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
他是个惹人讨厌的家伙,动不动就揪她的头发,往她的毛衣上放苍耳,或是在她的铅笔盒里藏毛毛虫。
她要么气鼓鼓地找老师告状,要么凶狠地就地反击。他任凭她的小拳头落在身上,并不反抗。其实是有一点疼的。
从小学起他俩就在一个班,到了初中还是前后座,像一对小冤家。
她的短发后露出一小截白白的颈,他看着心痒,趁她低头的时候,用黑色水笔画了个大叉上去。
她掀翻了他的桌子,扔掉了他的书包,然后被几个女生簇拥着去了厕所。回来的时候整个后颈都被搓红了,还是能隐约看见那个大叉。
那一回,他突然抽走了她的凳子,众目睽睽之下,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大约是摔闷了,她慢慢地站起来,一句话不说,伏在桌子上无声地啜泣。
他大笑,笑得前仰后合,然后笑容慢慢地僵掉。
看着她一耸一耸的肩膀,他手足无措。这么多年来,他头一次发现,原来她已经从一个凶巴巴的臭丫头,出落成楚楚动人的大姑娘。
下午,他买了她爱吃的话梅和小橘子,偷偷塞在她的课桌里。从那天起,他看她的目光变得不一样。
他开始用功读书;他吵着要耐克的球鞋;他敞开校服双手撤把,把自行车骑得飞一样;他对着厕所的镜子,一遍遍地,把沾水的头发梳理成郭富城的发型。
一个高年级男生撞倒了她的自行车,他冲上去就打,然后鼻青脸肿地被送进校医院。
关于他俩的风言风语开始传开来。她心中有小小的欢喜,嘴上却说:“讨厌,谁要他喜欢。”
为了远离绯闻。也因为隐隐的心慌,她开始躲避他灼热的目光。青春期的男生是那么敏感和脆弱。他因她的不理不睬而感到屈辱,于是故意找漂亮的文艺委员说话。
她很生气,报以更深的沉默。
初二下半学期,他要转学了了。临走前找了所有的同学写留言,唯独没有找她。她假装低头看书,显得无所谓的样子,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转。
那一天,她身后的座位空了。她无精打采,觉得后背有一点凉。
一个月后,班长拿来一个大邮包,里面有他给班上每个同学写的信。他在信里吹嘘自己在新学校怎么厉害,怎么受欢迎,并督促大家回信,说不许忘了他。
她偷偷地拿自己的信跟别人的比较,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在结尾处嬉皮笑脸地加了一句:“没人欺负你了,不习惯吧,哈哈哈!”
她心里骂,神经病!她把信揉成一团塞在课桌里,过一会儿又拿出来,细细地摊平。
还真有些不习惯。
她咬着笔杆子给他回信,写好又撕掉,撕掉又重写,写好又撕掉,最后趴在桌子上失声痛哭。她不知道,他写了54封信,只为了等一封回信。
寄信之后的两个多月,他天天跑传达室,直到失望在心底结了痂。
当她终于鼓起勇气回了一封长长的信,他已经转到另一个校区。那封信在传达室躺了大半年,被退回原处。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她按部就班地升学、恋爱、失恋、工作、相亲、结婚、生子……老公对她很好。她很满足,不觉得生活缺少什么。那个记忆中的少年变得面目模糊,像颈后的大叉,一开始那么触目惊心,最终也渐渐淡去。不刻骨,不铭心,只是留在皮肤上,被岁月带走。
毕业十周年的同学聚会,听说他会到场,她对着镜子打扮了半天,最终放弃了出门。见了又如何?那些荒废的青春不会再回来。
16岁想你的那片天空,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2012年6月,他死于一场山难,队友拼了命把他从海拔七千多米的地方带下来,埋在山下的大本营。
得知消息已是两个月后,她怔怔地出神。她以为自己会哭,可是没有。
她请了假,跟老公说想去西藏。老公笑她的文艺青年情怀又发作了,转身给她买了车票和红景天。
她哄好了孩子,背上了行囊,独自踏上前往拉萨的火车。过唐古拉山口时,她出现高原反应,晕得昏天黑地,索性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
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他的墓地,有一座小小的玛尼堆。碗口粗的一根柱子上歪歪扭扭地刻了他的名字,顶端嵌着他小小的照片,是一张青春不老的脸。
那笑容似曾相识,仿佛刚搞完恶作剧,就这样一直笑着,笑着。
雪山肃穆,经幡飘扬。
不是所有的离别都有重逢。至少,我记得你。
她点燃了酥油灯,风很大,试了好几次才点着。然后,她深深地俯下身去,额头轻触玛尼石,喃喃低语。
接着,她从背包里取出一封信,在酥油灯上烧了。信封像枯黄的树叶,他的名字上印着红色的钢戳,“查无此人”。
选自《情感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