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 敏 蒋樟法 袁 平 仇书红 黄晓璪 (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0135)
HACCP理论在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模式上的应用
顾 敏 蒋樟法 袁 平 仇书红 黄晓璪 (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0135)
为支持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从上海西郊国际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可行性分析入手,研究了七类农产品的检验检疫重点。在阐述HACCP理论应用和风险要素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集备案管理、溯源管理、风险管理、电子视频监管相结合的三大检验检疫模式,为实现全国优质农产品通过西郊国际便捷、安全的出口奠定了基础。
HACCP;可行性;风险要素出口农产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模式;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
农产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但近年来,农产品因质量安全问题,在出口上遇到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壁垒的现象尤其突出。在国家高度重视和重点扶持的背景下,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西郊国际”)这类以政府为主导的国际现代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应运而生,如何借助这一平台,把国内优质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是发展农业、提高农民收入的迫切需要。
面对客观存在的农产品风险,单靠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来解决问题已不可能,而运用HACCP理论,引入风险分析理念,创新检验检疫模式已成为农产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石[1]。现对HACCP理论如何在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模式上的应用进行了研究。
西郊国际摆脱了传统的摊贩式经营、现金方式交易的模式,呈现出功能综合化、品种多样化、交易电子化、制度规范化、产品安全化、建设标准化的规划设计功能定位。通过电子信息系统平台,初步形成了入驻西郊国际的农产品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领域的双向追溯,以及在市场内部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现金流等交易流程的整合统一。
西郊国际汇集国内万余种农产品,现将可能出口的农产品初步分为新鲜蔬菜类,速冻、水煮、脱水、腌渍类蔬菜类,新鲜水果类,南北干货类,种苗类,鲜切花类和水产品类七大类。各类农产品的检验检疫重点(见表1)。
表1 西郊国际出口农产品的检验检疫重点
HACCP是以科学为基础,通过系统性地确定具体危害及其控制措施,以保证安全性的系统。但HACCP理论多数用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较少用于检验检疫模式的建立,在此将根据HACCP原理对西郊国际出口农产品的风险要素进行分析。
与检验检疫模式相关的风险要素主要分为以下三大类:(1)出口农产品本身携带的风险要素[2]。一般在农产品源头种植、养殖过程中,因工业三废、施肥、施药等原因造成的污染,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风险要素。(2)生产企业加工过程中形成的风险要素[2]。主要表现在出口农产品加工企业未能按照工艺要求操作;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使用非法添加物而引起食品安全问题;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原料带来的问题,如转基因技术、现代生物技术、益生菌和酶制剂等技术在食品中的应用等。这些都跟企业自身的硬件设施、制度规范及诚信等密切相关。(3)跟输入国政策要求、社会关注度等有密切关联,需要引起出口生产企业和检验检疫部门重视的风险要素。如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输日的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添加剂限量等提出了苛刻的要求,出口企业如达不到这些要求会造成退货。
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要求高、风险大,特别是欧美、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凭借其在科技、管理、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制定并实施了大量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安全、卫生和检疫的要求苛刻,主要集中于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微生物污染、非法添加或违规使用添加剂、生物毒素、放射线物质、转基因检测和病虫害检疫等。现将风险要素与危害因子、抽批因子和影响因子挂钩,按HACCP获得产品风险和质量控制两个CCP,结合风险分析、年度考核和科学布控等手段,通过不同途径影响出口报检批的风险等级和抽检比例,从而构建了西郊国际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模式(见图1)。
图1 西郊国际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模式
3.1 四大管理
3.1.1 备案管理
按照总局要求,由属地检验检疫机构对种植(养殖)基地和加工厂实施备案管理,西郊国际积极引导入驻生产经营企业到属地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提高入驻企业的备案率,为农产品出口提供便利。经验证,未经属地检验检疫机构注册备案的种植(养殖)基地和加工厂生产的农产品,将根据产品风险、企业诚信、质量控制、进口国安全卫生要求等情况,经风险评估后受理,同时现场批批查验、10%-20%报检批次取样送检进口国家关注的安全卫生项目,检验检疫合格后予以放行。
3.1.2 溯源管理
充分运用已开发的出口食品农产品电子监管系统,批批录入核销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种植(养殖)基地备案、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进出库记录情况等内容。
3.1.3 风险管理
检验检疫人员在具体实施检验检疫监管时,应综合考虑企业质量管理有效性、出口品种、贸易方式、风险程度等因素以及进口国安全卫生要求等信息,对高风险类要加强针对性实验室检验检疫,对较低风险类实施现场查验合格后予以放行。3.1.4 电子视频监管
针对西郊国际出口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种植(养殖)基地不在辖区内的现实,在备案管理验证的基础上,要在产品包装区域、监管仓库进出库关键点安装电子视频探头,将交易管理系统和出口农产品电子监管系统实现有机关联,实现电子数据监管。
3.2 三大检验检疫模式
三大检验检疫模式(见表2)。
表2 西郊国际出口农产品三大检验检疫模式比较
3.2.1 合格保证放行模式
该模式实施对象为低风险的出口农产品,即由出口企业提供换证凭单的农产品。具体是指在企业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已由属地检验检疫局履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检验检疫人员通过审核企业提供的换证凭单,对拟出口农产品进行核查货证,经综合评定确认产品合格后予以放行。
3.2.2 监督检验放行模式
该模式实施的对象为中低至中高风险的出口农产品,中低风险产品产自备案生产经营企业和备案养种植(养殖)基地,出口企业提供原料供货凭证;中高风险产品产自备案生产经营企业,出口企业承诺原料来自备案养种植(养殖)基地。具体是指在企业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诚实守信的基础上,检验检疫人员履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并通过审核企业提供的自检或委托检验合格证明和符合性承诺,现场实施批批查验,对中低风险产品抽取3%-5%的报检批次、对中高风险产品抽取5%-10%的报检批次,送检进口国家关注的安全卫生项目,检验合格后予以放行;对未实施实验室抽检的批次,经综合评定确认产品合格后予以放行。
3.2.3 强化检验放行模式
该模式实施的对象为高风险的出口农产品,即产品产自非备案生产经营企业和非备案种植(养殖)基地。因此,检验检疫人员需要强化对该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并在企业提供自检或委托检验合格证明和符合性承诺的基础上,现场批批查验,并对拟出口产品按报检批次抽取不低于10%的批次送检进口国家关注的安全卫生项目,检测合格后予以放行。
3.3 出口企业评定
除采用不同的检验检疫模式之外,还应对出口企业进行评定。评定内容包括:(1)全面落实各项法定职责的程度和有效性;(2)符合出口备案要求和对外注册要求的程度和有效性;(3)是否能够对产品风险项目进行验证检测和评价;(4)对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自检或委托检测的管理控制程序是否有效,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状况、自检或委托检测结果是否可靠;(5)企业诚信记录;(6)产品受境外通报情况、原因及其整改措施有效性。对诚信度高的企业可适当降低抽检比例,但诚信度低的企业则应加大抽检比例。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保障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运用HACCP理论找到CCP,推行风险管理,是保障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手段;加强检检监管联动,是保障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由于其包含种植养殖、加工运输等多项环节,涉及到口岸局和产地局的密切协作,因此,在实行分段管理的体制下,检验检疫机构必须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才能保障农产品从原料到出口全过程的安全。
[1] 王翠玲,李兴.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预警系统建设构想[J].安徽农业科学,2010,38(34):19711-19712,19715.
[2] 张竹青,靳东明.应用HACCP原理控制食品安全风险[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1):56-57.
2015-11-11
上海市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编号:沪农科攻字(2012)第2-8号];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研项目(编号:HK03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