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仲健
最近一段时间,他习惯了晚上七点左右出门。
像往常一样,巷口小卖部的老板朝他微笑点头打招呼。
每晚去的地方是一个中学。要去中学,必须先穿过两条街,再经过一个公园,再穿过一条街。他知道这个看起来很美的城市的夜晚可能隐藏着偷窃、抢劫、强奸、斗殴……可是这一个月来,从宿舍到中学的途中,除了牵一个盲人过次马路、捡过两个滚落在街道中间的空啤酒瓶、每晚帮中学附近那个卖水果的老人拉着板车上一个陡坡、跟一个同他一样穿着制服的年轻警察打了次招呼外,其他的事儿根本没有发生。
中学门口的保安看见他,从门卫室的窗户里探出脑袋,热情地说:“警官同志,你又来了。”他微笑地朝他点点头,从小门进去。
他喜欢在校园里散步,校园的气氛总会给他浮躁的心带来宁静。可是他知道,倘若不是身上的这套制服,对于这样一个戒备森严的学校,想进来这里肯定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这正是他喜欢穿制服出来的原因,制服给了他自信,给了他自尊,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
九点左右,从学校出来,他从另一条道绕回去。像往常一样,他又看见了那个老人。老人七十多岁的样子,背驼得厉害,每天推着一辆装满各种水果的板车,在学校附近卖水果。老人喜欢咧着嘴笑,没心没肺的样子,似乎一点也不觉得生活的苦。有好几次,他很想问问老人的境况,可是终究还是没问,只在每晚这个时候,帮收摊回家的老人将笨重的板车拉上陡坡。离陡坡不远的地方,是一个旧城区。老人说她的家就在那儿。
跟往常一样,上了陡坡,又向前拉了一段距离,将板车停在一个相对平坦的地方,然后往原路返回,可是在经过那个工地时,他感觉到了异样。
他悄悄地尾随着那道影子从蓝色围栏间侧身进入工地。在不远处灯光的映射下,果然看见一个男人拿着一把匕首架在一个女人的脖子上。男人惊恐地看着他,女人也惊恐地看着他。他开始害怕,同样惊恐地看着他们,有点后悔刚才为什么要跟进来。男人突然从他身边跑过去。他伸手想抓住男人,没抓到。他只觉手腕一凉。他不知道他的手腕已经被慌乱逃跑的歹徒的匕首划开了口子,追出没一会儿,就倒在地上。
醒来时是在医院,是她送他来的。他昨晚救了她,她是一个记者。她说:“你终于醒来了。放心,我不会让你白受伤的,我已经跟公安局领导取得联系,等下他就会来看望你。”他惊恐地从病床上差点跳起来。她说:“怎么了?”他说:“我要走。”她说:“为什么?你的伤还没好。你现在完全可以争取一个荣誉,对以后升迁有帮助。”他说:“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必须得走。”
他最终没走成,因为这当下,公安局的领导来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已不是他能够控制的了。
他没有得到任何荣誉,因为他不是一名警察。他身上的警服是老乡的。老乡在这个城市当警察,这段时间休假,把行李寄放在他宿舍里,行李里就有这套警服。他跟老乡的身材差不多,警服穿在他身上不大不小。他从小就想当一名警察,所以他是如此喜欢那套警服,先是在屋里穿,后来就出去穿。说白了,他是一名假警察。
女记者没料到事情会是这样一个结局,就想着他既然不是警察,就给他弄个见义勇为的称号。可是公安局领导说,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已经触犯法律,在没有获得新证据之前,因为昨晚的事,可以暂时不追究他的法律责任。这件事,还是低调处理吧。
她感觉对不起他,负责了他所有的医药费,还要给他五万块钱。他拒绝了,说:“你如果想帮我,就帮我去我公司补请几天的假吧。”又说,“其实,我只是喜欢穿制服的感觉。”她说:“我懂。”他说:“你相信我?”她说:“信。”
时间过去了挺久,那件事他不想去回忆,似乎每回忆一下,都令他羞愧难当。甚至在后来的好长一段时间,晚上他都不想出门。
若干月后的一个晚上,他终于走出小巷。
像往常一样,巷口小卖部老板朝他微笑点头打招呼:“好久没见你晚上出门了,吃过了?”他微笑着点头:“吃过了。”
他没再去那个中学。他想去那个工地看看。听女记者说,那晚他流了很多血,血把工地的地面都染成了深褐色。他觉得在那件事上,这是他唯一值得不那么羞愧的地方。
远远地,他看见了卖水果的老人。老人这个时候还没收摊。
走近了,老人也看见他,咧开嘴笑,脸像绽开的核桃,说:“你终于来了,前段时间我听说有个年轻的警察在工地那边救了一个女记者,小伙子还受了伤,流了很多血,我估摸着是你,再加上这段时间你没来,就更加确定是你了……想提些水果去看看你,可是又不知道你住哪儿,连个名字都没有……是你吧……”老人边说边往一个塑料袋里装水果,各种各样的水果,然后递给他。他推辞。老人说:“几个水果不值什么钱,不嫌我老太婆脏,就收着……你是一个好警察……”他接过水果,想说他不是警察,哽咽着,眼泪就流下来了。
选自《百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