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经贸关系应步入正确的发展轨道
2015年中日关系虽有改善,但仍面临着复杂困难局面,经贸合作继续受到影响,双边贸易额明显下降,投资和技能实习生合作进一步减少。
吕克俭原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济商务公使、原商务部亚洲司司长,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
本文首先回顾了2015年中日关系和经贸合作现状。指出2015年中日关系虽有改善,但仍面临着复杂困难局面,经贸合作继续受到影响,双边贸易额明显下降,投资和技能实习生合作进一步减少。多层次、宽领域、互利互惠的中日经贸合作依然面临巨大挑战。
其次,展望2016年中日经贸合作前景,认为双方应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着眼长远和大局,以更大的信心和决心,克服困难、排除干扰,在已有成果基础上,继续携手共进,推动两国关系和经贸合作尽早走向正确发展轨道。
2015 年是中日关系走上改善进程的重要年份,各层级接触对话有所恢复,各领域务实交流稳步推进,国民感情逐渐出现回暖迹象。但仍处于邦交正常化以来最为复杂困难的时期,中日经贸合作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前所未有。
虽经双方不懈努力,但相互交流与合作仍受到影响,双边贸易和相互投资转升为降,许多经济界人士对中日经贸合作的未来感到困惑和担忧。务实合作基础和氛围一再受挫,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互利互惠的中日经贸合作严重受损。
一
2015年中日经贸关系回顾
1.中日贸易额由微增转为明显下降
进入2015年以来,世界经济复苏疲软缺乏动力,全球经济收缩,国际市场需求减少,加之中日关系恶化,双边贸易发展面临政治经济两个周期低谷叠加的困难,下行压力逐步加大。
据中国海关统计,2015年中日进出口贸易额2786.7亿美元,同比下降10.8%,占我外贸总额的7.0%。其中我对日出口1356.8亿美元,同比下降9.2%,占我出口总额的6.0%;我自日进口1429.9亿美元,同比下降12.2%,占我进口总额的8.5%。中方逆差73.1亿美元。
日本仍居欧盟、美国、东盟、中国香港之后,为我国第五大贸易伙伴。按国别排名,日本是我第二大贸易对象国,进口排在韩国、美国之后,出口排在美国之后。
2015年,中国企业在日本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41295万美元,完成营业额44346万美元。此外,日本仍是我国国际服务的第四大发包市场。
据日本财务省统计,2015年,日中贸易总额32.65万亿日元,同比微增0.3%,占日本对外贸易的21%。其中从中国进口19.42万亿日元,同比增长1.3%;对华出口13.23万亿日元,同比减少1.1%,时隔3年首次同比下滑。贸易逆差6.19万亿日元,增长6.8%,创历史新高。
按美元计算,2015年,日中贸易总额为2698.6亿美元,同比增减少12.2%。其中日本对华出口1092.9亿美元,同比减少13.6%,占日出口总额的17.5%;从中国进口1605.7亿美元,减少11.3%,占日进口总额的24.9%。日方逆差512.8亿美元,同比减少6.4%。
尽管如此,中国仍是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二大出口目的地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
2.日本对华投资继续下滑
2015年,在中国利用外资整体规模增长的背景下,日本企业对华投资继续下降。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5年,日本企业对华投资项目数643个,同比下降1.5%,实际投资金额31.9亿美元,同比下降26.1%,占我吸引外资总额的2.5%,连续3年下滑。除香港及自由港以外,日本排在新加坡和韩国之后,退居第三位。
截至2015年年底,日本累计在华设立企业项目数49840个,实际到位金额1018.2亿美元,占我吸引外资总额的6.2%,在我利用外资国别中排名第一。
日方统计,2015年1-6月,日本企业对华直接投资流量净值45.05亿美元,占同期日本对外投资总额的5.6%,继续呈下降趋势。
日本企业对华投资持续下降,有日元贬值和对中国经济下行担心等因素,但受中日关系恶化影响也是重要原因。尽管中日关系困难和部分日本企业开始加速“中国+1”战略,但多数日本企业仍看好中国市场。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短期看,经济下行压力确实较大,但中国经济社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并未改变,国内市场潜力巨大、产业配套能力完善,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国民收入的快速提高,都将引发新的投资和消费增长点,这些对日本等外资企业依然有较大吸引力。近几年日本企业对华投资持续下降,后劲明显乏力,已开始影响今后的合作。
可喜的是许多日本企业看到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前景,继续重视并加大在华产品研发、健康养老、金融服务、环保、物流和人才交流等合作的投入,如丰田汽车、日本财险、瑞穗银行、三菱东京日联银行、商工中金、东芝、佳能、欧姆龙、富士通、日本邮船、山九、泰尔茂、YKK、川崎重工以及三菱商事、三井物产、住友商事、丸红和伊藤忠商事等。
3.中日技能实习生递减,双向人员往来有增有减
日本是中国最大的海外劳务市场。近两年,中日技能实习生合作连续下滑。据商务部统计,2014年,中国向日派出技能实习生4.8万人,同比下降9.4%。2015年派出人数进一步减少,为4.2万人,同比下降12.6%。
截至2015年年底,中国在日技能实习生总数约15.4万人,同比下降2.4%,约占我在外劳务人员总数的25.0%,主要分布在日本各地的中小企业,涉及制造业、农林牧渔和建筑业等。
据日方统计,2015年1至8月日本接受中国技能实习生15980人,同比减少16%。而同期接受越南、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技能实习生人数继续增长。中国在日外国人技能实习生占总人数比重也继续下降。
2012年9月以来,供需两方面均出现变化,日本企业对华新订单增长乏力,中国劳动力供给出现结构性不足,加之合作双方对中日关系的担忧,两国技能实习生合作面临更多挑战。
双方往来人数有所增加,但此升彼降。2015年,中国访日人数达499.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7.1%,同比翻了一番,在各国和地区访日游客人数中跃居首位。赴日中国游客从2013年9月起开始恢复并出现正增长,之后连续创新高。2014年中国赴日游客突破241万人次,同比增长80.8%。2015年又比上年大幅增长。受日元贬值和中日关系等影响,日本访华游客人数连续4年出现减少,约为250万人,同比减少7.1%。
4.中国对日投资转增为降
中国企业对日“走出去”虽然起步较晚,规模不大,但近几年增长较快。据商务部统计,2014年,中国境内投资者对日本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为2.3亿美元,同比增长79.8%。2015年,我对日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为21723万美元,同比下降7.0%。
截至2015年年底,累计直接投资额为17亿美元。中国企业对日投资项目以并购为主,集中在电子制造、信息软件、太阳能发电,进出口贸易和金融服务等领域。
同时,有实力的中国企业看重日本市场和研发环境。例如,海尔集团和华为技术等中国企业在日本设立了研发中心,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农业银行均在日本开设分行及分支机构。
上海电力在大阪和枥木县投资太阳能发电项目,积极参与日本新能源建设。华为、中兴、百度等企业与日本运营商及生产商开展良好合作。在日中国企业协会和日本中华总商会热心为会员企业牵线搭桥,提供服务。在日中国企业努力融入日本社会,乐意聘用日籍员工,并更加重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但中国企业对日投资能否保持增长,依然受到中日关系、两国经济金融形势等宏观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5.中日韩和东北亚合作步伐加快
中日韩三国互为近邻,都是世界经济和贸易大国,是东北亚区域经济的基础。三国的经济合作对于东北亚乃至全球范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2012年5月,在北京举行的第五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三国签署了投资协定,这是三国经济合作的一份重要文件,为扩大相互投资,创造稳定、公平和透明的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三国领导人还达成共识,同意2012年内启动三国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同年11月,三国经贸部长在东亚峰会期间宣布启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
2015年11月,中日韩三国领导人时隔三年半重启会议并发表联合宣言,重申将进一步努力,加速谈判,最终缔结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自贸协定。2016年1月,三方在日本东京举行了首席谈判代表第九轮谈判。中日韩人口占东亚的71%,世界的22%,经济总量占东亚的86%,世界的20%。
商签中日韩自贸协定,是三国乃至东北亚地区经贸关系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将进一步扩大相互贸易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相互投资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促进三国间货物、资本、人员等的自由流动,为业界创造更加便利、透明和公平的贸易和投资环境;将有利于深化经贸合作,为推动各国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为三国互惠关系奠定坚实的共同利益基础,有利于东北亚地区的繁荣与发展。
6.金融等服务贸易领域合作稳步推进
2011年年底,中日两国领导人在北京就加强两国金融合作达成5点共识。2012年3月,中国批准日本购买65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国债。同年6月1日起,人民币和日元在东京和上海两国市场实现直接交易。这些成果使金融合作成为近年中日经贸合作的亮点。
但受中日关系等影响,近几年总体进展不尽人意,须继续努力。金融合作有利于两国实体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贸易投资等经贸领域合作的拓展和提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以及在天津、广东和福建等地进一步实施,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必将为中日两国在更高层次的贸易、投资和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015年,中国相关部委和省市继续组派各类经贸代表团访日并与日本经济界进行广泛交流,共论合作,共创商机。日中经济协会、日本国际贸促协会和日本经团联、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等经济团体继续分别组团访华并出席在中国举办的博览会、展洽会等重要展会。通过双方的务实交流,拓展了两国在金融服务、节能环保、健康医疗、农业物流和信息电子等领域的互惠合作。
回首以往,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日经贸关系得到长足发展。截至2003年,日本连续11年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2004年被美国、欧盟超过,2011年被东盟超过,2012年被香港超过,现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中日两国一直互为重要经贸合作伙伴,特别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日本通过对华贸易、直接投资、开发援助、科技合作等方式对中国现代化建设给予了宝贵支持,同时,日本也获得了巨大市场,收获了丰厚利益。
两国经贸关系的长足发展,为双方经济的发展和增强两国人民的福祉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本地区和世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目前中日关系的困难局面,已影响了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这不符合世界和平、发展的潮流,也不符合两国和人民的共同利益。
二
2016年前景展望
2016年是中国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虽然世界经济整体表现欠佳,多数发达国家仍未摆脱金融危机的阴影,但是世界经济也出现了向好的迹象,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大国的增速保持稳定增长。
当前,中日关系虽已走上改善轨道,但势头仍较脆弱,面临一些不确定因素。展望新的一年,中国将在未来5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日本也在推动经济成长战略。
在此背景下,中日两国经济合作领域更加宽广。中国将继续坚持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战略,加大改革力度,推进科技创新,转换经济发展动能。中国将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5个发展理念,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国有信心有能力维持7%左右的中高速增长水平。中国仍是世界经济重要动力源。
中日同为世界主要经济体,互为发展机遇。保持两国关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两国人民根本利益。中日互为重要近邻,经济合作是两国关系重要的稳定器。双方应继续攻坚克难,发扬“以民促官、以经促政”的优良传统,提高务实交流与合作,努力推进两国关系尽快改善和健康发展,为互利合作和友好交流创造良好环境。
2016年,双方应抓住机遇,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合作模式,充实合作内容,推动以下领域的合作持续向前发展:
第一,抓住制造业升级改造机遇,继续推进节能环保等合作。
未来5年,中国产业将迈向中高端水平,制造业面临升级改造,需要大幅提升技术水平和满足节能环保需求,意味着中国企业正在进入新一轮生产设备和工艺更新换代期。日本具有精密机床、仪器仪表、智能制造、清洁装备、系统成套设备等优势,可谓商机无限。
节能环保产业合作是中日两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有着巨大的市场和商机。日本在节能环保、绿色循环经济和高科技等领域不仅有着世界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也有着成熟的生产和技术输出经验。对中日两国企业而言,发挥各自优势,实现绿色技术与市场资源有机结合,是拓展该领域合作的根本方向。
近几年,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日中经济协会、日本国际贸促协会等团体继续派遣大规模经济界代表团访华,中国省市也派经贸代表团访日,双方就环保、节能、绿色、低碳等产业务实合作进行交流。双方应利用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等平台,继续挖掘互补需求,不断把“现实需求”转化为“实际成果”,巩固节能环保在中日经贸合作中的排头兵作用。
第二,抓住高质量消费的机遇,拓展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
2020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有望达到4-5亿人,同时也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中国已开始实行“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据估算,到2050年前,20-60岁的劳动人口将增加3000万。
这不但可以为人口红利提供后备军,还是现实的消费增长点。而且居民消费正从生存性消费向改善性、个性化、高质量消费转变。金融保险、医疗保险、教育培训、文化娱乐、旅游、物流、养老等多样性服务消费成了新的热点需求。
一是未来5年,中国出境游客将达到6亿人次。2015年到日本的游客接近500万,许多日本朋友已感受到了来自中国的购买力。
二是中日两国都面临人口老龄化挑战。中国65岁以上人口已达1.3亿,占总人口9.4%,中国是世界上惟一的老龄人口过亿的国家,市场需求和合作潜力巨大。而日本在老年护理服务和医疗保健技术与设备等领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两国在养老产业的合作方兴未艾。
三是金融合作方面,培育债券市场、相互增持国债等举措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储备资产的安全,对持有巨额外汇储备的中日两国而言有积极意义,早实施,早受益。
四是加大在以云计算、物联网、数字设计、流程控制、市场营销等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将会进一步充实中日经贸合作内涵,提升互利合作水平。
第三,抓住城镇化机遇,加强新兴产业和地方间的合作。
未来10-20年,中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每年有超过1000万人进入城市。中国城镇人均公共基础设施资本存量不到发达国家的1/3,未来5年必将有大幅度的提升。中国正在实施地下管网建设。保障性住房、智能城市、无害化处理设施、城市综合交通网络等建设,同时,在广大乡镇兴建公共服务设施。这些领域孕育着万亿量级的投资需求。
日本已完成城镇化进程,在节能环保、基础设施、市政管理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双方合作潜力巨大。双方应加强这些领域的合作,实现企业长期经营目标和两国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两国人民。
一是加大在华研发投入,许多日本企业抓住了中国发展和市场机遇,加强研发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二是鼓励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投资高端制造业和战略性产业等。
三是开展友城间的交流与合作,目前两国友好省县和城市达250余对,一些城市正在探讨建立经济合作伙伴关系,2016年仍需继续鼓励和支持中日地方间建立经济伙伴关系,探讨合作示范区,将两国经贸合作推向务实和深入。
第四,继续推进现代农业和物流合作。
中国正在形成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十三五”时期,中国将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日两国在农业投资、贸易、动植物检疫等领域的合作有广阔的空间,中国企业愿与包括日本在内的外国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跨国经营、生物育种、智能农业、生态环保及农机装备、农产品加工、储运、贸易等合作。
迄今,日本住友化学、伊藤忠、三菱、三井、丸红和住友商事等日本企业积极参与在华农业和物流合作。随着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进程的加快,将为双方增强农业发展竞争力带来契机,同时有望促进中日粮食和农产品贸易。
中日两国均面临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课题,发展有机农业和绿色农业、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是实现这一目标重要举措。
一是探讨在农业领域开展标准化、品牌化、全产业链化的项目合作。二是加强沟通互鉴,促进域内流通物流体系的合理有序建立。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等领域的信息沟通与合作,深挖潜力,推动两国农业和物流合作再上新台阶。
第五,推动中国企业对日投资携手在第三国合作。
近年来,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2015年对外投资和吸引外资基本持平。按照中方统计,目前,中国企业对日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存量为17亿美元,仅占日本吸引外资的0.5%,但近年来增长迅速,2013-2014年分别增长48%和80%。
按日方统计,2014年中国对日直接投资净流量5.95亿美元,是上年的4.25倍,已成为日本第七大外资来源国。当前,日本政府和地方都在大力吸引外国投资。我们愿积极推动中国企业向日本投资,也期待日本经济向好的同时,从制度到商业习惯上都能进一步向海外开放市场,以利于中国企业对日投资。
此外,中日两国应共同面向全球,创造条件,拓展更广阔的空间。比如,积极推动两国企业携手在第三国的合作。事实上,两国企业携手开拓第三国市场已具备良好基础。
今后应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加强在相关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上的互利合作,探讨开展第三方国际产能合作等,为两国经贸合作开拓新的领域和途径。
第六,加强和拓展东亚等区域及多边领域的合作。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中日经贸关系已经超越双边范畴,在地区乃至全球发挥着广泛影响。
2012年11月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启动的同时,覆盖东盟10国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6个国家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也正式启动。
东亚自贸安排积极互动,彼此促进,将有助于东亚区域合作的全面推进和东亚经济一体化的最终实现。推动中日韩三国自贸区尽快建立,将有助于实现资金、资源、技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在三国间充分流动,推动中日贸易投资合作实现新的发展。中日韩三方应在已有合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有关谈判,携手克服难关,早日使有关自贸安排惠及彼此经济社会发展。
此外,中、日、韩、俄、朝鲜、蒙古等东北亚各国也正在以不同方式加强与邻国的合作,大图们江区域合作、泛黄海中日韩经济技术合作等区域和次区域合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今后东北亚各国可以从经贸合作入手,逐步夯实各领域互信互惠合作。中日作为本地区和世界负责任的国家,还应加强在G20和WTO等框架下重大国际经济贸易问题的协调与沟通。
在新的一年里,中日双方应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更加开放的视野观察和拓展两国经贸关系。中日经贸合作发展到今天的规模和水平,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互惠、互利、合作的结果,来之不易,需要双方倍加珍惜。事实证明,中日“和则两利,斗则两伤”。
未来,中日两国只有继续加强合作,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不断改善民生,才是两国人民的福祉所在。我们期待与各界有识之士一道,抓住发展契机,努力排除干扰,克服困难,乘势而上,不断扩大和深化两国经贸合作,提高务实合作水平,推动中日关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实现两国和平友好和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