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农业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先期在洞庭湖、太湖等重点流域的18个县,开展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关部署,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今后还将继续推进示范区建设,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对此,农业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农办科〔2017〕16号),提出“十三五”期间以“一控两减三基本”为目标,划定洞庭湖、鄱阳湖、太湖、海河流域、松花江、淮河、三峡库区、巢湖、洱海为重点治理区域,选择农业环境问题突出、代表性强的小流域,加大源头控制,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到2020年,建成一批综合示范区,为全面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示范样板和经验。
《规划》明确重点建设四类治理工程。一是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控。全面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综合考虑重点流域农村生活、农业生产及面源污水产排污特征,规划布局区域面源污水导流工程和生态净化工程。二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科学划定禁养区,推行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模式,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畜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利用。三是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和水质净化提升。四是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紧密依托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以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的基质和食用菌产业,以增值利用促进农业废弃物有序收集。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重点建设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和加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