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遗愿

2017-01-14 02:24陈平原
中外书摘 2017年1期
关键词:史略杂感学术研究

陈平原

除了是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鲁迅同时也是卓越的文学史家,其撰写的《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要》及《〈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至今仍被中国学界奉为圭臬。可鲁迅晚年再三表示想编一部《中国文学史》,并为此做了许多准备,却最终没有成功,为什么?在我看来,此中大有深意。

20世纪30年代鲁迅在给李小峰、曹靖华、曹聚仁、增田涉等人信中,先后谈及为何没能从事文学史著述,其理由可归纳为生活无法安静、缺乏参考书籍、工程过于浩大及“没有心思”等四种。前三者属于外在条件,第四种涉及鲁迅对学术的真正估价,需要分别对待。这里先述“不能”,再解“不为”。

中国古代有“究文体之源流而评其工拙者”(如《文心雕龙》),也有“第作者之甲乙而溯厥师承者”(如《诗品》);可就是没有“统括全部历史的文学史的研究”,故郑振铎称“简直没有上过研究的正轨过”。郑氏的说法不准确,却道出所谓“文学史研究”乃近代西潮冲击的产物这一事实。一直到今天,绝大部分《中国文学史》,都是应某种教学需要而撰写的。

鲁迅因在北大等校兼课需要课本而撰写《中国小说史略》,因在厦门大学任教“须编讲义”而完成《汉文学史纲要》;上海十年,鲁迅没有重返讲台的设想,还有必要苦苦追求文学史的编纂吗?大学教授编文学史是一种本职工作,是完成教学任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指望靠出版教材谋生。作为自由撰稿人的鲁迅则不能不考虑从事文学史研究的投入与产出——这无疑是一项无法迅速获得稿费或版税的“长线工程”。并非真的有钱且有闲的鲁迅,其实不应该选择此类课题。在厦大任教时,鲁迅每周六小时课,其余时间尽可阅读、研究,编四五千字的文学史讲义不成问题。而在上海则没这么空闲,政治和经济的双重压迫,不允许鲁迅安静地研究;这还不包括缺乏参考书籍等不利条件。因此,“久想作文学史”的鲁迅,本来应该心里明白,就其“所处的境遇”,从事学术研究不大可能。不是说撰写文学史非生活较优裕的大学教授莫属,也有不少文学史出自书局编辑或自由撰稿人之手。可那种常见的连编带抄的著述方法,又岂是鲁迅所能接受的!“清儒家法”使得鲁迅要么不做,要做就“先从作长编入手”;而“即此长编,已成难事”,更何况是“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文学史著述。

在同样的经济条件下,别人能编文学史,鲁迅不能;因其期待太高了,故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必然远比别人多。“编成一本较好的文学史”,“说出一点别人没有见到的话来”,这些鲁迅都能做到;问题是做到这些并非举手之劳,必须以牺牲其他工作为代价。这就必须追问那“久想作”的“文学史”,在鲁迅心目中到底有多重要。

虽然有几年执教大学的经历,可鲁迅一直处于学界的边缘。支持学生运动,鼓励“好事之徒”,颠覆现有的体制及权威,再加上对处于中心地位的“名人学者”热讽冷嘲,鲁迅注定很难与“学界主流”取得共识或携手合作。这一点鲁迅丝毫也不后悔,甚至可以说有意追求这一“反主流”的效果。《摩罗诗力说》中歌颂“立意在反抗,指归在动作,而为世所不甚愉悦者”,这一“精神界之战士”的追求贯穿鲁迅的一生。学术上也不例外,鲁迅表彰“异端”,也自居“异端”,立意仍然在“反抗”。“异端”相对于“正宗”而存在,有其价值也有其局限。写杂感不妨偏激尖刻,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做学术研究则须力求平正通达,顾及全人全文。这不只是两个不同的课题,更体现两种不同的思路和趣味。鲁迅早年在学术著作(如《中国小说史略》)中,曾力图滤去其不必要的“杂文笔法”;而晚年更喜欢“战斗的文章”的鲁迅,实在很难“冷静”地、“心平气和”地从事学术研究——单是从其以是否“反叛”为千古文人归队划线,便可明白其思路近杂感而远学术,重现实而轻历史。这种心态,其实不大适合从事文学史著述。

写杂文与做研究,一需“热血沸腾”,一要“心平气和”,两者很难同时兼顾。1926年底,鲁迅曾因此“徘徊不决”:“作文要热情,教书要冷静”,兼做两样可能“两面不讨好”。这里的“教书”,包括从事文学史著述。既长“作文”又能“研究”的鲁迅,最后定下“此后的方针”:“或者还不如做些有益的文章,至于研究,则于余暇时做”。

此后十年,鲁迅大致执行此方针,写下大量于国于民“有益的文章”。只是“余暇时做”的文学史著述,不免因此被冷落——不仅因无法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更因杂感的思路本就不适于学术研究。在鱼与熊掌无法兼得的情况下,鲁迅选择了杂文;只是对放弃自认擅长的文学史著述于心不甘,故不时提及。作为一个如此成功的杂文家,很难设想其能同时“冷静”地穿梭于古书堆中。君子求仁得仁,后人无权妄加评说;只是少了一部很有特色的《中国文学史》,总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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