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鉴定
各相关单位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工作部署,为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14〕35号】的精神,同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食品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持有两名以上《食品检验工》资格证的要求,食品检验人员考核已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国家劳动法规定了从事食品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此外国家认可委在每年对认证企业的拉网式大检查中也将质检员(检验员)持证上岗作为必查内容,且每家企业检验人员数量不少于三人。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第23号站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成立。获得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的人员,将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证书,可在其官方网站上查询。
一、培训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从事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卫生检验安全监控等工作的食品检验人员;各单位从事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国家强制的食品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4.食品检验概述;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培训时间及地址
每月定期开班,详情请咨询报名老师。
经中心审核合格后,通知学员单位、学员按就近原则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已报名者未能参加当期课程可以延顺至下期参加。人员比较多可以根据需求组织内训送教上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莎莎
联系方式:0531-68695431 15665834327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路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