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会的权益维护功能探析

2017-01-03 19:47王敏廖海洪毋登辉张帆
大学教育 2016年12期
关键词:维权功能

王敏+廖海洪+毋登辉+张帆

[摘 要]高校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群众性组织,不仅在思想引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还肩负学生权益维护等重要职能,但目前高校学生会维权服务工作的开展面临着新的问题,如维权目标不明确、工作受到制约、高校职能部门推诿等。

[关键词]高校学生会;维权;功能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6)12-0079-02

随着“依法治国”等重要国策的提出,以及学生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高校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然而,在现代高校中,学生会作为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官方组织,权益维护功能却无法切实启用。因此,探析高校学生会维权功能已成为高校学生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高校学生会组织维权功能现状

(一)高校学生会维权部门日常工作缺乏建设性的举措

学生会具有维护学生权益的职能,设置了权益部专门负责处理学生的利益诉求,但是学生对于学生会维权组织或部门了解非常少,基本上都不知道学生会是否存在维权组织或部门以及维权部门能够为他们解决什么样的问题。首先,这是由于学生会对于学生维权宣传和组织的活动较少,并且受众仅仅是一部分人群,并未扩大到全校的范围内。其次,学生会内部缺乏健全的维权机制,主要依靠学生主动投诉才做出相应的反应,并且在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之后,无法保证后续的问题是否能够顺利解决,无法真正保证维权的效果。[1]

(二)高校学生会参与学校管理存在困境

学生会的职责是以广大青年学生为重要载体和参与对象的,实现青年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学生会一切工作的重心。[2]但是校方出于办学目标、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学校管理等现实考虑,通常会将工作中心放到学校党政职能的部分,而对学生的切实要求和具体权益的维护缺乏关注,使得学生会很难实际参与学校的管理。学生会干部主要从事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事务,不再关注学生身上发生的事情,造成学生对学校会组织的不信任与漠视。

二、高校学生会权益维护功能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会吸引力下降,没有广泛代表学生的根本利益

首先,现在高校大学生以90后为主要成员,学生们更注重个性的表达以及希望自由支配自己的业余时间,不希望学生会的工作占用自己业余的时间。再次,学生会在高校行政化下,渐渐失去引领学生思想,团结服务同学,维护学生权益等职能,基本上只剩下组织活动的功能。然而,学生会在组织活动方面又缺乏吸引力和科学性,甚至是在做所谓的“表面工程”,使得学生会的影响力、凝聚力下降,学生对于学生会感到失望。对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基本都由团委老师指定,而并不是学生直接通过选举。这种不公开选择标准使得学生干部素质偏低,使学生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从组织内部减弱,无法代表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诉求。

(二)学生会干部竞选监管机制缺失,导致学生会干部整体素质较差,维权意识薄弱

学生会每年都会经过换届选举,重新形成领导集体。学生竞选时候往往面临岗位相对较少的情况,一部分学生将会退出学生会。制度上面的漏洞,致使一些优秀的学生干部流失,并且选拔学生干部没有结合具体的维权工作的特殊要求,只是按照一般的学生干部选拔和聘用标准产生新干部,导致新干部维权意识和事业心不强,无法真正做好学生维权工作。其次,不少学生会没有把增强学生维权意识,合理维权教育当成工作重点,甚至没有成立专门的部门来负责维权工作,仅是向学校反映一些学习、管理、后勤服务等问题,没有很好地发挥其维权职能。[3]

(三)学生会维权目标不明确,内部组织建设不健全,管理不科学

不少学生会对于学生维权没有明确的目标与定位,还没有形成一套运行有序的大学生维权机制,开展的维权活动缺乏规范,组织宣传力度不够,同学们不能及时得到消息,相关的维权救济工作、管理工作也不够科学,机构运作不够透明。同时,开展维权活动不能有效的从实际出发,更无法科学设计,有序开展,有时仅仅是学校领导交给了任务,则进行开展,往往表面上表现得声势浩大,然后把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学校有关部门之后,就变得无人问津了,缺乏实质的效果,不注重维权工作的延续性、持久性和深入性。

(四)学生会维权的相关工作多受到团委的制约,缺乏影响力与号召力

在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中,团委的指导意见往往起主导性作用,有些高校团委在潜意识中把学生会作为团组织的下级准行政单位[4],造成了学生会在同学们中影响力下降。即使学生会向学校提出一些维护学生权益的提案,团委也会提前审阅,其内容会经过团委的事前修改及删除,这将导致广大学生的真实诉求无从反映。[5]同时,学生会进行的一些专题调研,经常受到团委老师的暗示或指派,严重干涉学生会的自主权利,其结果导致学生失去对学生会维护学生权益职能的信心。

(五)高校职能部门对于学生权益问题相互推诿,导致学生会反映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

由于高校没有设立单独的维权部门,在遇到学生维权等重大问题时,各部门相互推诿,使得学生投诉无门。即使设置有“校长信箱”、“处长信箱”等维权手段,学生反映到信箱的问题,一般会一步一步的转发到下级部门解决,然而下级部门并不能很好的站到维护学生权益的一方,使得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同时,学生群体的力量是有限的,学校并不能给予学生会“权力”,对于学生和学生会组织的维权行为管理相当严格,这使维权工作开展十分困难。

三、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维权功能的建议

(一)健全学生会维权规章制度

首先,高校应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大学生的权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构建民主管理体系。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将学生意见通过提案的方式提交给学校,增强学生在高校的章程制定过程中和学校管理方面的“话语权”,切实维护学生权利和利益,加快学生工作民主化的进程。其次,形成切实可行的维权模式,优化大学生维权,使得高校大学生和学生会切实加入学生维权的队伍中。

(二)构建学生会维权工作体系

学生会应该构建良好的维权工作体系和流程,能够将学生会维权工作系统化,建立有关维权救助机制。[6]学生会应该构建良好的监督及沟通机制,及时跟进学生维权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监督工作,积极构建学校与学生维权沟通的渠道;了解学校现存的问题,督促解决,做好调研工作,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反馈与处理。

(三)增强学生干部的维权能力

发扬民主,公开透明选拔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较强工作能力的学生干部,保持学生会的民主性、先进性、凝聚力。重视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和奖惩制度,将学生会干部所需的沟通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作为选拔指标,采取全方位的测评体系,选取真正有能力的学生干部。

作为维护学生权益的部门,学生会干部应当具备维权的法律知识,更加规范、科学、高效的去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同时,注重学生干部队伍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形成维权工作的长效机制,增强维权工作的专业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维权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

(四)拓宽学生会维权服务范围

学生权益受到的侵害,不仅包括学生在高校之内,学生在社会各领域中也时常发生被侵权问题。因此,学生会应该与高校维权部门、法律援助组织和校外法律合作团体建立长期有效的咨询和合作机制,帮助学生解决来自各个方面的问题,寻求更加有效的解决方案,真正做到“求诉有门”、“求诉有效”。

(五)完善学生会维权平台建设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平台宣传维权知识,让学生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积极引导他们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除了利用传统的讲座、演讲、征文、主题班会等手段,还应加强新媒体方面的建设。“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微信、易信、飞信等新兴媒体的日益普及,使学生会可以建立官方公众账号,通过新媒体推送功能,让学生可以更快的获取权益维护方面的知识和帮助,同时也可用通过新媒体去收集学生遇到的问题,扩大学生的维权渠道。而且,通过新媒体传播快,影响力大的特点,可以更好的将学生受到权益侵害的问题利用新媒体发布,引起舆论关注,得到社会各界的帮助。学生会可以充分利用传统维权渠道与新媒体相融合,线上线下联动并进,形成合力,真正构建起完善有效的维权平台,使学生会成为学生维权工作的“行家里手”。

[ 参 考 文 献 ]

[1] 魏敏敏.高校学生会组织与制度研究——以华中科技大学校学生会为例[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09.

[2] 石国亮,万磊. 对高校学生会及其工作若干理论问题的新探讨[J].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8(71).

[3] 李凯.关于学生会加强大学生维权工作的思考[J].琼州学院学报,2010(4).

[4] 尤建设,陈晓丹.“五位一体”,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高校学生会组织[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4).

[5] 沙例.高校行政化下学生会利益表达机制弱化问题的调查研究——以L大学校学生会为例[D]. 南京:南京理工大学,2015.

[6] 林伟雄.关于加强大学生维权组织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青年探索,2009(7).

[责任编辑:钟 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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