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顾建发 王 晶
从评价体系看中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文/顾建发 王 晶
21世纪以来,温室效应、臭氧空洞、海洋污染、冰川融化、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自然灾害频发,环境污染与资源匮乏所带来的一系列自然环境问题给人类敲响了警钟。能源问题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发展过程中需要重视的问题,所以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我国“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节约建筑能耗和绿色建筑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是促进国内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型的重要途径。绿色建筑是世界建筑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开展绿色建筑相关研究是我国中长期科技发展的战略部署。
随着生态环境的日益严峻,经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时代主旋律,国家开始积极倡导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必将成为绿色建筑发展的一大助力。
“绿色建筑”一词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而它的起源则可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英美日加等发达国家为减缓建筑对环境所造成的能源负载与破坏,相继提出了绿色建筑的环保理念,其基本内涵是“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注重建筑的健康舒适性,强调建筑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建设部于2004年8月将“绿色建筑”明确定义为“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的空间,同时在建筑全生命周期中实现高效率地利用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的建筑物”。
绿色建筑分为新建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两大部分。我国于2006年编制了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主要包括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住宅建筑的运营管理及公共建筑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等六方面指标,而各项指标又分为控制项、一般项以及优选项三类。控制项是绿色建筑的必备条款,并按满足一般项和优选项的程度将绿色建筑划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三个等级(三星为最高标准)。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是指通过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室内环境改善、室外资源优化整合等方面的改造, 使既有建筑具备绿色品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但是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可知,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后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建筑面积仅占绿色建筑总面积的1%左右。绝大部分的非绿色既有建筑都存在资源消耗水平偏高、环境负面影响偏大、工作生活环境亟待改善、使用功能有待提升等各类问题。与此同时,由于既有建筑建造的历史原因,选择拆除使用年限较短的非绿色既有建筑并不是一条好出路,不仅会对资源和能源造成极大浪费,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和破坏。因此,对既有建筑的绿色化改造是发展绿色建筑极为重要的内容。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彻落实绿色城市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重要途径,需要社会各方的重视与参与。
绿色建筑是实现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因而有效建立绿色建筑评价体系能推动绿色建筑的健康发展,同时对评估建筑的绿色性能指标、提高绿色建筑质量、规范和引导我国建筑行业向绿色建筑方向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研究国内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各自的侧重点和优缺点,有助于为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积累经验、解决问题,并能指导实践、探索创新,从而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快速、持续、健康、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一)中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简述
1.英国 BREEAM。1990年,英国建筑研究组织推出世界上第一个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建筑研究组织环境评价法》(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后文将用缩写BREEAM表示)。BREEAM分别从管理、健康、状态、能源、运输、水、材料、生态选址和废物污染等九个不同的大类出发,衡量建筑对环境的影响及其可持续发展的特性,并通过评分系统把参评建筑分为从及格到极其出色等五级。
2.美国LEED。1998年,美国绿色建筑协会推出了《能源与环境设计先导》(Leadership In Energy & Environmental Design,后文将用缩写LEED表示)。LEED分别以永续性选址、用水效率、能源和大气、材料和资源、室内环境品质、革新和设计过程、区域优先性等七个方面的内容作为评价参数。评分系统规定总分为110分。评分达到40-49,则该建筑物为LEED认证级(certified);评分达到 50-59,则该建筑物达到LEED银级认证(silver);评分达到 60-79,则该建筑物达到LEED金级认证(golden);如评分达到80分以上,则该建筑物达到LEED白金级认证(platinum)。这一体系旨在转变建筑物和社区设计、建造与运作的方法,承担环境与社会责任,构建健康并富足的环境,促进生活品质提高。
LEED和BREEAM都在世界范围内有广泛的应用,甚至在美国的部分州,这一标准已经被列为法定强制标准。目前全世界范围内有近120个国家和地区参与了LEED认证。
3.日本CASBEE。2001年,日本由学术界、企业家、政府和地方相关团体联合组建了“建筑物综合环境评价委员会”,着手建立绿色建筑评价系统《建筑物综合环境效率评价体系》(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System for Building Environmental Efficiency,后文将用CASBEE表示)。CASBEE通过建筑物外部环境负荷性和内部环境及生活舒适度等两个方面相关指标,实施对绿色建筑的整体评价。其评价体系适用范围涵盖办公室、学校、商店、工厂、医院、旅馆和住宅公寓等,对绿色建筑的推广和实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推进作用。
4.澳大利亚绿色之星和NABERS。澳大利亚目前有两套广泛使用的评价体系,分别是2003 年由澳大利亚绿色建筑协会开发并实施的《绿色之星建筑评价体系》(Green Star Building Evaluation System)以及2005年由新南威尔士州政府以及澳大利亚环境与气候变化部联合颁布实施的《澳大利亚建成环境评价系统》(National Australian Built Environment Rating System,后文将用NABERS表示)。绿色之星主要针对建筑物的建造周期来进行评价,而NABERS更侧重建筑物在使用周期内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5.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2006年6月1日,住建部推出了第一套完整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后文将用ESGB表示)。
ESGB推动了绿色建筑的发展,规范了绿色建筑的评价标准,强调了系统性和灵活性的结合,特别强调在建筑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尤其是在其运营阶段,要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包括节能、节地、节水和节材,从而实现其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核心内涵。要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环境、经济、文化特点,充分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依此来制定建筑的各方面标准。
我国的ESGB推出时间较晚,但是极具自己的特点。它侧重于从建筑设计到运营的全部时期对环境的影响,既要保证建筑在设计建造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控制,同时也要保证在使用阶段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以及能提供舒适的使用环境。尽管ESGB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提供舒适健康的建筑使用环境这些方面,与其他国家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并没有涵盖全部建筑功能和性能的评价指标,而是着重强调节约资源、节约用地和环境保护这几个方面。ESGB不提倡为了达到某个单项指标而过多地增加消耗,也不提倡牺牲建筑的实用性来换取指标的提升。而在具体评分方法方面,ESGB采取简单量化的方式,这种方式虽然简单直接但是不够严谨细致。
(二)国内外各评价体系的利弊分析
各国绿色建筑体系都以保护环境和倡导可持续发展作为基础,但在具体的指标设置以及权衡侧重等评价方法上有所区别。在评价内容上,均涵盖了能源、水资源利用、材料、资源、室内环境以及建筑选址等六个方面,同时部分评价标准还考虑了交通、生态、运营管理和创新等附加方面的内容。在对建筑评价的生命周期上,英国BREEAM对建筑全生命周期用生态积分的模式来评估,美国LEED体系基本上没有提供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评价,澳大利亚的绿色之星只是针对建筑设计周期的评价体系,我国ESGB力图成为一个涵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评价体系,但目前在建筑运营周期的评价部分还是有所欠缺。在影响力方面:英国BREEAM和美国LEED都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日本CASBEE作为亚洲国家第一个独立开发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主要针对日本本国国情,因而在日本国内得到广泛推广;澳大利亚绿色之星是针对澳洲本国国情设计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主要在澳洲本土推广使用;我国ESGB也是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反映我国地域特征和所重视的环境影响因素,因而也是主要在我国范围内实施。
上述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也都有自己的局限性,如:英国BREEAM、澳大利亚绿色之星和日本的CASBEE评价体系都过于复杂,导致评价周期长,灵活性欠缺;美国LEED主要针对建筑设计建造周期,未能够对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作出全面考量。我国ESGB,采取的量化方式过于简单直接,不够严谨细致,虽然在设计上力图覆盖建筑的整个生命周期,但是在建筑运营周期的部分还有所欠缺,因而还需要研究参考其他各国推出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不断地对其进行完善,以期更好地推动绿色建筑的推广和实施。
澳大利亚NABERS并没有参考英美已有的建筑评价体系,而是针对绿色之星所欠缺的建筑建成后运营周期的环境评价部分,由澳大利亚可持续能源发展部、环境和气候变化部以及环境与遗产部联合研制开发建成。我国ESGB在建筑建成后的运营周期评价方面的不足,可参考澳大利亚NABERS作进一步完善。我国和澳大利亚都是土地面积广阔、南北跨越多个温度带、东西跨度非常大、境内各地域气候环境各不相同的国家,NABERS在制定的过程中,基于各州的不同特点,制定了具体的转换参数,使得评级结果在澳大利亚全国具有横向可对比性,因而我国ESGB也可运用类似的方式,使得全国范围内评价流程和评价方法均能统一,虽然地域辽阔,但也能通过不同的量化参数转换消除各地环境差异带来的影响,增加星级评分结果的公平性和可对比性。
国外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经验,主要有:重视政府的领导和表率作用;完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从多角度进行经济激励政策;大力宣传绿色建筑理念;分步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政策;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科研发展等。上述经验对我国现阶段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发展有极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支持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相关政府法规、标准规范虽然多且全面,但却缺少系统性和连续性。部分法规相互重叠、内容相似,即使是一个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标准、规范,有时也会存在纵横两个方面的交叉。这导致法规很多,但没有界定的问题也非常多。对实践项目没有及时进行研究与总结,使得对标准规范的修改和完善不及时的现象时常发生。与此同时,对改造标准的修正没有进行实时落实,使得执行的标准常滞后于现行标准。
(二)进一步完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特色评价指标体系
绿色既有建筑的评价体系的目标应该如同新建建筑,一般以对设计方案的考察为主要方法和技术导向,同时建立区别于新建建筑而体现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特点的综合性、局限性与特殊性的特色评价指标体系。
(三)明确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管理主体
目前居住建筑的开发商大多开发与运营分离,缺乏对既有建筑后期改造的自发动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主体非常复杂:在政府方面涉及规划、建设、财政、税收等部门;在企业方面涉及金融、供水、电力、燃气等多个行业;此外还有业主、用户等多个使用主体。在实践中,究竟谁是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管理主体并未明确,使得管理主体缺位,导致管理职能的模糊和具体管理制度的空洞。因此,明确管理主体,对加快我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拓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激励方式
1.行政激励。将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作为激励机制的实施对象,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对其进行激励,即将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量化指标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内容之一。
2.经济激励,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专项 资金等。财政补贴可以采取直接补贴方式,或者采取贴息贷款等间接补贴的方式。税收优惠既可以针对消费行为也可针对技术和产品的研发行为,主要针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相关市场行为,并对其加以引导。税收优惠专项资金方面,既可以在中央和地方新设关于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专项资金,也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相关专项资金作为有力补充。此外,碳排放交易也有望成为一种新的经济激励方式。
3.技术激励。主要针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过程中的技术和产品需求,鼓励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完善技术标准体系,为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具体措施包括技术奖励与推荐、工程试点与示范等。
4. 综合性激励。包括政策引导、经济补贴、鼓励技术创新。
(五)打造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之全产业链
我国各地先后开展了既有建筑的改造工程,并取得初步成效,但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产业化发展和运行模式的探索还处于初级阶段。上海发生“11.15”火灾事件后,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进展缓慢。目前我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产业中的咨询、设计、施工等上下游成员均按照各自的经营模式分散开展业务。即使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产业中的单个成员有能力研发高端核心技术,也会由于科研单位、生产厂商、设计和施工企业之间存在的技术、产品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产业化发展的整体模式得不到有效构建,上下游成员之间的协同机制无法建立起来。各个分散的上下游成员由于信息、技术及管理的局限性,很难突破自我,取得更长远的发展。因此,为使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能够取得长远的发展,应重视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全产业链的构建。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全产业链的运行,除了关注外部环境的影响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形成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全产业链的内部产业之间的循环与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在打造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之全产业链时,应尽早规划、尽早实施。
具体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是上下游产业之间的循环,从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技术研发、设计、作业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到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增值运营,形成一个上下贯通和相互支持的产业链体系;其次是资源之间的循环,某个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企业生产的原材料是其上游的废料,而其产生的废料是下游的原料,物尽其用;最后是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产业文化的循环协同,引进的研究机构、设计机构、施工材料的研发机构和新建材的生产机构之间形成循环共适,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培训、研发、推广、示范方面形成一条龙服务,即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全产业链发展提供的不仅仅是产品,而是一整套系统性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解决方案,能够实现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文化附加值,并产生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强大的文化增值效益。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