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伯陶
摘要:蒲松龄《聊斋志异》的创作借鉴多方,正是这种转益多师的创作态度令《聊斋志异》获得了文言小说创作高峰的位置。《左传》作为儒家十三经之一,相传是春秋末年鲁国史官左丘明根据鲁国国史《春秋》编成,其史学地位毋庸置疑,其文学成就也辉映千秋,特别是其叙事艺术的炉火纯青,更为历代文人所推崇。《聊斋志异》有关叙事技巧与《左传》的渊源关系,前人已有论述,这里不再加以探讨;《聊斋志异》对于《左传》词语的一般性借鉴,对于《左传》字词用法或相关句式的借鉴,《聊斋志异》词语释义校勘与《左传》的关系问题则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关键词:蒲松龄;聊斋志异;左传;借鉴;校注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左传》成熟的叙事艺术与精湛的古文笔法对于后世史传文学乃至文言小说皆有深刻影响,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写作也深受《左传》影响。至于《聊斋》部分篇章中设置“异史氏曰”的评论,更是模仿《左传》中的“君子曰”、《史记》中的“太史公曰”等史评形式并加以发扬光大,凸显了小说家的睿智,具有无可替代的评论或警示作用。《左传》对于《聊斋志异》写作的诸多影响,学者已多有论述,此处不赘。词语借鉴也属于《聊斋志异》模仿《左传》的有力证据,论者对此尚无较为系统的探索,这无疑妨碍了我们对蒲松龄小说艺术成就的进一步挖掘。明确《聊斋志异》对于《左传》等的词语继承关系,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诠释蒲松龄笔下事涉所谓“微言大义”的词语。如卷三《促织》一篇,小说中主人公成名本是一位未曾进学的读书人,因帝王向民间征求蟋蟀之举,几至于家败人亡,后因机缘以进献善斗之蟋蟀而富过世家。“异史氏曰”就此评论道:“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独是成氏子以蠹贫,以促织富,裘马扬扬。” [1] 724 何谓“以蠹贫”?如果简单地理解为“因为害民之里胥而贫穷”或“因为读书而受穷”,未免削弱了小说的批判锋芒,且与上一句“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之论也无逻辑关系。如果明确“蠹”一字语本《左传·襄公二十二年》中“不可使也,而傲使人,国之蠹也”数语 [2] 1065 ,且作者运用了修辞学中的“飞白”一格,巧妙用“蠹”一字比喻祸国害民的人或事,这里即指皇宫“岁征”蟋蟀的弊政。如此诠释,则《促织》直斥帝王滥用民力的批判锋芒就显而易见了。有关此问题的详细论述,可参见拙作《〈聊斋〉丛脞录——说〈促织〉》(载《蒲松龄研究》2014年第2期)。
在词语使用方面,《聊斋志异》的创作对于《左传》的借鉴不在少数,笔者曾写有《借鉴——〈聊斋志异〉用语研究》一文,收录于《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4年第3期,其中已经举出《左传》的相关例证八九处,本文一般不再涉及。以下仅分三个部分对《聊斋志异》借鉴《左传》词语问题加以探讨。
一、对《左传》词语的一般性借鉴
将《左传》中的有关词语化用于小说中,若别无深意,只是信手拈来或稍加变化,无非意图增加语言的情韵色彩,这可称之为“一般性借鉴”。
卷一《瞳人语》中读书人方栋因慕色“钉梢”而受“天谴”,若非洗心革面,决意自新,几致失明。“万恶淫为首,百善孝当先”,被旧时受儒家传统思想影响的读书人奉为金科玉律,蒲松龄此篇的“戒淫”宗旨显然,苦口婆心,亦是儒家理念的反映。其中对方栋郊郭路遇女郎有如下描写:“内一婢,乘小驷,容光绝美。” [1] 15 清人何垠注云:“驷:马名。《左传·僖公十五年》:晋侯乘小驷,郑所献也。” [1] 18 按何注引文与原文有差异,考《左传·僖公十五年》:“卜右,庆郑吉,弗使。步扬御戎,家仆徒为右,乘小驷,郑入也。” [2] 354 文中“小驷”是郑国人献给晋惠公的一匹马的名字。在晋国与秦国的交战中,晋国大夫庆郑曾进谏晋惠公:出兵作战一定要驾本国出产的马,以其能服水土并熟悉本国的道路。晋惠公不听劝阻,结果在与秦人作战中,小驷陷于泥淖而不得出,致使晋惠公被秦人俘获。蒲松龄将《左传》中的马名“小驷”用于小说中,并无任何深意,不过借用其名形容所骑之马身形小巧而已,然而由于有《左传》的这一词语因缘,在熟悉经典的旧时文人士大夫看来,无疑会令小说增加几分韵味,这或许也是蒲松龄在这里借用经书中马名的用心所在。
化用借鉴《左传》中词语为我所用,类似笔法在《聊斋志异》中绝非罕见。如卷一《董生》描写读书人家室以外的艳遇企盼,终为狐女所祟而走向死亡之路:“久之,面目益支离,乃惧,复造善脉者诊之。医曰:‘此妖脉也。前日之死征验矣,疾不可为也。” [1] 196 所谓“疾不可为”,即谓此病已难医治,无可救药。四字看似寻常无奇,实则语本《左传·昭公元年》:“晋侯求医于秦。秦伯使医和视之,曰:‘疾不可为也。是谓:近女室,疾如蛊。非鬼非食,惑以丧志。良臣将死,天命不祐。” [2] 1221 小说中的董生因狐祟终于“呕血斗馀而死”,这与《左传》中晋平公因溺于女色而身亡的事例相同。“疾不可为”四字不难理解,《聊斋》注家多不出注,然而注明出处,正可见作者行文着意于典雅的追求。《董生》前文中还有“女笑曰:‘何所见而仙我?董曰:‘我不畏首而畏尾。女又笑曰:‘君误矣。尾于何有?” [1] 195 董生与狐女的对话中“我不畏首而畏尾”一句本属调侃之语,却也语有所本,并非凭空结撰。《左传·文公十七年》:“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馀几?” [2] 626 “畏首畏尾”原意为疑虑重重貌,这里仅用其字面义,显示出蒲松龄修辞的狡黠之处。尤为难能可贵的是,狐女之答语“尾于何有”亦模仿自《左传》中的有关句式,《左传·襄公二十三年》:“群臣若急,君于何有?” [2] 1077 意即群臣如果急了,哪里还有国君。蒲松龄套用此句式,巧妙而又诙谐地道出狐尾已然不见,非对《左传》如数家珍般地熟悉不能臻此境界。清吕湛恩注出董生之语的出处,而未顾及狐女答言的经典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辜负了作者构思这篇小说对话情节的一片苦心。
卷一《陆判》一篇,讲述陆姓判官为书生朱尔旦及其妻换心、换头的故事,人神相交莫逆,几乎无所不谈:“积三十年,一夕,陆告曰:‘君寿不永矣。问其期,对以五日。‘能相救否?曰:‘惟天所命,人何能私?且自达人观之,生死一耳,何必生之为乐,死之为悲?” [1] 209 所谓“惟天所命”,意谓只有上天能主宰人生的命运,语本《左传·宣公三年》:“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 [2] 671-672 这体现了古人的天命观,正如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丙编卷六《风水》所云:“且人之生也,贫富贵贱,夭寿贤愚,禀性赋分,各自有定,谓之天命,不可改也。” [3] 344 今人为《聊斋志异》作注,若不注出四字乃是《左传》的出典,读者就难以理会作者一以贯之的命定论思想渊源有自,绝非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再看卷一《聂小倩》一篇,作者描写尚为鬼魂的聂小倩侍奉宁采臣母亲的辛劳:“女朝旦朝母,捧匜沃盥,下堂操作,无不曲承母志。” [1] 243 所谓“捧匜沃盥”,即两手端着注水之用具为他人浇水盥洗,语本《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奉匜沃盥,既而挥之。” [2] 410 “匜”为用以盛水的洗手洗面之具,形似瓢,柄中有道,可以向外注水,流行于先秦时代。古人洗盥,一人持匜,注流水于洗盥者之手,下有槃接水。这种盥洗习俗,明清时早已不流行,蒲松龄将四字用于小说中,仅是形容小倩在宁家的殷勤侍奉,并非写实手法的运用。可见读者若明确其出典,更有利于鉴赏蒲松龄文笔变化的夭矫多姿。
卷三《罗刹海市》中大罗刹国的视觉审美皆美丑颠倒,妍媸易位,惟于听觉审美和所谓“治安之道”与中华尚有“同嗜”之好。内有其国村人对马骥的一番话语:“吾侪小人受大夫赐,明日赴海市,当求珍玩,用报大夫。” [1] 676 所谓“吾侪小人”,意即我辈小人,四字语本《左传·宣公十一年》:“吾侪小人所谓‘取诸其怀而与之也。”杨伯峻注云:“杜注:‘叔时谦言小人意浅,谓譬如取人物于其怀而还之,为愈于不还。吾侪小人,当时习惯语,又见襄十七年及三十年《传》。昭元年《传》云‘吾侪偷食,二十四年《传》云‘吾侪何知焉,亦‘吾侪连用。‘吾侪犹今言‘我们这一班,不仅表多数。” [2] 715 可见明确《聊斋志异》用语之出典及有关诠释,对于准确体味小说中人物对话语言之情韵色彩,非常重要!今天的注家不应以其字面义浅就弃而不顾。
卷七《珊瑚》所描述的婆媳关系问题当属于清初社会生活的真实反映,寡母作婆,婆媳关系就更加难处,两者关系的强势与弱势的矛盾存在,或者双方势均力敌而纷扰不休,则是中外古今多数家庭皆可能遇到的问题。小说中骄悍的二儿媳臧姑是作为贤惠的长儿媳珊瑚的对照而设置的,其后因连丧两子而萌忏悔之心:“未半年而母病卒,臧姑哭之恸,至勺饮不入口。向人曰:‘姑早死,使我不得事,是天不许我自赎也!” [1] 2050 所谓“勺饮不入口”,即一勺汤水都不饮。勺饮,言汤水量少,语本《左传·定公四年》:“申包胥如秦乞师……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 [2] 1548 今天的注家只有明其出典,才能令读者体会到曾为悍妇的臧姑于婆母卒后痛改前非、洗心革面的真诚与难以自我救赎的追悔莫及心情。
蒲松龄借鉴《左传》词语,有时并非机械地照搬原词,而是略加变通或移步换形,正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如卷一《珠儿》一篇,在阴阳两界的交互中,展现了一幅生动的社会民俗画卷。篇首写常州民李化老年得子后的苦恼云:“儿渐长,魁梧可爱,然性绝痴,五六岁尚不辨菽麦,言语蹇涩。” [1] 282 所谓“不辨菽麦”,并不难理解,无非是分不清豆苗与麦苗而已。今天生长于城市的儿童不能辨别两者,绝不能以“痴”视之;然而古代物质条件简陋,人与自然的关系远较现代密切,能否分清菽麦就成为鉴别儿童智力的一项最低标准。《左传·成公十八年》:“周子有兄而无慧,不能辨菽麦。”晋杜预注:“菽,大豆也。豆麦殊形易别,故以为痴者之候。不慧,盖世所谓‘白痴。” [4] 1923 蒲松龄虽然变《左传》中“不能辨菽麦”一语为“不辨菽麦”,但使事用典痕迹宛然,今人注释《聊斋》,自当以注出其出典为佳,否则难以窥见作者善于借鉴传统经典的修辞手法。
卷二《道士》是一篇描写道士幻术的小说,在光怪陆离的情节展示中,韩生、徐某与道士构成一个三人的世界,相互言语无多,个性特征也不突出,但却将社会人际关系的微妙通过相互宴请之礼表现得淋漓尽致。世家出身的韩生对不速之客道士有言:“何日栖鹤东观,竟不闻知,殊缺地主之礼。” [1] 436 所谓“地主之礼”,即“地主之谊”或“地主之仪”,谓当地的主人对来客接待的礼节以及饮食馈赠等情谊。此四字语本《左传·哀公十二年》:“子服景伯谓子贡曰:‘夫诸侯之会,事既毕矣,侯伯致礼,地主归饩,以相辞也。”晋杜预注:“侯伯致礼以礼宾也。地主,所会主人也。饩,生物。”唐孔颖达疏:“致礼礼宾,当谓有以礼之,或设饮食与之宴也。” [4] 2170 蒲松龄借鉴《左传》词语,注家有时需要溯源所本,并找到前人相关注疏,这对于体味小说作者遣词造句之用心的确不可或缺。
卷二《夜叉国》一篇对于世间为官者神气活现的三言两语勾画,对于男权社会“母老虎”个别现象的调侃,皆显示出作者机智幽默的性格特征。篇末形容夜叉夫人助子征战有云:“母尝从之南征,每临巨敌,辄擐甲执锐,为子接应,见者莫不辟易。” [1] 512 所谓“擐甲执锐”,意谓穿上甲胄,手执锋利的兵器,属于冷兵器时代战士的装束。四字语本《左传·成公二年》:“擐甲执兵,固即死也,病未及死,吾子勉之。” [2] 792 蒲松龄变“执兵”为“执锐”,增加了其间的情感色彩,并非无意为之。
卷三《阿霞》一篇借因果报应之玄机,谴责喜新厌旧的凉薄社会风气。阿霞曾珍惜与景生的一段露水姻缘,她厌恶其书斋白天来往人杂,就对景生说:“妾姑去,此处烦杂,困人甚。继今请以夜卜。” [1] 625 所谓“夜卜”,即“卜夜”,意谓选择夜间相会。两字语本《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杨伯峻注:“言卜者,服虔云:‘臣将享君,必卜之,示戒慎也。但此两卜字,恐系虚说。” [2] 221 小说中之“卜”,可以解释为“选择”。蒲松龄变“卜其夜”为“夜卜”,颠倒语序,令动宾结构化为定中结构,可使对话更为顺畅,亦非无意。显然,如果明瞭“夜卜”出典,则《聊斋》用语之典雅追求就灼然可见了。
蒲松龄借鉴《左传》,或许出于偏爱,有些词语可一用再用。如卷六《霍女》是一篇寓意与言情兼而有之的小说作品,但后者明显弱于前者,霍女作为抽象美色的符号意义远大于其人物形象的鲜活性。小说中对话有云:“君欲遄返,胡再不谋?遗夫人去,二三年,谁复能相待也?” [1] 1612 再如卷七《长亭》以人狐之恋为中心,塑造了一位温柔善良、聪慧美丽又通情达理的狐女形象,并通过石太璞与狐女长亭的悲欢离合折射出人间社会家庭伦理的复杂关系。其中长亭之母狐媪有对石太璞略带愧疚的问语:“曩夜之归,胡再不谋?” [1] 1942 所举两例都用到了“胡再不谋”四字。所谓“胡再不谋”,意谓为何不再商量一下,语本《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同乘,兄弟也。胡再不谋?” [2] 1092 再,两次。卷三《田七郎》的写作受到《史记》中《魏公子列传》以及《游侠列传》、《刺客列传》相关描写的启发,会通融合,游刃有馀。塑造田七郎与田母的形象,皆生动传神,“大义”凛然。田七郎为报答乡绅武承休知遇之恩,暗中杀死了武的仇人林儿,引来毫不知情的武承休的疑虑:“转念:果尔,胡得不谋?” [1] 696 所谓“胡得不谋”,意谓何以不先谋画。蒲松龄在这篇小说中改用《左传》中四字词语中的一字加以运用,以与情节相符合,显示了作者对于借鉴经典的执著而又灵活的态度。
二、对《左传》字词用法或有关句式的借鉴
一般性借鉴而外,《聊斋志异》对于《左传》特殊字词用法或有关句式也往往垂青,在小说中每多仿效,从而丰富了其作品的表现力。
卷一《青凤》一篇属于在相对封闭社会中男子以自我为中心的梦幻遐思。小说开首即言太原世家耿氏以自家宅第“生怪异”,于是:“耿患之,移居别墅,留老翁门焉。” [1] 167 所谓“门”,即谓守门,系以名词作动词。这一用法模仿《左传·哀公十五年》:“子路入,及门,公孙敢门焉。”晋杜预注:“守门。” [4] 2175
类似上例“门”的词性变化用法,即名词活用为动词,蒲松龄有意模仿《左传》,在《聊斋志异》中并不难寻觅踪迹。卷五《江城》一篇为书写悍妇的极致。小说开篇:“临江高生,名蕃,少慧,仪容秀美,十四岁入邑庠。富室争女之。” [1] 1278 “女(nǜ衄)”,谓将女子嫁人,《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早有此类用法:“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晋杜预注:“骊戎在京兆新丰县,其君姬姓,其爵男也。纳女于人曰女。” [4] 1781 晋皇甫谧《高士传》卷下《梁鸿》:“势家慕其高节,多欲女之,鸿并绝不娶。” [5] 93 可见《左传》的这种名词活用法,后世嗣响自有人在。《聊斋志异》的清人注本姑不论,以笔者所见现代的两种全注本亦皆未注明此“女”为名词活用为动词之法,这对于深入鉴赏《聊斋》的语言艺术终觉有所欠缺。
有关量词的使用,《聊斋志异》时而也有意借鉴《左传》。卷二《单道士》中主人公之“作剧”以及遁形,似乎随心所欲,出神入化,显然具有道听途说的虚幻特征。小说对单道士有如下描写:“袖中出旨酒一盛,又探得肴一簋,并陈几上。” [1] 493 又卷二《宫梦弼》一篇对于社会中所谓“人情冷暖,世态炎凉”颇多感慨,其中有如下一段描写:“妇入,以酒一盛、馔二簋,出置黄前。” [1] 573 上述所举两例皆以“盛(chénɡ成)”为称述酒多少的量词,“一盛”,即一器所盛之量,其用法亦借鉴于《左传》。《左传·哀公十三年》:“吴申叔仪乞粮于公孙有山氏,曰:‘佩玉繠兮,余无所系之;旨酒一盛兮,余与褐之父睨之。”晋杜预注:“一盛,一器也。”唐孔颖达疏:“酒盛于器,故谓一器为一盛。” [4] 2172 至于“一盛”之容量为多少,并非小说情节要求所必须,因而可以径从经典借鉴。
实词而外,《聊斋志异》中的某些虚词用法也常借鉴于《左传》。卷三《姊妹易嫁》一篇以批评世俗社会婚嫁嫌贫爱富为主调,并增添了有关风水堪舆、神人赐梦以及福禄天定等内容。张家长女因眼光短浅而错失良缘,又迭遭不幸,最终削发为尼:“师默然自叹,念平生所为,辄自颠倒,美恶避就,繄岂由人耶?” [1] 768 “繄(yī衣)”在这里为语气助词,其用法早见于先秦,《左传·隐公元年》:“尔有母遗,繄我独无。”晋杜预注:“繄,语助。” [4] 1716 从中可见蒲松龄对《左传》中虚词的有关用法,也多有关注。
类似模仿《左传》的文字,在一些无关紧要的词语运用上也有反映。如卷六《大鼠》以万历间宫中豢养宠物猫成风为背景展开情节,中有“众咸谓猫怯,以为是无能为者” [1] 1764 的描写,“无能为”,意谓不能做什么。看似寻常的三字,却语有所本,《左传·隐公四年》:“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 [2] 37-38 卷六《姚安》讲述了一个现代医学临床上属于严重的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故事,其“异史氏曰”有云:“呜呼!截指而适其履,不亡何待!” [1] 1651 所谓“不亡何待”,意谓不自取灭亡还等什么,语本《左传·成公十五年》:“善人,天地之纪也,而骤绝之,不亡何待?” [2] 876
字词用法而外,《聊斋志异》对于《左传》有关句式的借鉴与模仿,也有耐人寻味的魅力。卷二《红玉》一篇,冯相如因娶妻貌美而几遭灭门之祸,“虬髯阔颔”丈夫的出现与代人复仇,只能是无告者计无复之下的幻想产物,就如同历代百姓对包拯式的“青天大老爷”无限企盼的心理一样。此丈夫临行前曾对冯生说:“不济,不任受怨;济,亦不任受德。” [1] 408 两句意即:不成功,不能忍受埋怨;成功了,也不接受你的感激。济,成功。不任,谓不能忍受或不能胜任。此两句语本《左传·成公三年》:“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2] 813
卷三《青梅》是作者精心撰写的一篇小说,无论情节的跌宕起伏,还是语言的生动传神,皆有炉火纯青之妙。其中有阿喜的一段自叹:“不苟合,礼也;必告父母,孝也;不轻然诺,信也。有此三德,天必祐之,其无患贫也已。” [1] 661 所谓“不苟合”三句,其句式完全仿效《左传·昭公二十年》:“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择任而往,知也;知死不辟,勇也。父不可弃,名不可废,尔其勉之,相从为愈。” [2] 1408 蒲松龄着意化用仿照《左传》有关句式,今天的注家若不注明《左传》的出典,则小说行文典雅之趣丧失殆尽。
《左传》中有宾语前置的一些特殊句式,也往往为蒲松龄所借鉴仿效。卷五《邵女》在“异史氏曰”的评论中提出“以命自安,以分自守”的妾媵之道,属于当时一夫多妻社会习俗制约下的产物,这里不做辨析。小说中柴妻金氏奇悍,为表明自家不妒,曾对其夫有如下一番话:“前日误杀婢子,今甚悔之。何便仇忌,遂无结发情耶?后请纳金钗十二,妾不汝瑕疵也。” [1] 1317 所谓“不汝瑕疵”,即“不瑕疵汝”,属于古代汉语中宾语前置的用法,意谓不以纳妾事指责你。此四字之句式明显借鉴《左传·僖公七年》:“唯我知女(汝),女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瑕疵,同“疵瑕”,玉的斑痕,亦比喻人的过失或事物的缺点。杨伯峻注“不女疵瑕”云:“我不罪过汝。疵瑕,动词意动用法。” [2] 316 蒲松龄特意将这一用法穿插于小说人物对话中,古韵悠然,今天注家自当注出,否则难以凸显作者有意仿古的文字特征。
三、《左传》与《聊斋志异》的释义校勘
明确《聊斋志异》对于《左传》词语或文字、句式用法的借鉴关系,有助于读者对蒲松龄小说语言的准确把握,否则对其有关词语的释义就有可能郢书燕说甚至南辕北辙。
卷一《珠儿》中借尸还魂的珠儿有言:“今在冥间,为姜员外作义嗣,亦甚优游。” [1] 284 何谓“义嗣”?即理所当然的继承者。今天注家多注“义嗣”为“义子”,未免缩小了其内涵。按《左传·襄公十四年》:“君,义嗣也。”晋杜预注:“诸樊,嫡子,故曰义嗣。” [4] 1956 “义子”则仅指无血缘关系而收认为子者,并非家庭中唯一的理所当然继承者。
卷二《莲香》:“设旦旦而伐之,人有甚于狐者矣。天下痨尸瘵鬼,宁皆狐蛊死耶?” [1] 325 所谓“蛊死”,意谓受诱惑、迷乱而死,当与淫色相关,而与所谓“蛊毒”(谓用毒药杀人)无涉。《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楚令尹子元欲蛊文夫人,为馆于其宫侧而振万焉。”晋杜预注:“蛊,惑以淫事。”唐孔颖达疏:“女惑男谓之蛊。” [4] 1781 今人为《聊斋》“蛊死”作注,或谓:“迷信说法,把蛊毒(一种特制的虫毒)放在饮食里,吃了的人就会昏狂迷惑。蛊死,就是受毒害而死的意思。” [6] 86 如此为释,显然不符合小说原意。
卷二《红玉》:“诚恐宋人餂我。今实布腹心:仆之卧薪尝胆者,固有日矣。” [1] 407 所谓“腹心”,犹言至诚之心。《左传·宣公十二年》:“君之惠也,孤之愿也,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君实图之。”杨伯峻注云:“《尚书·盘庚下》云:‘今予其敷腹心,历告尔百姓于朕志。此之‘布腹心即《盘庚》之‘敷腹心,可见此种惯语由来已久。” [2] 720 今人诸多注本多不加注,白话译本或译作“现在照实说出心里话”,或译为“现在可以向你坦露心腹”,或译成“现在我向你吐露真心”,三例译文皆不够确切,原因就在于没有搞明白“布腹心”的《左传》出典及其正确释义。
卷三《辛十四娘》:“广平冯生,正德间人,少轻脱,纵酒。” [1] 801 所谓“轻脱”,即轻佻。两字组合语本《左传·僖公三十三年》:“秦师轻而无礼,必败。轻则寡谋,无礼则脱。”晋杜预注:“脱,易也。” [4] 1833 “易”在这里为轻率之意。现代两部全注本于“轻脱”皆不加注。张注本注曰“不庄重” [6] 160 ,差强人意;李伯齐等《聊斋志异选》注“轻脱”为“轻佻放达” [7] 169 ,加添“放达”两字,有画蛇添足之嫌。后一例因不明其出典,故注释不甚确切。
卷三《捉鬼射狐》:“急取弓矢,对关欲射。” [1] 828 这里所谓“关(wān弯)”,意即引满弓。《左传·昭公二十一年》:“将注,豹则关矣。”杨伯峻注云:“注是置矢于弓上,关是已注引满弓。” [2] 1429 《聊斋志异》两部全注本注“关”皆谓“指阁门”;漓江本译:“对着那楼上。” [8] 850 中华本径改正文为:“对阁欲射。” [9] 682 未知所据;上古本译:“对着阁门。” [10] 242 皆有误,盖因不明其出典所致。其实卷一《妖术》一篇中文字已有“关”的相同用例:“公以剑拨矢,矢堕。欲击之,则又关矣。” [1] 102 朱注本于“关”未出注 [11] ;盛注本正文作“则又弯矣” [12] 98 ;漓江本、中华本正文亦作“则又弯矣” [8] 109, [9]84 ;上古本译为“巨鬼又已弯弓射来” [10] 30 ,因未录原文,难以判断所据如何。《聊斋志异》的《异史》本、青柯亭本、铸雪斋本等,于此处皆作“则又弯矣”。“弯”与“关”在“引满弓”的意义上,音与义全同,此亦可反证《捉鬼射狐》中的“对关欲射”之“关”绝不能诠释为“阁门”。
卷三《公孙九娘》:“幸念一夕恩义,收儿骨归葬墓侧,使百年得所依栖,死且不朽。” [1] 712 所谓“死且不朽”,这里犹言至死不忘。《左传·成公三年》:“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唐孔颖达疏:“怀荷君恩,身虽死而朽腐,此恩不朽腐也。死尚不朽,以示其至死不忘也。” [4] 1900 “死且不朽”,两部全注本朱注本、盛注本皆未注,笔者所见各选注本亦未加注,似乎就是现代人通常所理解的“永垂不朽”的意思。再看全译本如何翻译“使百年得所依栖,死且不朽”一句。漓江本译为:“使我长久有安身之处,死了也不朽灭。” [8] 749 中华本译作:“使我有个百世的归宿,此恩我将永世不忘。” [9] 611 上古本译成:“好永世有个依靠归宿,死了也能不朽。” [10] 213 三种译文只有中华本理解正确。看来注释或翻译《聊斋志异》,重视作者对于《左传》有关词语的借鉴并找到其正确释义,非常必要!否则极易产生讹误。
卷三《姊妹易嫁》:“秀才以阴欲易妻,故被冥司黜落,岂妖梦不足以践。” [1] 767 所谓“妖梦”,谓反常之梦;“践”,谓应验。《左传·僖公十五年》:“寡人之从君而西也,亦晋之妖梦是践,岂敢以至。”晋杜预注:“狐突不寐而与神言,故谓之妖梦。” [4] 1806 朱注本注“妖梦”为“怪异的梦兆” [11] 524 ;盛注本注“妖梦”为“奇梦的征兆” [12] 283 。两全注本皆未注明《左传》出典,故解释有偏差。李注本注明《左传》出典,却释“践”为“履行” [7] 156 ,串讲全句为“难道怪异之梦就不值得履行”,似有颠倒现实与梦的主、客观之嫌,终觉美中不足。这也是未能准确理解“妖梦是践”出典的缘故。
卷五《钟生》:“舅乃非人!此弥天之祸,不可为谋。” [1] 1537 所谓“不可为谋”,意谓难以有解决的办法。四字语本《左传·昭公十三年》:“众怒如水火焉,不可为谋。” [2] 1348 “不可为谋”,朱注本与盛注本皆未出注,更不明出典,甚不便读者阅读理解。
《聊斋志异》中的一些词语,若不搞清楚其《左传》出典,就极易令注家望文生义,解释错误。
卷四《武孝廉》:“一日,石失印绶,合署沸腾,屑屑还往,无所为计。” [1] 970 所谓“屑屑”,形容劳瘁匆迫貌。《左传·昭公五年》:“礼之本末将于此乎在,而屑屑焉习仪以亟。” [2] 1266 居官印绶一失,何以合署人员来回匆迫奔忙?《大清律例》卷七《吏律·公式·弃毁制书印信》:“若遗失制书、圣旨、印信者,杖九十、徒二年半。” [13] 158 朱注本注云:“屑屑:《广雅·释训》:‘屑屑,不安也。” [11] 643 此种诠释似不准确,若以“不安”为释,则仅为武孝廉一人之事,合署人即武孝廉的下属人员实不必有此心理,而来回奔忙的行动则为官署属下之常情。盛注本注云:“屑屑:劳瘁匆迫不安的样子。《汉书·王莽传上》:‘晨夜屑屑,寒暑勤勤,无时休息。” [12] 921 此一诠释未引《左传》较早的书证,而且凭空增加“不安”的解读,似有蛇足之嫌。
卷四《窦氏》:“南捉臂狎之,女惭急,峻拒曰:‘奴虽贫,要嫁,何贵倨凌人也!” [1] 1071 所谓“要(yāo腰)嫁”,意谓以明誓的方式就嫁娶作出庄严的承诺。要,约言。《左传·哀公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无盟。”晋杜预注:“子路信诚,故欲得与相要誓而不须盟。” [4] 2173 朱注本注云:“要(yāo腰)嫁:要约而嫁,指按照婚礼聘订。” [11] 708 此注明确了“要约”之义,但未举出其典出《左传》的书证,不无缺憾。盛注本注云:“要(yāo腰)嫁:谓要按照婚约聘订而嫁。” [12] 996 此注为后出,未举出书证外,也没有“约言”或“明誓”的释义,显然与小说的情境设计不相符合。
卷六《崔猛》一篇中道士之语云:“我固知君不信。但我所言,不类巫觋,行之亦盛德;即其不效,亦不至有所妨。” [1] 1658 所谓“盛德”,当谓盛美之事。《左传·僖公七年》:“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记,非盛德也。” [2] 318 朱注本注“盛德”为“积德” [11] 1131 ,盛注本未出注。再看全译本,“行之亦盛德”,漓江本译为“如果照着做,也是一件发扬美德的好事” [8] 1793 ;中华本译成“你按我说的话去做,也是积德行善” [9] 1359 ;上古本译作“做到了也是一种美德” [10] 508 。其实“盛德”与当事人的道德或品德毫无关系,只是谓行事的客观效果良好而已。
卷六《诗谳》:“遂遣役至日照,坐拘李秀。” [1] 1669 所谓“坐拘”,当谓因须对质而加拘捕。坐,谓对质。《左传·昭公二十三年》:“叔孙婼如晋,晋人执之。书曰‘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言使人也。晋人使与邾大夫坐。”杨伯峻注云:“杜注:‘坐讼曲直。孔疏云:‘《周礼·小司寇》云:“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凡断狱者,皆令竞者坐而受其辞。古代诉讼双方互相辩论曰坐。” [2] 1442 “坐拘”,朱注本注云:“犹言立即拘捕。坐,坐等,坐致。” [11] 1136 盛注本注云:“马上拘捕。坐,坐等。” [12] 656 再看三种全译本,“坐拘李秀”,漓江本译为“立刻拘捕李秀” [8] 1803 ,中华本译成“去拘捕李秀” [9] 1369 ,上古本译作“指名拘捕李秀” [10] 512 。“坐”何谓?上举三例似皆未能准确译出。
卷七《长亭》:“女起,经理家政,柩前牲盛洁备,石乃大慰。” [1] 1944 所谓“牲盛”,即“杀牲盛馔”,意谓以杀死诸多家畜为祭品。《左传·昭公十七年》:“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举。”唐孔颖达疏:“杀牲盛馔曰举,故‘天子不举,谓去盛馔也。” [4] 2082 清乐钧《耳食录》卷一二《王侍御》:“侍御所居村,向有所谓三圣公王者,素能祸人。众为小石龛栖其主,岁时奉牲盛惟谨。” [14] 156 可以为“牲盛”成词之证。朱注本注云:“牲盛,牲祭、供设。牲,指三牲(牛、羊、猪)祭品。盛,盛器,碗、盘之类。” [11] 1333 盛注本注云:“牲盛,祭品。《周礼·天官·庖人》:‘掌共六畜、六兽、六禽。注:‘始养之曰畜,将用之曰牲。牲,指三牲(牛、羊、猪)祭品。盛,器皿。” [12] 300 张注本注:“牲盛(chénɡ):碗里的肉食祭品。” [6] 303 三注皆以“盛”为碗一类的器皿,似不确切,“牲盛”之“盛”这里仍应读“丰盛”之“盛”,当属于形容词。
卷八《寄生》:“使君为人病,而不为妾病,则亦不必强求容矣。” [1] 2365 所谓“求容”,意谓取悦于人。《左传·定公九年》:“夫阳虎有宠于季氏,而将杀季孙,以不利鲁国,而求容焉。”杨伯峻注云:“求容谓博取喜悦。《说苑·权谋篇》云:‘异日吾好音,此子遗吾琴;吾好佩,又遗吾玉,是不非吾过者者也,自容于我者也,吾恐其以我求容也。即此义。” [2] 1573 朱注本、盛注本皆未出注。再看三种全译本,“则亦不必强求容矣”,漓江本译成“也就不必强求你了” [8] 2609 ;中华本译为“我也就不会强求你一定要娶我了” [9] 2001 上古本译作“那我也就不必强求你接纳了” [10] 745 。诠释《聊斋志异》词语,不对其用典使事详加考证,就有可能曲解原文;对于读者而言,“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也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有关地名的使用,《聊斋志异》也有与《左传》发生某种关联的可能,不明个中奥妙,注释就往往会生讹误或偏差。卷四《西湖主》:“有男子步驰,似是驭卒,因就问之。答曰:‘此西湖主猎首山也。” [1] 975 所谓“首山”,这里当非实指,系小说虚构的地名,但仍可从经典中找到相关根据,而非蒲松龄凭空结撰。《左传·宣公二年》:“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杨伯峻注云:“首山即首阳山,亦即雷首山,在今山西永济县东南。中条山即西起雷首迤逦而东者。” [2] 660 又《山海经》卷五《中山经》:“东三百里,曰首山,其阴多榖、柞。” [15] 132 从蒲松龄对于《左传》的偏好与熟稔来看,所谓“西湖主猎首山”,显然脱胎于《左传》中“宣子田于首山”一语。西湖主本非凡人,坐实其打猎的处所,反而不符合女主人公不食人间烟火的身份;而巧妙地借用经典出现中的地名,减省小说不必要的头绪外,也可令文字典雅有趣。朱注本注云:“首山:山名。就文中所说的方位看,应在洞庭湖北岸,湖北省蒲圻县西三十里有山,‘志曰蒲圻之首山,或当指此。见《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六。” [11] 648 盛注本注云:“首山:据《地名大辞典》载,河北、河南、辽东皆有首山。但据故事所言之方位,当在洞庭湖北岸。《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六载:湖北省蒲圻县西三十里有山,‘志曰蒲圻之首山。” [12] 926 两注对于《读史方舆纪要》所云“首山”一词理解似有所偏差,考《蒲圻县志》,并无首山之山名。
卷八《周生》一篇,记述淄川县县令时惟豫的幕友周生为县令夫人徐氏代写参礼碧霞元君的祝文,文用骈体,涉及到时县令的同性恋癖好,而此癖恰为徐夫人所深恶痛绝,祝文故有为之抱不平之意。小说例举祝文四句,以状写周生对碧霞元君神灵轻薄为文的不恭:“栽洛阳满县之花,偏怜断袖;置夹谷弥山之草,惟爱馀桃。” [1] 2371 所谓“夹谷”,乃古地名,属春秋齐地,故址当在今山东省莱芜市夹谷峪。春秋齐、鲁两国有夹谷之会,孔子曾于会中折冲樽俎,维护了鲁国的利益。事见《左传·定公十年》:“夏,公会齐侯于祝其,实夹谷。” [2] 1577 又乾隆八年(1743)《淄川县志》卷一《古迹》:“夹谷台,县西南四十里甲山,旧名祝其山。《左传·定公十年》:‘夏,公会齐侯于祝其,实夹谷。孔丘相。注云:‘夹谷即祝其。按祝其县,汉隶东海郡,去齐、鲁国都甚远。又《舆图备考》云:‘莱芜县为古夹谷。考之《水经注》,止有莱芜谷而无夹谷。”康熙二十二年(1683),蒲松龄曾写有《夹谷行》杂言诗一首,首二句“夹谷之台,其高不可端” [16] 227 ,显然所言者乃淄川县西南之夹谷台。然而无论小说中之“夹谷”谓莱芜者还是指淄川者,全与《左传》中的夹谷之会相关,似无疑义。《周生》中的献神祝文以地名“夹谷”与上句“洛阳”为对,实又双关女阴。清兰皋主人《绮楼重梦》第二十八回《逗春情淡如入学,膺赦诏蓉儿还乡》:“腰款款以摆摇,腹便便其摩荡。环夹谷以合围,透垓心而搔痒。直探幽壑之源,深入不毛之壤。” [17] 179 可证“夹谷”的比喻义。至于“洛阳满县之花”,除借用晋潘岳“河阳一县花”的县令掌故外,又是暗喻男宠之语。隋秦玉鸾《忆情人诗》:“兰幕虫声切,椒庭月影斜。可怜秦馆女,不及洛阳花。”又隋张碧兰《寄阮郎诗》:“郎如洛阳花,妾似武昌柳。两地惜春风,何时一携手。” [18] 2738 小说中周生“以亵词致干神怒”,终于死于署中,蒲松龄认为是轻薄为文的果报。朱注本于“夹谷”未出注,令小说韵味丧失不少。盛注本于“夹谷”出注,并以《左传·定公十年》为书证,诚所谓“后出转精”。值得一提的是,朱、盛两注本或从铸雪斋本,或从《异史》本,皆校青柯亭本的“洛阳满县之花”为“般阳满县之花”。“般阳”,元代设般阳路,治所即在淄川县,以般阳借代淄川过于明显且无意味,实不如“洛阳”义胜。可见弄清《聊斋志异》中的用典问题,对于校勘文字不可或缺。
有关《聊斋志异》文字校勘与《左传》相关的问题,今人的确不可忽视。如卷三《公孙九娘》:“但言老耄,无他骨肉,不欲九娘远嫁,期今夜舅往赘诸其家。伊家无男子,便可同郎拜也。” [1] 711 所谓“拜”,这里当作顺服、敬奉义。《左传·昭公十五年》:“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王灵不及,拜戎不暇,其何以献器。”杨伯峻注云:“焦循《左传补疏》云:‘拜,服也。拜戎不暇谓服戎不暇也。” [2] 1371 又《礼记·郊特牲》:“拜,服也;稽首,服之甚也。”唐孔颖达疏:“拜者,是服顺于亲也。” [4] 1457-1458 朱注本据铸雪斋本,盛注本据《异史》本,皆校改手稿本之“拜”为“往”,如此,“便可同郎往也” 则与上文“伊家无男子”义无连属了。
《聊斋志异》中有些看似平常的用语,其取境竟也与《左传》有联系,注家若能注出,可明显觉察到作者信非苟作的奥妙之处。卷七《云萝公主》:“又生一子。女举之曰:‘豺狼也!立命弃之。” [1] 1855 所谓“豺狼”,即豺与狼,皆凶兽,常用来比喻凶残的恶人。云萝公主何以将亲生子比作豺狼,事当有本。《左传·宣公四年》:“初,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子文曰:‘必杀之。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谚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 [2] 679 朱注本、盛注本这两种全注本皆未注出出典,不便于读者深入体味蒲松龄小说文字运用的精当与隽永。蒲松龄对于《左传》词语的诸多借鉴,显示了作者对于古代经典作品五体投地的崇拜心理与惟妙惟肖的模仿艺术。在中国文学史上,《聊斋志异》文言小说高峰地位的确立与不可动摇,绝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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