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全京
历史学研究者关心的刘邦,是作为开国之君的汉高祖。西汉垂法万世,刘邦开创的不少制度,往往作为讨论的起点。不过,刘邦的王朝,在历史纪年表中紧接秦代,却带有楚汉之际深刻的烙印。
高祖朝是西汉的开始,也是秦楚之际的收束。在这一理解的基础上,需要再次讨论两个高祖朝的老问题:同姓诸侯取代异姓诸侯,以及“郡国并行制”的施行原因。
一、高祖十年与“非刘氏不王”
刘邦称帝之初,东方诸侯王皆为异姓,几年之内,异姓诸侯几被诛杀殆尽。刘邦大封同姓,并与群臣约定“非刘氏不得为王”。勾践以来的读者无不熟知鸟尽弓藏之道,认定刘邦一开始便计划以同姓王全盘取代异姓王。细绎史料,情况未必如此单纯。在刘邦灭异姓王的过程中,高祖十年(前一九七)是一个转折点。
高祖十年,天下无事。
高祖九年,功臣分封已毕,十年全年没有列侯受封。刘邦在位期间,年年东行,长驻洛阳。这一年,他一直居于长安,直到年末陈豨反叛始领兵而东。称帝五年多来,这是汉王朝最为平静的一年。
在汉高祖时代,这短暂的平静罕异而脆弱。刘邦称帝至去世的七年间,国家事实上仍长期处于战争状态。这段时间,是刘邦对王朝权力结构分配的重组期。其中对诸侯王的调整,正可以高祖十年为分界线。在此之前,刘邦对异姓诸侯王尚无全部铲除的打算。此后,“非同姓不王”才得以彻底执行。
高祖五年,刘邦赢得垓下之战的胜利,即位称帝。立即获得封赏的,是封国位于关东的七位诸侯王。当时的诸侯王皆非刘姓,通常称为异姓诸侯王。“异姓”一词,含蓄地强调着“异”。他们是刘邦政权中的功臣,却不同于从起于丰、沛,多年辗转跟随刘邦的军功集团。独立性更强,与刘邦的关系也较为微妙。
七人中除彭越新立,韩信、韩王信、吴芮、英布、臧荼、张敖六人,在楚汉战争中都已获得王号。垓下之战前夕,为得魏相彭越支持,刘邦许以王号,胜利后立即兑现。
异姓诸侯占据半壁江山的局面,是刘邦不得不从楚汉战争中继承下来的遗产。陈苏镇教授曾指出,此时刘邦虽然称帝,但地位无异于“霸王”。这是一个敏锐的观察。异姓诸侯王多曾与刘邦并世称王,有过人的军事实力。此时虽听命于汉,但仍具相当的独立性。比起君臣,他们的关系近于霸主与联盟成员。以高祖五年的分封之势,韩信据楚,彭越、韩王信盘踞中原要地,对汉郡构成巨大的压迫,这恐怕是刘邦难以长期容忍的。如何处理这种箭在弦上的关系,是刘邦建国后面对的最大挑战。
高祖五年,燕王臧荼首先谋反。击破臧荼后,刘邦立卢绾为燕王。这是刘邦遵循自己的意志所立的第一个诸侯王。卢绾之封,值得玩味。灭臧荼即立卢绾,说明刘邦对在东方立诸侯王的做法疑问不大;所立非刘氏子弟,说明刘邦还没有明确的封建同姓的意识,或封同姓为王的时机尚不成熟。不过,卢绾不是功勋最高者,他与刘邦相交一生,出入卧内,诸将莫敢比肩。可见此时刘邦对关东诸侯国颇为在意,一抓到机会,就将土地封给自己更信任的人。这种意识更进一步,就是封同姓。
高祖六年十二月,刘邦先废韩信为淮阴侯,收回楚地,解除了军事上最大的威胁。继而,新王朝才大封功臣。同时,立刘贾、刘交、刘肥为王,领楚地、齐地。高祖六年遍封群臣,是刘邦着手建立新帝国的权力秩序之始。封同姓诸侯显然是这一秩序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这次分封经过精心设计,具体操作原则可总结为:以同姓间异姓。
收回韩信所辖土地后,刘贾、刘交、刘喜皆得三郡之地。刘肥所封尤厚,领齐地七十三县。韩王信的徙封,也是这一布局中的一环。高祖五年,刘邦以颍川郡封韩王信,都阳翟(今河南省禹州市)。此时韩王信徙封太原(今山西省太原南),颍川收归汉有。这将韩王信从故韩国领土上迁出,也使他远离刘邦频繁活动的洛阳地区。颍川本与彭越所辖的砀郡相接。通过徙封韩王信,收回韩信所辖的齐地、楚地,处于军事要地的梁国事实上已被同姓诸侯王合围。
如此,黥布的淮南国北有楚、东有荆;彭越的梁国东边齐、楚,西为汉郡;韩王信被徙边郡,东北的燕、赵虽为异姓王国,但卢绾与刘邦至亲,张敖为刘邦之婿。从地理上,同姓诸侯王将异姓诸侯王分隔开来。刘邦对同姓、异姓诸侯分布最初的设计,应大致如此。这一切,在高祖六年伊始即告完成。
高祖七年,刘如意被封为代王。此后,刘邦没有封建新的同姓王。高祖九年,如意徙为赵王。刘邦建国后的诸侯王调整,至此暂时告一段落。到高祖十年,刘姓较为年长的子弟皆已封王,剩下的儿子都尚年幼。此时异姓王有吴芮、彭越、黥布和卢绾。卢绾拟于同姓,吴芮辖地偏远。彭越和黥布一直较为顺从,年年朝觐。从种种迹象来看,刘邦稳住了局势,没有进一步立同姓,尽封诸子的打算。建国五年的汉帝国,第一次有了“天下大定”之势。
高祖十年七月,实际领有代地的赵相陈豨举兵,刘邦亲征。这一事件打破了暂时的平静,更牵一发而动全身,彻底改变了同姓、异姓王共存的局势。异姓诸侯利益相关,彼此联络。韩信、彭越被告反叛,与此直接相关。陈豨事件也很可能让刘邦意识到,关东异姓诸侯王彼此关联至深,必须悉数翦灭。如此,尽封同姓成了最后的选择。高祖十一年,汉军与齐国将领共同击破陈豨军,韩信、彭越先后被杀。刘邦封儿子刘恢为梁王、刘友为淮阳王。
高祖十一年秋淮南王黥布举兵,又与彭越事件相接。《史记·黥布列传》载楚故令尹薛公语:“往年杀彭越,前年杀韩信,此三人者,同功一体之人也。”这应能反映当时的事态。刘邦步步推进,大封同姓诸侯,异姓诸侯忽忽不能自安。连卢绾也发生动摇,可见当时形势的压迫感。尚未征讨黥布时,刘邦即立少子刘长为淮南王,继续推行封建同姓的策略。高祖十二年初,黥布军被击破,汉军胜局已定,有威胁的异姓诸侯王悉被剿除。这三年间刘邦所处理的,事实上都是高祖十年年底陈豨起事带来的动荡。
秦末起义,多以“六国之后”为号召。秦使“六国之后”失去了权力,秦楚之际的连年征战,则使“六国之后”失去了政治号召力。楚汉之际的诸侯王,是数年间占领某一片土地,以武力取胜的枭雄。异姓诸侯王的权力与存在的正当性,来源于楚汉之际建立的政治秩序。
刘氏子弟则与之不同,他们的权力,仅来自刘邦政权。他们的功勋与实际号召力,无法与异姓诸侯王相比。这一点,刘邦应当十分清楚。因此,他需要使用其他方式约束群臣,维护同姓封建。
高祖末年,有所谓“白马之盟”。约誓的内容,大致即如《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所引:“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由前面的分析可知,所谓“非刘氏不王”,并非一以贯之的政策,而是高祖十年以后才建立起来的。
白马之盟,是刘邦对他执政末年确立的局势之再确认,也是他与群臣对未来的约定。
二、“关东首都”洛阳
秦始皇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奠定了古代社会基本的地方行政制度,影响直至于今。西汉初立,刘邦自治十数郡,以诸侯王国统辖关东,是谓“郡国并行”。“郡国并行制”往往被当作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很多论述,皆从这一认识衍生。秦二世而亡,关东属秦不过十余年。从关东人熟悉的管理方式而言,定都关中、遥控天下的郡县制恐怕不占优势。刘邦设立“郡国并行”,是否只是一种过渡,也就值得再做考虑。
所谓“郡国并行制”,不仅是制度层面的问题,也富含空间因素。理解郡国并行制,“天下之中”洛阳的地位,是一个重要的入口。
洛阳是周之旧都,刘邦即位后拟定都于此。几个月后,汉王朝即宣布定都长安,刘邦重回关中。首都地位被取消后,洛阳在西汉一代的意义几乎不再被提起。但是,作为政治中心的首都的迁徙,自非朝夕之功。洛阳的地理位置,在汉初更极为重要。细读 《史记》 《汉书》,不难发现,在汉高祖一朝,洛阳的重要性并未因此稍减,甚至过于长安。考察刘邦在洛阳的作为,可以看出当时施行“郡国并行制”的缘由,以及刘邦对汉王朝东西大势的考虑。
刘邦与项羽对抗的过程中,曾依次收服韩、赵、齐等国的土地。当时鹿死谁手尚未可知,刘邦对制度是否有统一的规划,也难以确言。刘邦并未像项羽一样广封诸侯王,一方面是因为他在军事上并不强势,颁赐王号会树立更多地位与自己相同的对手;另一方面,也因为封王是他手上重要的筹码,只能在急需时使用。他分封张耳、韩信、彭越,都有直接目的,也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称帝之后,刘邦有了清晰的天下规划。讨论汉初郡国并行的施行及其根源,应以高祖五年为起点。
与异姓诸侯相同,刘邦权力的正当性,也来源于反秦斗争。秦楚之际,常有“此又生一秦”的批评。刘邦在关中事实上基本继承秦代制度,任用故秦官吏。但在名义上,反秦是必然的要求。如果在关东地区全面推行郡县制,近于“又生一秦”,在当时恐怕难以得到舆论上的支持,也难以服众。
刘邦及其政权自东击项羽起,还以义帝和天下秩序的维护者自居。因此,在权力的分配上,又必须有对楚的继承。刘邦承认异姓诸侯,即因为他们的存在是既成事实,也是怀王之楚的遗存。不过,收回异姓诸侯王的权力与土地后,刘邦一般立即转封同姓诸侯,并不试图以郡县治之。从此推想,刘邦在东方封建诸侯国,是顺势而为,他可能从未考虑过郡县关东的可能性。
战国以来的东西差异与对立,并未因秦的统一而消弭,某种程度上反而加剧了。秦楚之际,关内、关外是两个不同的政治、文化区域。关中地区的郡县制度已推行多年。关东地区的行政管理却始终不够稳定,时为郡县,时为王国。刘邦建国的道路上,亦未在关东地区建立牢固的根基。建国之后,他对关东格外在意,多次巡幸。在高祖朝,洛阳事实上仍承担着第二首都,或曰“关东首都”的地位。
迁都后,除了高祖十年,刘邦每年都在洛阳停留至少四个月。《汉书·高帝纪》所载统一后诏书,大部分从洛阳发出。高祖六年大封功臣、封建同姓诸侯,皆在洛阳完成。七年冬,刘邦遇平城之围,解围后刘邦从赵国来到洛阳,同年二月才返回长安,四月又赴洛阳。高祖八年,刘邦驻跸洛阳半年之久。四个月后的九年十二月,他又在洛阳停留约三个月。十一年春正月,刘邦攻破陈豨军,回到洛阳,直到四月才返回长安。十一年秋七月,淮南王黥布谋反,刘邦再次东征。刘邦统一后的七年,在洛阳驻跸的时间几乎超过长安。
刘邦倚重洛阳,固然由于洛阳地处要津,是军事要地。更重要的原因是,秦亡以来,关东地区的行政系统受到的破坏最剧,汉王朝在东方尚未建立起运转足够有效的行政机构。在当时的情况下,以位于关中的中央之力统辖关东地区,存在相当的困难。刘邦不得不亲至关东旧都,借自身权威处理政事。高祖五年六月,刘邦定都长安,当年七月,燕王臧荼谋反。这个时间点,恐怕不是偶然。这种局面,倚刘邦之威势或可控制,但恐怕难以传之子孙。
《汉书·贾谊传》中贾谊上疏:“今淮南地远者或数千里,越两诸侯,而县(悬)属于汉。……其苦属汉而欲得王至甚。”贾谊一贯激烈主张限制诸侯王,他也承认以汉远辖关东的困难,以为可属之诸侯国。在刘邦之时,这种认识应更为自然。对刘邦来说,比起在天下扰攘之时强为改革,承续楚汉以来的模式,最为务实。
以具有血缘关系的同姓诸侯直接控制东方,拱卫汉王朝,是西周以来的制度。汉初立国形势,与周初至为相似。司马迁将西汉的封建远溯诸周初分封,学者往往以为此说失之迂曲。不过,刘邦分封同姓,很难说完全没有对西周的效仿。黥布谋反后荆王刘贾被杀,刘邦下诏改立刘濞,号吴王。诏书开头说:“吴,古之建国也。”辖地完全相同,国名却更改了,最大的原因可能确如诏书所言,吴国之名古已有之。吴亡于春秋,刘邦所谓的“古之建国”指的是西周古国。远法西周,既可为封建同姓寻求合理性,亦可平功臣之心。刘邦本人则如周王一样自称天子,并辖郡国。
秦制难以尽行,异姓诸侯不可共立。称帝七年,刘邦不断地调整着东方政策。他称帝之初的关东危机四伏。高祖末年,形势已大不相同。继任的皇帝们再也不必远赴洛阳,在长安即可统理天下。
三、安得猛士守四方
《汉书·高帝纪》记载的刘邦最后一道诏书中,清晰地描述了当时的秩序:“上致之王,次为列侯,下乃食邑。”这三个层次,是刘邦通过封赏、征讨、徙封,不断调整而得。他对这一局面应大致满意,因此说“吾于天下贤士功臣,可谓亡负矣”。这道诏书,是一段总结陈词,再次强调自己七年来所建立的天下秩序的合理性,并殷切叮嘱后人遵循秩序,慎毋相负。
与这道诏书遥相呼应的,是一份常被历史研究者弃之不用的著名文本—《大风歌》。《史记·高祖本纪》载,高祖十二年,刘邦回到故乡沛县,召故人饮酒。席间他自为歌诗,《史记》称为“三侯之章”,《汉书》称为“风起之诗”,后人称它《大风歌》。
《大风歌》如此脍炙人口,见于多种文学作品选集。当《大风歌》作为“文学作品”,被编选、注释,便脱离了它所处的历史情境,也因此离开了史学研究者的视野。《大风歌》的作者与记录者本无所谓文学或史学,这首歌诗被司马迁看作《高祖本纪》不可或缺的部分。剥离自历史背景的《大风歌》,流利浅白、结构单纯,却失落了最动人的地方。
将《大风歌》重置于历史情境中,更能理解它所传递的复杂情绪与佳处所在。将《大风歌》从“文学作品”中解脱出来,重新当作“史料”的一部分,也能帮助我们更全面地理解历史。
自斩蛇起兵,刘邦一生都在征战之中。高祖十一年黥布反叛时,陷入衰老与重病的刘邦疲惫而厌倦,“恶见人,卧禁中,诏户者无得入群臣”。他的旧相识黥布也料定他老而厌兵,不能亲征。吕后泣言“上虽苦,为妻子自强”,刘邦才勉强收拾精神,将兵东征。高祖十二年初,黥布军溃退,刘邦打赢了人生最后一场战役。汉元年入关,高祖五年灭项羽,七年败韩王信,十年破陈豨,十一年斩陈豨、诛韩信、醢彭越。至此,最后一个值得重视的对手也被击败。刘邦令别将追击黥布,自己转道折回故乡。《史记》在此刻,记下了《大风歌》。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十余年纷纷乱局,终于尘埃落定。旗鼓相当的对手、并世可称豪杰的英雄,都已成古人。曾经的故旧亲朋,都俯首称臣。此时的刘邦,确可称为“威加海内”。关中行郡县,关东同姓拱卫,远藩以王号遥系,他苦心经营的天下秩序,大致定型。不过,这一秩序是否能平安传之子孙,刘邦本人未必有十足的信心。关东方定,诸事待兴,刘盈为人仁弱,功臣骁将变数尚存。高祖末年与群臣的反复盟誓,隐约透露出焦虑的情绪。“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是刘邦最真实的忧虑。
此时的高祖已是暮年,与黥布的对阵中伤于流矢。老病相催,刘邦已意识到这是人生最后一次回到家乡,他慨叹游子之悲,说“万岁之后吾魂魄犹思沛”。酒席之上尽是故识,此时此刻,他是汉皇帝,也是沛县刘季。
刘邦不是一个有诗人气质的人,《大风歌》三句,不过直陈其事。父老子弟佐酒,皇帝击筑高歌,歌儿童声相和。一句紧追着一句,回环往复。汉兴以来的一段兴衰分合,刘邦一生事业,竟尽在于此。刘邦尽抒胸臆,随歌起舞,慷慨伤怀,至于泣下。司马迁作 《高祖本纪》至此,读者读《高祖本纪》至此,触摸到的,是同样灼人的温度。
当年四月,刘邦驾崩。汉家天下的秩序,又几经调整。唯刘邦所置歌儿一百二十人,从此成为定员。有汉一代,四时祭祀之时,沛县原庙的歌儿仍时时吟唱,大风起兮云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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