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鹏+张升升+史巍+田丽丽
摘要:审计是效能监察的经常采用而且行之有效的一项监督手段。在审计的众多类型中,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是一项重要类型。作者试图从内部审计的自身特点、内容结构、开展程序、组织保障等方面对如何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做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效能监察;跟踪审计;开展
审计是效能监察的经常采用而且行之有效的一项监督手段。在审计的众多类型中,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是一项重要类型。
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是施工过程中随着施工进度,对工程项目的完成投资、工作进度、质量控制等情况及其他事项实施审计监督的方法。跟踪审计的实施过程与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同步进行。施工过程是动态的,并且施工往往是立体交叉式推进,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又不能影响施工进展,因此,科学合理地确定审计的方法和内容,是高质量完成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的关键。
一、施工过程中的跟踪审计重点
1、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情况审计。审计人员在开工前要进行现场勘察,做好原始记录,为工程结算审计做好资料准备。特别是对于工程项目前有“三通一平”等清除拆除工程的情况,跟踪审计人员要在拆除之前进行工程量核实,否则拆除后就无法核实工程量,因为这是一种隐蔽工程,要特别注意。拆除后的旧材料、旧设备等废旧物资有些是被直接使用在工程上的,有些则会被处理变现,审计要及时审查废旧物资处理的过程,是否符合相关制度流程,资金是否及时收回入账,否则资金会形成“小金库”,这正是效能监察的重点。
2、工程项目过程中的过程审计。在施工过程中要着重两方面审计: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及工程费用结算审计。施工进度方面,工程项目能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付,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按期投入使用,发挥作用。审计应主要审查工作计划制定、工序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有力措施保证按期完工。在工程费用结算审计方面要重点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材料使用,特别是要注意基础、地下及装修前处置等隐蔽工程。对停工、复工等事件及质量和安全事故要及时到现场进行签证记录,并开展计算和分析等工作,要弄清原因,分清责任,控制工程造价,为以后的索赔工作和工程结算审计做准备。隐蔽工程是施工的重点,是施工的难点,也是跟踪审计的重点。在这期间,审计人员要坚持现场监督,现场核实,查看施工方法、工艺是否与批准的内容相一致,审查是否有偷工减料或虚报基础工程量的情况,审查是否有地下水,土质情况,地下障碍物情况,施工现场及材料倒运情况。施工过程中,审计人员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的资料越详细,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就越有深度,审计效果也越好。
二、施工跟踪审计的方法
1.应在工程项目正式立项时,即将其纳入审计视野,关注其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式进点时间可安排在即将正式开工前。
2.审计组应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场所,与被审计单位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参加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例会,及时了解、掌握项目有关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并且作好会议记录。
3.要重视做好审计宣传工作,使被审计单位了解跟踪审计的程序、内容及应配合的要求,自觉接受审计。
4.审计组成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变更等真实情况,了解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有关技术问题,熟悉工程计量规则及有关费用的测算办法,并且作好相关记录。
5.审计人员应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定期(一般为每月一次,次月对上月)对各参建单位(包括工程项目相关单位)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进行核定,开具核定单。
6.审计组应根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组规定的时间和方法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并及时确定审计结果:
①采用“按实结算”方式的,必须要求施工企业按照已完成的形象进度,及时报送“分部、分项工程”的结算资料,予以审计。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到“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基本结束”;
②采用“中标价包干,设计变更、额外工作量签证按实调整”结算方式的,必须要求施工企业每月将已发生的设计变更、签证工作量编制“变更部分结算”,经审计后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
③采用“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的,必须要求施工企业对已完成的形象进度上报“分部、分项工程”的结算资料,经审计后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
④无论采用“按实结算”、“中标价包干,设计变更、额外工作量签证按实调整”、“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中的哪一种结算方式,对于设计变更及额外增加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都必须先申报,经审计组审定后再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⑤对于在建工程其他费用的审计,亦应本着“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进行审计,并按时做好《审计工作底稿》。
7.审计组应建立《跟踪审计项目台账》,由主审人员负责及时登记审计时间、工作纪实(包括工作内容、审计事实、发现问题、审计意见、整改情况、审计成果)。台帐要注重反映量化成果,成为反映跟踪审计全貌的工作日志。
三、跟踪审计的实施技巧
施工过程跟踪审计还应解决如何创新审计程序、方式及如何加强对审计质量控制的问题。传统的审计已经将审计通知书—审计作业—审计报告—审计复核 —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作为一种程式,其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往往在审计结束后作出。然而,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是与施工作业同时进行的,审计随时可能发现一些问题,随时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纠正问题,如果对审计中的发现仍按常规程序履行,那么有很多事项就会失去时效性,跟踪审计的效果和作用就会减弱。因此,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必须就审计发现随时作出审计意见和决定,以增加审计工作的时效性,同时尽量避免施工进度受到审计工作的影响。
根据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的特点,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决定可采取三种形式,即口头形式、审计底稿及审计整改单形式以及正式审计公文形式。对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审计发现后有关单位立即主动整改的问题,以及审计对工作进度安排、施工组织等方面的意见,审计人员可用口头的形式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表审计意见,并视其重要程度在事后补作审计记录;对因质量问题需要停工、返工和对施工方案及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措施等存在异议,或需对其提出必要的审计建议,且经初步交换意见与有关单位和部门达成一致的,可用审计底稿和审计整改单的形式提出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有倾向性的问题、经审计多次提出屡犯不改的问题,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方案存在缺陷等问题,审计部门应出具正式的审计文书,包括审计函、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等,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反馈情况。
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作为现代审计的一种重要方式,已经在大中型工程项目审计中采用,并且取得了明显的管理效益和直接的经济成果。虽然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只要我们在审计中与施工、监理、建设管理等工作密切结合,以内部控制审计为重点,科学合理地选择审计跟踪点,准确掌握审计参与管理的程度,把握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原则,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质量保证体系,跟踪审计会逐步步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然而,要真正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规范并统一审计行为,还应尽快制订有关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的制度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