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志扬厅长在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2017年7月18日)

2017-01-18 02:36:05
中州建设 2017年16期
关键词:垃圾分类农村

裴志扬厅长在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2017年7月18日)

尊敬的徐光副省长,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场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住建部海南现场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会前,我们集中观摩了南乐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刚才,又听了南乐、济源、兰考、汝州、长垣和西峡县的经验介绍。现场观摩和上述市县的介绍,对我们很有启发,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借鉴。可以说,这次会议既是一次现场会,也是一次动员大会。住建部村镇司卢英方副司长亲临会议,一会儿还要作重要讲话,徐光副省长还要作指示、提要求,希望大家能够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下面,我向大家通报几点情况:

一、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情况

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整体进展比较顺利。特别是各地主管部门明确之后,都在积极探索不同治理模式。如,南乐县在财政本来就很紧张的情况下能够拿出几千万元用于探索市场化保洁的路子。刚才,6个县市也都介绍了自己在这方面的探索,成绩有目共睹。

(一)研究出台了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意见。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围村、围镇、围河、围林的问题高度重视。2015年11月,住建部等10部门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因地制宜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有效治理农业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垃圾等。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国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五有”。目前,江苏、山东、四川、上海、北京等已通过国家验收,今年,广西、海南、天津也向国家提出验收申请。按照住建部要求,2018年,三分之二的省份要通过国家验收。为落实国家要求,我省先后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农村垃圾治理达标验收办法》,明确了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具体步骤和保障措施,制定了我省未来农村垃圾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规划,确保按期通过国家验收,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一些县市也及时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成效明显。

(二)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各级责任。为了有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捋顺体制机制,做到政令畅通,确保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去年12月底,在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省政府就要求各地明确主管部门,建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制定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夯实主体责任,强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市、县、乡、村齐抓共管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主管部门也基本实现了相对集中。目前,省辖市和直管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在住建口的有14个、在城管口的有8个、农办部门的有5个、其他的有1个(城乡一体办)。

(三)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一是加大宣传,营造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舆论氛围。各地在贯彻省政府《实施意见》上都非常认真,采取了多种形式、多种举措。省级层面,通过不同形式对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并在《河南日报》开辟了专栏;各市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当地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介,对《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行了宣传、发动工作,在不同地点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统一印制发放了宣传单,营造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舆论氛围;乡镇也在政府所在地等人员密集地方放置宣传展板、宣传标语等;行政村也通过宣传栏、宣传墙等不同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前段时间,我们通过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向社会公开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积极回应当下舆论关注的焦点、难点、疑点等问题,凝聚全社会共同打赢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二是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破解“垃圾围村”“围镇”,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没有乡村父老的参与,基本不可能做好。为此,我们要求各市县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各扫门前雪、管好自己门前“一亩三分地”,并充分发挥妇女在农村家庭卫生保洁骨干作用,带动全家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如,汝州市通过设立的“垃圾回收兑换中心”,动员群众将白色塑料袋、干电池、农药瓶等难回收或有毒有害垃圾兑换为生活用品、学习用具及花盆花卉等,提高了群众的积极性。信阳的明港镇新集村,通过村内超市、便利店设置废旧电池兑换点,三节电池兑换一瓶矿泉水,并对其他可回收的垃圾进行回收,增强了村民的环保意识。三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用典型来示范带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我省借鉴浙江金华经验,通过示范试点,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路子。今年6月初,济源、汝州、兰考、新密、禹州5市县被国家确定为全国首批(1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这些县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外省的典型经验,在本市县里面率先开展试点、示范,典型引路,取得初步成效。四是建立垃圾治理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制度。比照国家的做法和要求,按照陈润儿省长的批示精神,由省住建厅和省环境保护厅共同作为召集人,成立了由12个部门组成的河南省垃圾治理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省垃圾治理工作,研究提出加快城乡垃圾统筹治理、推进垃圾处理能力建设等重大政策建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今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都莅临会议,这也是对推动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五是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工作。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们与省环保厅共同向省政府报告,陈润儿省长在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会议精神非常重要,要认真贯彻落实。同时,我们也要求各地尽快向本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会议精神,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的要求及全省统一安排,各地重点排查了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交通干线、江河沿线等区域,掌握了城乡垃圾乱排乱放点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的情况,截至6月底,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经有41个县(市、区)录入了841个点,9个县(市、区)录入了51个漂浮垃圾堆放点。54个县(市、区)完成基本情况调查表录入工作。其中,录入的县(市、区)已经建立了治理工作台账。六是清理陈年垃圾。从今年年初开始,全省以县为单位进行为期半年的陈年垃圾集中清理行动,重点清理宅院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坑塘沟渠、河边桥头、道路两侧等地方堆弃的垃圾杂物。这里的小型堆放点主要是指小于100立方米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对于体积大于100立方米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我们要求各市县集中排查,并制定分类整治方案,2019年底前全部整治完成。

总体上来看,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各市县垃圾治理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今天介绍经验的这些县市,他们的做法、他们展现出的农村良好居住环境,确实使当地的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人民群众非常拥护。我到基层调研时,也特意到村子里面走走看看。我去过的部分县(市),包括济源、长垣、汝州、禹州,还有今天我们看到的南乐,在道路边上原来看到的树上挂的、天上飘的、田地里面堆的或者河道里漂浮的垃圾,今天基本上看不到了,这就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这就是我们取得的显著成效,这和我们在座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重视以及我们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在这里,我代表省住建厅以及联席会议的12个省直部门,向在座的和战斗在垃圾清运第一线的工人、广大村民致以诚挚的敬意!

二、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农村人口占比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起步比较晚,历史欠账比较多、总体进展缓慢,特别是在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出口等问题与城市相比、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重道远。

一是部分市县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农村垃圾治理的关键在于县级政府的落实和推进。市县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是农村垃圾治理缓慢的主要原因,也是有些市县一直推动不起来的根本原因。重城市、轻农村,重发展、轻管理在部分县市领导思想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的。

二是治理经费投入不足。各地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经费投入总体不足,没有形成稳定、长效的资金投入保障。尽管各地都拿出一定的专项资金,年初也作了预算安排,但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点多、面广、战线长,现有资金投入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需求还有不小差距。

三是体制机制不健全。国家和省级层面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到了市县一级,由不同部门来承担,有的在住建、有的在城管、有的在农办,造成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不顺畅,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工作无法部署,难以落实。刚才,我也点了几个市县的名字,在此希望各地都要提高政治站位,尽快地理顺关系,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

多数地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建设滞后,大多数行政村缺乏基本的垃圾清运处理系统,全省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行政村不到总数的一半,没有形成清扫、收运、处理的完整链条,农村生活垃圾去哪儿的问题成为制约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瓶颈。此外,一些市县对于收集转运模式、长效运营机制等缺乏长远统筹考虑,加之不重视对基层干部必要的指导和培训,造成技术路径选择错误,大大增加了垃圾收运和处理的成本。

五是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程度不高。截至2016年底我省建制镇的生活垃圾处理率是77.84%,而无害化处理率只有9.72%。农村绝大多数生活垃圾是在村庄进行了简单填埋,没有任何的防渗措施,对地下水、农田造成了污染,也严重影响周边的环境。

六是垃圾分类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很多县市忽视对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引导,收集的垃圾全部运到城镇垃圾处理场,严重加剧了现有终端处理设施的负担。有些县市的农村垃圾分类只是简单照搬照抄城市经验或只是简单复制浙江金华的分类方法,在前端配置了不少分类的垃圾桶,但是转运能力跟不上,最终在运输环节又来了一个“大杂烩”,不仅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也挫伤了群众进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此外,各地动员村民、发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存在畏难情绪,村民交费覆盖率偏低,日常监督管理薄弱,运动式治理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都是造成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滞后的重要因素。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按照国家10部委要求,2020年底前,全国90%的村庄生活垃圾要得到有效治理,并通过国家验收。按照中央要求,住建部又提出了新要求:2019年底前,中部地区要完成验收,比我们预期提前了1年。时间紧、任务重,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到了一个关键的节点,我们一定要不辱使命,要把这项工作切实抓好。

一是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各县(市、区)要依据城镇和百城建设提质总体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编制完成农村生活垃圾专项规划或将相关内容纳入县域城乡规划,建立城乡一体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这里面主要包括治理上的时间节点、基础设施上的建设规划,包括转运点的布局,还有在处理方式上采取的技术路径等等,都要认真地进行研究。现在南乐县垃圾治理已经实现城乡一体,有垃圾填埋厂,现在正在改造建设垃圾焚烧厂。尚未完成这项规划的市县,要抓紧时间组织编制完成。

二是建立保洁员队伍,形成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按照不低于行政村总人口数2‰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今年年底之前,没有开展农村垃圾收集工作的行政村全部要建立保洁队伍。省辖市要督促所辖县市加大投入,通过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保洁员竞聘上岗、村民互助保洁等多种方式,确保这些行政村普遍建立起保洁制度。

三是提高无害化处理能力。目前,一些县市,农村垃圾集中之后,往往倒进山沟或就地掩埋,不做任何处理,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国家要求,2020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70%,这对我省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一方面,省辖市政府要统筹区域内的处理设施,采取新建无害化处理厂(焚烧厂)或扩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按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十三五”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实现城市、县城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建制镇要实现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各地要尽快完成上述任务。同时,所有的县市区都要将城乡生活垃圾统筹考虑。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依据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合理运输半径,突破行政区域界限,通过单建共享或共建共享模式,规划建设区域性垃圾焚烧厂。达不到共建共享条件的偏远地区、山区,要规划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我们虽然不主张一个县建一个垃圾焚烧厂,但是我们希望各市统筹规划。现在垃圾焚烧厂的技术基本上过关,二恶英在瞬间高温下的产生量非常少。我们河南的土地资源非常有限,要做到合理规划,在运输半径允许的情况下,两个县或者是三个县共建一个垃圾焚烧厂,彻底解决垃圾的治理问题。

四是做好省直管县(市)的省级达标验收。按照省政府要求,2017年底前,省直管县(市)要率先达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标准,并通过省级验收,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提前申请省级达标验收;2018年底前,各省辖市三分之一的县(市、区)要完成省级达标验收,2019年底前全省各县(市、区)要完成省级达标验收。按照住建部最新要求,所有未通过验收的省份,在2017年底前全部建立起逐县验收制度。因此,2018年将是我们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的重点年份。作为开局之年,今年10个直管县一定要开好局、带好头,按照省级达标验收办法做好年底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这既是迎接一次省级验收,也是为通过国家验收积累经验。还没有行动的县(市),还有半年的时间,要抓紧谋划,抓紧行动。其他有条件的县尽量往前赶,争取能够早验收、早达标,让人民群众、广大村民能够享受到优良的生态环境,增强获得感。

五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济源、汝州、兰考、新密、禹州5市县被国家确定为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这既是国家对我们省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的一大考验。按照部里的要求,已经列入示范的县市要在2017年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并在半数以上的乡镇进行全镇试点,两年内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并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在此,我们也希望这5个市县不辜负国家住建部的期望,不辜负省政府的期望,更不能辜负全省对你这五个典型引路试点的期望,一定要把这个事做好。

六是做好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整治工作。全省非正规垃圾点的排查整治工作,既是我们一次摸清垃圾存量的契机,也为我们下一步垃圾整治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各地一定要下定决心、实事求是地把这个问题调查清楚。我们要把以前的老账、欠账算明白、还清,同时,也不能够再欠下新账。未完成排查的县市区要抓紧完成排查工作;已经完成排查的县市区要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工作报告,报告要包括排查责任部门、排查方式,堆放点的现状和整治工作打算等内容;通过排查发现没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县市区也要按要求录入基本信息表。

七是加强督导检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政府统一安排,我们将加大督查力度,主要检查各地工作开展、政策措施、治理成效。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借鉴兄弟市县的有益做法,充分利用党报党刊、电视、微信、手机短信等手段,建立对市县乡定期检查、定期通报、限期整改的督查机制。我厅将定期公布各地工作进度,对工作较好的市县我们将邀请省级主流媒体对其深度宣传,并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近期,我们将对全省陈年垃圾清理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通报。希望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对进度未达到要求的,要抓紧补课,确保完成任务。

另外,我再强调一点,虽然今天这个会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现场会,但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也迫在眉睫,这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最近,住建部召开了全国农村厕所污水治理电视电话会议,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上了工作日程,明确了具体目标、要求,请各市县一定要提前着手,做好部署。

同志们,全面完成农村垃圾治理的目标,是我省村镇建设事业取得突破的重头戏,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行动,衷心希望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此项工作,共同把这项事关当前、影响长远的环境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抓实抓好,为广大农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向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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