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摩拜单车突然就火了,然后大街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互联网自行车。但是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押金是否安全、没公德的私自占用等,政府会怎么管理这个新兴的市场呢?
—Moral
随着投资共享单车的公司越来越多,深圳市最先发布了一份互联网自行车规范。
2016年12月2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及《深圳市自行车停放区(路侧带)设置指引(试行)》两项规定,对共享单车企业提出了一系列规范性要求。
规定涉及的内容看似复杂,简单来说可分为两部分。
对企业来说,它们需设立押金专用账户,并接受第三方监管,保证专款专用;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险;公开收费标准,不得有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按照深圳市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要求,报送本地注册用户量、车辆规模和分布信息、车辆使用频率、车辆运行等数据;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投诉。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目前深圳大街上“黄”“橙”“蓝”“绿”四种颜色的共享单车,规定明确要求避免低价倾销等竞争行为,力图减少价格战的发生。但这对目前处于价格战中的各家公司来说,这似乎不是什么好事。为了赢得消费者,它们还得另辟蹊径。
而对用户来说,虽然政府的规定带来了一系列政策保障,但也严格限制了单车的停放地点。《指引》明确,自行车停放在占用人行道停放时需保证1.5米宽的人行空间;不宜停放在包括人行天桥及通道出入口、绿化带、盲道、井盖处等,能够停放的地方则包括轨道站出入口后方及两侧、公交站台两侧空地,或者高架桥、人行天桥下空间。
深圳可谓是中国对共享单车市场最上心的城市。
深证市交通局与摩拜单车在2016年12月16日发布的联合声明中曾表示,双方将共享数据,并且交警部门接下来可能会根据摩拜单车提供的数据,依照有关法律对使用共享单车违法占用机动车道的用户处以罚款等处罚,对乱停放影响他人通行的,将处以20元的处 罚。
这个规定似乎有悖于共享单车“随取随停”“无桩停车”的理念。对于那些没有安装准确定位系统的共享单车来说,具体如何实行监控目前还不得而 知。
在2013年滴滴出行刚刚进入网约车市场、尚未与当时的快的展开“补贴大战”时,深圳市政府曾表示,对网约车这一新生事物并不欢迎,随后迟迟未能明确其定位,导致滴滴出行等一批网约车企业长期处在灰色地带。而此次针对“互联网自行车”出台的规范则来得比较及时。
不只是深圳,上海也将迎来公共自行车管理新规,预计最快在2017年上半年正式出台。各家公司将如何适应法规,或许也将成为决定它们未来市场位置的一个因素。
《第一财经周刊》实习记者 苏琳
微博互动专区
跑丢的兵:@第一财经周刊 还是涨钱了,并且是贴上去的。撕开来看,还是12元[二哈]尽管如此,仍然不妨碍这是目前唯一每周坚持看的杂志。
RE:是的,从2017年1月第一期开始,谢谢支持。
ChanMurry:#CBNweekly·41期#可谓最喜欢读的杂志之一。摘本期关键词:奥巴马转行做VR;Zipline公司无人机血浆运输;德国于2030年起禁止燃油汽车销售;GitHub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社交编程及代码托管网站的开源贡献榜;三星 Note7电压和电池密度两项均为最高;星巴克推出第一款含酒精饮料Espresso Cloud IPA;通用汽车投资中国的一家汽车分享技术服务商易微行,上线Maven;Nsepresso加大回收铝材料在包装中的比例。
RE:比心给认真在看的同学。
陈苹果APRIL:在邮政看了一圈儿各大杂志的2016年总结刊,发现各财经周刊普遍比《看天下》之流靠谱,此处点名喜欢《第一财经周刊》,《Bloomberg》也还成。
RE:感到荣幸。
读者来信
询问二三事
你好!
很喜欢看你们的《第一财经周刊》,特别是阿里巴巴注资后感觉有了很多互联网资讯的火花,以及很多新兴事物、大众创业的idea启发,还有一些城市资讯、时尚、金融等领域的东西,跟自己喜欢的生活统统都有关联,大爱啊。
这次,有些问题想沟通反馈一下,所以冒昧发了邮件:
1因为喜欢捧着书看,也为了眼睛,而且手机屏幕实在太小,iPad又太重,所以订阅的纸质杂志,但是看到好的精彩的文章不知道怎么保留下来,或者转发给圈内的朋友一起分享,一起交流,甚至推荐大家一起来看你们的周刊;
2看到一些好的文章,想和作者交流或者评论,也想看看其他阅读者的评论,应该怎么办?
3最近你们的周刊App应用改版了,为什么改,改完之后的新功能有什么推 荐?
—上海maryyan
RE:谢谢你的好评。纸质杂志的话,互动分享方面受制于客观条件,目前的确途径有限。你可以来信给我们分享观点,如果想转发朋友圈,也只能是拍照之类。如果订阅电子版杂志,这类分享相对容易一点。App的应用改版目的是让它更好用一点,达没达成还得看各位的反 馈。
问候一下
一财君好!
新的一年到了,祝各位新年快乐。刚刚看完你们的年终特刊,一年过得太快,感觉去年推荐的书还没有读完,又迎来了一拨新书。
书单都收藏了,我会尽可能选其中感兴趣的阅读的,感觉一定会有所收益。嘿嘿。
希望你们继续加油,我也会继续“选择”与你们为伴的。
—小芷
RE:青春做伴一路同行。
关于收购“李叫兽”
《第一财经周刊》说百度收购“李叫兽”营销团队,此次收购的金额尚未公布。“李叫兽”的微信公众号在广告营销这一垂直领域有很高的知名度,收购完成后,其团队也将保持独立运营,并保留独立品牌。“百度此次收购,是想要在未来结合人工智能技术与大数据,简化营销工作的决策流程,利用可复制的模式免去传统咨询高昂的人力成本,主要面向在新媒体环境下缺乏经验的中小微企业。但也有不少声音质疑百度的做法,认为李靖是理论派,很多想法没有操作空间。”李教授这事儿我还是羡慕嫉妒恨的,但不看好。营销决策靠大数据辅助不是什么新鲜概念,有意义,但不是致胜决定因素。期待后续发展情况。另外捧臭脚的文章太多,也给恶心了一下。
—懒人老猫
RE:捧臭脚的文章好像从来都如过江之鲫。搬板凳看后续发展是正确围观姿势。
终于能够纠错了
2016年第49期第42页,“建筑行业的能源与环保设计评分系统(LEEDS)”有误,应为“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评价体系”,英文为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LEED)。感觉这个错误就是为了让我来挑出它来而生的哈哈哈。
—LI Benjamin
RE:谢谢你的指正,欢迎更多来信,不一定非指错不可:)
一个疑问
一财君,
你好!请教一个关于手机终端专利的问题,一部手机的成品是由多个上游供应商供货,提供各自的零件,比如魅族一些手机的芯片来自高通,一些是来自联发科,而魅族在采购这些零部件时自然会向其支付相关的费用,为何高通、爱立信依然要向众多国产手机品牌收取专利费呢?请问这个专利费是指什么?是2G、3G、4G制式的专利费吧。
—Jessica
RE:在手机通信知识产权问题上,高通的专利是一道没法绕开的墙,其专利积累实在是太深了。魅族近年来主打中低端手机,在加大出货量后广泛使用联发科芯片。而联发科此前曾与高通达成了交叉许可协议,联发科因此免费获得了高通授权,但依据协议,联发科的ODM、OEM等合作伙伴都要向高通交付授权费用,并且联发科的合作伙伴必须要有高通的授权,所以即使是使用联发科芯片的手机制造商,也需要向高通支付费用。高通在中国拥有标准必要专利1000多项,以及非标准必要专利8000多项。标准必要专利的意思就是,只要你设计的手机支持中国的3G/4G网络,就会不可避免地用到高通的专利。
吐槽一句
编辑先生(女士):
我订阅了贵刊,但是很讨厌你们的排版方式,尤其是目录方面,很不清爽,让人很难简洁阅读到需要的信息,广告或者广告的插页太多,想清爽简洁地看一期内容,不是很容易,你们能不能改?太浪费时间了!如果不能,就byebye吧。
—读者
RE:头一次听到这个反馈,小小目录,求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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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变“好莱麻”
洛杉矶警方一位发言人证实,比佛利山的“Hollywood”好莱坞标识被人涂改成“Hollyweed”(weed指大 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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