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苑慧
(江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江城 665900)
浅谈规范检疫监督工作 提高动物卫生执法水平
李苑慧
(江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江城 665900)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升,社会大众对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地提升。本文首先就动物检疫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提出了规范动物检疫监督,提高动物卫生执法水平的对策,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对更好地促进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动物检疫 检疫监督 卫生执法
动物检疫监督是一项促进畜牧业和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人体生命健康和维护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工作,是保证动物疫病防治科学性的重要依据,具有积极的社会效应。在动物疫病防治过程中,不断加强畜禽产品的卫生监督和检疫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为此,国家和社会对动物检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先就江城县动物检验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1.1 检疫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
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严格落实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保证。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过程中,要想高质量地完成各种执法任务,不仅要求动物卫生执法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而且还需要具备较高的法律修养、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精神。但是现阶段,江城县的动物疫病检疫和监督队伍的中不少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过程中,各种考核和培训都流于形式,甚至有些乡镇就没有培训制度,很多动物检疫监督和执法人员在不熟悉什么是动物卫生监督和检疫等基本流程和程序的基础上,就开展动物卫生检疫监督执法,导致了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
1.2 检疫执法行为不规范
检疫监督执法存在很大的不规范现象。个别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和检疫人员法制观念比较单薄,执法不严,法律意识严重不足,在执法过程中,不按照规定的执法程序开展工作,存在违法行政的现象,对被执法人的疑问不知道该怎么说解释,或者不解释,只是命令其履行缴费和义务或者停止其经营接受处理等,这种执法行为的不规范现象,严重影响到了执法人员和执法部门在经营者心中的权威性,导致了执法和经营者的矛盾升级。个别的动物检疫人员对一些销售病死动物的现象管不住,管不严,动物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得到遏制,同时,在遇到消费者投诉之后,有的动物检疫人员工作拖拉,反应迟缓,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给群众留下了思想纪律散漫,作风不正的印象。
2.1 强化动物卫生执法体系建设
按照依法执法和规范执法的相关要求,通过各方的努力创造条件,明确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独立性,积极建设具备独立承担和执行法律责任的执法体系和执法机构,保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更加的科学合理。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工作的需要,通过测试、考核和评价等方式对执法人员择优录取,从而达到优化执法队伍的目的。同时,还要结合相关法律,向动物卫生执法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严格落实这些规章制度和法规,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活动,制定一个比较完善的动物卫生执法人员培训体系和培训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编写好培训的教材,强化对执法部门动物检疫人员的法律、政治和职业道德等多方面的专业培训,强化人员管理,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通过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能够切实保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2.2 积极做好动物饲养环节的监督工作
在工作过程中,以全面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的服务监管为出发点,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管网络,划分好各个人员的监督管理服务范围,切实落实好各个人员监督管理责任,并要制定统一动物养殖档案、监管档案、检疫档案和饲养档案,实行动物饲养的动态监督和管理,保证每一个养殖场都有监督人员开展工作,并要定期地对所监管的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服务,要做到监督管理人员对所管辖的养殖场的动物饲养情况、种类、出栏时间全面掌握,将本地区所有的动物养殖场纳入到监督管理服务体系中。真正做好动物生产源头的第一步饲养和管理工作,为江城县整个动物为监督防疫和执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2.3 健全目标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责任的落实
进一步强化对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的管理,根据本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检疫执法的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明确好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划分好各个区域的监督服务人员所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按照逐级的负责制度,切实实现工作有依据、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源头,确保各项责任和措施能够切实落实到实处,从而全面推动江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和执法人员应该以高度的服务精神,针对当前本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新问题和新的工作趋势,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全面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大力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努力开创江城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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