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域中透视社区养老服务走向

2017-01-10 00:37李金娟
北方经济 2016年11期
关键词:养老互联网+老年人

李金娟

在信息技术革命的推动下,“数字化老龄(Digital Ageing)”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逃避的社会存在。以此为背景,文章从“互联网+”的视角对当前社会各界重点聚焦的“智慧养老”进行审思,以从社区养老公共服务的层面助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一 、 “智慧养老”的兴起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智慧养老”的概念开始为大众所熟知并逐步在全球范围内开始渗入老年人现实生活。

所谓“智慧养老”,即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O2O社区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高效便捷的养老产品与服务输送体系,将健康、养生、享老送至床头,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下的“康居养老”。智慧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涉及到养老服务产品内容及其服务供给方式等诸多要素。养老服务产品主要涵盖医疗、养老照顾、金融保险、老年教育、文体娱乐等方面的内容,这些产品及服务可以由第三方合作机构或养老机构提供,也可由社区服务站通过设置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或者组织热心于为老服务的志愿者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其宗旨在于最终实现养老服务产品的智能化贯穿,充分体现智慧社区、智慧养老的服务特色。

目前,芬兰首都赫尔辛基通过为所有老人佩戴智能腕表来及时掌握老年人的情况;加拿大魁北克省建立起老年集成服务网络(integrated service networks),为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了更多的服务选择方式。国外的经验与事实表明,通过将适老服务资源与老年客群资源进行整合对接,一定程度上减小了资本的浪费与重置。得益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在我国,养老模式的发展也出现了智能化趋势。

二 、 社区“智慧养老”的初步发展

如前所述,智慧养老服务的供给方式涉及到社区、养老机构以及其它第三方社会组织等。目前来看,相较于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由于其独特的优势,比较受老年人青睐。

就社区层面智慧养老的发展现状来看,现代信息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在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的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还较为有限,传统的管理运营模式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发展中仍然占主导地位。为推进我国智能化老龄产业的发展,2013年,全国老龄办成立了“华菱涉老智能科技产业发展中心”,并开始在重庆巴南地区、成都锦江地区试点推行智能化养老实验区。在此基础上,国务院于2015年7月6日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进一步推进智能化养老服务的发展。以此为契机,我国智能养老服务得到了初步的发展。例如,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道以365天24小时人工值守的“老街坊”养老智能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将老年人、子女及专业的健康照护团队汇聚在一起,使老人在近距离享受健康管理的同时还能够就此与子女及时沟通。

总之,“互联网+”正全面融入医疗、保健、养老等家庭服务业。在养老领域推进“互联网+”,对传统业态养老服务进行改造升级,应该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开发一些便于携带的智能设备,实现老年人群现实需求与信息资源的有效对接,让互联网真正贴近老年人需求,让老年人走进互联网世界。当然,这一愿景的实现还需要克服重重障碍。

三 、 网络世界中老年人“虚拟化生存”的现实镜像

不可否认,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老年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互联网的介入,也给以面对面交往形式为主的老年人带来了一些困惑。

第一,老年人面对科技产品时大多存在一种陌生感。随着智慧养老的诸多新事物介入老年人生活,在客观上加剧了老年人群面对智能工具时的科技隔阂感。不可否认,随着一些对网络元素较为熟悉的社会成员逐渐进入老年阶段,一定程度上也会缓解老年人的这种科技焦虑症。但目前,由于我国老龄人口基数较大,这种“科技隔阂感”给老年人带来的负能量还需要及时得到排解。老年人学会与科学技术推动下变化无穷的世界和谐相处,学会将科技的力量转变为自身的能量,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其晚年的生活质量。

第二,作为“信息的贫困者”,在当前新媒体环境下,老年人的反向社会化压力加大。从网民的年龄结构来看,老年人与中青年之间的代际数字鸿沟已经由传统社会的父代领先子代变为子代远远领先于父代,子代在网络媒介时代成了“信息的富有者”,父代却沦为“信息的贫困者”,同时也使子代借此获得了对父代知识反哺的话语权,彻底动摇了父代作为知识主体的地位。在网络社会,知识的传递、更迭速度加快,老年人由于不熟悉新媒体,掌握的信息资源远远不如中青年人群,即反向社会化。即便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为老年人生活带来了一些便利,但是信息知识的有限性仍然会导致老年人的自我效能感下降,从而产生挫折感,影响其心理健康。

第三,对于部分熟悉电子媒介设备的老年人而言,面对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推送过程中产生的信息碎片化问题时,由于自身知识的有限性往往不知如何筛选,由此产生诸如信息恐慌、信息焦虑等亚健康心理症候。尤其是在刚刚退休、以家庭与社区为主要生活场域的老年人中,这种心理症状尤为明显。

此外,由于我国当前人口老龄化急速发展,老年人群中高龄(失能)老人、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流动老人规模也在持续增大,这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老年人群在“互联网+”时代适应网络社会的难度。

四 、“智慧养老”何以可能?

随着当下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一些受过一定程度教育、知识层次较高的老人也开始使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这使得老年人群之间精神文化层面的即时互动、信息资源的共享成为可能。而就目前社区层面来看,以北京市为例,社区养老智能化服务平台的建设才刚刚起步,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1.观念层面:辩证看待“智慧养老”

当前,老年人之间、老年人与子女、机构照护者之间的互动方式较之以往更加灵活多样,并不仅仅局限于面对面的“寒暄”、“聊天”以及一些团队活动,而是以一种多元化的互联互通图景呈现在我们面前;另外,老年人也可以通过各大门户网站以及专门服务于老年人的交友、学习网站浏览其所需要的各种信息与内容。与此同时,老年网民互联网渗透率的不断提高,为社交媒体、社交网站的进一步规模化使用也奠定了社会基础。通过大数据信息网络的搭建,可以及时掌握各个年龄段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讯息、不同阶段的养老需求,从而利于社区以及各类为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服务。手机便携性、移动性的特征更能满足用户随时随地使用手机游戏的需求。

然而,硬币的另一面就是,作为当前我国养老服务方式的一种补充发展,“智慧养老”这一新兴业态尚在探索发展阶段,其培育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且目前主要面向一些具有示范性效应的高端社区,其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为大多数老年人接受,在老龄化程度较高、信息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城市远郊区、农村地区是否具有推广应用价值,还有待研究考证。因此,在当下的网络社会,如何以人为本,借助科学技术的力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科学技术工具与作为主体的人的相互和谐统一,也是当前智慧养老发展的现实挑战。长期来看,不仅应该重新审视、认识新时期老年人群的需求,更应着眼于其生活其中的社区空间,调动、整合社区内、外资源,营造一种舒适、宜居的文化养老氛围。

2.制度层面:理顺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养老服务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需要在政府政策支持下引入多方社会资源,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从现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构成要素来看,完善的社区居家服务系统应该涵盖政府、养老机构、老年人、社区、NPO社会组织以及司法与监管部门等多元主体。然而,当前我国民政管理体制还没有突破“强政府、弱社会”的局面。尤其是在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尽管北京市2015年5月出台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推动了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的法制化进程,但是由于司法部门的缺位与监管主体的模糊化,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一定程度上越位代替了立法和司法系统的职能。由此可见,在养老服务领域,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界限还比较模糊。因而,在互联网时代,如何通过理顺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推动智能养老服务发展,创新养老服务机制,迫切需要我们从制度层面作出回应。

3.操作层面:以社区为依托,推进社区智能服务平台建设

在“互联网+”视角下,产品的智慧化、管理的网络化,养老服务管理的前台、中台以及后台的联网运营对于大数据技术、云计算以及运营平台的关联性以及运作方式的要求越来越细致。那么,互联网时代的医养照护产品也更加层次化、立体化。

丰富的、多功能的服务产品是老人快乐度过晚年的必要保障。社区作为链接居民与政府的纽带,首先应借助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技术支撑,不断创新为老服务方式,为老年人营造一个舒适的社区生活环境。

其次也要认识到,新一代智能养老和新媒体产品的服务方向应侧重于以下几方面:一是要关注老年人精神心理世界变化与建立完善社区专业为老服务:二是要关注老年人之间的社会交往互动,同时要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文化服务;三是通过多学科合作包括社区管理者来研发社区一级的智能养老产品,为老人提供家门口的便捷服务。

本文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2016年度一般课题“新媒体语境下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研究”项目阶段成果。

(作者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

责任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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