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钰春
(甘肃省永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731600)
定点屠宰场的生猪检疫流程及操作
李钰春
(甘肃省永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731600)
随着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肉品的卫生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定点屠宰生猪并检疫对于提升肉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和身体健康,预防疾病传播,保护养殖业发展方面极具有重要意义。
检疫人员的技术水平是定点屠宰生猪检疫的关键,主要工作是检疫和督促场方消毒,一个有熟练操作技能的检疫员对提升屠宰场的业绩有很大的帮助,因此,我们一定要定期开展培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动物检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操作规程》、《害病动物及害病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等,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生猪检疫知识,熟练操作技能,按照法定的检疫程序和判定标准,对屠宰的生猪进行严格检疫并作出准确高效的判定。
生猪进场需要查验相关证明,主要包括动物免疫证,非疫区证明,产地检疫合格证等等,如果从外地调入,需查验“出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并记录生猪进场信息,所检查生猪若无相关证明,一律不得入场。
生猪的待宰检疫分为群体检疫和个体检疫,群体检疫主要按照动、静、食三态进行详细的观察和记录,发现异常的猪,另作个体检查。如有严重传染病的应立即上报疫情,并迅速采取封锁、隔离、消毒等综合防治措施。
宰后检疫是肉品卫生检疫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宰前检疫的继续和补充,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检疫。通过宰后检疫可以有效的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
主要观察吻突,齿龈和蹄部,检查口蹄疫,并剖检两侧颌下淋巴来检查炭疽,最后剖检两侧咬肌检查有无囊尾蚴,这些应在去头前快速准确的检验,并确保肉的完整性。
由于猪的某些传染病常在皮肤上有一定的症状,因此视检体表完整性和颜色尤为重要,重点看病变引起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等皮肤病变,以便及早的发现并处理。
先整体检查皮肤、皮下组织、脂肪、肌肉、淋巴结以及胸腔腹腔浆膜,然后再剖检腹股沟浅淋巴结,必要时剖检腹股沟深淋巴结和髂下及髂内淋巴结,并摘除病变淋巴结,最后两侧腰肌来检查猪囊尾蚴,同时检查肾脏的大小、色泽、有无出血点,并摘除肾上腺。
开膛取出猪的内脏之后自横膈膜肌脚两侧各采取20-25g样品,并编上与胴体一致的号码后观察并配以显微镜仔细观察肌肉纤维表面有无小白点,发现小白点后进一步压片放在低倍显微镜下检查有无旋毛虫虫体,当验证确有旋毛虫时,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2.5.1 心脏检查其大小、形状、色泽、弹性、寄生虫、出血点、二尖瓣。
2.2.5.2 肝脏检查其切开胆管看有无寄生虫侵入。
2.2.5.3 肺脏检查其有无充血、水肿、化脓结核、纤维素性渗透物等。
2.2.5.4 脾脏和胃肠检查其有无弹性、硬度、有无肿胀、结节、边缘有无梗死、出血等病变,同时检查肠系膜淋巴结,便于控制肠炭疽。内脏检验时以修割剔除病变组织为主,当病变超过整个内脏的1/2时,将整个脏器销毁。
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是屠宰检疫过程的两个重要环节,屠宰检疫的最终目的是检疫员依据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结果出具具体的综合处理意见,或合格,或条件食用,或销毁等,因此结果的处理极其重要,如果处理不当就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疫病的传播流行。
2.3.1 对于肉制品质量良好,符合卫生标准的胴体加盖检疫合格章,并连同检验合格的头、内脏等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2.3.2 对检疫不合格的胴体按危害程度分别加盖“高温”或“销毁章”,并做无害化处理。
2.3.3 宰前检疫发现有 《肉品卫生检疫试行规程》所列恶性传染病的病害猪以及中途死亡猪严禁屠宰,必须作无害化处理,并由检疫员认真填写“无害化处理单”,监督场方实施无害化处理。检疫完后,检疫员认真填写屠宰检疫记录,按入场日期、来源、数量、检疫结果等逐一记录,并由检疫员签名,整理好检疫证明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作为业务技术资料保存至少一年,以备查阅。
屠宰后对待宰猪仓、车间及运猪车辆等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是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首先建立健全消毒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其次,技术方面,消毒是要考虑致病微生物病原特点,尤其在发生某种疫情时,有针对性的选用合适的消毒药,即选用对病原体敏感的消毒剂。场方应长期备有生石灰10%-20%乳剂,菌毒灭1:300,过氧乙酸2%-3%的烧碱溶液,以便使用。
通过以上严格的检疫操作和消毒工作可以很好的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切实保障了动物卫生和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群众的食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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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655(2017)05-008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