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认真倾听”

2017-01-12 19:32李政涛
今日教育 2016年11期
关键词:观点习惯同学

表达与倾听,构成了课堂对话的必要条件。仅有表达而缺乏倾听的对话,就是自说自话,难以有效,更难走向深入。到底什么才是“认真倾听”?教师如何帮助学生学会倾听?我们来看李政涛教授的一篇文章。

在常见的认知里,理论人与实践人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偏于抽象宏大,后者惯于具体细小,但在真实的教育世界里,这可能都属于“成见”,甚至“偏见”。我见过的不少大学教授,也能事无巨细,细致入微。同样,我接触过的不少中小学老师,也能畅谈宏大理想,抽象表达。落到课堂上的具体表现,就是给学生发出种种听上去美好、动听的抽象指令,例如,请大家“认真倾听”“善于倾听”……

何谓“认真倾听”?要做什么,怎么做,才是“认真”和“善于”?这些语焉不详的抽象要求,带给学生的自然是无助的困惑和空洞的迷茫。

要让学生理解什么是“认真倾听”,须从指导学生“听什么”开始。在我相对熟悉的语文课堂里,以朗读指导为例,当一人朗读,其他同学聆听之时,教师需要具体明确:别的同学朗读的时候,请大家认真听,他的读音准确吗?读出重音、停顿和节奏了吗?这样的具体要求,会让学生有倾听的方向,知晓该把自己的耳朵朝向哪里,定位在何处?

接下来,是更关键的一步,告诉学生“怎么听”。这是“认真倾听”的钥匙与要诀,至少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专注”。别人发言的时候,不要东张西望,心不在焉,像钉子一样牢牢对准和盯住别人的言说和表达,这就是所谓的“专心致志”,要义在于“专心”。

二是“理解”。明了他人话语的内涵与主旨,包括说了什么和怎么说的,避免误听和错听,关键在于“听懂”。

三是“评判”。对他人观点、方法和程度等做出判断,不只是明是非,更要形成并清晰自己的评判尺度,核心在于“辨析”。

四是“对照”。同样表达对一个问题的看法或思考、解决同一个问题,同样展示某种才能与技艺,比较我与他的异同,这既是避免自己发言时重复他人(这在日常课堂生活中,司空见惯),也是拓展自己的视野和知识,——因为倾听了他人的观点和方法,自我原有的认识,因此跟过去不一样了,或修正,或改变,或扭转,或增添,或丰富……这意味着,由于有了对他人的倾听,走出课堂的“我”,与走进课堂时的“我”,已经不一样了。这里的秘诀是“比较”。

五是“批注”。听到了打动自己的好观点、好方法、好语句,在课本上或笔记本上,记下来,既可直接抄录,也可撰写简要评语,甚至打个问号、感叹号等,用这些方式把别人的学习资源变成自己的学习资源,如果能够用别人的思考激发自己的思考,那就更好了……显然,此时的钥匙在于“动笔”。

如果学生能够听懂这些要求,并且努力去践行操练,就足以称为“认真倾听”了。

然而,即使提出如上细节性的要求,依然不足以变成学生的倾听方法、能力和习惯,还需要一个渗透其中的“催化剂”和“酵母”,这就是“评价”。教师需不断通过评价来落实和推进倾听要求。例如,当一个学生发言结束之后,把目光转向全班,指向另外一个学生即时表扬:我发现,前面这位同学发言的时候,旁边那位同学带着专注的表情听别人发言,这说明他在“认真倾听”。又如,就某一问题讨论过程中,当第三位学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方法之后,马上鼓励:大家注意到了没有?他刚才的发言,没有重复前面同学的观点,他“认真倾听”了……还有,专门表扬别人发言自己动手记录的某位学生:我发现有一位同学养成了一个非常好的习惯,别人发言的时候,他及时做笔记,希望大家向他学习!

林林总总的评价技巧,其核心在于树立“榜样”,树立“认真倾听”“善于倾听”的榜样,成为“倾听之星”, 让其他学生可以直观,更能够模仿和借鉴。

做好“评价”,还可以适度“把评价权还给学生”,让学生从倾听的角度,对照前述“认真倾听”的标准和策略,对同学的倾听方法和倾听习惯做出评价,即“相互评价”。当然,更可以“自我评价”,这实质上是一种基于“认真倾听”的自我反思:刚才同学发言的时候,我在听吗?听了什么?听到、听懂、听清了什么?我是怎么听的?哪些听得还不够好,需要进一步改进,又该如何改进……

这样的评价训练,甚至可以衍生转化为一堂专题课,即“认真倾听课”,进而演变为一种“课型”,也就是“倾听训练课型”。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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