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月,我国发布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描绘了地热能未来五年发展蓝图。各省市相继出台有关环保能源政策,成为贯彻国家以开源、节流、减排为重点,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现代能源体系的战略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3部委印发的《“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指出,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方面,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鼓励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有条件地区新建建筑应当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预留安装位置等。加快新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与推广。
在夏热冬冷地区积极推广水源、空气源、污水源热泵等;
对未纳入集中供暖的长江经济带等夏热冬冷地区,推广高效地能、江水源热泵;
加大浅层地能开发力度,实施城镇冷热一体化供应节能改造。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高效节能环保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有利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制度政策体系基本形成,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指出,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提高到15%和56%,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等绿色低碳产业总产值突破10万亿元,成为支柱产业。
在建筑节能领域,要求编制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改造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2020年前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城镇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
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作为迈向创新型国家的行动指南,《规划》提出了12项指标,其中多个专项规划涉及能源。明确指出,大力发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技术,支撑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温室气体减排,保障能源安全,推进能源革命。开展太阳能光伏、太阳能热利用、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方向的系统、部件、装备、材料和平台的研究。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 ——
坚持“清洁、高效、可持续”的原则;
按照“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经济可行”的总体要求;
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加强全过程管理,创新开发利用模式,全面促进地热能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在实施区域集中供暖且地热资源丰富的京津冀鲁豫及毗邻区,大力推动中深层地热供暖重大项目建设。
重点在经济发达、夏季制冷需求高的长江经济带地区,特别是苏南地区城市群、重庆、上海、武汉等地区,整体推进浅层地热能重大项目。
此外,有序推进地热发电,加大地热资源潜力勘察和评价工作。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指出,把握全球能源变革发展趋势和我国产业绿色转型发展要求,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为重点,引导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产品。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综合利用。加快发展生物质供气供热、地热能供热、海洋能供热制冷等,推进新能源多产品联产联供技术产业化。
住建部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围绕四个方面阐述了“十三五”时期应加速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大力发展。
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推广比例超过5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超过40%,新建建筑执行标准能效要求比“十二五”期末提高20%。北方城镇居住建筑单位面积平均采暖能耗下降15%以上,城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稳步提升。
行业科技对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新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建立20个行业科技创新平台,中央地方协同、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行业科技支撑体系初步形成。
国管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指出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中要求推进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
实施北方采暖地区公共机构供热系统计量节能改造;
实施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造,完成100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
组织实施既有办公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中央国家机关本级进行大中修的办公建筑均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推广热泵技术,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示范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要求加快实施地热综合利用、全面推进浅层地温能开发、有序发展余热热泵和再生水热泵系统等措施,加强太阳能、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新能源和新技术在村镇地区的综合利用。
到2020年,北京市将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累计利用面积达到7000万平方米,占全市供热面积的比例达到7%左右。未来五年,北京市要大力发展地热及热泵系统应用,新增地热及热泵利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新增浅层地温能利用面积1000万平方米。
未来天津市将进一步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特别是在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热资源开发等方面实施一系列重点工程,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
计划到2020年,实现年可替代标准煤320万吨,深层地热供暖面积达到3500万平方米。并加大浅层地热利用,重点结合北部地区、新梅江、北辰科技园等产业区、功能区对能源的需求,推广地埋管地源热泵建设。
到2020年,浅层地热供暖(制冷)建筑面积达到1600万平方米。
按照“多元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高效利用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制定地热能开发规划,探索建立地热供暖、制冷、种养殖及温泉休闲度假等多元化开发梯级利用的地热开发产业链,重点推进地热能供暖发展,提高地热能替代化石能源的比例。
地热能供暖方面,以建设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的“三新行动计划”为目标,结合燃煤锅炉淘汰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到2020年,地热供暖能力累计达到13000万平方米,替代标煤33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800万吨。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方面。
到2020年,全省实现地热种植30000亩,地热养殖3200亩,接待地热旅游等6000万人次/年。“十三五”期间,河北省可再生能源总计投资约3000亿元,其中地热能开发投资600亿元,地热能利用13000万平方米,折标煤337万吨。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产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
湖南省“十三五”期间将优先发展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5个地州城市,其次是其他9个地州城市;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区,兼顾发展其他区域。
开发利用建设技术以地埋管地源热泵利用为主,积极推进地表水、污水水源热泵利用,稳妥推进地下水地源热泵利用。开发利用重点布局为城镇建筑节能领域,功能主要为建筑供暖制冷。
2016年—2020年,要以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规划为主,兼顾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深层(干热岩)地热能以勘查为主、暂不进行开发利用规划。
地热能利用项目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具体支持政策。鼓励专业化服务公司从事地热利用建设运营服务。“十三五”规划期内,新增地热供暖(制冷)面积2040万平方米,新增地热发电装机容量1000kw。其中,新增浅层地温能地热供暖制冷面积2000万平方米,新增中深层地热供暖面积40万平方米。
未来五年内山东省将在地热能领域优化能源开发布局。浅层地温能和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为重点,将地热能供暖(制冷)与常规能源集中供暖有机结合,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广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其中,在鲁西北、胶东、鲁中南等中深层地热丰富地区建设地热供暖等综合利用项目;鼓励中深层地热能梯级利用以及地热能与其他化石能源的联合开发利用。
加强建筑领域节能,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支持和鼓励各地结合自然气候特点,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等新能源技术,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
到2020年,将新增地源热泵系统应用建筑5000万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20000万平方米,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比30%,新建节能建筑40000万平方米,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000万平方米,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
“十三五”期间,青岛市保证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实施可再生能源集中连片推广。在资源条件允许的地区鼓励和倡导发展海水源、地源和污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供热空调方式。
“十三五”期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重点应用领域为:应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面积为600万平方米以上,应用海水源热泵面积为100万平方米,应用污水源热泵面积为300万平方米。
未来五年山西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逐步扩大民用太阳能、地热能设备的使用范围,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开展农村沼气利用和地热能取暖,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率。
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以上。鼓励利用太阳能和地热资源。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合理布局离网式与蓄能相结合的风电、光伏发电、小水电等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扎实推进绿色能源县、乡、村建设。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例达到15%左右,到2030年达到20%左右。
未来甘肃省能源区域布局提出在陇东南地区积极推动定西、天水、庆阳等地分散式风电场建设;在天水市和定西市等一些有资源优势的地区,创建一批以地热供暖为主和地热开发利用的示范基地、示范小区。
围绕形成向西南地区能源输送通道,进一步加强区域内地区间能源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积极推动天水市、陇南市承接煤炭资源异地转化利用,推进形成清洁能源、生物能源和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格局。
在武山、清水、麦积等有资源优势的县区,创建一批以地热供暖为主和地热开发利用的示范基地、示范小区;依托已探明的武山和清水温泉资源,配套基础服务设施,大力发展汤浴康体休闲旅游度假区;推进中滩地热开发矿泉水产业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地热能开发利用产业体系,为地热能开发利用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印发,明确“十三五”期间,江苏省省级公共机构完成2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各设区市分别完成1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根据规划,江苏省进一步完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加大推广应用工作力度。要因地制宜,积极应用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技术,开展“互联网+”分布式能源站建设。
根据《规划》要求,未来浙江应通过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改造等方式妥善解决生产、生活用热。实现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的多能互补和协同供应。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依托清洁煤电技术研发,做强清洁煤电装备及电力成套装备产业。
到2020年,浙江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亿吨标煤以内,“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2.3%;全省非化石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含省外调入水电)和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20%、31.9%、12.5%和42.8%。
到2020年,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总量与强度双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69.74万吨标准煤以内。规划要求,坚持能源资源高效、清洁、循环利用并举,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节能减排,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增加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比重,形成能源资源节约使用和循环利用的良好格局,推动公共机构各项事业绿色低碳发展。
《规划》指出,未来福建省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优化能源结构。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波浪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力争 2020 年全省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 55%,至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90万千瓦。
新增光热利用45万平方米,2020年累计保有量达145万平方米。结合旅游开发,综合利用地热能源资源,推进漳州地热发电示范项目前期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印发,《规划》指出,未来五年广东省将大力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其中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推广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示范项目,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河南省发改委出台《河南省“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涵盖的可再生能源主要指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水能,规划期为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河南省新增地热开发量8200万平方米,地热总投资约90亿元。
根据规划,河南省“十三五”期间,地热能开发项目重点在郑州市、开封市、鹤壁市、新乡市探索开发中深层地热资源。其中,郑州航空港区和郑—汴经济产业带为优先发展区,同时应采取回灌措施保护中深层地热资源。
《规划》提出,加大地热能开发利用研究,完善地热能开发利用相关标准、政策、价格等行业管理体系。以“地热水循环利用”为指导原则,积极推进水热型地热供暖,进行传统供暖区域的清洁能源供暖替代,将水热型地热能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集中规划,统一开发。
按照“因地制宜,集约开发,加强监管,注重环保”的原则,除城镇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的区域外,在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等区域鼓励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通过技术进步、规范管理解决目前浅层地热能开发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在郑州、开封、鹤壁、新乡等清洁供暖试点城市探索开展地热能发电示范项目。
“十三五”期间,河南省将实施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以安阳、平顶山为依托,重点支持基于“互联网+”智慧新能源的多种能源互补型智能电站和特大型能源化工基地“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