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
9月12日,《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规划从生态环境、交通走廊、创新驱动、城镇化建设等多方面描绘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四大战略定位,确立了长江经济带“一轴、两翼、三极、多点”的发展新格局,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纲领性文件。
从地理范围看,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21%,人口和经济总量均超过全国的40%。
从发展目标看,《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河湖、湿地生态功能基本恢复,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3%,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长江黄金水道瓶颈制约有效疏畅、功能显著提升,基本建成衔接高效、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创新驱动取得重大进展,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规模,培育形成一批世界级的企业和产业集群,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陆海统筹、双向开放,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度融合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发展的统筹度和整体性、协调性、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基本建立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协调统一、运行高效的长江流域管理体制全面建立,统一开放的现代市场体系基本建立;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基本形成引领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支撑带。
长江通道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最重要的东西轴线,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局和世界经济的全球化态势都具有重大的现实和战略意义。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长江经济带列为我国重点实施的三大战略之一。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第一份纲领性文件,《规划纲要》明确了长江经济带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格局,标志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进入全面加速期。
基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长江经济带将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列为发展的首要任务。未来将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出一条绿色低碳的发展路径,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
在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环境下,长江经济带将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强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技术产业化和应用示范,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成为引领全国转型发展的创新驱动带。
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大背景下,长江经济带将融入“一带一路”的协调发展格局,建设陆海双向对外开放新走廊,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
在区域协调发展的新理念指引下,长江经济带发展将促进经济增长空间从沿海向沿江内陆拓展,打造长江经济带三大增长极,缩小东中西部发展差距,成为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
(吴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