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及存在问题探析

2016-12-29 08:49张彩霞
种子科技 2016年7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山西省成果

张彩霞

(神池县长畛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山西 忻州 036102)

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及存在问题探析

张彩霞

(神池县长畛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山西 忻州 036102)

我国人多地少,粮食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因此,将农业科技领域的研究成果转化为农业生产力,成为农业科技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现阶段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如何提高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利用率,是今后提高农业效益的有效手段。分析了近几年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对原因进行了讨论,提出了相关建议。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问题

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概念

1.1 农业科技成果的概念

农业科技成果按其形态和性质的结果,分为理化结果和非物理结果;根据扩散方式的不同,有竞争性、变革性科研成果;从分析目标和方式的角度划分,有应用型成果、基础型成果和软科学成果。包含的内容有多项,主要包括植物生长理论和基因理论内容,它们都属于非静态的内容项目,这些结果基本上不能直接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但是通常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为该领域的科研活动提供指导性理论。

1.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

为促进农业生产水平的快速提升、推动农业科技研究活动和应用,将一系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农业生产力,生产出各种新型作物和农业物产,实现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这便是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通常情况下,它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包括农业科学技术的运用获取到的各类回报,例如从业人员技能的提升、工作水平的提高等。后一种定义类型,专指农业技术的应用,前提是农业技术的进步。科技成果转化多指的是这种类型的转化,真正投入到实际生产活动的技术在农业科技成果总量所占比例是衡量技术成果转化的指标。

2 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分析

近几年,山西省农业科研工作取得丰硕成果,2009年登记在册的农业科研成果为40项,到2013年为55项,总量提高了37.5%。在农业技术领域,2013年农业技术成果申报总数所占比例与2009年相比增加了4个百分点,高达67.5%,见表1。

表1 山西省近5年农科组织技术成果汇总

通过对表1进行分析可知,近5年山西省共有20个技术成果转化活动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财政支持,占该区域农业技术成果总数的9.4%,共申领1 130万元用于农业科研成果转化,见表2。

表2 山西省农业技术研究组织负责的技术成果应用情况

这5年期间,该省的农业技术研究机构所负责的研究成果项目,在成果数量和国家支持财政金额方面有很大的起伏,这充分说明该省的农业技术研究机构在获取国家政策和财政支持方面的能力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然而,由于农业研究机构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及资金技术发展的普遍短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配套资金难以落实按照合同规定的项目。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比例虽说是超出了国家平均水平,但是与欧美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3 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出现的问题

3.1 在市场领域供求不均,出现错位

要对农业科研成果进行转化,实现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要求农业技术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经济开发价值和应用价值。通过大量的农业科技工作者走访,他们普遍反映的问题是承担农业科研课题的绝大多数来源于农业科技委员会的科技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左右。而且由于农业科研项目的研究应遵循农业生产周期,所以在期限内虽然计划已经完成,但很多项目还没有经过充分的测试。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时候没有研究经费支持。由此,造成大量的研究在项目结束时仍是处于欠发达状态或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实践技术,使得培育出的农业技术很不成熟,科技含量低,没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和经济开发价值。

3.2 还没有完整的法律体系保障

要实现农业技术成果的高度普及,必须有健全的法律作为保障。一方面,专门的法规能提升技术成果的应用程度;另一方面,能鼓励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投入到该领域的研究活动中来,调动工作热情。

目前,我国关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法律还是集中在1996年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与1993年的《科技进步法》上,距今己经有20年的时间。虽然两部法律进行了多次的修改,但是在日新月异的今天,这样的法律法规已经逐渐不能适应现在蓬勃发展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了。同时,项目合同履行的监管不到位。虽然项目签订项目合同,但对如何实现清晰、有效的规章制度以弥补合同的不足却没有具体措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控措施,不能确保项目承担单位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合同违约、违规处罚不明确。针对国家或政府行为进行规范时,客观原因导致法律在实践中不能操作。但是由于山西省各地方层次不同、深度不同、地域不同、理解不同,使得《科技进步法》的实施缺乏当地强有力的保证。

3.3 农业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

没有健全的制度规定来约束和规范农业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过程,不利于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大多数农业研究应在实验室中进行,但实验研究生产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许多研究人员将研究转移到实验室外。项目部门很难对这些环节进行监督,这样很难保证科学研究成果的成熟及满足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因此,项目的成熟性和先进性都无法得到保障,从而增加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难度。

4 山西省农业技术成果转化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4.1 农业技术成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山西省农业科研机构所做的科研工作不是面向市场,而是受制于政府的影响。计划管理与效益、推广3者之间缺少很好的关联。科学研究论著与市场的需求之间存在脱节,不能产生规模效益。

在农业生产中,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就进行了生产形式的改革,也就是家庭化农业生产。因为这种经营方式的存在,农业科技成果在转化时将会面临两种不利的情况,一种情况是农户不愿意去面对高风险的新农业科技成果;另一种情况是农业科技成果在土地分散的农户之间难以形成规模较大的效益。农户由于其知识水平的限制,不能正确认识到市场的缺陷,他们只对经济效益高的农业新品种有兴趣。政府为了更好地传播农业科技新品种和技术,大力促进农民需要和对产品的需求,从而忽视了技术管理和设施推广。

4.2 缺乏良好的法律环境分析

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还不够全面。国内现行的法规制度数量有限,已远远不能满足国内农业技术发展的要求。现阶段,我国各项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法制化水平与欧美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现有的法律还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和农业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实际要求。

我国尽管在农业技术转化领域出台了一部专门的法规,但是多年没有修订,与现实状况严重不符。切实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必须。扩大农业科技方面的法律覆盖面、增加农业科技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专业的农业法律人士行动起来,获得国家的支持,依靠农业推广人士落到实处,这样才能构建一个良好的农业法律环境。

4.3 农业技术的产出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农业技术成果的分配以及各项农业资源的分配,政府扮演着关键角色。政府通常会出台各项规章制度来促成农业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这项工作由政府发起和牵头,工作开展之前却没有对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过程不能积极采纳各方的建设性意见,效率大打折扣,加上科研项目的立项没有进行前期调研,与真实的市场需求严重脱节。综合上述原因,使得农业技术部门的成果与农业生产需求不相符,实际价值大打折扣。除此之外,农业科技成果技术水平不高,缺乏足够的硬件条件来保证技术的推广应用,这对农业技术的产业化产生了很多不利影响。

5 推动山西省农业技术转化的建议

5.1 创新机制,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当地政府部门和农业技术研发机构要千方百计,全面推广农业技术,创造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农业技术研发系统内部进行有效分工,保证有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引领技术发展潮流。除此之外,对于农业技术的研发要予以足够重视,并进行积极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和人才队伍的建设。只有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才能有效推动农业科技的发展和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还要对技术研发单位的组织架构进行合理优化,完善部门结构,促进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提升协作能力。

5.2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要实现农业技术的快速发展,并实现广泛推广,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来扶持。当地政府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在预算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并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全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除此之外,还要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农业科技的发展注入更多的资金,在农户、科研机构、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投资机构之间建立合作机制,实现多赢局面。当地政府要积极制定各项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集合社会各界的资金,用于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充分依照农业科技发展规律,增加农业技术资金投入,提升利用效率,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5.3 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实际经验相比,我国现有的税收法律制度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一些问题,尤其在政策优惠上。这要求我们修改并完善关于农业方面的税收法律制度,促进企业与机构参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可在吸引资金引入的同时,形成良好的科技创新运行机制。

5.4 培育行业用户,增加市场需求

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历史悠久,要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必须对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分层次对农民进行不同方面的培训,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农民创新意识、市场意识和法制意识,增强诚信观念,全面提高农民科技素养和生产技能并丰富培训内容。

为全面促进农业经济的进步和农民经济收入的增加,第一,要加快全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助力农业全面发展;第二,将不同层次的农业技术工作者组织起来,与农民共同创建农业技术合作组织,研发培育农业科技成果,推动农业生产发展;第三,充分发挥财政的扶持作用,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全面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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