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主体视角之下的古城门票经济

2017-01-03 04:16李睿杨跃跃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6年5期

李睿+杨跃跃

摘要:坐落在湖南湘西的凤凰古城,因为沈从文笔下的“边城”而闻名于世。然而近年来,这座民风淳朴的古城却因门票问题而不断出现在世人的视野里。凤凰古城的旅游发展将何去何从,本文将从不同利益主体的视角下,分析凤凰古城利益平衡的可能性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利益主体;传统社区;保护与发展

一、凤凰古城景区门票经济历程

2013年4月10日,凤凰古城将原先免费的古城景区和南华山风景区进行旅游资源整合,向游客推行148元的门票。“据凤凰县有关部门介绍,此次推出“一票制”是为了更好地提升管理和服务质量、保护好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形象。”然而在三年后的2016年4月10日起,凤凰古城暂停收取景区门票,但是设有内部小景点门票,这也就意味着游客进城不需要再购买捆绑式门票了。门票经济的一波三折,价格诉求中牵涉到多方利益主体。如何兼顾各个主体的利益,是古城现阶段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二、利益主体及影响

1.游客。散客是凤凰古城游览的主要人群,相对而言,他们更加讲究经济性,往往对旅游设施要求不高,喜欢居住在当地特色的民居中,感受特有的历史文化气息,更注重旅游的体验性,有诸多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

2.商户。在门票变动中受影响首当其冲的是商户。他们以销售景区特色纪念商品,增加自身收益;部分商户以经营民俗旅馆供游客游憩,在解决就业问题的同时,也会大幅度延长游客的停留时间。然而在凤凰古城1200多家的商户中,仅有400家取得了合法经营手续,其中2/3都是非法经营的商户。非法经营使得政府无法从中收税,也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以次充好的产品随处可见,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却得不到合法规制。商户一方面追求经济效益,单纯希望游客的人数与日俱增,串联旅行社招徕生意,一方面又不愿承担景区维护费用和缴纳税收。这使得凤凰古城景区环境质量和游客旅游体验大幅下降,游览人数远超景区环境承载力,也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3.政府。与以往不收门票政府无法从中获利相比,收取门票无疑是政府保障自身收益的最直接的方式。据悉,2013年2016年间,每张148元的门票中,政府就要提取40%的收益。此外,无论是否收取门票的决定权实际属于政府,政府是目前凤凰古城门票经济的主导者。“本应担负监管和协调责任的一方却成为利益的参与者,因此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也从相互制衡变成了失衡。”

4.旅行社。未收取门票时期,在旅行社行程安排中,凤凰古城大多属于环线旅游的赠送项目,以低成本来丰富旅游内容并从中获利不浅。大量游客被带往古城,景区游人如织,大巴林立,游客体验不佳。但是对于赠送项目,游客通常也乐意于接受。游客在景区内消费,从而为旅行社带来丰厚的利润回报。收取门票之后,古城游览的相关费用必然由游客来承担,费用大大增加,选择包含古城项目的游客数量也相应减少。

5.当地居民。与完全商业化运营模式的景区不同,凤凰古城属传统社区型景区。尽管引入了商业经营者,但目前仍有较多居民在此居住。只有包含有原生居民,才使得凤凰古城充满了真实的生活气息,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才能保持活态。社区是居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空间,相互不可分离,相辅相成。景区不售票使之人满为患干扰到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景区设卡收票后,需要凭证才能免费进入,否则同样要收取门票,进出家门无疑变得程序繁琐。

三、景区门票经济的建议

1.规范景区商户合法化经营,合理开发与保护。传统社区型景区旅游发展的有效途径需要以政府的必要干预为前提,加之以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因此,政府在重视商户与居民利益的同时,通过行政手段规范景区商户经营的合法性是管理旅游产业的重要手段。政府应帮助非法经营者取得正规经营权,并在多部门的协同配合下,保证古城景区产品和服务质量。

在商户合法经营和缴纳的税收中获得收入,同时向旅行社征收相关费用。政府理应明确收入数额和具体去向,取之于民,并用之于聘请景区管理公司,维护景区公共基础设施和保护文化及古建筑的传承修护等方面。重视合理分配各主体利益,以激发民众参与热情,形成旅游产业与社区的良性互动。

2.实习多样化的票务制度,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选择。建议当地政府实施多样化的门票制度,一票制和单独购票同时并存。部分游客游览项目众多,注重深层次品读当地文化,单独购票总额大于套餐打包销售价格,可以考虑购买古城联票。而针对大多数游客,选择其中部分感兴趣的景点,可以选择进入古城游览,而后有针对性的购票进入。

3.树立商户和居民的保护意识,保持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凤凰古城是湖南苗族的聚居地,拥有着丰富的苗族文化遗产、生活生产习俗的传统,如古建筑群、名人故居等物质文化遗产和苗族医药、歌舞、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是故要加强各主体对于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不要单纯顾及眼前的经济利益,对古城整体造成不可逆的危害。“使古城居民认识到破坏的严重性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鼓励旅游活动参与者着眼于长远,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保持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才能使资源得以长久可持续利用。

从利益主体之下的门票经济中,呈现出旅游产业发展的主体趋利博弈性,自然人文与经济发展的相对不平衡性。传统社区型的景区模式决定了凤凰古城有其自身的结构特征,决定了社区与旅游资源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相互依存状态。因而只有通过政府协调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调动居民和经营者的积极性,才能保证凤凰古城旅游产业真正做到科学、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