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加(青海省藏医院,青海 西宁 810099)
浅述藏医临床用药原则
李 加
(青海省藏医院,青海 西宁 810099)
藏医;藏药;临床用药
根据藏医理论,人体由即隆、赤巴、培根三要素组成,三者在正常情况下维持人体协调和平衡状态,若三者失去平衡,则产生疾病[1]。药物治疗疾病的目的,就是要矫正这种不协调状态,使其重新恢复平衡。疾病可分为寒和热两大类型,药物也有凉、热属性的不同。藏药的使用和藏医的理论体系紧密结合,在临床用药时,根据疾病的性质和药物的属性不同,采用与疾病性质相反的药物治疗疾病,即寒者热之,热者凉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现将藏医临床用药的原则介绍如下。
临床用药时,藏医主张用药引子,以便把所用的制剂引向患病的部位[1]。如用白糖做药引子治疗单纯的热病,红糖块做药引子治疗寒性病,蜂蜜做药引子治疗培根病或黄水病等。
藏医对药物的服法很讲究,以保证较好的疗效。如药丸一般用开水送服,寒性病用热开水吞服,热性病用凉开水送服,混合型的疾病,即寒热兼有的,就用温开水送服;凡隆病宜用动物骨汤送服;赤巴病宜用獐芽菜汤送服;培根病宜用芫荽子汤送服。
对于服药的时间,藏医比较讲究,要注意与进食时间互相配合,以获得最佳的疗效。
藏医治疗复杂病证,须先分清病证的主次及标本。如人体内部的各种病证,应当先调理脾胃,改善身体的营养状态;心、大肠、命脉有关的患者,应先以调理隆为主;胃、脾、肾相关的病证,应以调理培根为主;肺、肝、胆病证,以调理和清理体内的热为主。
藏医用药讲究调伏增效,适当配制,即各类药物适配对治。《藏医十八分支》记载:“根对治骨骼病,枝对治脉络病,茎对治肌肉病,叶对治六腑病,叶液对治骨髓病,芽对治骨血精液病,花对治眼病,果实对治内脏病,尖对治头部病,外皮即树干下部之皮对治皮肤病,韧皮对治筋病,树脂对治四肢病。”[2]藏医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药物的性、味、效,才能更好地治疗疾病。
[1]宇妥·元丹贡布.四部医典(藏文)[M].拉萨:西藏出版社:1982.
[2]宇妥·元丹贡布.藏医十八分支[M].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1999.
201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