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良 湖南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李新良 湖南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校企深度融合是高职教育亟待研究和解决的基本问题,通过调研与实践发现校企合作还存在不少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在理念与行动上重视它,本文先概述了校企合作必要性和有效性,再深入分析了当前校企合作中存在的四个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为高职教育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对策研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1]。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基本上实现了学校、企业、学生的三赢。但校企合作在内容和形式上还缺乏多样性和综合性,校企合作还只停留在协议层面,缺乏深度合作,出现了“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内研究者就校企合作有效性开展过一些研究,但现有研究成果存在过于宏观、缺乏定量评价,其可操作性不强等缺点。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校企合作有效性评价体系是高职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是校企深度融合的前提,它具有导向、监控、矫正、鉴定等功能;构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体系,是高职教育亟待研究和解决的基本问题;是保障校企深度融合、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实现高素质的符合市场需要的人才培育的关键;它对于提高我国高职人才培养质量,培养真正符合企业生产需要的高技能型人才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高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利用高职院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各自优势,把理论知识讲授与岗位技能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学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各自的优势,将知识与技能均传授给学生;最终培养适合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人才培养模式;“校企深度合作”是指通过校企合作将教育与生产实践紧密联系,实现校企良性互动、校企双赢,增强学校的办学效益和企业的人才竞争优势,使培养的人才更能满足社会需求,更能得到行业、企业、市场、社会的认可[2]。
作者从2015年7月开始,针对实施校企合作的13所高职院校和25家校企合作企业进行调研。通过调查发现, 影响和制约校企深度合作的瓶颈问题有以下五个方面。
3.1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理念存在问题
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3];校企合作最终将实现社会、学生、学校、企业“四赢”。但从调研的大部分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存在认识肤浅,只将校企合作定位就业阶段,部分高职院校的领导在行为决策上不重视,导致校企深度合作不够。从调研情况来看,部分高职院校认为生源充足,学生就业率高,认为没有必要搞校企合作;部分企业只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对技术人才储备不重视,对校企合作缺乏动力和热情。
3.2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缺乏政策支持
政策是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教育的制度保障。通过文献研究发现,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支撑,有专门的评价机构;我国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有效性判定还停留在文件上,没有具体的执行机构与法律条文。国家没有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 对实施校企合作的企业没有相应的利益保护;在教学和科研领域,缺乏监控制度, 企业融入度不高;由于校企合作双方缺乏利益驱动机制,导致双方深度合作难产。
3.3 高职校企合作运行存在问题
高等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是两个不同的社会领域,通过调研发现,校企合作缺乏统筹运作,深度推进的问题,由于高职院校办学机制和企业运作机制互不相同,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存在较大差异,校企深度合作时由于领导对校企合作的理念也互不相同,在人员管理、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资金投入等方面会存在不同的观点,校企两者不能真正融合, 制约了校企之间深度合作,阻碍了学生向“职业人”、“社会人”转变。
3.4 校企合作双方的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问题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蓬勃发展,成效显著,尽管高等职业教育存在着国家经费投入不足,但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在教学设备、实训基地、双师力量、教材建设等方面得到了改善;学生在企业实践能力得到提升,综合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得到了庞大的人力资本。但高职院校合作的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由于资金本来就不足,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以至使校企合作得不到持续发展;其次,合作企业在接受校企合作时存在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问题,从国家层面讲,深度校企合作有利于培养出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为企业储备足够的可用人才,但从企业本身来说,短期内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不如到人才市场捡现成的“宝贝”,而不愿长期培养。
作者通过文献研究了国内外已有的校企合作模式,调研分析了现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实现深度校企合作可持续性发展,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积极作为。
4.1 创新校企合作模式,统一思想认识
校企合作应创建政府主导、学校协调、企业参与的三方联动合作模式;高职院校要借鉴以往校企产业(企业)模式,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作为培养目标, 在校企合作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利用企业资源及时更新教学资源,以合作企业为根基稳步推进专业建设,丰富专业建设内涵;高职院校应主动接受校企合作模式,贯彻“产学结合”思想, 主动与政府、社会团体取得联系, 争取广泛的支持, 采取灵活的政策, 配合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目标,让企业方也成为校企合作的赢家。
4.2 拓宽合作领域,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校企合作应成立由政府、企业、行业、学校四方组成的校企合作机构,由其制订章程,规定各自的义务与责任,对校企合作运行的深度与成效进行奖惩,探索与企业零距离接触的合作模式,以职业岗位要求为依据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严格贯彻“以职业能力为标准、工学交替为手段、企业参与为主导”的指导思想。通过校企深度合作,呈现“企中校,校中企、校企合作、互惠双赢”的局面;实现校内教学场地企业化、企业生产经营场地教学化, 即“厂中有校, 校中有厂”,实现资源共享,校企文化深度融合,互利互惠下共同发展的长效双赢机制[3]。
4.3 由政府引领建立校企深度合作
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深度校企合作,必须完善校企合作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上保障校企合作,为校企合作营造社会环境;政府应建立健全经费投入保障制度,要制订确保专款专用,企业应承担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要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应完善相关政策体系,通过奖励政策、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引导和激励校企合作,调动企业资源为学校教学服务;应成立专门的“校企合作教育基金”,采取一定经济措施来推动校企合作,开展对口项目援助,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和特殊财政资助,充分调动企业主动参与高职校企合作教育的的积极性;应完善高职教育办学体制,实行“政府引领、行业与社会积极参与、企业合作、学校主管”的办学体制,要完善政府投资体制[4]。
4.4 建立评价标准,规范校企合作有序进行
为提高教学质量,校企合作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考评机制,学生成绩评定除了学校考试外,还应有相应的职业岗位技能证,和企业颁发的上岗证;任教的教师除了考核其教学水平外,还应考核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学校教师参与企业实践项目、科技项目和研发新产品, 发挥教师的专业理论能力和项目的创造力;学校还应提高兼职教师(企业专家、工程师、技师等)的比例、鼓励企业技术人员进校讲课并给予课酬奖励等政策, 让学校的教师、学生与企业的技术人员能够在企业生产一线具体的工艺、流程中真正融为一体, 从而实现校企深度合作的最终目标[4]。
校企深度合作是凸显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内涵,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技能的有效方式,是实现学生、学校、政府、企业四方利益互赢的一种先进的办学模式。目前, 高等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政府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保证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为社会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高技术技能型人才[5]。
[1] 朱海静.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项目评价体系研究现状分析[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3-11-05
[2] 赵宇迪,田文君.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现状研究[J].职业技术,2012-08-10
[3] 吴国平.校企深度融合视角下高职合作育人模式创新研究[J].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13-08-20.
[4] 洪贞银.高等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的若干问题及其思考[J].高等教育研究,2010-03-31
[5] 赵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问题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1-03-01
李新良(1974),女,硕士,副教授.研究领域:计算机教学与软件项目开发。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有效性评价体系研究”(课题批准号XJK015CZY093)的阶段成果;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基于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高职综合实训课程开发与实践--以软件技术专业为例”(项目号ZJB2013012)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