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研究

2016-12-29 07:19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24期
关键词:科技型专利知识产权

屈 晓 娟

(渭南师范学院 农商学院,陕西 渭南 714099)



【财经与公共管理研究】

我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研究

屈 晓 娟

(渭南师范学院 农商学院,陕西 渭南 714099)

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能够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与市场化,培育企业新的发展动能,提高企业创新效率。通过调研发现我国中小微企业尚未对知识产权引起足够的重视,致使大量企业存在着知识产权实施率低、知识产权转化与许可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度较大、知识产权布局能力不强等问题,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常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应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创新、社会参与三方联动协同格局,共同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知识产权转让与许可

0 引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为了在全球竞争中获胜,都在进行自身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重要制度安排,已成为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的战略性武器,在经济增长中的地位不断增强,重视知识产权正在成为一种世界性潮流。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也十分重视提升国家知识产权能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要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党的十八大也提出要大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从而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年1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企业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数量分别为58.3万件与15.9万件,占国内申请总量与授权总量的比例分别为60.2%与60.5%,与2014年相比,专利授权量提高了4.1%,专利申请量与2014年持平。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地位持续稳固,企业在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中依然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但是在取得上述成效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我国企业在国际范围内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知识产权布局、诉讼应对等方面,还缺乏相应的意识和经验。因此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应该注重提升自身的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能力,以及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市场化的能力,从而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成果的社会价值与市场价值。

1 文献综述

国外对于知识产权的理论研究已进入到制度设计和实务探讨阶段,西方学者对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研究,为知识产权理论的传播奠定了基础。有关知识产权与中小企业规模之间关系的研究,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研究结论,William Kingston指出知识产权研究更要关注“小实体”,而不仅仅只是“中小企业”,还包括个人投资者和非营利组织[1]。Anna Norman则提出企业规模与知识产权二者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在小于5人的企业中,只有10%的企业会申请专利,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这一比例会随之增加[2]。Richard Simmons认为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并不限于在发达国家的大企业中,也包括中小企业[3]。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的研究中,多数研究旨在论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实际收益之间的相关关系,以及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创造价值的影响。Sakakibara 与Branstetter通过分析日本1988年专利法改革后企业经营状况,得出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的创新能力二者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4]Park、Mondal等学者提出“最优知识产权保护假说”,即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企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创新之间存在着倒U型的关系。[5-6]

国内相关研究多集中于质押融资与证券定价、政策体系建设、保护体系建设、能力建设、知识产权战略等方面的研究。钱坤等学者分别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担保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定价以及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比较分析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对于知识产权内在机理、价值分析、风险配置、知识产权定价模型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7-10]。赵亚静阐释了在构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过程中的政府定位,从政府层面提出解决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建设的对策建议[11]。涂赤枫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误区,并针对这些误区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12]。姜南探讨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必要性及趋势,指出中小企业应从自身的特征及需求出发,不断加强自身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增加其市场竞争力[13]。鄂齐运用实证研究法,分析了辽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内外部原因,并提出了有效的应对措施[14]。

综上所述,国内外关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绝大多数偏重于技术创新、经济增长等产业层面及宏观层面的研究,重点关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研究,对于企业微观层面以及知识产权运用方面的研究则比较匮乏。即使是企业微观层面的研究也多集中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保护、管理以及质押融资方面,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则为数不多,有的也只是见诸于各种会议、报刊,并没有系统研究。因此,本文通过实证调研我国典型地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现状,从实证方面对知识产权的研究进行了拓展。

2 我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现状

为了深入探讨我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现状,本文从微观层面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通过大范围发放企业调查问卷的方式收集所需数据,并结合《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中国高科技统计年鉴》《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年报》中的数据,开展定量研究。调研以北京、上海、天津、陕西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为主,实地调研与网上调研相结合,依据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所公布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公司信息,有针对性地发放问卷1 500份,收回有效问卷1 230份。

2.1 知识产权创造现状

2.1.1 知识产权拥有情况

在调查的样本企业中,有595家企业申请过专利,约占企业总数的48.37%;有495家企业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约占总数的40.24%;有405家企业进行过软件登记,占企业总数的32.93%左右。拥有5项以上发明专利的样本企业占样本企业总量的12%;拥有10项以上发明专利的样本企业仅占3.88%,所有中小微企业的平均发明专利数量仅为4.6项。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中,仅有1件的企业占到企业总数的比例为19.6%,5件以上的占总样本企业的8.57%。

图1、图2、图3分别描述了样本企业申请专利的数量现状、注册商标的数量现状、登记软件的数量现状。

图1 样本企业申请专利数量现状

图2 样本企业拥有注册商标的数量现状

图3 样本企业登记软件的数量现状

图4 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行业分布现状

2.1.2 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行业分布现状

调查数据显示(见图4),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行业分布中,光机电一体化占样本企业专利申请总数的比例最大,约为样本企业专利申请总数的30.44%,其次是电子信息,占比约为18.14%,第三是新材料,占比约为16.20%。

2.2 中型科技企业R&D活动现状

截至2012年,中型科技企业总数为53 866家,其中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数为12 611家,占比为23.41%;有R&D活动的企业数为13 881家,占比为25.77%。以制造行业为例,医药制造业有R&D活动的企业数为749家,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有R&D活动的企业数为45家,电子信息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有R&D活动的企业数为1 358家,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有R&D活动的企业数为140家,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有R&D活动的企业数为482家,如图5所示。2013年,中型科技企业平均从业人数为3 602 957人,而从事R&D人员为201 976人,占从业总人数的5.61%。

图5 中型科技企业R&D活动情况

图6 专利实施现状

2.3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现状

2.3.1 专利实施情况

样本企业的专利实施率如图6所示。通过对图6中的数据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大部分企业专利实施率较低,占到总样本企业总量的62%,实施率高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11.5%。

2.3.2 专利转让和许可情况

图7显示了样本企业近3年的专利转让和许可的数据,转让与许可10项以上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3%,10项以下的占企业总数的6.5%,未进行专利转让和许可的企业占样本总量的90.5%。由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中小微企业的专利转让和许可数量非常少。数据显示,有90%左右的样本企业从来没有购买过或获得其他公司的专利许可权,90%以上的样本企业从来没有对外进行专利转让和专利许可记录,用于购买或获得专利许可的支出超过100万元的企业不足样本企业总量的2%,近50%的企业此项支出为零。

2.4 企业对专利文献资源和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现状

通过对样本企业调查数据的分析,有50%左右的企业尚未建立起企业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利文献与技术资料数据库,未搭建起进行收集、整理及利用的信息系统;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前不进行国内外专利文献检索与专利战略研究;技术研发过程中不进行信息跟踪检索;没有对国内外与企业相关的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申请、授权及实施等状况和趋势等信息进行分析与论证。

图7 专利转让与许可现状

2.5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情况

调查数据显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中设有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占总样本企业的比例为37.3%,由其他部门兼管或挂靠到其他部门的占总样本数的比例为27.3%,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占到总样本企业的比例为35.4%。通过调研我们还发现,只有40%左右的企业配备了专职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配备兼职人员的企业占61.4%,没有配备专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占23.2%。在调查没有配备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原因中,有63.5%的企业选择缺乏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有22%的企业选择业务不多,不需要,有5%的企业选择没有涉及知识产权业务。

2.6 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调查中有近35.5%的企业选择通过专利手段保护科技成果,而有43%的企业选择将科技成果作为技术秘密。由数据可知,大部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选择以技术秘密的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保护而非进行专利保护。2013—2015年样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不到30%,并且纠纷的原因多是“侵权”,在侵权发生后,有超过半数企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表明了企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捍卫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

3 我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中存在的问题

3.1 知识产权实施率低,知识产权转让与许可较少

通过调研发现,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25%,与发达国家的80%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成果转化率低已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主要障碍。从样本企业的调研来看,有60%以上的企业专利实施率低,专利实施率中高的企业所占的比例低于40%。除了专利实施率与转化率低之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商标和著作权同样存在着实施率低的问题。通过调研还发现,从专利转让与许可的情况来看,其中转让与许可10项以上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3%,10项以下的占企业总数的6.5%,未进行专利转让和许可的企业占样本总量的90.5%。由统计数据还可以看出,中小微企业的专利转让和许可数量非常少,有90%左右的样本企业从来没有购买过或获得其他公司的专利许可权,90%以上的样本企业从来没有对外进行专利转让和专利许可记录,用于购买或获得专利许可的支出超过100万元的企业不足样本企业总量的2%,近50%的企业此项支出为0。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我国科技评价导向与运用目标相悖,我国长期以来的科技评价制度是以科学论文和专利数量为导向的,因此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研发主体都着力提升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却忽视了专利的转化与实施。因此,多数企业出于企业短期利益的考虑,为了获得各种立项、奖励或资助而大量申请专利,但是所申请的专利对于企业实际发展并没有多大的助推作用,经过授权的专利被闲置起来,导致企业知识产权实施率低、知识产权转让与许可较少。

3.2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度较大,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过程中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并存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十分普遍,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并且实施效果一直不理想,北京、上海浦东以及武汉虽然进行了知识产权质押的有益尝试,但是通过对样本企业的调研,获得质押融资的企业所占的比例不到10%,究其原因在于知识资本属于无形资产,对于其价值的评估具有不确定性,管理、操作难度大导致融资风险较大、易变且不可控。

在实践中,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知识产权拥有者无法掌握转化方的真实需求与支付意愿的全部信息,转化方也不完全了解拥有方知识产权成果的市场价值与先进性,不能准确评估知识产权价值。除市场失灵外,影响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另外一个原因则是政府失灵,我国长期以来对于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不到位,现实中“无法可依”以及“法不可依”同时存在,使得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难,导致技术成果难以市场化、专利实施率不高、技术市场混乱等问题。

3.3 国内外知识产权布局能力不强,缺乏运用专利文献信息意识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发布的报告,2015年我国PCT国际专利申请达29 846件,增速为16.8%。但是在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前20位的实体排名中,我国企业仅有4家,并且都集中于数字通信和互联网领域。由此可知,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国际专利布局能力明显不足,美、日、德等发达国家企业的国外专利授权通常占全部专利授权比例的50%以上,而我国这一比例仅为10%左右。

实证调研数据还表明我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专利意识淡薄,利用专利文献信息指导企业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不强,导致的结果是大量企业的技术研发仅是一种低水平重复,创新效率低下且成本高昂,甚至会出现企业开发的专利与已授权专利“撞车”现象。此外,在进行企业间技术研发过程中,经常发生我国企业忽视对自主研发技术进行价值评估而造成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对引进技术进行二次创新后未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而被合作方企业高价索取高额知识产权保护费的现象。

3.4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弱,缺乏完善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直接影响着知识产权的转化与运用

科技型小微企业技术实力薄弱、资金短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多数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完成科技成果研发后,为了抢占市场先机,生产之前并未进行专利申请。缺乏利用知识产权保护自主创新成果(技术秘密、商标、版权与经营信息等)的意识,导致企业知识产权大量流失,使企业在国内外竞争中处于弱势。除了对企业自有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之外,也缺乏对其他企业知识产权成果的正确认识与使用,知识产权纠纷时有发生。

从全国范围来看,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中介机构数量少、专业知识欠缺、缺乏服务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综合能力、服务体系不完善,导致服务水平低,不能成为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专业服务机构,影响了我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同时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过程中,缺乏专业咨询服务机构与专业人员,致使大部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无法将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进行有效转化与运用,无法体现企业知识产权成果的市场价值。

4 提升我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对策建议

我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提升,需要政府、企业、社会三方的共同推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创新、社会参与的三方联动协同格局,共同推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4.1 政府层面

4.1.1 加强立法,把握原则,为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供保障与支持

在加强立法方面,完善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的程序与补贴,提升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创新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引导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充分合理地运用知识产权,大力打击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规划,完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体系,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主要的国家或地区政府合作,设立缓解专利冲突机制,从政府层面向国外推广我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技术标准,帮助企业进行品牌宣传。为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供保障与支持。

4.1.2 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

运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政府补贴政策激励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创造,引导企业将自主知识产权有效转化与运用,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地位;创新知识产权市场机制,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转化与运用的市场支持环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具体做法一是提升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服务水平。二是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三是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

4.1.3 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与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建设

构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知识产权信息,以便知识产权创造企业进行快速、全面检索专利信息,使企业能够及时获得专利信息,从而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进行知识产权创造活动,帮助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战略;对于一些技术实力强的中小企业尤其是专利试点企业,指导、扶持其建立自身专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进行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建设,为知识产权供需双方提供知识产权供求信息,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及实现商业化。

4.2 企业层面

4.2.1 推进企业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协同发展

首先,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开发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在对企业专业技术领域专利文献信息及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的基础上,以实现企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导向,进行自主创新,开发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二是加强知识产权转化。有效利用政府构建的知识产权信息交易平台,实现知识产权供需双方之间的终端信息对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与市场化;三是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对于小微企业,可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与平台,将自身的知识产权事务外包给专利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实行委托管理或兼职管理。采取对内培养与对外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高素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四是提升企业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强对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

4.2.2 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联盟,构建企业专利池

充分借鉴国外公司建立专利池的经验,并结合企业发展实际,运用专利池保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同时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布局能力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与国外跨国公司知识产权相抗衡的能力。一般来说,我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规模小、专利运用能力水平低,因此在建立符合企业实际与需求的专利池的过程中,就必须首先定位自身构建专利池的目的、基础及企业之间构建专利池的合作基础。在准确定位与分析之后,综合考虑企业的技术实力、研发实力、专利数量等因素,选择不同的专利池构建模式。

4.3 社会层面

社会各类创新机构、知识产权专门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等应发挥协同作用,为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供支持。

4.3.1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创造平台的作用

加强不同知识产权创造平台,如科技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科技创新平台的知识产权能力建设,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服务;同时,不同的知识产权创造平台应直接参与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中,帮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创造,在投资者与知识产权拥有者之间搭建桥梁,加快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4.3.2 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

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其综合服务能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诉讼服务、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信息、人才培训与技术创新等知识产权服务,为知识产权供需双方搭建桥梁,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成果交易、许可与转让。

4.3.3 集聚社会力量,培育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高等院校与相关培训机构应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技能培训,培养出掌握经济、法律、技术等理论与实务的高素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各商务运作中心应帮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市场化运作,促进企业专利技术、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运用;各投资集团、产业投资公司应进行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能力;知识产权部门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育知识产权文化,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1] K .William.Making Patents Useful to Small Firms[J].Intellectual Property Quarterly,2004,(4):369-378.

[2] A.Norman. Patenting process:for the SME,does size really matter? [R/OL].(2001-07-15)[2016-06-15].http://scientific.thomson.com/free/ipmatters/bti/8199610/ July 2001.

[3] D.Richard.The Role of the European Patent in making Euro SME’S globally[DB/OL].(2005-12-03)[2016-05-13].http://www.google.com/url?sa=U&start=1&q=http://hear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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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Ginarte W.Park.Determinant of patent Rights: A Cross Nation Study[J].Research Policy,26(3):28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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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鄂齐.辽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分析[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9(1):51-54.

【责任编辑 马小侠】

A Research on the Applying Ability Improv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Science-Technology Typed Medium-Small and Micro-Sized Enterprises in China

QU Xiao-juan

(School of Agricultural and Business, Weinan Normal University, Weinan 714099, China)

Improvement of the applying ability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can effectively stimulate the enterprise innovation power,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enterprise innovation achievements and application. Through the survey it is found that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has not been given enough attention, resulting in a large number of enterprises having the low implementation rat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ess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nsformation and licensing, difficul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ledge financing, incapable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yout ability, and often being at a disadvantage in competition with multinational companies. Therefore, those three party linkage collaborative pattern, the government guidance, the enterprise innovation and the social participation, will improve the applying ability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applying ability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pledge financing; pat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ansfer and license

F276.3

A

1009-5128(2016)24-0049-08

2016-10-30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知识产权保护在促进陕西省区域经济增长中的效用发挥研究(2014D14);陕西省科技软科学计划项目:陕西省服务业开放模式与路径研究(2015KRM030);陕西省军民融合研究基金项目:渭南市县知识产权案例研究(15JRM02);渭南师范学院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秦东先进制造业发展研究(14TSXK03);渭南师范学院人文社科项目:渭南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16SKZD08)

屈晓娟(1973—),女,陕西渭南人,渭南师范学院农商学院副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知识产权与经济增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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