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景
摘 要:在“就业难”背景推动下,我国政府部门在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逐渐拓展了对“自主创业”的宣传力度,但就当前的现状来看,在毕业生创业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仍然存在着配套政策不健全、创业手续繁琐、创业资金不足等问题,影响到了“自主创业”项目的推动,为此,为了打造良好的大学生创业空间,需在指导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强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实现对毕业生创业的正确指导。
关键词:简政放权;政府;毕业生;创业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1-0235-03
简政放权政策的实施,即要求当前政府部门在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放掉该放的权利,以放管并重形式利用“管”来推动“放”,继而有效激发创新、创业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时,为了增强当前市场活动,亦要求政府部门应结合简政放权实施要求,制定毕业生创业推广方案,且通过法律政策等渠道发挥自身作用,调动大学生创业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大学生自主创业氛围。
一、毕业生创业中政府作用发挥的必要性
第一,缓解就业矛盾,即据统计,中国16岁以上人口将以550万人的速度持续增长,同时到2020年为止,劳动年龄人口将上升至9.4亿人,年均增长1360万人。而就业人口中就业岗位提供者主要源自于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等领域,其中中小企业就业岗位最多。但就当前的现状来看,中小企业岗位增长速度已经无法顺应大学毕业生就业人口的增长,为此,强化“大众创业”理念的落实,有助于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即以大学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
第二,在金融危机背景的冲击下,部分企业趋向于半停产、停产、关闭运营状态,继而减少了大学毕业生就业几率,因而由政府部门推动毕业生创业,可通过专业化的分工,实现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即通过毕业生创业类型的扩展,规避社会资源闲置现象[1];
第三,由政府部门鼓励毕业生创业亦可改善贫富差距问题,为此,当代政府机构在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提高对此问题的重视程度。
二、当前政府在毕业生创业中的职能缺失
(一)配套政策不健全
近年来,为了缓解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我国政府部门在指导工作开展过程中实施了一系列大学生创业措施,但在措施实施过程中未对职责部门进行责任划分,且存在着职责交叉现象,就此诱发大学生创业监督不严谨等问题,影响到了政府机构在大学生创业中作用的有效发挥,同时致使当代大学生在实践创业过程中时间成本、精神压力、费用投资等均有所提升。例如,某些地区在大学生自主创业程序审批过程中,学校申请→材料提交→审批→补贴发放审核环节需经历一年时间,就此影响到了大学生自主创业积极性。此外,从政府优惠政策实施角度来看,我国政府于创业收费优惠政策、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中给予了创业大学生一定的支撑,但在创业大学生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申请门槛高、生源地限制、优惠幅度小、地方差异大等问题。例如,广州人社局在调查中发现,每年大学生创业中可享受创业补贴的人群仅有7-10人,比例较小。
(二)创业手续繁琐
第一,宣传力度不足,即政府相关职责部门在大学生创业手续办理相关问题宣传过程中忽视了网络、广播电视、短信推送等平台的利用,从而致使毕业生中仅有9.3%大学生对国家创业政策处在基本了解的状态,而65.1%的大学生对创业政策完全不了解,继而在创业手续办理过程中,无法较好的利用资源空间,呈现出低效率创业手续办理问题;
第二,从简政放权角度来看,政府机构在创业手续设定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某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即虽然大学生创业手续办理中审批公章由100多个减少至50多个,但创业手续办理依然环节多、周期长、办理繁琐,最终在审批流程拖曳现象的影响下削弱了大学生自主创业积极性。因而,在毕业生创业推广过程中,政府机构需针对创业手续问题进行有效处理,带动毕业生创业意识,提高毕业生创业带就业发展趋势,达到最佳的“自主创业”推广状态[2]。
(三)创业资金不足
人民日报在“大学生创业的最大阻碍是什么?”调查结果中反馈,有34%的大学生认为自主创业中资金不足。即我国政府机构在大学生创业“第一桶金”提供中仍然存在着某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例如,在创业资金申请过程中,由于部分大学生缺乏银行风险规避意识,从而商业银行在小额担保贷款中设置了高门槛,即大学生创业信用等级较低,继而限制了毕业生创业资金的启动。此外,就当前的现状来看,我国政府机构在毕业生创业指导过程中,尚未结合大学生创业特点,设置专项资金支撑、创业融资渠道,因而致使大学生在银行贷款过程中基于缺少担保人的基础上,呈现出资金不足问题[3]。同时,由于当前商业银行在提供贷款过程中始终秉承着“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理念,从而与大学生创业资金融资背道而驰,形成了创业资金支撑的矛盾格局。
(四)参与力度不够
首先,政府作为毕业生创业政策的执行者、制定者承担着统筹、协调职能,但就《中国青年公益创业调查报告》显示,18-25岁中专以上教育程度青年创业者占创业总量的74%。然而某教育学院调查显示,53%的大学生表示对学院是否提供创业平台并不清楚,即大学生在自主创业领域中的参与度仍不足,为此,需政府机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扩大宣传力度[4]。
其次,在当代高校纵向教育理念的限制下,致使部分大学生并未经历系统性的创新、创业培训,同时由于高校教师缺乏实践创业经验,继而在大学生创业意识培养过程中呈现出局限性问题,最终影响到了创业教育体系的形成。
三、在大学毕业生创业中发挥政府职能
(一)健全创业保障体系
在毕业生创业推广过程中,为了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需推动政府机构趋向于“服务型政府”发展,即在大学毕业生创业服务过程中,建构专门的创业服务机构,且设置网络服务平台,发布创业信息、政策解读、政策支持等,以政府、社会、高校间的“三足鼎立”格局,更好地服务于当代大学生创业者,规避大学生盲目创业现象的凸显,同时解决大学生创业手续办理繁琐问题。同时,基于专业服务机构建立的基础上,在大学生创业项目推广过程中,需建构公共服务体系,即与县(市)区合作,实时跟踪大学生创业中风险控制、风险管理、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税收减免、担保贷款等领域,全方位指导毕业生创业行为,引导毕业生在创业项目选择等环节中做出正确决定[5]。此外,为了带动毕业生创业积极性,需简化申报、审批手续,同时降低注册资本限额,并出台银行贷款优惠政策,支撑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开展,且通过对大学生创业者的实践培训,缓解大学生创业压力。
(二)完善制度保障
第一,加大《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力度,即贯彻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思想,落实“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形成良好的创业服务、创业培训、政策扶持格局。同时,各省市在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过程中,亦需相继完善相关政策,且从公平就业、政策支持等角度出发,对《就业促进法》进行推广,并为大学生提供自主创业培训平台,承担就业促进中的法律责任,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
第二,基于大学生自主创业法律政策完善的基础上,亦应健全配套措施,即从贷款、税收、申报项目、融资等角度出发,完善优惠政策,且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明确实施细则,同时对政府职责部门进行分工,继而以“一站式服务”形式,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绿色政策通道”,缓解大学生创业压力,满足大学生创业需求[6];
第三,在制度保障措施实施过程中,应建立专门的办事机构,监督大学生创业保障机制实施进度,并解决大学生创业各项问题。
(三)构建良好舆论环境
在大学生创业项目推广过程中,仍有部分大学生处在对创业政策不了解的状态下,因而在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过程中,政府机构首先应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对创业政策进行宣传,同时注重将创业案例转化为视频,继而通过创业故事视频链接分享形式,提高大学生创业思想,改善大学生创业观念。同时,为了贯彻简政放权精神,在创业社会氛围营造过程中,应加大对优秀创业者的表彰力度,并帮助大学生获取朋友、家人的支持,最终改变趋向去“正规单位”就业理念,以白手起家创业形式解决自身就业问题[7]。此外,由于在国内创业中,生存寿命小于5年的占据60%,生存寿命处在5年-10年之间的占据20%,因而在大学生创业舆论环境打造过程中,需针对大学生创业风险意识进行培养,即促使大学生在创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自身精神、物质压力承担能力,以正确的创业观展开创业行为。从以上的分析中即可看出,政府部门在大学生创业中作用发挥时,加强舆论环境的营造是非常必要的,为此,应提高对其的重视程度。
(四)加强高校引导
高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核心,为此,我国政府教育机构在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计划中,应对高校教育做出正确指导。即要求当代高校在大学生教育过程中应增设创业教育课程,同时注重在创业教育课程开展过程中结合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规格、学科专业等因素的影响,设置创业教育方式,并单独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培养大学生创业思想。同时,基于创业课程设置的基础上,亦需在大学生教育过程中以学科原理、专业知识为基础,建构大学知识体系,继而将创业理念融入其中,从管理、法律、企业管理、财务等角度出发,对大学生综合创业能力进行培养。此外,在大学生创业课程设置过程中,需将课程放置于大学生三、四年级,而在大学一、二年级创业课程教育过程中,重点培养大学生择业观,且指导学生规划职业生涯设计[8]。另外,政府机构在高校指导工作开展过程中,亦应利用创业政策,为高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孵化基地,对大学生技术、资金等创业难点做出正确指导。
(五)增加创业融资渠道
为了改善毕业生创业中资金不足问题,需增加大学生创业融资渠道。例如,政府机构在大学生创业计划推广过程中为了扩大大学生创业资金支撑力度,应实施税费优惠、创业贷款优惠等政策,且在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结合大学生创业特点,延长减税周期、力度,并适当提高小额贷款额度,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适量补贴,规避大学生创业初期资金压力,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兴趣。此外,基于大学生创业融资渠道拓展的背景下,需设置专门的大学生申报贷款通道,同时借助政府机构“服务型”方向的转变优势,鼓励各方资源参与到大学生创业教育中。如,鼓励公益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提供大学生创业试验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并提供适量的资金支撑,就此消除大学生创业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阻力问题,达到最佳的自主创业状态[9]。创业融资渠道的拓展有助于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计划的实施,为此,应强化对其的有效落实,达到高效率大学生自主创业空间。
“自主创业”有助于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因而在此基础上,为了打造良好的大学毕业生就业空间,需借助简政放权发展背景,对大学生创业项目做出正确指导,同时,在大学生创业教育过程中,我国政府机构应从增加创业融资渠道、加强高校引导、构建良好舆论环境、完善制度保障等层面入手发挥自身在毕业生创业中的作用,且注重提供创业体验、创业论坛、课题研究等教育平台,实现对毕业生创业意识的培养,改善当前就业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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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姜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