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固本强基 守护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2017-01-04 03:08本刊编辑部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7年1期
关键词: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

近年来,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四有两责”,抓基层打基础,积极探索监管新方法、新举措,稳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有力保障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先后荣获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泸州市2015年度目标考核一等奖等80项荣誉。

加强基层建设,筑牢监管体系。泸州市推行了“三级政府、四级组织”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网络全覆盖建设。市与区(县)均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编制从279名增加到631名。143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在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共配备了协管员833名、信息员3894名。构建了食品安全“五级监管”责任体系,确保履职到位、问责到人。在国家总局出台监管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前,泸州市于2014年7月4日,率先在全省以市政府名义出台《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基层监管所经费应按照每人每年至少7万元、协管员每人每年不少于3万元的标准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泸州市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超市食品。

创新举措,探索监管新路。2016年5月,泸州市被国家总局列为第三批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泸州市局紧紧围绕创建目标,积极探索监管“新路子”,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展开。一是组织企业进行履责报告。从2015年起,每季度组织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报告会,并接受群众“问答式” 现场质询。二是强化行政约谈警示。市食安委出台了《泸州市食品安全行政约谈管理办法(试行)》,将未履责到位的区县政府、食品监管部门、企业纳入约谈范围,督促问题整改。三是大力提升“快检”能力。在全市主城三区13家大中型超市、22个农贸市场推进食品快检室建设计划。市政府以5万元/个的标准予以补助。四是注重锻造一支敢打硬仗、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队伍。五是在全省率先建立乡厨协会。农村游厨100%纳入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凭“三证”上岗。地方财政向农村流动厨师补助200元/人/年用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依法治理,共治食品药品安全。市委将“食品安全”作为泸州“三抓三主动”中“抓法治”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各级监管人员加强监管执法,实行在线随机选择检查对象、检查人员,采取“三不两直”法(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人员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检查模式。组织区县局开展“交叉执法”与“错时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在新闻媒体、市局网站设立“曝光台”栏目,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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