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2017-01-16 19:11
方圆 2016年24期
关键词:分院受贿罪内蒙古自治区

近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北京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潘逸阳利用担任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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