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铁规”;
表决通过《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推动妇女事业健康发展;审议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为人民群众看好“钱袋子”;
听取市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机动车停车管理等报告,发挥好监督和促进作用
肖怀远主任主持会议并讲话
11月17日、1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并讲话。副主任散襄军、崔津渡、苟利军、张俊芳、李亚力、王宝弟、张俊滨和秘书长杨福刚出席。副市长李树起、赵飞,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讲话使大家深受鼓舞和鞭策,对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为天津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发挥好保障促进作用。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修订后的条例突出了安全天津建设的重点,可操作性明显增强,对于推动各地区各单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观念,坚持“铁面、铁规、铁腕、铁心”,构建严密严厉严格的责任体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打造安全生产示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有利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推动妇女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草案)》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天津市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从“四本账”到审计整改清单,正在实施的预算实时监督,体现了真监督、真支持要求。市政府及审计机关要勇于担当担责,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追责力度,强化预算资金管理和控制,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为人民群众看好“钱袋子”。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高全过程监管检测能力,加大放心农产品供给,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创新管理模式,解决难点问题,规范停车管理,促进停车秩序明显改善。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提高执法水平,增强全社会守法、文明出行意识,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肖怀远在讲话时指出,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就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动力,把担当担责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天津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紧紧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回应群众期盼促进改善民生,高质量完成好今年人大的各项任务,精心谋划好明年的立法、监督、代表工作项目,以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新成效,为天津接续发展开拓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