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军队事务公开的思考

2017-01-01 15:04:38
军事交通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事务官兵领导

张 辉

(军事交通学院 政治部,天津 300161)



深化军队事务公开的思考

张 辉

(军事交通学院 政治部,天津 300161)

深化军队事务公开,对进一步巩固军队内部关系、建设和谐军营、加强风气建设、增强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立足实际,分析影响新阶段事务公开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不愿与不敢、业务能力方面的不会与不精以及制度落实方面的不真与不常的症结,从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和制度落实等3个方面,提出推动军队事务公开的对策。

事务公开;军队改革;军队建设

事务公开,是加强军队内部民主建设、纯正部队风气、密切官兵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实际步骤,更是增强部队凝聚力、提高战斗力的有效方法。当前,官兵民主意识、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官兵对信息透明度的要求日益迫切。为保障官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分析研究事务公开的重点、难点,增强事务公开的长效性,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践要求,也是推进军队全面发展,实现强军目标的重要保障。

1 当前影响事务公开的症结分析

1.1 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领导不愿公开和不敢公开。一是打不开因循守旧的枷锁而不愿公开。一方面是安于现状。在工作实践中,有些干部缺乏创新精神和敢于面对的勇气,不愿打破传统的工作套路,认为军队特殊,事务公开在地方可行,在部队不适合;还有些干部认为,自身任期不长,即使不推行事务公开,也不会发生什么重大问题;等等。这些错误观点直接影响着事务公开在工作实践中的运行和效果。另一方面是苛求稳定。保持部队稳定是党对军队的重要政治要求,但是不应该成为固步自封的借口。有些领导干部认为,事务公开过多,容易引起矛盾、破坏团结。对于年龄小、阅历浅的官兵,担心其情绪变化快,觉得他们知道的越少越好;对于文化程度高、经历多的官兵,又担心其思想变化太快,公开得过多、过细,会激化矛盾。因此,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官兵知道的越多,部队越不稳定;可实际情况是,领导越是藏着掖着,部队越不稳定。二是放不下一言九鼎的权力而不愿公开。一方面是狭隘本位。有些领导干部认为,事务公开会削弱党委的统一领导、约束权力的行使,会降低领导干部的威信,在官兵面前公开开展工作,对敏感问题和热点问题不好处理;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思想不端正,担心事务公开会削弱自己的权力,限制自己的权利范围,影响个人的私利。另一方面是重权轻法。推进事务公开是完善依法治军制度保障的一种有效方法。实践表明,在事关部队建设与领导、机关的权力运行上,仅把希望寄托在个人修养和个体才能上是靠不住的,遇到好的领导可以为官兵做主,遇不到好的领导官兵就只能忍气吞声。有些领导干部习惯于把权力放在制度之上,认为将事务进行公开,让那么多人参与进来,太复杂且耽误事。三是挣不脱人情世故的羁绊而不敢公开。一方面是迫于压力。部队的敏感问题和热点问题大多与官兵的切身利益有关,有些官兵为了追求名利、达到自己的目的,会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走“上层路线”,出现“打电话、递纸条、戴帽”等现象,上级的招呼得罪不起,同事的关系损害不起,亲友的要求伤不起,在各种压力下,只好隐瞒一些事实真相,不敢进行事务公开。另一方面是做贼心虚。有些领导干部没有做到廉洁自律,自身形象差,在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一些事务中,没有做到公平公正,而是以权谋私,卷入了权钱交易,做了一些不讲原则或违反制度的事情,为了掩饰自己的过错,不敢进行事务公开。四是担不起失密、泄密的责任而不敢公开。一方面是怕公开的内容涉及军事秘密,宁可不公开,也不敢触碰安全这根高压线;另一方面是怕公开的内容涉及党委或领导决策过程中的一些信息,而引起机关和基层之间的矛盾或上下级之间的误会。

(2)基层官兵不愿参与和不敢参与。一是因建议无果而不愿参与。实际工作中,官兵不是没想法、没意见,有的虽然也把情况反映到了上级,但往往因其“个别现象”,认为事小无伤大雅而暂行搁置;有的感到反映的情况涉及敏感问题,调查起来复杂,牵扯领导机关精力,影响单位形象和公示对象前途,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不能正确对待意见与建议,凭个人印象和大概了解进行定性分析,认为反映情况是无中生有,甚至是为达到个人目的而捕风捉影,所以隐而不报;等等。久而久之,官兵就失去了积极性,不再愿意参与。二是怕打击报复而不敢参与。公示一般涉及敏感问题,反映情况很容易引起“过敏”反应。一旦因某种原因把自己反映问题的情况透露出去,会担心领导评价自己爱打小报告,担心影响自己与公示人之间的感情,担心公示人将来以某种手段进行报复,担心成为大家眼中的“小人”而受到排挤,等等。

1.2 业务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领导机关主要表现为不会公开。在工作实践中,领导机关的一些同志没有把民主理念很好地融入、渗透到各个环节中去,只注意了公开的形式,没有深入思考公开的效果和目的,导致公开后群众兴趣不大,甚至不买账,事务公开成了形式和摆设。究其原因主要有下以几点:一是公开内容“偏”。在公开内容的选择上抓不住重点,公开时也没有区分层次、情况、对象,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或者公开的都是无关紧要、官兵不关注的内容,而官兵关注的内容却没有公开。二是公开时机“乱”。 在公开时机的把握上,存在着事后公开多、事前公开少,紧急的事务不能及时公开,重要的内容不能适时发布,该经常的没有坚持,导致广大官兵在心理上缺乏认同感,降低了公开的效果。三是公开形式“单”。在公开形式的选择上,没有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也不便于广大官兵及时了解公开内容,限制了公开效应的辐射面。四是公开程序“散”。在公开程序的设计上不够严谨和规范,程序比较模糊,没有统一的流程,随意性较大,导致有些内容没有经过严格把关和审批就公开出来;而有些内容由于相关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迟迟不能公开,损害了公开的严肃性。五是公开回路“堵”。事务公开不能只满足于“公布了之”,更主要的是收集广大官兵的反馈意见,形成“闭合回路”,才能真正达到事务公开的目的。因此,保障情况反馈的“回路”必须通畅,反馈“回路”的堵塞,必然会影响事务公开的功效。

(2)基层官兵表现为不会参与。有些官兵对自身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认识不清,想参与却不会参与,不清楚什么事情应该服从组织,什么事情可以提出意见,什么渠道是正常渠道,什么方式是正当方式,自己拿不准,干脆什么意见也不提,免得招惹是非。

1.3 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只注重形式不注重效果,没有真正公开。在实际操作中,个别领导和机关不够重视,只是把事务公开当作一个形式上的程序,满足于走走过场、做做样子。有些单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搞半公开、假公开,或者“公开归公开、意见归意见、决策归决策”。这样不仅达不到公开的目的,反而会败坏部队的风气。

(2)只注重眼前不注重长远,没有经常公开。事物公开贵在创新、难在坚持。只有在创新中坚持,在坚持中创新,才能永葆生机与活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但是在实践中,有些单位却把事务公开作为阶段性工作,把上级的要求当作“一阵风”,上级检查时做得较好,平时却不能保持,最终导致广大官兵的积极性不高,事务公开的功能就会弱化。

2 深化军队事务公开的对策

2.1 多方并举,提高思想认识

事务公开能否深化并持久发挥效能的根本还是思想认识,认识的提高决定行为的自觉性。而思想认识的提高,需要多方位、多角度努力,也就是需要一套“组合拳”,或者说需要进行“综合治疗”,才能始终保持头脑清醒。

(1)转变观念。转变观念,事事主动;思想僵化,处处被动。要把事务公开做出实效,必须克服长期的惰性思维和僵化思维,面对传统观念,要敢“转”、敢“变”、敢“破”。对于领导干部来讲,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政绩观,切实纠正和克服过分看重权力的思想,树立在发扬民主中形成决策、在公开办事中确立地位、在取信官兵中赢得支持的观念,不仅要勇于在办事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还要善于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学会办事;对于广大官兵来讲,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既要有大局观念,又要敢于正确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观望心理,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敢于站出来、讲出来,促进部队的良好风气建设[1]。

(2)宣传教育。人们对任何事物都有一个逐渐认识的过程,对上级的指示精神、法规制度,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不断深化认识和深入探索,因此宣传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要充分运用图、文、声、电、网等多种宣传手段,向广大基层官兵宣传事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和相关内容,不仅要宣传相关文件和指示精神,而且要宣传相关法规制度,使官兵具备必要的理论知识。

(3)典型引导。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到事务公开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单位参观见学,吸取宝贵经验;邀请相关负责人介绍经验,熟悉工作方法。通过参观友邻单位,使领导干部认识到事务公开可以促进团队建设,使广大官兵认识到事务公开能够维护自己的合理权益,从而增强领导干部办事公开的主动性和广大官兵参与事务公开的积极性。

(4)营造氛围。积极营造推进事务公开的良好氛围,激发官兵参与事务公开的活力。通过宣传造势,形成“谁敢公开谁有威、谁怕公开谁有鬼,谁常公开谁受益、谁不公开谁吃亏”的舆论氛围,给官兵发表意见创造更大的空间,形成有话敢讲、有话愿讲的民主氛围,增强官兵对办事公开的信心。

(5)实践鼓励。积极搭建实践平台,真正地在实践中落实是对官兵最大的鼓舞。用工作实践来表明领导机关的态度和推行事务公开的决心,坚持在部队建设的重大问题决策上问计官兵,在热点、敏感问题处理上相信官兵,在解决难点问题上依靠官兵,鼓励大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投身到民主监督中。好的建议确实采纳了,敢于提意见的官兵确实没有遭到打击报复,这样才能鼓舞广大官兵的参与热情,使事务公开形成良性循环。

2.2 精益求精,培养业务能力

尽管原四总部印发的《军队旅团级单位加强民主监督有关事务办事公开的规定》,对事务公开相关内容提出了要求,但这只是一个原则性、指导性的规定,对具体某个单位而言,应该进一步细化、 具体化。

(1)公开内容全面系统。原则上讲,只要不涉密,应该最大限度地公开,但是又不能事无巨细、所有事都公开。在公开内容选择方面要注意:一是项目选择,也就是要公开什么事情;二是环节选择,也就是要公开这个事情的什么环节。在项目选择方面要注意:一是做到依要求公开,即公开上级要求传达的内容。在上级的文件、规定及领导指示中有明确要求的内容必须全面公开。二是依需要公开,即公开需要官兵了解的内容。部队建设需要全体官兵的努力,一些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事关本单位建设的重要计划、决策等需要全体官兵群策群力的,为了本单位发展的需要,应及时进行公开。三是依申请公开,即公开官兵想要知道的内容。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官兵关心的、官兵询问的必须尽可能公开。在事务公开的实际操作中,应当为广大官兵提供申请公开的渠道,官兵想要知道的敏感和热点问题,也就是领导机关需要公开的,这是维护军营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在环节选择方面要注意:一是政策公开,确保官兵的知情权。政策公开,就是把有关的政策、规定公布于官兵。政策公开是事务公开的前提,只有让官兵了解了政策,才便于官兵更好地依据政策进行监督。二是过程公开,确保官兵的参与权。过程公开,就是把需要公开的事情的操作过程、规则、方式、方法等交给官兵,而后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公开。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因为没有过程公正就很难有结果公正,只有做到过程公开,才能让官兵了解办事的进程和过程,才能便于官兵掌握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参与其中。三是结果公开,确保官兵的监督权。结果公开,是公开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把事情的结果毫无保留地公布出来,接受官兵监督,让官兵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2)公开程序规范严谨。在军队推行事务公开,涉及军队建设的重大活动和重要决策,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尽量公开又要按章保密,这是事务公开的难点。因此,要处理好各种关系,必须制订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审批严格的公开程序,按照提案、审核、公开、反馈、处理等程序办理,以确保事务公开程序严谨、可行。具体地说,就是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应事先由相关部门提出,待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由职能部门或所涉个人提供,经审阅核实后予以公开。公开期间,要对广大官兵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和处理,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个人,对于好的意见要接受,不能采纳的要做出合理解释。

(3)公开范围合理适度。事务公开不能无限制地公开,以免导致极端民主化。不是把所有公开内容都传达到每一名官兵,而是根据事项所涉及到的人、事、物,合理确定公开范围。该在哪一级公开,就在哪一级公开;在哪一级公开效果好,就在哪一级公开。如:一些党务工作,在党员范围内公开就行;而伙食采购则要面向全体官兵公开。

(4)公开时限适时持久。对于公开时限的把握要坚持因事而宜、因时而宜,根据事项的性质以及敏感度、复杂性具体确定。敏感问题要及时公开,如干部选拔任用、评功论奖等;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如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或半年更换一次,如发展党员、阶段考评等;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如党组织活动情况、年度目标进展情况等。另外,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可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5)公开形式丰富多样。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从内容。在具体的操作中,要针对不同内容科学设定公开形式,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进行立体公开,最大限度地扩大事务公开覆盖面,提高官兵的参与率,增强事务公开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从我军目前的硬件设施来看,完全有条件采取多种多样的公开形式,要真正把这些条件利用起来。除了一些传统的公开形式,如会议公开、文件公开、点名、公告等之外,还可以进行网络公开,即将党务公开的事项及时上传至政工网,让官兵轻点鼠标即可一目了然;广播电视公开,即利用本单位的广播电视系统进行宣传。只有把这些软、硬件设施都充分利用起来,各种方式协调运转、互相促进,才能确保事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

2.3 完善机制,确保有效落实

推行办事公开,重在经常、难在落实。实践中发现,部队在落实事务公开制度时,强调的人多,落实的人少;搞形式的多,负责任的少;敷衍了事的多,长期有效的少。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在建立健全有效机制上下功夫。

(1)建立责任分解制度。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军政主官亲自抓、纪委组织协调、机关各负其责、依靠官兵参与的原则,将年度事务公开内容分解细化,落实到分管领导、机关部门和具体基层单位,变“软指标”为“硬杠杠”[2]。

(2)建立检查督导制度。把事务公开列入党委、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检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检查和形势分析,每半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通过经常性检查和跟踪问效,督促公开制度的落实。

(3)建立信息反馈制度。要主动深入基层倾听呼声、征求意见,通过开设意见箱、举报电话、群众热线、网上论坛、留言板等形式,拓宽反映意见的渠道,加强群众监督,促进公开工作落实。

(4)建立奖惩激励制度。把落实事务公开情况作为团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单位和个人政绩的重要标准,作为评选先进和优秀的重要条件。对推行事务公开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要大力宣扬和表彰奖励;对落实事务公开制度不好的单位,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提高落实公开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

3 结 语

事务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工作、长期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立竿见影。军队事务公开,贵在真实、重在经常、难在落实。这不单纯是一个理论问题,更需要在实践中有效落实。要敢于面对和纠治当前事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从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和制度建设上全面深化军队事务公开。全体官兵要积极参与到事务公开的各个环节当中,真正在工作中激发官兵热情,在处理敏感事务中化解矛盾,在全面建设中推动部队健康发展。

[1] 孙宝成.检务公开理念转变之内涵[J].天津检察,2015(2):25-27.

[2] 张世良.加快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J].中国机关后勤,2015(1):19-22.

(编辑:张硕)

Thoughts on Transaction Publicity in Army

ZHANG Hui

(Politics Division, Military Transportation University, Tianjin 300161, China)

Transaction publicity in army has great significance for consolidating internal relations, building harmonious army, strengthening atmosphere construction, and enhancing unit cohesion and fighting capacity. According to the reality, the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unwillingness and fear in ideological understanding, inefficiency and weakness in professional ability, and untruthfulness and infrequency in regulations implementation. It also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for improving transaction publicity in army from ideological understanding, professional ability, and regulations implementation.

transaction publicity; military reform; military construction

2017-01-12;

2017-03-24.

张 辉(1976—),男,硕士,讲师.

10.16807/j.cnki.12-1372/e.2017.05.016

E224

A

1674-2192(2017)05- 0069- 04

● 思想政治工作 Ideological & Politica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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