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洋子
摘 要:我们应该将新媒体艺术审美与艺术审美区分开来,新媒体艺术作为艺术的分支,它既有与艺术的审美共性,也有自身的审美个性。其审美途径是体验式的审美和交互式的审美,它要求观众主动参与其中,在审美体验的过程当中对客观对象进行联想,与创作者在作品中所注入的思想情感触碰、摩擦、反弹,带着强烈的审美情趣才能在审美体验的过程之中受到启发,产生共鸣。
关键词:数字化;新媒体舞蹈;审美倾向
中图分类号:J7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36-0094-02
一、舞蹈中的新血液
(一)新媒体舞蹈的生成
借助信息技术革命的推动,使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等方面快速发展,全球信息共享让传统艺术创作开始接触新机体,这也直接导致了新媒体艺术的兴起。
从艺术发展史的角度分析,视觉艺术领域可以被看作是新媒体艺术的源头。今天我们所认识到的新媒体艺术,就可看作是一种新概念的艺术。新媒体本身则是通过电脑的信息加工和网络传播的多样形式将传统的平面媒体等转化为数字媒体。简而言之,相对于报纸、广播、电视、杂志四大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新媒体可以被形象的称之为“第五媒体”。对新媒体艺术这一名词的解读,马晓翔的《新媒体艺术透视》一书将其概念进行了整合——“不仅是计算机合作与兼容数码技术创作作品的方式,也是用计算机的计算力量和技术来创造新符号、新意义、新的交流与形式的方式。”
而舞蹈作为艺术门类的一种,新媒体舞蹈可以说是挑战传统舞蹈模式的新兴学科,它对编导的创新能力、表演者与数字化机械的磨合、表演场地、舞美效果和传播媒介都带来了新的要求。
(二)舞蹈数字化与舞蹈本体的关系
舞蹈被贴上数字化的标签之后并不代表脱离了舞蹈本体进行表演和诠释。反之,舞蹈本体的真实感给舞蹈数字化带来的是真实与虚幻的交错相融。
早从原始社会开始,人类就通过手舞足蹈来传情达意,舞蹈的艺术形式更是以人的肢体作为载体。它主张本体内心的情感通过舞蹈得到释放和传播,娱人娱神的功能利用人体表现出来,但传播形式上略显单一。在没有影像记录以前,只能通过图片或直接观赏等方式欣赏,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这里所指的数字化也绝非仅仅是靠录得影像就能称之为新媒体舞蹈。视觉形式的创新使得新媒体舞蹈将电影处理的“蒙太奇”手法和镜头中舞蹈动作“碎片”等方式相结合,构成新的语言结构与表演方式。舞者可以通过多媒体的装置技术脱离掉时空、舞台等因素的限制,推出更多新颖的形式,极大地满足创作者和观赏者的审美需求。
而在科技与舞蹈的对话中,我们常常会见到表现舞蹈的主体不一定是人本身,他们或许是动画片里的一只企鹅,也有可能是被异构出来的机器人等等,这些都能被看作是多媒体技术与舞蹈的完美融合。就舞蹈本体而言, 新媒体舞蹈对传统舞蹈的变革也影响着这一代舞蹈家们对艺术形式和审美标准的重新界定。但无论表现手法和形式有多么丰富也不能失去舞蹈在新媒体艺术中的独立性,新媒体舞蹈之根本还是在于舞蹈其次再谈新媒体。不容忽视的文化多元化和技术数字化为舞蹈挖掘出了一条资源丰富的支流,科技与艺术的相互碰撞所摩擦出的火花也印证了数字化舞蹈的魅力。
(三)新媒体舞蹈创新方式及类型
“数字时代的舞蹈艺术,主要包括两个重要的发展方向:其一,是舞蹈表演艺术的数字化;其二,数字化技术推动舞蹈艺术创作与传播方式的变革。”在张朝霞老师的《新媒体舞蹈概论》中这么指出。那么,舞蹈表演如何做到数字化?传播方式有何种创新?创作又是怎样别与传统创作?
舞蹈表演的数字化依我看来或许是视觉创新。传统舞台表演依托表演者自身的技术与情感加之道具、布景等构成,而布景则多以模拟实景居多。数字化的舞台布景完成了传统实景布景到LED布景到3D舞台布景的三级跳,观众所欣赏到的舞蹈经过了多媒体装置的处理,抛下电影剧院中使用的3D眼镜,真实的感受肉眼3D带来的快感体验。在传播方式上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有效快速的传播,将“一条过”的无剪辑舞蹈影像进行不同手法的拼接、效果、渲染等,把制作成完成的影像通过内容丰富的APP社交软件定时定量发布至订阅号中。 创作的创新一方面是利用媒体装置,在演员关节部位粘贴感应器,此时相应的电子显示器中则会显示出演员的动作。这一手法在电影制作、动画制作、游戏制作中得到大量运用。另一方面即利用镜头的拍摄加之多媒体实践和影像的后期制作。镜头的拍摄对身体动作的捕捉用于交错的时空,让观看者产生错觉。在刘春老师的《舞蹈新视觉》一书中提及的“为镜头编舞”,创新在于不仅可以打破时空还可以打破地心引力的制约,甚至可以出现两个自己做着相同或相反的动作。而影响后期的制作更加完美了镜头所拍下来的画面,影像的制作也体现了创作者对影像的构思和打破常理的新思维。
(四)传统舞蹈审美倾向与新媒体舞蹈审美倾向异同
传统舞蹈审美在于气韵、意象,中国古典舞更是要求“圆道之势”,任何动作都有太极八卦之势讲究一个“圆”。其始终围绕着舞蹈本体一说,意象、气韵由内而发,动作圆润符合逻辑并带能追溯其轨迹章法。单单提取“美”字而言,都已经是被规定好的并且是共通的审美标准,一旦逾越就不能为大众所接受。传统舞蹈的审美在于“美”等于“审美”的写实派。在新媒体舞蹈的审美之中,对美的定义不能一概而就。何为美?何为审美?新媒体舞蹈的审美范畴中“美”区别于“审美”,用美术的派别来描述,抽象派、写实派、印象派、表现派等足以形容新媒体舞蹈是一种复合型审美。如同对待现代舞一样,审美的标准只能通过对不同风格的比较才能下一个较为宽泛的定义。艺术作品是死的,但艺术是活的,舞蹈这门时间的艺术,流动着的对美和审美的态度也跟着时代在不断翻新之中。
二、独树一帜的舞蹈影像
(一)舞蹈影像实验工作室——执一舞门的影像作品
陈茂源的执一舞门更多的是专注于舞蹈影像的拍摄、后期制作与传播。录像艺术家与编导携手共同制作的新媒体舞蹈艺术作品,制作前后的呈现有着天壤之别,这也就是上文所提到的“为镜头编舞”,使用摄像机拍摄的“录像舞蹈”为创作和表演提供了结构空间,此种手法试图将电影拍摄角度、电视拍摄角度、影像人物空间设置和影片后期加工技术相结合,这将会使得舞蹈活动本身与舞蹈编舞发生质变。实际上就是将整个舞蹈结构、表现形式重新打乱、重组,最终形成新的艺术结构。
被镜头记录下的舞蹈中《心经》的制作手法利用了画面接龙,人物手臂前已出画面却从后在进入画面,对于空间的延展性和隐喻性有一个良好的反映。虽然新媒体舞蹈的本质还是舞蹈与此同时它也是以媒介为基础界定的,正是由于媒介的存在使得创作和欣赏主体变成了分裂关系,审美的角度也会被媒介分裂开来,因此产生审美的主体和客体、主观性和客观性也必然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在传播中巧妙应用媒体互动,或许审美存在差异性,但这并不影响对影像的传播方式和力度,观赏者或许可以抛开创作者的意图,主观的赏析影像。在录像舞蹈中我们看到的是一种动机和形式,多媒体的加入让新媒体舞蹈在形式的表现中成了审美的侧重点,而内容多数被形式花哨掩盖住。影像特效的处理如同欣赏画展一般一百个观赏者就会产生一百种不同的审美感悟。
(二)多媒体舞美介入对传统舞剧的革新——以原创民族舞剧《奔月》为例
由上海歌剧院舞剧团创排的《奔月》,虽然在故事题材上仍然选用故事“嫦娥奔月”这一流传已久的民间神话,从另一角度还是赋予了它新的艺术价值和时代意义。此剧在旧事新说的基础上与数字化紧密结合,用巨大的视觉效果来烘托出这个原始的旷古的生活环境。此剧舍弃了传统的实景舞美,在整个舞剧中采用数字化的视觉场景,可视化的时空背景体现了新媒体艺术的特性,整支团队更是打造了投影动画交代时空的关系,完全模拟的生态环境“活化”了的舞台。所以说新媒体的舞美,是一种氛围的烘托,它最好能成为观众的心理暗示使之成为众人认可的故事前提和时代背景,带领观众迅速的融入剧中。视觉的焦点是在演员的肢体,而焦点之外是巨幕视觉的烘托,把所有的元素糅合在一起给人一种如临其境的真实感。
(三)虚拟世界中的舞蹈影像——动画中的虚实交错
在动画的世界里无须担心表演者的服饰、身形、形象的问题,动画的后期制作可将此类问题随意修改、解决。人体作为肢体动作的支架,穿上动画人物造型的皮肤,无论你是电影《卑鄙的我》中的小黄人亦或是《里约大冒险》中的金刚鹦鹉,皆可变身成舞者后成为舞蹈的载体,在虚拟的世界中体验各种科技的手段。
从动画中的舞蹈影像来看,此类技术不仅仅是舞蹈门类一枝独秀,更多的是结合美术手绘、动画、以及电脑绘图等等不同门类的专业共同完成。编导、舞者、多媒体艺术家利用不同的动作和风格表达每一幅、每一帧动画,满足不同的审美追求。
在电影大范围使用3D效果的今日,3D动画产业也早已紧跟步伐。3D动画相比2D动画要求人物更加立体,包括人物的表情、细微的肢体动作,尽可能的多角度体现。在场景的设计上力求让第三方观赏者身临其境,如同穿越时空所有的事物全在自己的眼前发生。《舞蹈新视觉》中提到“动画在英国Shiftwork艺术机构编舞家克里斯汀·维特的手中,是分析,计算动作模式的灵媒,克里斯汀以动画原理来研究动作顺序之间的视觉幻象,着迷于动作的数字美感,比如‘二元形式几乎开始察觉不到动作的味道,影像中是一些晃动的字符群,很像网上经常用盲打打出的‘顶之类的‘作品,‘二元形式输入舞者的动作,以二进制的电脑编码形成抽象的动画形象输出。” 动画舞蹈形象的再造可以说是舞者的第二次生命舞蹈。
如今的动画、游戏都大量摄入这类方式,或许可以在大众体验中开启一阵舞蹈“扫盲”运动,而对于编舞家和舞者来说丰富的数字编舞程序极大的开发了舞蹈在形式上的处理。这种被采集的编舞信息使得编舞家从无形的空间概念可转变为有形的空间概念,而观摩者应该放大自己的视野,思考的层面不能停留在舞蹈本体而是一种数字科技与舞蹈的交互式审美。
三、新媒体舞蹈在应用中的审美效果
(一)舞美的革新
2008年的北京运会上场中地面大型LED的使用,环形移动投影的互动,充满创意的三维影像场景形成了数字影像技术在大型舞台应用的分水岭。之后便大范围应用于春晚的舞台,其他大型舞剧也在尝试将数字媒体技术融入自身舞蹈场景设置中。我们国家也开始从平面影像逐渐转为立体影像的视觉享受之中。
传统舞美除去实景布置一说,拼场面、拼技术也是传统舞美中棘手的问题。传统舞美与话剧、戏曲场景设置相似,生活化的布景在一定程度上抹去了观众的遐想空间,从而使受众审美评价达到一致。舞美也面临着被时代改变的命运,要做出“想得到的看不见,看得见的想不到”的画面创新就要借助科技这把利剑。不过传统舞美在于突出故事情节,对人物形象的定位给与了不少的帮助,但多媒体数字的舞美同样不可小觑,它不仅更大程度的发挥舞蹈的写意之美,更扩大了演员的表演空间,为剧情的发展、塑造人物形象奠定了夯实的基础。除此之外,无需演员自己交代时空,多媒体的舞美效果推动时空背景的展现,使舞台表演更具有情景写实感。
但我们对于传统舞美也应该抱有尊重的态度,多媒体舞美立足于传统舞美的肩膀之上,传统舞美尽可能的发挥写实之美,多媒体舞美尽可能发挥写意之美,两者关系不可完全脱离。在省却一些繁琐的布景环节时,我们应用时代的眼光来看待艺术的传承。
(二)编导创新能力的革新与表演技术的革新
编导创作方面可以抛开“不是舞蹈”的多重制约,从图片艺术、雕塑艺术、电子艺术等其他艺术入手,在计算机的动作分析软件中得到有效利用。就如当代舞蹈影像先驱默斯·堪宁汉那般主动和录像艺术家、电视台合作,为了熟悉镜头语言自己扛起摄像机,并尝试拍摄影像,而坎宁汉创造的机遇编舞法结合“偶然”与“拼贴”一定程度上开启了对多媒体技术的探索,实验让他发现多媒体与舞蹈的无限可能,到后期甚至出现了电脑编舞。这无一不反映一名编导的创新能力,适时地打破对科技的恐惧的同时也打破了艺术的界定。
表演者呈现在舞台或影像中的动作不是单一的肢体,打破对肉体的束缚以及时空力的限制是表演技术革新的一部分,把不可能完成的舞蹈通过科技完成,或许对于审美主体来说视觉的体验就可以理解为幻觉的体验。
(三)观众认知的革新
肢体与数字化的程式的共同演绎,所要体现是一种审美观念和人文内涵。在新媒体舞蹈中更多地是传达一种理念,而这种理念在通过媒介传播之后,审美主体形成感受、价值取向也将反馈回媒体。
其次,我们应该将新媒体艺术审美与艺术审美区分开来,新媒体艺术作为艺术的分支,它既有与艺术的审美共性,也有自身的审美个性。多媒体的虚拟技术给审美主体带来的是错觉感受,就如我们回到了那个年代一样,营造出来多变的虚幻空间给审美主体的震撼是复杂的,也由于新媒体舞蹈是多重组合的艺术也导致它无法在审美观念上趋于一致。
站在观众的角度评析,新媒体舞蹈的审美途径是体验式的审美和交互式的审美,它要求观众主动参与其中,在审美体验的过程当中对客观对象进行联想,与创作者在作品中的注入的思想情感触碰、摩擦、反弹,带着强烈的审美情趣才能在审美体验的过程之中受到启发,产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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