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军 扆来格
领导干部要带头营造积极健康的民主氛围
张 军 扆来格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基础。这告诉我们,要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就必须大力发扬党内民主。领导干部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就要带头增强民主意识、强化民主作风、接受民主监督,努力营造积极健康的民主氛围。
领导干部只有认识到,民主意识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内在核心动力,是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的重要标尺,才会时时铭记人民的生死情谊,从心里涌出股股真情。一是要把平等意识举过头顶。社会主义民主意识从本质上讲,就是平等意识。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领导干部同群众之间在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没有高于群众的地位,都必须按照平等的原则来建立和发展同群众的关系。然而,由于封建等级观念的深刻影响,有的领导干部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扭曲自己手中的权力,似乎权力不是群众赋予的,似乎一有权力就高人一等。有的人甚至把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变为自己的特权,用以谋取个人的私利。因此,要从思想上克服等级观念的影响,不断强化平等意识,做到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以平等的态度对待群众,永远怀着“剪半条被子给群众”的情怀,用带着真情的民主行动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要把公仆意识放在心中。我们的党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工人阶级政党。因此,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和增强公仆意识。增强公仆意识,要自觉承认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真正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要坚定不移地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时时倾听人民的呼声,处处关心群众的疾苦,想人民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要躬下身子当学生,俯首甘为孺子牛,自觉做到重大问题让群众讨论、重大决策让群众参与,使参政议政成为广大群众行使主人翁权利、履行主人翁义务的自觉行动。三是要把法律意识付诸行动。增强法律意识,说到底就是增强按人民的意志办事的意识。当前,多数领导干部头脑里有法律意识,但落实到行动当中有的却不够。因此,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就得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需要领导干部模范守法,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使自己的言行符合法律的要求,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教育群众,带头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需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做到违法必究;需要带头护法,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与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感情不受伤害,使民主政治建设在法治化的轨道上顺利进行。
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具有强烈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民主作风越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氛围就越浓。一是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打折扣。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学习提高,做“善学”的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只有经常学习,加强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面前,站在高处,统揽全局,把准政治方向,认清事物发展规律,作出正确决策。带头执行制度,做“善听”的表率。决策质量的高低,从根本上取决于听取意见、讨论酝酿的深度和广度。领导干部是班子中的“班长”,既不能当成“家长”,也不能当成“老板”,更不能当成“老大”,而是要当好“主心骨”,充分发扬民主,大兴“群英会”,杜绝“一言堂”,让班子成员敢说话、说真话,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个人的智慧和潜能。带头发扬民主,做“善谋”的表率。“班长”在集体决策中的责任主要是研究和确定议题,做好组织和引导,听取和归纳正确的意见,达成共识,作出决策。因此,必须善于把握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切实做到宏观在胸、微观在握。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隔靴搔痒。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适时而主动地自我亮相、自我揭短、自我摆丑,既能反思工作中的不足,不断完善自己,又能起示范作用。要带头做自我批评。刘少奇曾指出,经验证明:凡是那个地方的负责人在党员群众和人民群众中认真地进行了诚恳的与必要的自我批评,那里党员和人民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也就会开展,反之就开展不起来。因此,领导干部在开展自我批评时,要做到讲问题不讲成绩,讲主观原因不讲客观原因,讲实话不讲空话,讲要害不讲枝节。三是倾听群众意见不虚情假意。要以诚恳的态度、切实的措施广泛地征求意见,认真地对待群众意见,虚心地接受群众的意见。要树立容人谅人的宽广胸怀,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去对待普通党员的批评意见,防止和克服嘴上讲民主、行动上压制民主,或者搞形式主义的假民主倾向。要带头整改。行动是最好的号令,只要党员和群众说得对,就要立即改正。领导干部的这一行动会赢得群众的真心拥护,会起到引导大家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的潜移默化的作用。
领导干部要把民主监督当“良药”,而不能当“毒药”。接受监督越是用真心,对自己成长进步的作用就越大。接受监督,于公,有利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于己,可正衣冠、明得失,少走弯路。一是要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严格遵守和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及党内纪律,不越“雷池”,守住为官从政的底线。领导干部应把组织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爱护和关心,把组织的选任看作对自己的考验,把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视作最高戒律。二是要自觉接受班子的监督。邓小平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领导成员之间彼此是最熟悉的。”“一班人”天天在一起工作,彼此知根知底,监督和被监督最现实也最有针对性。坚持集体领导,接受班子监督,必须定期交心通气,明确责任分工,集体研究决定,尊重多数、重视少数。三是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古人云:“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是领导干部的责任义务,更是一种修养、一种能力、一种气度和胸襟。有了这种修养、这种能力、这种气度和胸襟,人就会更加清醒、更加谨慎,看问题、作决策就会少一些主观性、片面性和随意性,与群众的关系也就会更加和谐密切。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能够做到与群众感情同一、思想同心、目标同向,把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当作一面镜子,主动和群众打成一片,群众才会真心地拥护你、爱戴你、支持你,党内民主之花才能竞相开放,花香四溢。
【作者系武警政治学院政治理论系政治委员、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