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纯
摘 要: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种日益严重的社会现象,引起了各界人士的普遍关注。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发生与青少年的人格特点存在直接关联。有关青少年犯罪的人格理论比较有影响的主要是心理动力理论、社会认知理论和艾森克的犯罪理论,这些理论分别从不通过的视角阐释了人格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作用。进一步的研究应综合考虑人格和环境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更加关注青少年的健康人格塑造。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人格;理论
中图分类号: DF79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6-92-2
1 概述
青少年犯罪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重点问题,单一事件就能够在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相关部门也积极配合并协调采取措施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但是,青少年犯罪影响因素复杂,并且对社会的影响远远超出其他犯罪。探究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具体原因,找到行之有效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是亟须探讨的课题之一[1]。很多研究表明,在同样容易导致犯罪的环境下,不同个体是否犯罪存在很大差异[2],而人格是最重要的个体差异变量。对影响青少年犯罪行为的人格因素的探讨,有利于对青少年犯罪行为的深入了解,从而为青少年的健康人格塑造提供可能性。不同流派的心理学家对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人格因素进行了理论探讨,有关青少年犯罪的人格理论比较有影响的主要是心理动力理论、社会认知理论和艾森克的犯罪理论。
2 心理动力理论
有关犯罪的心理动力理论是较早从人格角度阐释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理论,对少年司法心理学和精神病学产生了深刻影响。心理动力理论与最初由Sigmund Freud创立的精神分析有直接的联系,尤其是与其主要概念相关,包括内部心理过程、童年经历、心理性欲发展,本我、自我和超我之间的冲突,防御机制等,该理论的重要前提是人类行为是由意识和无意识的影响决定的。
一般而言,犯罪是一种不正常人格结构的产物,这种不正常的人格结构是早年生活中深层未解决的早期冲突引发的结果。正是这些冲突,通过无意识精神性痛的力量,驱使人们去侵犯和攻击。因此,暴力行为被解释为解决早期冲突的一种尝试。Erik Erikson在他的著作《新的同一性维度》里把找到解决内在冲突方式作为青春期的特征,强调同一性危机的驱动力。在此背景下,青少年犯罪反映了同一性形成过程中的一个侧面,即青少年认知和社会化情绪的不成熟使他们不能够通过适当的社会途径来完成同一性任务。这种青少年犯罪的“正常化”受到Aichorn的挑战。他引入了潜伏性少年犯罪的概念,认为除非个人已有犯罪的倾向或禀赋,否则就不会产生犯罪行为。Aichorn称,困难的家庭生活和儿童早期发展性冲突是潜伏性少年和其他青少年之间差异的来源。家庭是贯穿于其他社会功能中的媒介,通过该媒介儿童能够发展使他/她平衡本我、自我和超我的个人资源,并能应对来自外部社会的压力。本我、自我和超我的平衡是复杂的动态过程,这些动态过程扭曲的不同的副产品(例如,不为人所爱的感觉,缺憾感和应受惩罚感),被认为是暴力、侵犯或特定的心理状态(例如精神病)的无意识触发器,它们最终导致暴力和侵犯。
心理动力理论已经在青少年罪犯心理学与精神病学的治疗和评估方面得以广泛应用,它对少年司法系统最显著的影响就是它的评估技术,即投射技术。可以说,人格投射技术为洞察青少年人格的深层结构,了解其犯罪轨迹的复杂性起了很大作用。特别流行的投射评估技术有主题统觉测验和罗夏墨迹测验[3]。
3 社会认知理论
随着青少年反社会行为理论应用的发展,社会认知理论对推动青少年犯罪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社会认知理论认为,人格是社会环境、个体认知和情感过程的交互作用的产物。这一理论的一般假设是儿童根据积极或消极的反馈来模仿他人的行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儿童接触的成年人,无论他们是真实的(例如,父母,老师,教练等)还是虚拟的(例如,在电视、电影、电子游戏等大众传播媒体中的成年人)。换句话说,孩子通过观察这些行为类型的奖惩结果,学习并遵循由真实或虚拟的角色榜样示范的行为范例。因此,如果在儿童的生活中暴力行为被很多榜样所示范,儿童就可能相信暴力和攻击行为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有奖励的。通常,儿童首先在家里开始练习暴力和攻击行为,将其指向于兄弟姐妹和其他家庭成员,并寻求父母的反馈。因此,社会学习理论的另一个一般假设是替代学习的作用——儿童学习他人的行为并且试图在模仿示范性行为中避免犯错。换句话说,儿童观察其他人的行为并且模仿他们,模仿成功的程度,行为的获得是根据儿童自我效能感(儿童对观察和模仿能力的自我评估)的程度来调节的。替代学习是社会学习的一个方面,社会学习不仅包括观察和模仿,而且还包括经验的掌握、身体和情绪状态的自我调节,这样可以更加有效地学习,并获得他人的言语鼓励。
社会认知人格理论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学最大的贡献就是重视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这要求我们从人格角度阐释青少年犯罪原因时,不仅要考虑到青少年人格特点,还要考虑到社会情境,最重要地是考虑他们的认知情感及其与环境的交互作用,这样才能真正了解青少年以往犯罪行为的本质。
4 艾森克的犯罪理论
艾森克的犯罪理论是有关青少年犯罪的人格研究的主要理论,对青少年罪犯,乃至成人罪犯的人格研究产生了较大影响。艾森克于1964年提出了这一专门解释犯罪机制的人格理论,试图解释某些人不能服从社会规则的原因。他认为,存在着犯罪人格,即实施犯罪行为的一种倾向。个体间的人格在与气质相关的三个独立维度上存在差异:神经质(Neuroticism,N)、精神质(Psychoticism,P)和外倾性(Extroversion,E),犯罪青少年具有与正常青少年截然不同的犯罪人格。例如,在艾森克人格问卷的P维度上得分高的个体可能会发展出反社会行为;犯罪者也更可能是外倾者;犯罪者在N维度上的得分也会较高,表现出情绪性和非理性特征,具有强烈的反社会倾向;犯罪者一般还会在效度量表(Lie scale,L)上得分较低,因为高分表明个体在进行印象管理,低分表明个体对社会期望漠不关心,常常被解释为个体社会化很弱。后来有犯罪心理学家企图找到某种“犯罪人格”,但是大多数研究者并不关注是否存在犯罪人格,而是采纳了艾森克的基本人格特质会影响犯罪的观点,考察易于引起犯罪的人格特点[4]。
5 展望
以上主要介绍了有关青少年犯罪的三种人格理论,即心理动力理论、社会认知理论和艾森克的犯罪理论。这些理论分别从不同的视角深入揭示了人格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对科学地解释、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犯罪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从任何一个特定的角度都无法解释人类一般行为和违法行为的复杂性,以上三种人格理论只是从各自的视角阐释了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人格因素,而真正将这些理论应用于少年司法日常工作中,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各取所长,这样才能更加深刻地看待青少年犯罪行为,从而理解与有效应对青少年犯罪行为。
在现时代,社会、家庭、互联网等的交互插错,使得青少年所处环境混乱而复杂,因此,单一的强调人格,或者单一的强调环境的影响,并不能真正了解到青少年的问题[5]。人格与环境的交互作用才是青少年问题的探究点,其中,家庭中父母的教养行为与日常行为习惯以及青少年同伴间的互动交往对青少年犯罪影响最大,亲子关系与同伴效应是从小开始影响孩子的一些因素,潜移默化中遗留部分问题[6]。于是,在关注青少年犯罪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影响青少年犯罪的某种人格特征本身的发生发展特点,从而有效地预防与解决青少年犯罪,为青少年的人格健康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参 考 文 献
[1] 康树华.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概念的界定与涵义[J].公安学刊,2000(12). [2]Romero E, Luengo M A, Sobral J. Personality and antisocial behavior: study of temperamental dimensions[J]. Personalit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 2001, 31: 329-348.
[3] 蒋俊梅.青年罪犯的人格特征研究[J].心理科学,2005(01).
[4] 邓芸菁,窦刚,张锋.少年犯人格的基本特征及其相关因素的研究[J].中国临床心理学,2000(03).
[5] 彭士华,袁伟民.青少年犯罪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J].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02).
[6] 牛梦媛.浅析微时代下青少年犯罪问题及其规制对策[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