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公证机构改革路径探索

2016-12-31 03:20王作森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6年16期
关键词:公证机关司法

王作森

(青海省湟中县公证处,青海 湟中 811600)

新形势下公证机构改革路径探索

王作森

(青海省湟中县公证处,青海 湟中 811600)

公证机构是重要的社会机构,也是防止纠纷、减少诉讼率的重要执行机构,如果公证机构自身体制等方面存在问题,将直接影响公证机构公证作用的发挥,因此,加快公证机构的改革有着重要意义。在实际情况中,我国公证机构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也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受人为因素及外部客观因素的影响,依旧存在较多问题。我国公证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而且公证机构自身的管理也不规范,致使公证机构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本文主要对新形势下公证机构改革路径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建议。

公证机构;改革;路径

在社会经济的推动下,我国公证机构也有了较大发展,相关制度也不断完善,给公证机构的稳定运作带来了便利。公证机构主要对各种纠纷事件进行处理,通过各类公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证明、监督、服务等作用,以促进各项活动的有序进行。公证机构的存在能够促进社会管理的创新,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各种纠纷。基于公证机构的重要性,面对其存在的各种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促进公证机构的改革,这样才能更好发挥公证机构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1 新形势下公证机构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公证机构性质不明确

公证机构性质方面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的出台虽然对公证制度进行了完善,但依旧存在较大缺陷。实际情况中,在《公证法》未出台之前,相关法律规定公证机构属于国家机关,但是在《公证法》中,规定公证机构不将盈利作为目的、依法设立、依法行使自身的公证职能,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属于相对独立的证明机构。所以《公证法》没有对公证机构的性质进行明确规定,在性质方面存在一定模糊性,影响公证机构自身职能的发挥。由于《公证法》并未对公证机构的属性进行规定,这将影响公证机构的长远发展,所以明确公证机构的属性至关重要,这也是构建信用社会的重要条件。如果不对公证机构的属性进行明确,将会导致相关公证制度的建立、公证机构的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

1.2公证机构管理不规范

在公证机构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混乱性。在《公证法》中,规定司法部门依法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公证员以及公证协会,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司法行政部门却存在管理不当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证机构依法开展相关的公正工作,并不会受到个人以及其他单位的非法干涉,但是却又规定公证机构需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以及监督下开展公证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公证机构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就是属于领导和被领导,司法行政机关不仅对公证机构的公证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还会对公证机构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进行控制,所以公证机构难以独立进行公证工作,会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当公证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一些不正当竞争问题时,司法机关却并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致使公证机构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在行政制条件下,司法机关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公证机构的公证收费,因此司法行政机关与公证机构之间有着紧密的经济联系。所以受利益条件的影响,司法行政机关不会对公证机构进行严格监管,有时还可能做出一些违规事情,导致公证机构无法正常运作。

公证机构管理如果过于混乱,就会出现问题,不仅破坏公证的独立性,而且会造成恶性竞争等问题。在公证独立性的影响方面,公证独立性不会受到外界以及个人的非法影响,相关责任主要由公证机构承担。实际情况中,公正机构会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及监督,在人力资源、物力资源以及财力资源方面并没有较好的独立性,会受到多方面的制约。无论是在行政制、合作制还是事业制条件下,公证机构都会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控制。在司法部的相关规定中,要求处于事业制条件下的公证机构对人员实行聘任制,相应的公证处主任主要由同级的司法行政机关择优聘任,公证机构的其他人员则由主任进行聘任。所以,司法行政机关控制着公证机构的人员安排,而且也控制着公证员执业注册等多项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公证机构难以保持中立地位,进而出现多种违法乱纪现象。

在不正当竞争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公证机构虽然在各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但是在实际进行改革时,很容易出现恶性竞争问题,不仅损害公证行业的形象,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很多公证机构都纷纷设立相应的办证点,这种现象表面上是在为用户提供便利,但实质上只是为其自身争取到更多的证源,包括银行等大客户。有些公证机构通过协议费、介绍费等方式来稳定证源,以支付回扣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基于公证特性,不论是在何种条件下,相应的公证书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为了获取更多的业务,一些公证机构常常互相诋毁。由于公证机构的人力资源存在一定限制,在公证人员不能得到有效配置时,有些公证机构就招聘一些公证辅助人员,简单进行培训后便让其开展相关业务,致使公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2 新形势下公证机构改革路径分析

2.1对公证机构进行行政许可控制

公证机构虽然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但是在实际情况中,需将公证机构置于行政许可范围。公证机构所行使的证明权主要由国家赋予,未经许可,公证机构并不能拥有相应的证明权,所以公证机构必须经过行政审批才可行使相关权利。为了解决公证机构的不正当竞争问题,确保公证活动的公正性、客观性、权威性,司法行政机关需对公证机构的设置进行控制,根据相应的公证业务划分辖区,确保每个辖区中有一个公证机构即可。国家还需组织相应的公证员考试,对公证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严格限定,完善公证人任免以及罢免程序,这样才能提高公证机构改革质量。

2.2适当调整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权

由于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管理过多,导致公证机构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影响公证机构的改革发展,因此,对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权进行适当调整有着重要意义。司法行政机关需找准自身定位,切不可越俎代庖,改变传统管理思想,做好分内事即可。国家需完善相关管理法规,对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权力进行控制,避免其对公证机构任意干涉,影响公证质量。

2.3明确公证行业协会的独立性,完善公证管理体制

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管理中的重要结构,在许多方面都能发挥出重要作用,包括公证人员的监督管理、公证行业的规划等内容。但是实际情况中,我国公证协会并没有发挥出较好作用,形同虚设。因此,国家必须明确公证协会的独立地位,完善相应的公证管理体制。以往公证协会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致使协同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进行管理,因此,国家需让公证协会拥有自身独立的组织领导机构,通过所有公证员的投票或其他公正方式选举相应的领导人员,这样才能更好发挥出公证协会的作用,促进公证机构的有效改革和发展。

3 结 语

公证机构在各种事件纠纷的处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我国相关公证法并不完善,而且公证机构自身机制也存在较大缺陷,致使公证机构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因此,促进公证机构的改革有着重要意义。有关部门必须对公证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析,完善相关公证制度,调整公证机构的内部结构,让公证机构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1]周兰领.事业单位改革背景下的公证机构的改革定位[J].中国公证,2011(3).

[2]李继伟,马丽芬.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下的公证机构变革[J].法制与社会,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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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戚振华.事业单位改革下公证机构改革的几点建议[J].中国司法,2012(5)

[5]高丽.浅议公证机构的改革与发展[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9).

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6.134

D926.6

A

1673-0194(2016)16-0204-02

201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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