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亚光
在医改“试点”和“探索”的过程中,改革如何落实是难点。
医改落地的一个困难在于,“文件”与“落地”之间存在着“技术操作”距离。例如,为了帮扶下级医院,我国推行了多年的“百万医师下基层”,还规定了医师晋升职称前必须到下级医院工作半年,结果是,大家更注重形式而不去考虑结果。大医院帮扶基层医院是提高基层医院服务能力的措施,也是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体现,要落实这一措施,就要根据不同级别的医院帮扶不同的对象研究具体的操作办法。要做帮扶对象的现状调研,设计帮扶的具体目标、具体项目、实施的时间以及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最后效果的评估、后期的改善和维护,这一系列的过程就是文件与落地之间的技术操作层。
目前,我们在改革操作过程中太过注重“行政化”方法,因为行政化管理不容易“犯错误”,过程比较简单,直接越过技术操作层,容易出“成绩”,其结果是表面上达到了指标,但是没有产生实际上的效果,即使暂时有,效果也不长久。比如,药品比例不超过30%的规定,本意是减少医生使用药品的总量、降低医疗费用。但是决定这个指标的因素有许多,比如一些地方在药品总量(分子)不减少的情况下,增加检查检验或者其他的收入来扩大“分母”,结果是药品比例下来了,费用却上去了。
再比如,“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允许“两个突破”,这是分配制度改革的要点。“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是各行各业的分配导向,不能代表医疗行业特点,医疗行业的特点是医生的培养成本高、高端医生稀缺、工作时间长,而不是指所有医务人员。两个突破指的是可以突破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收支结余大部分可以用来奖励,突破多少?有什么限制标准?钱从什么地方来?现在还有多少公立医院有收支结余?这些都需要通过技术研究来解决。
要建立真正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体系,首先要打破现行的国家事业单位工资体系,设置不同的岗位工资,如医生、护士、技师等,不同的岗位根据人才培养的成本、风险承担程度、稀缺程度、劳动强度等要素研究出不同的岗位差距,而不是按现在的职称、资历来决定薪酬的多少。绩效工资水平也不能参照公务员津补贴水平来确定。根据不同的岗位、贡献和作用以及全职或兼职,除了岗位工资加绩效工资体系外,还可以有年薪、协议工资、合伙人制等多种分配方式。
目前,我们正在全面启动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做到“阳光采购、采购结果公开、建立工作制度”并不难,但是要解决材料费用高的问题就不容易了,因为材料费用高含有过度使用和滥用问题。需要从国家层面对医用耗材的开发和准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基本医疗的承受力设置准入门槛,还要研究制定让采购者、使用者产生内生动力去降低采购价格、减少使用量的激励办法,需要遵循经济规律、采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