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放任土地兼并的后果
陈忠海
知古鉴今
陈忠海,本刊专栏作家,长期从事金融工作,先后供职于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专注经济史和三国历史文化研究,出版有《曹操秘史》《曹操》《三国往事》《浪花淘尽英雄》《生子当如孙仲谋》《旷世雄才刘玄德》《机关》及随笔集、诗集等,有多部作品在香港、台湾出版。
土地兼并是中国古代王朝更迭的重要内因,抑制土地兼并是历代统治者的通行做法,但宋朝一反常态,对土地兼并采取了放任的态度,其背后有何考虑?实施的结果又如何呢?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社会,土地不仅是经济资源也是政治要素,不仅体现着社会的主要财富,也体现着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
宋朝之前的土地制度经过了一系列变迁,从战国的井田制到秦朝和西汉的军功受田制,再到王莽改制的王田制、曹魏的屯田制、西晋的占田制,最后发展到北魏和唐朝的均田制,国家、封建地主和自耕农三者的力量不断博弈,每一次制度的修订其实都是试图使博弈由失衡重新达到均衡。
之所以会产生失衡,是因为在私有制情况下土地始终存在着被兼并的问题,即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所说的“富者有资可以买田,贵者有力可以占田”。这种兼并在宋朝之前至少经历过三次高潮:第一次在两汉时期,汉武帝时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情况,后来导致了赤眉、绿林农民起义,东汉时期兼并又卷土重来,导致了黄巾起义;第二次是南北朝时期,门阀制度加剧了土地的集中,出现了大量豪族庄园,这一时期国家长期分裂,隋朝短暂统一后又爆发了农民大起义;第三次是唐朝中后期,土地兼并发展到更为严重的程度,大批农民失地流亡,爆发了黄巢起义。
基于对历史的反思,历代统治者都把抑制土地兼并作为一项重要国策,虽然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但基本思路都是从限制土地占有量入手,对土地资源实行再分配,对土地买卖进行干涉,从而壮大和稳定自耕农阶层,维护国家的统治根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生产越不发达,货币财产就越集中在商人手中。”在私有制情况下,土地兼并的趋势是无法逆转的,除了制度原因还有人口与土地资源的矛盾,人口不断增长而土地资源增长有限,也助长了土地兼并的发生。
所以,各个朝代在建立之初虽然都会加大对土地兼并抑制的力度,但土地兼并问题始终无法得到根本解决。总结王朝更替的规律不难发现,在其兴衰背后其实有着一条这样的暗线:限制兼并—放松兼并—兼并公开和大规模进行—农民起义—限制兼并……
宋朝建立后一反常态,对土地兼并不再抑制。宋太祖乾德四年(966)下诏:“所在长吏,告谕百姓,有能广植桑枣、开垦荒田者,并只纳旧租,永不通检。”宋人王明清解释:“不抑兼并,富室连我阡陌,为国守财尔。缓急盗贼发,边境扰动,兼并之财,乐于输纳,皆我之物。”
“为国守财”可以理解为“藏富于民”,言下之意,无论土地归谁,财富最终都属于朝廷,所以没必要抑制兼并。考察宋朝的土地制度,“不抑兼并”“田制不立”是突出的特点,既没有像唐朝初年通过均田、限田对土地资源实施一次“再分配”,也没有对土地买卖给予限制或打击,反而从立法的角度对土地交易进行保护,对于历来都很敏感的土地兼并问题,宋朝的统治者其实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究其原因,有人认为是宋朝统治者看到兼并之势已无法阻挡,与其陷入周而复始的死循环不如“另辟蹊径”,干脆不管不问,任其发展。还有人认为,宋朝的建立模式较为特殊,与两汉和隋唐不同,它是唯一没有通过大规模农民战争而实现改朝换代的,赵匡胤通过兵变“黄袍加身”,延续了后周的统治体系,抑制兼并的内在压力不足。
这些因素或许都有,但却不是最根本的原因。考察宋朝放任土地兼并的背景还应追溯到唐朝的中后期。唐朝立国后实行“均田制”,这是一项抑制兼并的重要政策,核心是平均占田和按人丁纳税,这项制度创造了“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但随着制度效力的逐渐消散和灾荒、战乱的发生,唐朝中期以后大量人口失地逃亡,原有的税收模式难以为继,朝廷不得不实行“摊逃法”,让未出逃的人去承担出逃人的税赋,激起更大的矛盾,“均田制”于是瓦解,“两税法”应运而生。
“两税法”的特点是“舍人税地”,也就是依据土地资源而不是人口去征税,这是一项重大政策调整,宋朝基本继承了这种财税思想,把征税的重点放在土地上,是否均田、限田对朝廷税收的影响不大。
而从发挥生产要素效率的角度看,放松对土地交易的限制反而可以释放出一定活力,可以促进竞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农业发展,这种“解放生产力”的做法也确实收到了实效。与前代相比,宋朝的经济空前繁荣、商业高度发达,朝廷的财政收入和人口数量都达到了新的峰值。
但是土地兼具经济和政治的双重内涵,放任土地兼并等于将具有政治要素的土地逐渐变为单纯的经济资源,虽然促进了经济的繁荣,但也带来了其他的问题。
宋朝把农户分为主户和客户,主户是有土地的农民,他们要向国家缴纳土地税;客户是没有土地的农民,通过佃种别人的土地获得收入,虽然不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税,但要承担高额的地租。根据拥有土地的多少主户又分五等,第一、二等是“有田三五顷者”的上户,属富裕的地主阶层;第三等为中户,占田不多但可以自足,属自耕农;第四、五等为下户,除自己有限的土地外有时还要佃种别人的土地才能勉强维持温饱,属半自耕农。
据对《续资治通鉴长编》所载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到嘉祐六年(1061)有关统计数字的平均计算,在此期间全国平均总户数为1051.5万户,其中主户平均为656.27万户,客户平均为395.2万户,即大约有37.6%的农户失去了土地。另据吕祖谦在宋孝宗乾道五年(1169)所作《为张严州作乞免丁钱状奏》,在严州的主户中,第一至四等户有10718户,不到总户数的9%;第五等户合计111669户,超过总户数的91%。根据学者的统计,宋朝的土地集中度极高,主户中的前三等在总户数中所占比例低于10%,占有的土地资源却超过三分之二,有30%~40%的农民没有任何土地。
放任土地兼并造成土地频繁换手,《宋史》称“豪强兼并之患,至今而极”“权势之家日盛,兼并之习日滋,百姓日贫,经制日坏,上下煎迫,若不可为之势”。诗人朱继芳在《朱门》中写道“十数年间三易主,焉知来者复为谁”,辛弃疾在《最高楼》中写道“千年田换八百主”,罗椅在《田蛙歌》中进一步说“古田千年八百主,如今一年一换家”。
失地农民的生活陷入困苦,苏洵称其“日剥月割”而“流亡无告”,他认为“其患始于废井田、开阡陌,一坏而不可复收”。面对严峻的现实,苏洵甚至提出过极端的想法:“夺富民之田以与无田之民,则富民不服,此必生乱。如乘大乱之后,土旷而人稀,可以一举而就。”
除了贫富分化,大土地所有者偷逃税收的问题也无法解决。美国经济学家诺思在《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中强调“白搭车”会阻碍制度变革,所谓“白搭车”是指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诺思认为,在产权交易中个人收益如果超过个人成本,人们就会设法“白搭车”,对于宋朝的大土地占有者来说,如果可以通过隐瞒田产、在户籍资料上造假等手段偷税逃税,也一定会这么做,徐松在《宋会要辑稿》中就揭示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富民买田而不受税额,谓之有产无税;贫民卖田而不推税额,谓之产去税存。”
看来“藏富于民”并不意味着“为国守财”,宋人吕陶曾说“天下自耕而食,为天子之逐者十无二三”,就连宋朝的皇帝对此也心知肚明,宋真宗时侍御史张廓奏报“天下旷土甚多,请遣使括责”,宋真宗承认这个现实,却无奈地说:“此事未可遽行,今天下豪富之家田多租少,贫弱之家地薄赋重,须渐次改定。”
严重的贫富分化加剧了社会矛盾,两宋时期不断爆发农民起义,几乎所有起义军都把消灭贫富差距作为自己的口号,宋初成都茶贩王小波、李顺“疾贫富不均”而起义,北宋末年山东胥吏宋江举义提出“替天行道”“劫富济贫”,江浙的佣工方腊起义时强调平等和“无分高下”,南宋初年洞庭湖地区的农民钟相、杨幺起义提出“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这些主张无疑都针对的是严重贫富不均的现实。
无论北宋还是南宋,最后都不是直接由农民起义推翻的,这并不是“土地兼并周期律”的失灵,更不是宋朝放任土地兼并的成效。宋朝如果不是被少数民族政权提前灭亡了,一定也会倒在农民大起义的滚滚洪流中。
宋朝长期与辽、西夏、金等少数民族政权对立,辽国的人口大概在300万左右,西夏的人口最多时才240万,金朝的女真人口约400万左右,而宋朝人口平均在5000万以上,最高时达到8000万,论经济实力、财政收入等双方也不在一个等量级上,但宋朝屡战屡败,只能靠一个个屈辱的和约“花钱买太平”。
宋朝军队的战斗力受到了质疑,这支常年保持在80万~120万人的正规军,论规模超过以往各代,论装备十分精良,理应把周边的任何对手都不放在眼里,却总打败仗,原因何在呢?
也许要从兵制上找根源,宋朝之前各代通常实行的是役兵制,比如唐朝的府兵制就是其中之一,根据这种制度,当兵是一种义务,男丁到一定年龄就要服兵役,期间除生活所需及军功奖赏外基本没有额外报酬。到了宋朝,在兵制上也一改前代的做法实行了募兵制,当兵不再是义务,国家花钱募兵、养兵,由此产生了相当惊人的费用。据宋神宗时陈襄的奏疏,当时仅禁军就有70万之多,每年“三千五百万缗之费”,相当于全国财政收入的一半,这也不是全部军费。都说宋朝很富有,但大部分钱其实都花在了军费上。
表面上看,宋朝的统治者实在是“钱多、人傻”,但其实是迫于无奈,之所以实行募兵制,是因为此时经济和政治基础发生了变化。唐朝的府兵制不是孤立的制度,它与均田制、租庸调制是一体的,国家通过对土地资源的干预而实现了对人的控制,为役兵制创造了条件。宋朝放任土地兼并,等于放弃了国家在土地资源分配中的主导地位,客观上放松了对人的控制。苏辙在《栾城集》中分析得很透彻:“三代之民,受田于官,官之所以养之者厚,故出身为兵而不怨。今民自买田以耕而后得食,官之所以养之者薄,而欲责其为兵,其势不可得矣。”
说到底,自耕农是役兵制最重要的基石,放任土地兼并使自耕农阶层不断萎缩,对于失地的农民,再让他们去服兵役既不现实也在道义上说不通。吕大钧在《宋文鉴》中说“客虽多而转徙不定,终不为官府之用”,实行募兵制并不是钱多得没处花了,而是一种无奈。
募兵制不仅造成贪图享乐、怯懦怕战的风气,也让很多人想尽办法去钻制度的漏洞,宋军中弄虚作假、骗取军饷的情况十分普遍,在册人数虽多,老弱充数者占了一半,宋人尹沫指出“计今四方厢、禁诸军,殆至百万,其不可用者且半”,不少将士“或老卧京师,或饱食塞下,或逸处郡邑,或散居邮亭,未尝荷一戈也”。
最庞大的规模和最慷慨的投入到头来只落了个“冗兵”“冗费”的恶名,宋朝军制上的失败其实是土地政策失败的延续。宋朝的统治者自以为找到了解决土地问题的良策,殊不知由此产生的老问题没有解决好而新的问题又产生了,结果也只是由一个恶性循环跳到了另一个恶性循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