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东
建章立制锐意进取开拓下级湖局采砂管理工作新局面
李晓东
南四湖水利管理局下级湖水利管理局(以下简称下级湖局)在上级的坚强领导和关怀下,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忠实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积极拓展用法治的思维处理问题、解决问题。近年来下级湖局在打击非法采砂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创建安澜湖西,维护水事秩序,再现南四湖流光溢彩、日出斗金的壮观场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下级湖局直管工程包括南四湖湖西大堤58.58km(桩号54+450~113+030段,涉及苏鲁两省插花地段16处、沛微两县12个乡镇),水闸有苏北堤河闸、大王庄闸、挖工庄西闸、大屯闸、挖工庄东闸等五座边界水闸,以及堤防相对应超过200km2水域。南四湖局批复下级湖局水政监察人员10人,目前专职水政监察人员只有2名。
南四湖非法采砂活动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崛起,建筑业的发展如雨后春笋,黄砂的需求与日俱增,南四湖非法采砂业逐渐兴起。多年来,下级湖局对所辖范围内水域严格监管,加强巡查,严密监控,联合管理,综合执法,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白天巡查和夜间巡查相结合,及时掌握湖内非法采砂及违章采砂船只情况。按照要求,下级湖局充分发挥了流域机构指导、监督、协调的作用。目前,非法采砂活动处于可控状态,南四湖水事秩序良好。
1.注重宣传管理
下级湖局高度重视采砂管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专项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袋、宣传页、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在沿湖沿堤广泛开展了湖内全面禁止采砂的宣传;积极宣传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和微山县人民政府、沛县人民政府联合印制的《关于依法打击南四湖水域非法采砂行为的联合通告》,在重点乡镇村人口流动量大、商业活动密集的地方进行张贴;按照三部两省《关于在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洪泽湖骆马湖至南四湖段全面禁止采砂活动的通知》(水建管〔2015〕316号)及有关规定,南四湖流域全面禁采。通过宣传不仅提高了沿湖群众对湖内全面禁止采砂的认识,也为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2.加强巡查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采砂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湖区采砂总体可控的良好局面,下级湖局在做好采砂管理日常巡查的同时,适时组织开展了采砂管理夜间巡查工作。安排专人定期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及时记录,拍照取证并及时上报。
结合采砂管理陆上巡查,下级湖局不定期地对所辖湖区水域开展湖内巡查,深入湖内各区域,对可能存在采砂船只的区域进行重点查看。
通过陆上巡查和湖内巡查,基本掌握了非法采砂情况并及时进行汇报,为下一步打击行动提供依据。
3.积极沟通协调
下级湖局积极与沛县、微山县相关业务部门沟通,针对沛县大屯镇丰乐、大山弯、水圩子、前程子庙、杨屯河口等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重点区域,适时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联合巡查,并向现场人员积极宣传南四湖全面禁止采砂政策。在做好巡查监督工作的同时,及时对湖内非法采砂情况及动向进行系统梳理,定期汇总,行文上报南四湖局和沛县、微山县政府。
4.力促联合打击
针对湖内非法采砂行为,下级湖局积极联合沛县和微山县主要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1)2007年9月份,在南四湖采砂管理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和微山县、沛县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闪电—2007”打击南四湖非法采砂集中专项活动。此次专项打击活动,微山县和沛县公安局、水利(务)局、行政执法局、渔业管理委员会、交通局、国土局、工商局以及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及所属基层局共19个单位参加了打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执法船9艘、执法艇5艘、强行拆除非法作业器具169台套,拘留1人,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采砂者的嚣张气焰,使南四湖非法采砂得到有效的控制。
(2)2008年1月份,针对湖内非法采砂死灰复燃的势头,南四湖采砂管理协调领导小组迅速召开协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上,决定开展“曙光”的打击南四湖非法采砂活动,整个活动历时两天,出动警察400余人、执法船15艘,共处理非法采砂船只71艘,极大地震慑了非法采砂分子,有力遏制了非法采砂的死灰复燃势头,进一步推进了南四湖生态文明建设。
(3)2014年10月份,下级湖局协同沛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和水利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沿线违章砂石码头清理工作,共计清理违章砂石码头30家,拆除违章吊机43座,有效地遏制非法采砂者的蔓延。
(4)2016年5月份,南四湖采砂管理协调领导办公室组织沛县、微山县关于以前程子庙(湖西大堤桩号58+250)为据点的非法采砂船只进行了集中整治,共逮捕涉案嫌疑人50余人,给非法采砂者以沉痛的打击,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的蔓延,社会反应强烈,整治效果明显,有效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
20年来,通过多方不懈打击和治理,湖区非法采砂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形势趋于稳定向好发展。
湖内砂石被誉为水下黄金,受巨大利益的驱使,非法偷采的现象时有发生。打击非法采砂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政治任务,20年来,下级湖局水政监察人员一路摸爬滚打、历经艰难险阻,赢得了非法采砂整治阶段性的胜利。
1.领导重视,常抓不懈
打击非法采砂涉及面广,由于受利益的鼓动,社会上不同的人群、不同的背景、不同的既得利益集团都想参与进来,给打击非法采砂增加了困难。下级湖局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骨干带头做,形成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的局面,使下级湖局采砂管理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2.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关系协调、组织严密、纪律严明、运行有力,高素质的专业执法队伍。以“业务精、作风硬、素质高”为目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培训、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案件讨论、走出去学进来、找差距、吸取经验等方式,不断强化了自身素质,做到了用法治的思维处理、解决问题。
3.横向联合,建章立制
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充分发挥流域统管优势,及时和微山县、沛县人民政府联系,创新管理新模式,建立了联合打击非法采砂长效机制,成立联合办公室,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夯实了基础。下级湖局认真贯彻落实联合办公室打击非法采砂工作部署,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巡查,专项检查、夜间巡查等方式为联合办公室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4.大胆执法、敢于碰硬
近年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联合机制,下级湖局积极组织和参加了“闪电—2007”“曙光—2008”和“春雷—2008”,以及2009年依法整治湖西大堤砂石装卸点专项行动,2010年大屯丰乐非法采砂专项打击行动,2011年的“飓风行动”,2016年“3· 14专项行动”等,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船只800余艘,摧毁和拆除各类非法采砂设备500台套,抓捕涉案嫌疑人70余人。通过联合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融洽了与地方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也树立了流域管理机构的良好形象。
5.善于总结、锐意进取
总结经验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方法,要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做到打击一次就进步一次,做一次就成功一次。通过每次联合打击,下级湖局积极组织座谈,通过采砂管理专刊、采砂管理简报、采砂监督管理大事记等形式,形成了总结性文件上报沛县、微山县和南四湖局,为下一步更好地组织联合打击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法律结合点不明确
流域管理立法不完善,地方行政规章片面强调地方利益,非法采砂罪入刑无依据,给水政执法工作带来困难。
2.管理结合点不到位
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结合点不到位,同时下级湖局管理范围地处两省两县12乡镇,共有16处省际插花地段,管理战线长、环境复杂、专职执法人员少,管理难度大。
3.执法人员安全保障低
受非法采砂暴利驱使,涉黑团伙、暴力抗法者不断增加,致使下级湖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采砂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效性、反复性的工作,下一步工作中,下级湖局将继续做好采砂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流域机构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探索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杜绝非法采砂行为,从法律上严惩不贷。
二是继续发挥流域机构监督作用,不断加强巡查,坚持日常巡查与夜间巡查相结合、陆上巡查与湖内巡查相结合,保证巡查无死角,为地方行政首长决策积极提供采砂一线资料。
三是积极发挥流域机构的协调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非法采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合力,保持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防止非法采砂出现抬头现象。
总之,基层局将继续发挥流域机构担当精神,创新机制,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确保河湖安澜■
(作者单位:南四湖局下级湖水利管理局22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