批的砂石企业规范化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巩固非法采洗砂场关闭成效,规范砂石加工厂26家,累计清理存量砂石648万m3,复平土地4 571亩(1亩=1/15 hm2)。②严控畜禽养殖污染,大力发展生态绿色环保养殖,力争2~3年内,对湟水河沿岸800 m以内全部33家养殖场采取不同方式逐步搬迁或转产。③加大排污口综合整治力度,按照“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要求,组织实施湟水河排污口截污纳管和排水管网工程建设工作,治理排污口668个,敷设排水管网1 440 km。完成海湖桥至团结桥2.0 m×2.5 m、16.2 km的污水输水箱涵工程,设计日输水能力提高到70万t,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6.12%。④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强化排污口监管,严格排放量核算。西宁市41家重点涉水工业企业均建成污(废)水处理和循环或回用环保设施,工业废水处理率达100%,设施正常运转率95%以上;均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共51套,数据传输有效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极大地减少了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给湟水河造成的水环境压力。⑤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市累计投资3.37亿元在农村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中心集镇、生态农业、农村水源地保护及主要交通沿线420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逐步推进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有效减少了农村面源污染对水环境的威胁,水功能区水质进一步改善,2016年湟水干流新宁桥、建国桥、团结桥断面氨氮含量同比降低了24%、35%和8.0%。

(2)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实施了城南污水处理厂、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县和甘河工业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工程,排放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西宁市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以及甘河工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目前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排放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另外,日处理能力300 t/d的西宁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现已完成并投入试运行。截至目前,西宁市已建成11座污水处理厂、1座再生水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34万t,再生水日生产能力为3.5万t。

4.注重保护修复,构筑河道水清岸绿新格局

①重点实施了“清水入城”工程、防洪及流域管理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宝库河(黑泉水库坝后)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西宁市水生态廊道(解放渠、中庄渠、礼让渠)综合功能提升工程、北川河城区核心段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等一批典型水生态文明示范工程,着力构建水生态保护安全屏障。②加快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改梯等重点水保工程建设,重点实施了大通县塔桦流域、湟中县共和流域等综合治理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 264.93 km2,治理率达38.08%,进一步提升了区域生态修复能力。③积极开展水源地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开展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完成了湟中县田家寨安宁沟水源地保护工程,全面实施云谷川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争取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8亿元,其中水源地保护专项资金1.01亿元,重点开展北川地下水水源地、丹麻寺水源地、黑泉水库和青石坡水源地的环境综合整治。青石坡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丹麻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已完成整体工程的90%,全面保障了西宁市城镇饮水安全,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④加强湿地保护,进一步改善湟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启动了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对西宁市区内湟水河流域39.1 km、北川河流域10.8 km范围内进行湿地公园建设,其中西川湿地、北川湿地和宁湖湿地公园已建成。⑤加强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启动实施湟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工程,完成机场高速沿线绿化景观工程、四边绿化、三北防护林五期及天然林保护等地绿工程,目前市域森林覆盖率达3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5%。

(5)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充分利用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契机,大力宣传水法规、水环境保护及河长制工作。目前,全市已设立河长制永久性公示牌65块、水功能区公示牌17块,同时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西宁市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①河长制工作内容存在局限性,未将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纳入工作范畴。②公众环保意识不强,不少沿河居民将生活污水乱排、垃圾乱倒至河道,部分企业和居民非法侵占河道。③跨区域河流界面、小沟是河道保洁的薄弱环节,相关责任单位以自身利益为重,对打捞、运输河道垃圾所需费用的承担存在相互扯皮、推卸责任等现象。④河道管养经费不足,市区县级财政经费有限,垃圾打捞、运输、中转等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严重制约河道管理工作的开展。⑤河长制机制体制不健全,管理“下沉”不到位,管理责任没有落实落细,缺乏行之有效的督导管理手段。⑥由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超标、原有设备容量不足以及运行管理不善等影响,出水水质未能按时达到设计标准,污水处理能力降低,影响了水环境质量。

三、强化推行河长制的基本思路及对策

面对上述问题,西宁市河长制工作积极践行“四个转变”理念,聚焦关键节点,建立问题清单,健全机制体制,以湟水水系为脉络,形成“山水林田路”系统推进的治理理念,按照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打造升级版河长制,改善水域生态品质,实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1.以更健全的机构,全面保障河长制推行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工作要求,修订完善符合西宁市实际的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的河长制组织体系。由市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担任市级总河长和副总河长,区(县)、乡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履行好组织领导职责,设巡查员或专管员,配备保洁员,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湟水辖区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2.以更高的要求,全面搭建工作总框架

制定分步实施的工作目标,建立问题清单,按照“河长主治、源头重治、系统共治、工程整治、依法严治、群防群治”的工作方法,将西宁市河长制工作任务聚焦在水资源保护、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水域岸线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宣传等方面,着力破解河湖水体污染防治难题、河道管理薄弱问题,努力实现湟水水域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

3.以更高的标准,全面建立工作管理制度

逐步建立健全会商、信息通报、工作督办、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使水环境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将河长制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以考核问责为“紧箍咒”,出台《西宁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各级河长及责任部门每年接受考核,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目标评价体系,对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对在河长制工作推进中不作为、慢作为的要问责、追责。

4.以更实的举措,全面做好治水文章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牵住水环境治理这个“牛鼻子”,以节水治污控源和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积极谋求在生态文明框架下,更高水平上适应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环境的产业结构、用水方式和生态保护模式。①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8.08亿m3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1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3。②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及其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③加强水域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排查入河污染源,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力度,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并全面整治。④加快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力度,科学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增强水生态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禁止侵占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积极构建健康优美的水生态环境,为西宁从首位度高向影响大、辐射远、带动性强转变和落实“一核两带一圈”新布局提供基础保障。

5.以更广的宣传,全面提高公众保护参与意识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市民保护湟水母亲河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湟水、保护水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郑 爽

TV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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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23(2017)10-0006-03

2017-03-16

薛林琳,办公室副主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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